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木2021
西昌学院是有3个大学合并的,西昌师专,凉山农专,凉山大学,还算是比较综合性的二本大学。而阿坝是近几年才升成本科的。 
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代码是10646,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代号编排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学校简介:阿坝师范学院(AbaTeachersUniversity),坐落于四川省汶川县水磨古镇,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入选四川省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是四川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首批试点院校,也是布点在四川民族地区的一所省属本科师范类院校。阿坝师范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38年的茂县简易乡村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阿坝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4月经教育部同意升格为阿坝师范学院。截至2020年6月,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024亩,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05万余册,全日制在校学生10726余人。截至2020年6月,阿坝师范学院设有14个二级学院,开设24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管、法、艺术、教育、历史8个学科门类。2020那年7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艺术联盟成立,其中包含阿坝师范学院。学校校徽为白底绿字圆形图案,由中心的红绿、火炬、外环的学校名称及学校前身建校时间“1978”组成,蕴含“双手托起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明天”之寓意。科研平台截至2018年12月初,学院共有15个校级科研机构和1个校级科研基地,其中实体性科研机构3个,非实体性科研机构12个。有四川省级科研创新团队1个、校级科研团队7个。四川省级科研创新团队:数论和编码中的若干关键问题研究团队校级科研机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中国语言文化研究所、教师教育研究所、应用物理研究所、民族体育科学研究所、藏羌造型艺术研究中心、文献情报研究所、藏汉双语教育研究所、区域经济与文化发展研究所、藏羌舞蹈艺术研究所、旅游信息化与产业发展研究所、藏羌医药研究所、数学研究所校级科研基地:藏羌道地药材种植示范基地科研成果2010—2014年,学院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其中委托项目1项、子课题2项)、主持教育部社科规划和四川省社科规划、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等各类省级项目24项,厅州级科研项目152项、校级科研项目403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22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650余篇,64篇被EI、SCI、ISTP(CPCI)收录;出版教材、专著85部,45项成果获国家相关部委、省级、厅州级奖励,8项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截至2018年12月初,学院科研人员在各类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CPCI)三大检索收录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100余篇、核心期刊发文800余篇。“一种面向服务体系结构的语义服务自动组合方法”等18项成果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师资队伍截至2020年6月,学校有校内专任教师492人,外聘教师20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390人。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研团队4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突出贡献专家1名,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教学建设截至2021年12月,学校拥有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科研团队4个,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有省级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优势专业阿坝师范学院王牌特色专业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科学、化学、英语、美术学、环境设计、体育教育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旅游管理(专科层次)、艺术设计(专科层次)等四川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本科层次)、艺术设计(专科层次)合作交流截至2018年12月初,学校先后与泰国正大管理学院、泰国碧武里皇家大学、美国芝加哥东西大学、美国北密歇根大学、詹姆斯·麦迪逊大学、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韩国崇实大学等合作机构签订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协议,泰国正大管理学院·阿坝师范学院研究生部已经挂牌成立,正式启动联合培养硕士、博士工作。学校有“3+1”本科项目、暑假游学项目、国际交换生项目等学生出国学习项目;学校每年还将推荐优秀大学生到与该校合作的中国国外高校就读研究生。
阿坝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阿坝师范学院,英文译名为Aba Teachers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46。第二条 学校地址为四川省汶川县水磨镇佛山大道。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学院。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第四条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阿坝师范学院颁发《阿坝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28-62332717。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展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纪委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我校来源计划由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第十一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阿坝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中发布。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的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我校承诺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第四章 招生录取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工作模式,根据考生德智体等方面考核实际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十四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2%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第十六条 除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课程)的语种。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少数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对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二十一条 预留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控制在1%以内,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按模拟投档之后,根据生源情况追加计划批量投档。第二十二条 若其它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区)的最新政策为准。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四条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本土人才培养计划学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以上两类学生有关管理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第二十五条 我校已形成以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以奖(助)学金为激励(帮助)方式、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以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以学生综合保险等系列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招生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在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并在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提供考生录取通知书投递EMS号。第二十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阿坝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阿坝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8-62332777、 62332555(传真) 电子邮箱: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阿坝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