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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写法学论文时应注意正确使用专业法学术语 法学论文的属于应具有准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论证性准确性应体现出用词贴切和造句恰当;抽象性应体现在概括、简单精练、深刻;逻辑应体现逻辑合理性、严谨性和有序性;论证应体现在两个方面:正面论述和反面反驳两个方面 二、法学论文起草过程可以采用的两种写作方法 1、论文分块合成法 所谓分块合成法,是指作者先易后难的顺序,将自己考虑的非常详细的内容,按大纲依次组合成一片完整论文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不受提纲中部分与部分之间的次序限制 当对某个部分有一个成熟的理解时,就先写下那个部分然后"养精蓄锐"集中精力"击破"其他相对难度较大部分、初时考虑还未成熟的部分这两种起草方法各有优缺点对于采用哪种方法,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2、一气呵成方法 所谓"一气呵成法"是根据现有素材,按照提纲顺序,从头到尾把全文内容写出来这个时候,无论是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如个人见解不透彻、资料不完整、结构不严谨,甚至有些内容不流畅,一般都不作修改,初稿完成后再考虑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不间断地思考,集中所有的精力和时间来描绘论文的轮廓,并确保写作过程顺利完成 三、法学论文写作需正确使用引文和加注 一般情况,在写法学论文中都会引用相关的条文、文献,这些内容需要加上引文和加注,这两个问题需要清楚 1、关于引文问题 所谓引文,是指由于论文论证的需要,在法学论文中引用的经典作品或者文献内容、法律条款或者其他内容的原文引文其主要作用是提供强有力的论证 在使用引文时,要注意两点:论文中的引文应尽可能少,要准确,不能盲目追求过多;引用经典、文献、材料,不应脱离主题,各取所需,而应当按原着的本意引用引文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引文,即直接引用经典作品、文献或法律条文中的词、句、段、条、款为论证之根据 2、关于增加脚注问题 所谓的加注,是指注明内容的来源出处它的作用是让读者和编辑知道引文的来源加注有四种方法:段中注,即夹注,将引文用括号标明,脚注即在引文页脚处注明来源;章节,即标注在一章、一节后;尾注,即注释附在全文的末尾(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法学体系的建立依赖于法学家的主观的理论建构。法律现象的开放性、不同地区和国家社会交往,会形成法律文化的相互交流和法律制度上的相互借鉴。这就形成了法学理论、法学体系开放状态。法学体系的开放性还体现在法学体系针对其他学科体系的开放性。由于法律现象和其他社会和自然现象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因此法学学科和其他学科也有密切联系。
减少论文中的assumption(假设),一般来说,所有的假设都是约束条件,去除约束条件就是形成新的方法的过程。我周围朋友很多都是找小柯毕业论文写的,效果不错。还有另外一种情况 会让你被迫换题的 就是你的同届同学或者上届同学 刚巧写完了这个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