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问答网 论文发表 期刊发表 期刊问答
  • 回答数

    4

  • 浏览数

    204

chimaodeyui
首页 > 期刊问答网 > 期刊问答 > 论文如何把脚注复制

4个回答 默认排序1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我肯定会上岸

已采纳
脚注可以复制啊,而且你说的其他问题也不存在啊,别看脚注好像没被选中的样子但是你复制粘贴的时候也粘贴过去了

论文如何把脚注复制

310 评论(12)

郑德德

把光标放在文档需要插入脚注那句话的后面,在文档上部导航栏中找到引用,然后点击插入脚注选项。光标会直接下移到这一页的最下端,然后复制标准的脚注格式,粘贴的序号后面就可以了。
200 评论(10)

dingxianlo

在复件中将脚注转为尾注,复制,再到原文件中用选择性粘贴,选为无格式文本
358 评论(11)

3208575435

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  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  例:  参考文献:  [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  [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  [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  [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  [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  [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  [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 [9]姚吉莉试论浮动抵押制度[D]上海社会科学院,
217 评论(14)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