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问答网 论文发表 期刊发表 期刊问答

社会治安管理论文范文高中历史

  • 回答数

    2

  • 浏览数

    206

jieli_yan
首页 > 期刊问答网 > 期刊问答 > 社会治安管理论文范文高中历史

2个回答 默认排序1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jsjxx

已采纳
您好,希望答案您还满意我热爱地球,爱他的青山绿水,爱他的碧海蓝天,更爱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在散漫着野花的清香中,我和蝶儿一起奔跑;在碧绿草原的映衬下,我和昆虫一起玩闹;在落日阳光的照映下,我和伙伴一起喊叫;在清脆小溪的声音下,我和青蛙一起蹦跳……白天,我享受着阳光的沐浴;夜晚,我听着昆虫的鸣叫。春天,坐在牛背上,听到牧笛悠扬;夏天,走在草地上,看蟋蟀打闹;秋天,坐在落叶上,望海鸥飞旋;冬天,趴在家门口,看大雪漫天飞舞。在这如诗如画的仙境中,我的心被陶醉了。 曾几何时,人们乱砍乱伐,使大自然的生态平衡遭到了破坏。沙丘吞噬了万顷良田,洪水冲毁了可爱的家园,大自然的报复让人类尴尬哑然。梅水溪曾经说过,没有自然,便没有人 类,这是世界一大朴素的真理。一味地掠夺自然,征服自然,只会破坏生态系统,咎由自取,使人类濒于困境。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人不给自然留面子,自然当然也不会给人留后路,98洪水、2000年的沙尘暴,其实,这就是大自然向人类发出的警示。 曾几何时,人们乱捕乱杀,使人类的朋友惨遭涂炭。"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这就是对捕杀动物后果的最真实的写照。从大学生的伤熊事件到愚人们的疯狂捕猎,人类是否也将要把枪口对准自己?切记,保护动物就等于保护我们自己。 曾几何时,战争的爆发,使我们赖以生存的星球满目疮痍。炮火对植被的破坏,核辐射对生命的摧残,尽管广岛、长崎上空的蘑菇云已经散去了半个多世纪,可那里依然还是不毛之地。由此可见,和平是全人类绿色环保的重要前提。我是赫赫有名的长江。我把自己全部的心血都倾注在几十万子孙后代的身上。如今,我的工业越来越发达,儿孙们的生活也越来越红火,可我却今非昔比,千疮百孔,丑陋不堪,再也找不到几处净空、净土、净水了。 我在思索,在寻找,发现原来是因为许多富起来的儿孙不能善待我。你看:如林而立的烟囱口上呛人的浓烟滚滚升腾,笼罩住我的头;穿梭不息的车辆喷出的废气,无时无刻地向我扑来,熏得我的脸发黑;儿孙们的生活垃圾,工厂排出的废液,大部分渗入我的肌肤,流进我的血液,侵害我的躯体…… 人类的破坏不赀这些 ……前几日,我们到乳山银滩玩,原本清澈见底的海水被浒苔(多细胞生物)繁殖成绿色乐园。最近,许多专家把浒苔等大型藻类的过多繁殖叫作“绿潮”,与赤潮同样可怕。这种危害在会导致遮蔽阳光,影响海底藻类的生长;死亡的浒苔也会消耗海水中的氧气;还有研究表明,浒苔分泌的化学物质很可能还会对其他海洋生物造成不利影响。它还会影响旅游风光,这正是首要的问题。不过,绿潮可以抑制赤潮发生,这里只要不断打捞,直到营养元素消耗为止,所以治理比较简单,这是好的一面。但是,只要发生绿潮,弊总是大于利的。大气污染也是不可忽略的。现在,有不少城市只要一有风,就会尘土飞扬,垃圾漫天飞舞,人们带着口罩,对这种环境产生厌恶。在城市中,汽车的多少已成为现代化的标志,汽车越多则说明交通运输越方便,生活水平越高。但是,汽车越多,它们排出的废气也就越多,所以,汽车废气排污也是城市恶化的特征。这也是科学的两面性。

社会治安管理论文范文高中历史

98 评论(10)

1033126122

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的必要性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自1987年1月1日实施19年来,是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的主要法律武器,在查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制度的核心内容。但也要看到近年来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治安面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也日趋复杂,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形式多样,纷繁复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无论体系、结构还是内容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依法治国和维护社会治安的现实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调整的范围过窄,很多行为没有处理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只有8类73种行为,但十几年来,新出现了许多对社会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如强讨恶要、拉客招嫖、强买强卖、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等都需要由国家通过立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此,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调整范围进行修改和增加已是势在必行。二是处罚种类少、幅度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和拘留。以罚款为例,十几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对大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罚款的上限仅为200元,明显偏低,对相当一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三是处罚程序过于简单,难以适应当前公正执法的需要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四是与其他法律不协调。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消防法》、《刑法》等法律的规定,从内容到形式,有很多不协调甚至矛盾、冲突的地方,影响了国家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和协调
341 评论(13)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