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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的议论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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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斯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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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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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所以我们又常常把法律称为“国法”。因此,一直以来,法律给我们的感觉就是很远的。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为法律与道德是分不开的,那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又是什么样的呢?有这么一个故事:某村的张大爷一生操劳,抚育了六个儿子,他用全部财力和满身疾病换来了儿子们的成家立业。长子承包村里的鱼塘,一年纯收入三万余元,但对老人却“一毛不拔”,其他几个儿子也拒绝赡养老人。张大爷孤独地住在村外简陋茅屋里,靠邻里接济度日,也无钱看病,村委会干部多次出面调解,要求六个儿子共同赡养老人,但六个儿子却互相推脱,老人的生活一直无人照顾,村里人对此义愤填膺,主动帮助老人打官司。法庭调解无效后,判决六个儿子每年共同支付张大爷三千元赡养费,共同承担医疗费用。这样的故事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在道德无法差遣人们去负起应负的责任时,法律就会体现出它的强制性。大千世界,纷繁复杂,法律制定得再多,也不能详尽地规范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法律可以严禁遗弃、拒绝赡养老人的行为,但却无法使人们自觉地尊敬老人。道德则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深入人们的心灵,以特定的方式在更广的范围内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所以,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法治与德治同样重要,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现在的中国便是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因此,我们应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感到骄傲。那么,我们青少年该如何护法、维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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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份,南京的一位老太太赶乘公交车时摔倒在地,一位叫彭宇的小伙子将其搀起并送往医院,法律与道德作文素材。后来,老太太说是彭宇撞着了她,而彭宇认为自己做好事反遭诬陷。真相扑朔迷离。○搀扶跌倒老太演变成全国轰动事件今年3月底,27岁的江苏某通信公司职工彭宇突然收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原来,去年11月20日上午,65岁的徐寿兰老太太赶乘公交车时,突然跌倒在地。彭宇将老太太从地上扶起又送往医院。后经鉴定,徐老太太伤势严重,构成八级伤残,仅医药费就花去了4万余元。徐老太太以彭宇将其撞倒致伤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彭宇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在庭审中,争执的焦点是原告是否被彭宇撞倒在地,双方各执一词。徐老太太称: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而彭宇却满腹委屈,说自己是在助人为乐,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往医院,反被诬陷。鼓楼区人民法院经过4次开庭审理,于9月5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判决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也没有了当时的坚决,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早在7月初,在媒体的介入下,此案就已演变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大讨论。法院按推理分析和公平责任原则作出判决后,更是引发网友的激烈讨论。9月6日,一些情绪激愤的网民甚至在网上针对徐老太太和其儿子以及相关人员发布第一号网络通缉令。当天,徐老太太、其儿子、审判长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私人信息被公布在天涯论坛上,作文素材《法律与道德作文素材》。此后,这一事件成为各媒体评论焦点,至今仍被广泛关注。【相关连接】  彭宇已因此失业  开庭前彭宇见到记者,他说自己为了这个案子已经丢了工作:从7月6日最后一次开庭以来,我还一直没有去上班。这个事情没有了结之前,我没有心思工作。一个星期之前,我正式辞去了工作。  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这个案子我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仅从证据角度出发,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东说,因为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这样: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说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认定和判决。  判决书:从常理分析……  首当其冲的就是核心问题:彭宇和老太太到底有没有相撞?  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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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可分为三方面讲。第一,它是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第二,它是个人的道德品质;第三,它是人的能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总之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区别于他人的,一贯的行为倾向和反应模式,也就是一个人各种心理特征的总和。所以首先积累知识只是完善人格的一种手段,更多是在生活实践中不断培养陶冶和锻炼;其次知识水平高高等学历的人如果人格不够完善,只会伤害别人,伤害社会;最后即使知识积累得不够,文化稍缺欠,只要不断完善人格,就一样造福社会。我国著名精神卫生专家陈学诗教授说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人格的可塑性会越来越小。”青年后期人格的特征大体形成,因而青少年时期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此时应客观分析人格特点,发现缺点和不足,及时地采取适当而有效的措施,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培养和锻炼,所以说大学生完善人格比积累知识更重要。 如果人格得不到完善,那你能保证将所积累的知识用到促进社会的发展中吗?知识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不当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完善人格就起到了将知识的积累引入正轨的作用。 如果人格不够完善,你知识积累再多又有和用?清华大学高材生刘海洋用火碱和硫酸伤害黑熊是因为知识积累不够吗? 有关的资料显示:研究生、博士生等高知识水平人才的犯罪率明显高于普通学历的人,难道这还是个别的现象吗?相反如果知识学的不够,那就不能对社会做出贡献,促进社会的发展吗? 求职道路上,由于知识积累不够而应聘失败,只不过是人生一个很小的挫折,但如果人格不健全,就极有可能会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抵不住诱惑,犯错误甚至犯罪。权衡一下,请问孰重孰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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