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拉丁名的书写也有其特定原则:属名首字母大写+种加词小写=种的学名用斜体,命名人用正体。物种的亚属、组、亚组、系、命名人姓氏用正体,属及种加词用斜体。即使物种的属采取缩写的形式,亦必须用斜体。属及命名人姓氏的首字母要大写,即使缩写后的属和命名人姓氏的字母亦必须用大写字母。种加词通常情况下小写斜体,但在以下三种情况时,种加词的首字母可以大写:种加词源于一个人的人名;源于以前的一种属名;源于一个俗名。如,大卫枫David's Maple可以写作Acer Davidii,因为种加词指Armand Davi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