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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进展,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主要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煮成了「夹生饭」:患者不满意,医院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富裕阶层不满意,中等收入阶层不满意,低收入阶层更不满意。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老百姓甚至将「医疗、教育、养老」三大支出喻为「新三座大山」。这些感受得到了相关部门研究成果的证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作课题组研究报告表明,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 北京医学界人士指出,中国医疗卫生这个积重难返的问题,是中南海深感头痛又不能不设法逐步解决的问题。 百姓有「新三座大山」 据北京消息人士透露,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经济、科技教育等改革先后出台,但卫生体制改革的决定则晚了十年左右,直到九十年代末才提出。当时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就曾将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的现象视为卫生改革极待深化的一个理由。遗憾的是,这个问题不但未能根治,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现今,中国医疗服务费用的增长速度已经快于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居民的经济或心理承受能力。医药卫生消费支出已经成为家庭食物、教育支出后的第三大消费,导致社会普遍反映「看病难、看病贵」。根据中国卫生部二○○四年底公布的第三次调查结果。过去五年,城市居民年均收入增长了百分之八点九,农村增长了百分之二点四,而城市、农村的年医疗卫生支出则分别增长了百分之十三点五和百分十一点八。 北京医学界人士指出,对节节攀升的医疗费用,老百姓感慨地将「医疗和教育、养老」并称为「新三座大山」,其中医疗费用因其不可预期性尤其让人提心吊胆。 消息人士说,虽然伴随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设备的更新,医疗卫生费用的上涨在情理之中,但问题在于,中国卫生总费用的增长主要是由个人负担,所以老百姓觉得不堪重负。 中国卫生费个人负担重 据卫生部公布的「二○○五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的数据显示,中国的卫生总费用从一九八○年的一百四十三亿二千万元(人民币.下同),急速上涨到二○○五年的六千六百二十三亿三千万元,而在这飞涨的卫生费用中,政府卫生支出从百分之三十六点二下降至百分之十七点二,社会卫生支出从百分之四十二点六下降至百分之二十七点三,而个人卫生支出却从百分之二十一点二剧增至百分之五十五点五,在二○○一年一度达到百分之六十。老百姓负担之重十分明显。 资料显示,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系王绍光教授研究这个问题发现,发达国家的政府负担了卫生总费用的百分之七十三,转型国家的政府负担了百分之七十,最不发达国家的政府负担了百分之五十九点三,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负担了百分之五十七点二,而中国则只负担了百分之三十九点四。 王绍光分析说,如果医疗卫生费用主要由个人负担,除非收入和财富在社会各阶层的分配相当平等,否则经济上的不平等必然转化为医疗卫生上的不平等。如果医疗卫生费用主要由于政府负担,即使是穷人也能获享受起码的医疗卫生服务,从而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 公平效率问题危害更大 消息人士又说,老百姓医疗费用不堪负荷的问题,固然引人深思。但比之危害更大的,却是卫生事业的公平和效率问题。现实状况是公平性在下降,效率也在下降。 以公平问题而言,课题组认为公平性差有三个方面:一是筹资不公平。如一九九八年各省人均卫生费,最高的上海达到九十元,最低的河南只有八元五角,两者相差十倍。二是城乡社会医疗保障的覆盖人口只占少数且范围不断缩小。调查显示,近八成农村人口和近五成城市人口,亦即全国近四分之三的人口在遭遇医疗风险的时候,无法得到政府的扶助。三是城乡之间利用卫生服务有明显差异,城市或农村不同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利用的差异有扩大之势。调查显示,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存在着一个规模日益扩大的群体,他们陷入了「生不起病、看不起病」的境地。如果把他们放在今日医疗水平日趋先进的大背景下考察,或许才能真正体会到「小病扛、大病拖」、「不怕穷、就怕病」的心酸。 北京医学界人士指出,中国卫生事业存在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根源不在于缺乏公共资金,而在于缺少社会公正的价值观和有效的政府管理。如果中国能够尽快建立一套所有老百姓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广覆盖面)的医疗卫生保障体制的话,一可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从而有利于经济增长;二可有效保护国民基本健康,降低疾病负担,减少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强化国家竞争力;三可大幅度提高居民的生活预期,刺激消费,并带动宏观经济的增长。只怕面对中国医疗卫生这个积重难返的问题,当局会是「知易行难」! 
在中国,各式各样的规定可谓是无所不在,无孔不入。且不论那些可怕的封建礼教,就拿我们学校来说吧,有进出校门的规则、学习常规、教室规则、实验室规则、阅览室规则,等等。共计19大项145条。这些还只不过是书面上具体规定的,如果再加属一些不成文的规定以及突发灵感创造出来的规定那可真是不计其数了。 中国人的规定是历史悠久的,有些规定只知道是这么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至于它的起源,那早已成为一个传说了。中国人在小时候总是或多或少地经受过摧残,因此,他们长大后一旦比别人高了一等,便会迫不及待地订下许多规定,以示自己的尊严,同时也满足了自己的权利欲。如此这般,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然而,更可恨的'是,他们不仅只是订出规定,并在人们的心中打下很深的烙印,使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样,即使这些制定规定的人死了,他们照样能阴魂不散地留在每个人心中。所谓“吃人的封建礼教”,我想也是这样产生的吧。因此,对于那种从个人出发,不顾大多数人的利益的规定完全可以不予理踩,将其推翻。 其实,规定是否必要不在于它是否苛刻、麻烦,而在于是否必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能给每一条规定都下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我想每个人都会自觉遵守的。在这一点上一些日本企业的做法就值得称道。他们是这样规定按电钮的步骤的:双眼注视你要按的电钮,并且反复确认这是你应该按的电钮,然后再按。是不是太麻烦了呢?他们是这样解释的:一个人在普通情况下按错电钮的几率是五万分之一,而这五万分之一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因此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将这五万分之一降为零。我想这样的解释没有人会有异议吧。可惜在我们身边的规定都不是这样的。 现在社会各界都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而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创新精神。所谓创新,即创造新的事物。但新的事物未必是好的,正如生物学上的变异会变异出不好的结果。但是尽管如此,没有人会因此而否定变异。所以对于新事物不好的一面不必担心,因为这并不影响它们好的一面。如果因此而对创新作各种各样的限制,反而会使创新失去意义。同时,从一个人的性格方面来说,创新倾向强的人都是喜欢想象、喜欢自由、喜欢冒险的人。如果一个人同时具备以上几点,那便是“双重性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一个处处有规定的环境里,是根本不可能培养出真正的创新人才的。 综上所述,现在的这些规定都是封建社会和应试教育的产物。在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或是真正提倡素质教育的地方是不应该有那么多规定的。我希望老师能真正地实事求是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