第几个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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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观后感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部法律宣传教育片,5个典型的青少年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犯罪的原因和结果。看过之后,我深有感触,这实实在在地反映了中国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导致犯罪的因素。 经过对比与总结,我发现几乎片中的5个青少年都是因为结交了不良人士造成的,他们的家庭环境不同,有出生在农村的,有出生在比较富裕的家庭,但无一例外,都是因为父母工作太忙,没有时间与孩子沟通,交谈,导致青少年们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才忽视了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走上了歧途。在此我呼吁家长们多与孩子沟通,走进他们的内心,让他们健康成长。 我是一名小学生,没见过什么世面,但片中的大哥哥,却使我震撼。我心中不由得想: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难道不知道这样的后果吗?这些范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遵守行为规范,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一个健康成长的好少年。 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小病不治变大病,小错不改变大错。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习惯决定命运。某些不经意的动作,因没及时改正,从而产生占小便宜的想法,久而久之,就触犯了法律。 人强则家兴,家兴则国富,人是根本,未来都由我们去发展。如果所有人像片中的大哥哥那样,国家就不能发展。当好人总比坏人多,我觉得,好好读书才能为国家贡献一份力量,为社会做出贡献。 这部片子,让我明白了很多,也让我懂了很多,我希望 自己长大之后是建设祖国的栋梁,就好像伟人孙中山从小就立 下“振兴中华”一样,我也要建设祖国,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那些该受到法律制裁的坏人受到惩罚。 我们平时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语文学好,更要把思想品德学好,要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和人相处要团结友爱,相敬如宾,做到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有正确的思想观,不但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更要做一个有很好心理素质的新新人才,心理的健康,能使青少年犯罪降低到零。青少年犯罪不仅使他个人的前途付诸东流,这对国家利益也是一种损害,所谓少年强则国强。 让我们都重视起来吧,杜绝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为了社会,为了家人,也为了自己,不要走上这犯罪的道路。让我们都成为一个优秀的青少年吧!成为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这一条款明确了学校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和小偷小摸等一般违法行为应持的正确态度。现实生活中,有些学生热衷于上网、玩电子游戏、打扑克、甚至赌博,这些不良行为的满足,往往需要金钱作后盾,当他们向家长要钱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采取说谎甚至偷盗的方法来满足自己的需求。这些不良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得到预防和矫治,最终会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02年,在洛阳市嵩县法院审结的一起抢劫案中,丁某等8名罪犯中有4名为在校学生,另4名为辍学学生,他们合伙对在校学生实施抢劫,作案时间从2001年夏到2002年春,直到有学生为此不敢上学,学校才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平时夜不归宿时,为什么没有引起人们注意?他们平时以“借钱”为由向学生要钱时,为什么没有引起学校注意?他们辍学的原因是什么?可见,学校能否认真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及时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矫治,直接关系他们的健康成长。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的养成,往往受好奇心、模仿、从众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以少数学生吸烟来说,在“成人感”的支配下对成年人的模仿起很大作用,其中也有好奇心的作用。又如,在一个小团体中,几个同学都旷课,其中一个不旷课,会遭到其他人的嘲笑和奚落,所以,这个学生会跟着旷课,起初,可能会有一点后悔,时间一长,便会变的心安理得:“这么多人旷课,我旷课又有什么呢?”教师要尽可能利用这些心理因素的积极影响,排除其消极影响,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分析其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他们进行矫治。再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视。西方犯罪学理论“标签理论”认为:当一个人偶然出现一次越轨行为,而且没有被揭露出来,也许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如果被社会发觉,并且加上了诸如“小偷”、“流氓”的标签之后,就如同给他举行了“堕落仪式”,于是,他很可能长期抬不起头,再不被人信任,从此,破罐子破摔,滑向更加严重的犯罪深渊。我们应当认识到: 未成年学生的本质是可以教育、培养、转化、塑造的。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应该是暂时的、相对的,而不是本质的,所以,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不能过早“判刑”,贴上“标签”,而应当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视。作为教育部门的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重在教育,而不是惩罚。教育者应本着“尊重”“平等”的原则,宽容未成年学生偶然的不良行为。2002年6月16日凌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的20号院内非法经营的“蓝极速” 网吧发生火灾,造成25人死亡。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这起火灾系人为纵火所致。6月18日15时,两名涉嫌纵火的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经公安机关初步审查,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宋某,男,14岁,二人系北京市某初中学生,且均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据二人交代,他们经常去网吧玩,两周前在“蓝极速”网吧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于是起意报复,遂购买汽油纵火,他们对这一事实供认不讳。这一案例中的张某和宋某经常逃学,为什么没有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呢?对待这样的“问题学生”学校如果能多一分温暖,少一分冷漠,或许能够避免悲剧的发生。如果学校能够对他们的“逃学”、“沉迷网吧”等不良行为及早发现,加强教育,及时矫治,严格管理,或许悲剧能够避免。综上所述,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但我们必须注意,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决不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家庭、社会所担负的责任不容忽视。如果过分强调学校的作用,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