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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旭,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兰州大学现代物理系原子核物理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1989年在白求恩医科大学获放射毒理学硕士学位;1995年在白求恩医科大学获放射生物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所长、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及成果:①电离辐射生物效应及其分子机制研究。②辐射防护与核事故医学应急技术研究。③放射卫生防护政策与标准研究。近年来,承担了15项国家和部委级科研项目,发表研究论文120余篇,主编出版专著6部。先后指导和培养了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20余名。1996年获吉林省第四届青年科技奖;1998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1999年获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2004年被国家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等7部委遴选为国家 “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同年,被卫生部授予“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2005年被国家人事部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07年获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09年被中华预防医学会授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2009年被亚洲辐射研究协会授予 “辐射研究贡献奖”。主要学术组织兼职:国际辐射研究协会中国委员会主席;亚洲辐射研究协会副主席;世界医生反核战争联盟国际委员会委员;卫生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放射医学与防护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毒理学会放射毒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副总编;《中国辐射卫生》杂志副总编;《国际放射医学核医学杂志》副总编;《辐射防护通讯》杂志副主编等职务。吉林大学兼职教授、苏州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科学院兰州近代物理研究所兼职博士生导师。王志林 党委书记副所长王志林,1953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北京。1978年10月毕业于武汉海军工程学院电源站技师专业,大专学历。1972年至1983年在国防科委新疆21基地服役,任排长、副连长、连长、技师。1984年-2002年历任原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科员、行政科副科长、总务处副处长、基建办副主任、主管技师。1993年任行政处处长;1996年任原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副所长(副局级)。2002年至今任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副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9年10月20日任党委书记。现主持党委、纪委工作。分管行政、后勤、保卫、工会工作。历任北京市西城区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岳保荣 副所长岳保荣,1953年出生,汉族,籍贯山西,研究员。1977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原南京药学院)。1984年至1985年在苏州医学院进修放射卫生专业;1996年至1997年在德国物理技术研究院做访问学者;2003年1月至5月在英国圣乔治医院辐射防护中心做访问学者。1977年至2002年历任原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研究室副主任、科技处处长,2002年任中国疾控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副所长、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副主任。主管科研、外事、教育培训。主要研究方向及成果:长期从事放射防护工作,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医疗照射防护与质量保证研究工作,重点为放射诊断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研究,完成多项部级和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并发表数十篇研究论文。组织制、修订“乳腺X射线摄影质量控制检测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九五”期间全国医疗照射水平调查研究,于2002年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三等奖。目前承担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合作课题;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放射诊疗中职业危害控制技术与风险评价研究等课题。现任国际原子能机构亚太地区项目中国协调员。主要学术组织兼职: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第三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放射医学与防护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放射医学与防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放射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用辐射装备与检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放射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编委;《中国职业医学》杂志编委。孙全富 副所长孙全富,1964年出生,河北故城县人。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6年毕业于白求恩医科大学放射医学专业,获放射医学学士学位。1989-1990年在日本广岛放射线影响研究所流行病学部进修;1996-2002 年在日本鹿儿岛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教研室工作学习,并获得医学论文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副所长。主管计量认证、实验室安全、防护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分管质量管理办公室、科技成果推广处。主要研究方向及成果:长期从事放射流行病学研究与辐射致健康效应危险估计,研究工作包括天然高本底辐射与居民健康放射流行病学研究、高氡钍射气地区肺癌危险估计、特殊实践人员辐射危险评价、非铀矿山矿工放射性职业危害调查与控制研究、核设施周围人群健康调查、公众核与辐射危险认知调查等。负责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和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登记报告系统。作为主要研究人员,2006年“高本底辐射地区流行病学研究”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2007年“居住环境监测与对人体健康影响研究”获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主要学术组织兼职:为第六届卫生部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WHO Internal Radon Project项目组成员等。丁库克 副所长山东聊城人,博士研究生毕业,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导师。先后在北京矿冶研究总院、首都医科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从事行政管理与科研工作。近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国际科研合作基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基金等资助,发表SCI文章7篇,拥有3项软件著作权,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项。2010年被聘为中国生物物理学会辐射与环境专业委员会委员。现协助所长分管该所后勤与保卫工作。 
钟南山表示,中国CDC(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在只是个技术部门。CDC的地位需要提高,未来也需要一定的行政权。CDC的特殊地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要一级一级上报。CDC向地方政府上报后由地方政府决定如何处置。第二,SARS等突发性传染病过去之后,很多研究所就不搞了。所以这一次对于突发疾病,治疗上感到束手无策。一个月内研发出一个新药根本不可能,需要长期的积累,这也体现出我们防控体系的问题。(图片来源:南方+ 摄影:吴伟洪)钟南山缘何会提出CDC的地位需要提高,未来也需要一定的行政权?2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了《CDC的使命》一文,对中国CDC的发展进程、主要职责以及使命进行了详细的复盘,同时也提出目前中国CDC存在的短板以及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从中或许可以窥见一二。此次武汉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战,中国疾控中心作为一个核心角色却不时陷入舆论中心。先是因为疫情发布承受了巨大压力,接着又因为1月30日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副主任冯子健参与署名,由中国疾控中心等十余家机构发表于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一篇论文再度陷入漩涡。也正是由于这篇论文,整个中国舆论才进一步认识到中国疾控中心在中国的传染病防御中的角色定位。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回顾看,如果能够早发现、早点确认,确实可以更好地控制疫情。新的传染疾病从发现到确认,需要有一个过程。事实上,中国疾控中心在过去的18年人员和经费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中国疾控中心主任、中科院院士高福对CDC充满信心。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高福曾对媒体表示:“经常有人问我,SARS过去十几年了,还会来吗?SARS这一类病毒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但我很有信心地说,SARS类似事件不会再出现,因为我国传染病监控网路体系建设得很好,这类事件不会再发生。”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国疾控中心创始人、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李立明被召集重新出山,为有关部门提供对疫情防控形势的研判、防控技术支撑等。曾带领CDC战过SARS的李立明,在被问到如今疾控系统的走向是否实现了当初的设想时,他淡淡地说,“不太满意”。虽然这些年CDC在人力和资金等方面得到了提升,但是CDC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尤其是在权责方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只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省级卫生行政机构才有权公布疫情,国家疾控中心与地方各级疾控中心都是没有权力对外发布疫情的。CDC是决策支持机构,但无权决策。从武汉不明原因肺炎的最初出现,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认定,再到疫情的扩散,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比任何时候都更受到国人的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从来不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事情,如何更及时更有效、有时是更决断地处置这样事关全国乃至全球的重大危机,是摆在我国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构建之路上必须回答的课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2月3日召开会议强调,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要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苛责永远比建设更容易。但建立在科学慎思基础上的行动从来不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