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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后记2作者简介概况费孝通(1910-2005),字彝江。祖籍江苏吴江。1920年入振华女校(今苏州第十中学)。1928年夏天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第一附属高中,秋天入东吴大学医预科。1930年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获学士学位。1933年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获硕士学位。1936年秋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人类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38年秋回国,任教于云南大学社会学系。1940-1945年任云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并主持云南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室工作。1945-1952年任清华大学副教务长、社会学教授。1952-1957年任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人类学教授。1980-1985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1985年起任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社会学人类学教授。作为社会活动家,曾担任民盟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1980年接受国际应用人类学会颁发的马林诺斯基名誉奖;1981年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1988年在联合国接受1988年“大英百科全书”奖;1993年获日本亚洲文化奖;1994年接受菲律宾马克赛赛社区领袖奖。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民族与社会》、《生育制度》、《行行重行行》等。[1]一生行行重行行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一生行行重行行,实地调查和考察总结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写下了诸多不朽篇章。本书推出的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乡土重建》和《皇权与绅权》四篇著作,可供社会学工作或教学、研究者参考。学术的道路是清贫的学术的道路是清贫的,学术的道路同样也是艰辛的,但是真正的学者从来都是安于清贫,在艰辛的学术道路上披荆斩棘,传承人类宝贵的知识财富。费孝通先生用他的一生见证了一代学人的风范,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使社会学这门外来的学科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成长、壮大……本书收录的都是费老学术上的成功之作,更是使后学者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进而使社会学在中国真正做到了面向大众,为学术推广铺平道路!3类似地方文献《乡土云和》是介绍云和乡土风情的一本书,于2009年6月第一次出版。该书作者:无为,原名黄育盛,出生于云和山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云和县政协委员。该书编录了三十年前瓯江两岸珍贵的风景照片四十余幅。紧水滩、石塘库区内,从云和到龙泉,都能找到水库淹没以前旖旎醉人的风光,特别精选的八幅彩色照片让读者看到了三十年前“漓江”一般的瓯江旧貌。历史散文《淹没的土地》用抒情的语言,真实描述了三十年前已经消逝的“水下故园”。乡土风情篇共精选了作者十六篇有关云和景点风情的故事和描述,堪称是一部浓缩的历史。还有许多原创的民间山歌、小说、戏文等,带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展现在读者面前。集娱乐、知识、表演于一体,有《诗经》之遗风,宋词之雅韵,可谓雅俗共赏。作者还在序言中写道:“本书公传于世,绝无版权之说,可用之处,请随意摘印。”充分显现了作者豁达的胸怀。4编辑推荐《乡土中国(经典珍藏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5后记这集子里所收的十四篇论文是从我过去一年所讲“乡村社会学”的课程中所整理出来的一部分。我这门课程已讲过好几遍,最初我采用美国的教本作参考,觉得不很惬意,又曾用我自己调查的材料讲,而那时我正注意中国乡村经济一方面的问题,学生们虽觉得有兴趣,但是在乡村社会学中讲经济问题未免太偏,而且同时学校有土地经济学和比较经济制度等课程,未免重复太多。过去一年我决定另起炉灶,甚至暂时撇开经济问题,专从社会结构本身来发挥。初次试验离开成熟之境还远,但这也算是我个人的一种企图。 以我个人在社会学门内的工作说,这是我所努力的第二期。第一期的工作是实地的社区研究。我离开清华大学研究院之后就选择了这方面。二十四年的夏天,我和前妻王同惠女士一同到广西瑶山去研究当地瑶民的生活。那年冬天在山遭遇了不幸,前妻未获生回,我亦负伤,一直在广州医院渡过了春天才北返。在养病期间,我整理了前妻的遗稿,写成了《花蓝瑶社会组织》。二十五年夏天我到自己家乡调查了一个村子,秋天到英国,整理材料,在老师MalinowsM教授指导之下,写成了Pedant Life in China一书,在二十七年返国前付印,二十八年出版。返国时抗战已进入第二年,所以我只能从安南人云南,住下了,得到中英庚款的资助,在云南开始实地研究工作,写出了一本《禄村农田》。后来得农民银行的资助,成立了一个小规模的研究室,附设于云南大学,系云大和燕京大学合作机关。我那时的工作是帮忙年轻朋友们一起下乡调查,而且因为昆明轰炸频繁,所以在二十九年冬迁到呈贡,古城村的魁星阁。这个研究室从此得到了“魁阁”这个绰号。我们进行的工作有好几个计划,前后参加的也有十多人,有结果的是:张子毅先生的《易村手工业》、《玉村土地与商业》、《洱村小农经济》;史国衡先生的《昆厂劳工》、《个旧矿工》;谷苞先生的《化城镇的基层行政》;田汝康先生的“芒市边民的摆”,《内地女工》;胡庆钧先生的《呈贡基层权力结构》。其中有若干业已出版。我是魁阁的总助手,帮着大家讨论和写作,甚至抄钢笔板和油印。三十二年我到美国去了一年,把《禄村农田》、《易村手工业》和《玉村土地与商业》改写英文,成为Earthbound Chma一书,《昆厂劳工》改写成ChinaEnters the Machine Age。三十三年回国,我一方面依旧继续做魁阁的研究工作,同时在云大和联大兼课,开始我的第二期工作。第二期工作是社会结构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在理论上总结并开导实地研究。《生育制度》是这方面的第一本著作,这本《乡土中国》可以说是第二本。我在这两期的研究工作中虽则各有偏重,但在性质上是联贯的。为了要说明我选择这些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的理由,我不能不在这里一述我所认识的现代社会学的趋势。6序言费孝通留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人类学系时,导师乃大名鼎鼎的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教授。马林诺夫斯基对费孝通在国内农村调查的材料很感兴趣,指导他根据这些材料于1938年写成博士论文,即在英国出版的《中国农民生活》(又称《江村经济》)。费孝通回国后,又遵照马林诺夫斯基的嘱咐,在昆明西南联大教书的同时,继续在云南农村进行调查,《乡土中国》就是有关农村社会问题的成果(有关家庭问题的成果为《生育制度》一书),据说连书名都是马林诺夫斯基提议的。 在费孝通的代表作中,《江村经济》属于微型的社区调查,是社区研究的肇端:《乡土中国》是“社会结构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在理论上总结并开导实地研究”。从《江村经济》到《乡土中国》是费先生学术道路上的重要转折,即从“实地的社区研究”转变为对于“社会结构的分析”。这一学术脉络的演进,代表了他为社会学中国化所做的两步实际工作。而《生育制度》“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乡土中国》则“属于社区分析的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无疑后者更具开阔的视野与格局。 《乡土中国》一书汇集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观察,剖析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特点。书中不作空泛说教和简单类比,一切以时空条件为转移,从结构、道德、法律、家庭、权力等方面来看中西文化的差异。而本书的后记,近乎学术自传,它真实地记录了费孝通对自我学术的认知,对理解这本著作和他的学术思想,都很有帮助。 《乡土中国》虽然篇幅很小,但提炼的问题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视野宏大,见解精辟,颇多点睛之笔,令人耳目一新,很能见出学术气魄与学术识见。文字不以气势压人,反而平易晓畅、简洁明快。能做到这些,除了费孝通卓越的学术能力和高超的写作功力外,还缘于他对中国乡土社会的了解与情感。他不以“先进/落后”的成见来看待“城/乡”、“中/西”的文化差异,同时在抗战结束后,又能预见中国社会正处在剧烈的变迁过程中,数千年乡土社会正在蜕变。因此,读者即使在中国城市化进程如火如荼的今天再来翻阅本书,想必依然可从中会得到启发。可以说,它仍是“读懂中国”的上佳读本,也是所谓学术普及读物的最佳范例。 《乡土中国》收集的是费孝通于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时的讲义,当时他应《世纪评论》杂志之约,分期连载而成,后于1947年初版于上海观察社组织出版的“观察丛书”中。1985年,《乡土中国》重版于三联书店,日后又陆续产生出多个版本。此次重新出版该书,所据底本为1985年三联书店版,除基本的订正外,尽量保留了原貌。7文摘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我们说乡下人士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村生活的了。我们不妨缩小一些范围来看,三条大河的流域已经全是农业区。而且,据说凡是从这个农业老家里迁移到四围边地上去的子弟,也老是很忠实地守着这直接向土里去讨生活的传统。最近我遇着一位到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很奇怪的问我:你们中原去的人,到了这最适宜于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真象是向土里一钻,看不到其他利用这片地的方法了。我记得我的老师史禄国先生也告诉过我,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我初次出国时,我的奶妈偷偷的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我箱子底下。后来,她又避了人和我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我在《一曲难忘》的电影里看到了东欧农业国家的波兰也有着类似的风俗,使我更领略了“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了。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象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我遇见过一住在张北一带研究语言的朋友。我问他说在这一带的语言中有没有受蒙古话的影响。他摇了摇头,不但语言上看不出什么影响,其他方面也很少。他接着说:“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这几个姓,我从墓碑上去重构每家的家谱,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现在还是那些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结论自然应当加以条件的,但是大体上说,这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大旱大水,连年兵乱,可以使一部分农民抛井离乡;即使象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乎其微的。 当然,我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口在增加,一块地上只要几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饱和点;过剩的人口自得宣泄出外,负起锄头去另辟新地。可是老根是不常动的。这些宣泄出外的人,象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运命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我在广西靠近瑶山的区域里还看见过这类从老树上吹出来的种子,拼命在垦地。在云南,我看见过这类种子所长成的小村落,还不过是两三代的事;我在那里也看见过找不着地的那些“孤魂”,以及死了给狗吃的路毙尸体。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一处住在的集团为单位的。本来,从农业本身看,许多人群居在一处是无需的。耕种活动里分工的程度很浅,至多在男女间有一些分工,好象女的插秧,男的锄地等。这种合作与其说是为了增加效率,不如说是因为在某一时间里的忙不过来,家里人出来帮帮忙罢了。耕种活动中既不向分工专业方面充分发展,农业本身也就没有聚集许多人住在一起的需要了。我们看见乡下有大小不同的聚居社区,也可以想到那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了。 乡下最小的社区可以只有一户人家。夫妇和孩子聚居于一处有着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无论在什么性质的社会里,除了军队、学校这些特殊的团体外,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在中国乡下这种只有一户人家的小社区是不常见的。在四川的山区种梯田的地方,可能有这类情形,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这一点对于我们乡土社会的性质很有影响。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上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Tonnies的话说:前者是Gemeinschait,后者是Gesellschait,用Durkheim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我以后还要作细分析这两种社会的不同。在这里我想说明的是生活上被土地所困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象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练,“不亦悦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照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于神话的故事真多: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的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很,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象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 不但对人,他们对物也是“熟悉”的。一个老农看见蚂蚁在搬家了,会忙着去田里开沟,他熟悉蚂蚁搬家的意义。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我读论语时,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说着不同的话来解释“孝”的意义时,我感觉到这乡土社会的特性了。孝是什么?孔子并没有抽象的加以说明。而列举具体的行为,因人而异的答覆了他的学生。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两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这种办法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是无法应用的。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我们当然记得不少提倡乡村工作的朋友们,把愚和病贫联结起来去作为中国乡村的症候。关于病和贫我们似乎还有客观的标准可说,但是说乡下人“愚”,却是凭什么呢?乡下人在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也不是,西躲又不是,司机拉住闸车,在玻璃窗里,探出半个头,向着那土老头儿,啐了一口:“笨蛋!”如果这是愚,真冤枉了他们。我曾带了学生下乡,田里长着包谷,有一位小姐,冒充着内行,说:“今年麦子长得这么高。”旁边的乡下朋友,虽则没有啐她一口,但是微微的一笑,也不妨译作“笨蛋”。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因之而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那是知识问题,不是智力问题。正等于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一般。如果我们不承认郊游的仕女们一听见狗吠就变色是“白痴”,自然没有理由说乡下人不知道“靠左边走”或“靠右边走”等时常会因政令而改变的方向是因为他们“愚不可及”了。“愚”在什么地方呢? 其实乡村工作的朋友说乡下人愚那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我们称之曰“文盲”,意思是白生了眼睛,连字都不识。这自然是事实。我决不敢反对文字下乡的运动,可是如果说不识字就是愚,我心里总难甘服。“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我们是不是说乡下人不但不识字,而且识字的能力都不及人呢? 说到这里我记起了疏散在乡下时的事来了。同事中有些孩子送进了乡间的小学,在课程上这些孩子样样比乡下孩子学得快,成绩好。教员们见面时总在家长面前夸奖这些孩子们有种、聪明。这等于说教授们的孩子智力高。我对于这些恭维自然是私心窃喜。穷教授别的已经全被剥夺,但是我们还有别种人所望尘莫及的遗传。但是有一天,我在田野里看放学回来的小学生们捉蚱蜢,那些“聪明”而有种的孩子,扑来扑去,屡扑屡失,而那些乡下孩子却反应灵敏,一扑一得。回到家来,刚才一点骄做似乎又没有了着落。 乡下孩子在教室里认字认不过教授们的孩子,和教授们的孩子在田野里捉蚱蜢捉不过乡下孩子,在意义上是相同的。我并不责备自己孩子蚱蜢捉得少,第一是我们无需用蚱蜢来加菜,(云南乡下蚱蜢是下饭的,味道很近于苏州的虾干)第二是我的孩子并没有机会练习。教授们的孩子穿了鞋袜,为了体面,不能不择地而下足,弄污了回家来会挨骂,于是在他们捉蚱蜢时不免要有些顾忌,动作不活灵了。这些也许还在其次,他们日常并不在田野里跑惯,要分别草和虫,须费一番眼力,蚱蜢的保护色因之易于生效。我为自己孩子所作的辩护是不是同样也可以用之于乡下孩子在认字上的“愚”么?我想是很适当的。乡下孩子不象教授们的孩子到处看见书籍,到处接触着字,这不是他们日常所混熟的环境。教授们的孩子并不见得一定是遗传上有什么特别善于识字的能力,显而易见的却是有着易于识字的环境。这样说来,乡下人是否在智力上比不上城里人,至少还是个没有结论的题目。 这样看来,乡村工作的朋友们说乡下人愚,显然不是指他们智力不及人,而是说他们知识不及人了。这一点,依我们上面所说的,还是不发能自圆其说。至多是说,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上是不及城市里人多。这是正确的。我们是不是也因之可以说乡下多文盲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说到这里,我们应当讨论一下文字的用处了。 我在上一篇里说明了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里我们称之作Face to face 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归有光的项脊轩记里说,他日常接触的老是那些人,所以日子久了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是谁(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在“面对面的社群里”甚至可以不必见面而知道对方是谁。我们自己虽说是已经多少在现代都市里住过一时了,但是一不留心,乡土社会里所养成的习惯还是支配着我们。你不妨试一试,如果有人在你门上敲着要进来,你问:“谁呀!”门外的人十之八九回答你一个大声的“我”。这是说,你得用声气群人。在面对面的社群里一起生活的人是不必通名报姓的。很少太太会在门外用姓名来回答丈夫的发问。但是我们因为久习于这种“我呀!”“我呀!”的回答,也很有时候用到了门内人无法辨别你声音的场合。我有一次,久别家乡回来,在电话里听到了一个无法辨别的“我呀”时,的确闹了一个笑话。 “贵姓大名”是因为我们不熟悉而用的。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我们社交上姓名的不常上口也就表示了我们原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是个乡土社会。 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需要结绳来记事是为了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我们不能当面讲话,才需要找一些东西来代话。在广西的瑶山里,部落有急,就派了人送一枚铜钱到别的部落里去,对方接到了这记号,立刻派人来救。这是“文字”,一种双方约好代表一种意义的记号。如果是面对面可以直接说话时,这种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的。在十多年前青年们讲恋爱,受着直接社交的限制,通行着写情书,很多悲剧是因情书的误会而发生的。有这种经验的人必然能痛悉文字的限制。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不完全是出于“间接接触”的原因。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合的。你用文字把当时当地的情意记了下来,如果在异时异地的圜局中去看,所会引起的反应很难平合于当时当地的圜局中可能引起的反应。文字之成为传情达意的工具常有这个无可补救的缺陷。于是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文法和艺术就在减少文字的“走样”。 在说话时,我们可以不注意文法。并不是说话时没有文法,而且因为我们有着很多辅助表情来补充传达情意的作用。我们可以用手指指着自己而在话里吃去一个我字。在写作时却不能如此。于是我们得尽量的依着文法去写成完整的句子了。不合文法的字词难免引起人家的误会,所以不好。说话时我们如果用了完整的句子,不但显得辽阔,而且可笑。这是从书本上学外国语的人赏会感到的痛苦。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刚好5000字左右吧,呵呵) 前言:上学期刚好读过《乡土中国》这本和社会学有关的书,这个学期本来就打算再读一遍的,也是为了完成社会学的作业,所以又读了一遍。但是读完之后发现,要写一篇相关的读后感真是无从下手,所以姑且用读书笔记的方式来完成这次作业。虽说是读书笔记,但我想也是极不标准的那种,因为我是完全凭自己读完后的第一感觉胡乱写的,所以,请老师姑且容忍一下了,O(∩_∩)O哈!, (*^__^*) 嘻嘻,hoho…… 一、乡土本色 “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我们知道,费老的《乡土中国》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当时费老已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我想,这种区别于乡土社会的独立模式应该就是“城市社会”吧。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近些年来,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而是情愿怀揣着对美好优越生活的向往、对理想的执着和追求告别父母甚至妻儿,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去实现自己的“淘金梦” 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二、 文字下乡 & 在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放眼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 三、 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作者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作者似乎对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显然作者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对于作者对儒家所持之看法,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我觉得,儒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有一套符合于人情和逻辑的思想在其中,而且是相当可取的。但在这里我就不在赘述了,以免“跑题太过” 四、 家族&男女有别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五、 礼制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礼制秩序”已经是明日黄花了。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无讼”也已经不是乡土常态。毕竟,六十多年过去了,时过境迁,费老所描述的那个正在流变的中国基层早已“面目全非”了。但费老对于许多概念的深刻生动地阐释还是让我们获益良多。“人依礼而治”的社会是一去不复返的了,而“人依法而治”的社会仍需要制度上的健全。对于“无讼”的状态,我想,可能少许的乡下人,或是上了年纪的人还会残留这种思想吧----认为打官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对于纠纷更愿意以一种“调节”的方式,按照传统和道德来解决。但毕竟我们的“法治”宣传是有力并富有成效的,因为更多的人意识到或者说是更愿意用法律来作为维护自己权利和尊严的武器。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疑是社会的进步。但我们也注意到,即便是现代的“法治中国”,道德与法律还常常会发生冲突。怎样将法律与道德进行和谐的统一,也还是一个须我辈奋力对待和解决的问题。而且,“法治”高倡,“道德”损抑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对于“长老统治”的概念,作者通过对“暴力权利”和“同意权利”的描述性解释来突显出乡土社会模式于两者的异同,正是其存在的迥异,使得作者用“长老统治”来描述乡土社会。长老统治最显著的表现在于大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上。作者并进一步推及到年长者对年少者经验的传授模式上,说明传统乡土社会由于范围的狭小,流动性的缺乏,使得具体的问题解决方法,也就是经验特别奏效。这就使得具体经验的传授显得尤为重要和富有意义,而具体经验则掌握在那些因为早出生而在具体环境中有所经历的长者手中。所以,就这一点上讲,我们再加以引申就不难理解乡土社会秩序的、代表传统的“长老统治”了。对于“无为而治”作者指出,由于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使得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由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相互依赖减少,这也使得其统治方式本质上更趋近于“无为而治”了。 六、 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血缘和地缘”一文阐述了从血缘到地缘的变迁。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不分离的。“乡土社会变化很少,人口却不是完全没有流动的”。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人口繁殖到一定程度,所需土地面积也相应扩大,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受到阻碍,社群就不得不在区位上分离。“在这分离之前,先发生的是向内精耕,但精耕导致土地报酬递减,不可避免地逼迫人们走向分离。如果分离出去的部分形成了新的村落,还和原来的社群保持血缘上的联系,就形成了血缘性的地缘,如籍贯,不管人到了哪里,只要不改,籍贯都还是那老地方”。这籍贯便是血缘在地缘上的投影。然而很多离开老家的人并不能形成的社群而只能设法在已有的社群中插进去。这些人被称为“外客”,他们不是亲密血缘社会的成员,进入当地社群相当困难,但也因此得以从事商业。在血缘社会里商业是不存在的,他们的交易以人情维持,不是用钱物“无情”地明算账。血缘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面前是拉不下面子的。商业的需要使得外客的地位得到巩固,与当地人组成一个新的社群,纯粹的地缘就是这样从商业里发展出来,不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社群,血缘和地缘得以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从欲望到需要”展示了经过变迁,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人们在行动指南上的区别及背后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个人只需依着欲望活动。原因有二。首先,人们经过了社会的教化,欲望就受到了文化的规定,如同感情定向受到文化的规定一样,使得欲望不是生物事实而成为文化事实。其次,作为文化事实,欲望便是传统,是累积的经验了,经过历史的检验和筛选的得以基本上符合生存条件,依着欲望总是利于生存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依着欲望行动却是不行的。因为现代社会变迁很快,原来的文化很快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欲望作为文化事实也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旧的一套生活模式不管用了,人们不得寻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按着生存的目的生存的需要去发现新的行为方式。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人们的行动从盲目的被动的遵从变成了理性和自觉的,从没有选择地被教化变成了有选择的探索,行动指南从欲望变成了需要。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的一个里程碑。 后记: 其实觉得自己对社会学还是蛮感兴趣的。朦胧中一直有一种愿望,一种想解释社会的存在性和人类的行为的愿望……看到这,老师不要觉得好笑哈……嘿嘿
《乡土中国》的大概内容:《乡土中国》一书收录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深度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费孝通作为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教授,领导着一个对于中国社会和文化以及那里的真实存在的人怀有极大兴趣的研究小组。他自己通过实地调查去为学生们讲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课余所留存下来的文字得到发表,成为了《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原型。扩展资料:如书名般,内容是从“乡土”二字出发,围绕着二字展开。土地养育人类,人类依赖土地。人的种种特性、文化也与土地有着密切关系。乡土社会还在不停地变,但有些东西是不变的,比如人情,并且这不仅限于乡下,城里也是一样,礼尚往来就是最好的见证。但还有一些是在剧烈地变的,比如社会制度,基层民主的推进还受着一些乡土社会因素的阻碍。乡下人在不断地进城,然而却难以享受到城里人的待遇,并且进城务工人员的年龄越趋低龄化。然而我们的目的和费老是一样的,即改善他们的生活,推动农村的发展,费老已经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比如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感受和理解“中国问题”是我们一生的使命。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乡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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