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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co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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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管理10类制度》 内容简介编辑推荐提升汽车营销人员职业素质,规范汽车营销管理职业标准,细述汽车行业经营管理要点,塑造汽车职业经营管理精英。内容简介汽车4S店要想提高市场竞争力,必须走标准化之路。制度化是标准化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管理,汽车4S店应建立各种制度、规范,本书详细地列出了汽车4S店管理中使用的各种制度,其中包括汽车4S店的整车销售管理、维修站管理、零配件管理、信息中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物资采购管理、行政管理以及日常营运管理制度,为汽车4S店的规范化管理提供基本的参考,可供汽车4S店直接参考使用。作者简介刘同福,经济学硕士,资深咨询培训师,历任高校讲师、企业咨询培训师、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从事汽车营销实战和研究十余年,在汽车营销实战和汽车营销培训、咨询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讲过数百场汽车营销专场培训、成功操作过数十例汽车营销咨询案例,知名高校、咨询机构和汽车厂家特邀讲师。 曾在国内多家权威营销杂志和刊物上发表过《汽车体验式营销方式》、《汽车4s店的持续发展之道》、《汽车经销商决胜未来之道》等数十篇汽车营销类专业论文。 出版的著作有:《汽车销售人员实战手册》、《汽车销售经理实务手册》、《汽车营销策划实用手册》、《汽车销售冠军的七大秘诀》、《汽车销售管理实用表格汇编》、《汽车维修企业管理实战手册》、“汽车营销实战攻略丛书”。目录丛书序前言第一章4S店整车销售管理制度第一节年度销售计划管理制度第二节营业班前会制度第三节营业服务规范第四节汽车展示厅内部运作管理第五节前台接待管理规定第六节员工打卡管理规定第七节电话管理规定第八节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第九节员工着装管理规定第十节办公行为规范第十一节信息管理制度第十二节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第十三节出差管理规定第十四节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第十五节展示厅工作规范第十六节推销员的行动准则第十七节销售经理的行动准则第十八节销售会议管理制度第十九节员工在职培训制度第二章4S店维修站管理制度第一节维修计划控制程序第二节维修业务管理流程第三节维修服务规范第四节维修站现场管理制度第五节安全管理办法第六节汽车维修站质量检验工作条例第七节操作岗位技能等级评定规程第八节设备管理制度第九节设备管理办法第十节五大技术工种的技术规范要求第三章4S店零配件管理制度第一节零配件管理制度第二节零配件保管要求第四章4S店信息中心管理制度第一节信息管理制度第二节信息收集的基本要求第五章4S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节人事管理条例第二节人事考核规程第三节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第四节工作态度考核第五节关键事件考核第六节出勤情况考核第七节考核汇总第八节人员综合评估第九节考核调查与面谈第十节人员综合评估第六章4S店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财务部岗位设置及职责第二节财务管理总则第三节会计岗位工作标准第四节出纳岗位工作标准第五节资金与票据管理第六节成本费用管理第七节采购、销售、存货的财务管理第八节统计管理第九节资产管理第十节内部审计管理第十一节财务分析……第七章4S质量管理制度第八章4S店财务资源采购管理制度第九章4S店行政管理制度第十章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制度

汽车4s店经营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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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管理系统 我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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葶葶孙

如今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对于汽车行业而言,反垄断法的实施会伴随着两个主要结果,一是厂方指导价的形同虚设;二是4S模式的终结。个人认为,这两个结果可能都是市场端一厢情愿的说法。从反垄断法的内容来看,指导性大于执行性的法条风格,说明了这部法律对于汽车这种本就特殊的行业市场的规范,短期内难以发生多大的效力。但是,这部法律的出台,使得4S模式的盈利模式接近崩溃。厂方在短期内没有放弃定价权的可能,而且由于长期的区域市场划分的限制,导致异地购车在售后和服务方面无法保障,因此,消费者为了便宜而选择跨区域买车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同时,在法律层面之外,厂商对于经销商的控制依然有效而强硬。比如,经销商很大一块的收入来自于按照厂商的定价实现销售数字(哪怕大量压库)之后,得到的厂商返利。在法律规定没有十分细致,而行业协会也无法发挥有效的监管机制的时候。这笔收入,就成了厂商手里可以灵活运用的杠杆,捏住了经销商的命门。同时对于厂方而言,让市场定价,而坐看汽车界的国美、苏宁作大,这是他们绝对不愿意接受的。而要抑制销售端的发展,分割市场是唯一有效的办法。因此,车企在这个问题上短期内不可能因为一部执行力尚未显现的法律的出台而主动调整。而售后、服务、保养费用等等,均是厂商维持现状的王牌,而品牌建设需要和技术引进等也能成为车企与政府谈判的砝码。因此,像欧盟那样统一的汽车大市场,在任何区域买车都能在任何区域接受服务的市场环境,短期内在中国尚无法形成。而4S模式的终结似乎是情理中事,4S店事实上已经成了厂商垄断和控制市场的工具,同时,作为垄断机构,4S店通过零配件、保养、保险,包括汽车金融等消费项目的搭售,实现了自己的利润,成了2006年以后4S店主要的利润来源。而反垄断法实施之后,4S店的这块利润可能会被置疑和取缔。这对于4S模式而言是致命的打击。虽然整车的跨区域销售短期内无法达成,但是零配件在发垄断法的名义下,很快就会充斥在淘宝的货柜上,没有任何难度地从广东流向全国各地,就像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一样。在这个基础上,4S店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的媾和也就难以为继。失去了垄断定价权的经销商,将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的双重标准获利。而专业程度高、运作更灵活的行业中介进构或平台,比如车盟、盛大车友会等等,将会成为新的,也更为规范的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的媒介。4S店卖保险这种疑似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难保明天。虽然,健康的经销盈利模式是,售车和保养提供稳定的利润,但是,4S只要无法冲破厂商对其的限制,就不可能形成足够规模从而有效地降低成本。而在日趋开放的市场环境中,也就不可能拥有什么竞争优势。亚运村汽车市场老总近日放话,4S模式估计会在2010年左右瓦解,这个时间的判断比较客观。而在反垄断法出台之后,新的汽车经销模式会是什么样子,目前尚不得而知。可以预计的是,像上海地区的永达、东昌等实力雄厚的经销商会保留下来,与厂房达成新的协议,重新确定其利润点。而丰田正在逐家收购其在华经销商,或许不久的将来,丰田、通用这样的资本强势企业,会自己介入经销领域,从而确保自身品牌策略的完整性和主动性。而作为消费者,我们或许希望看到有一天,汽车真正能成为一件普通的商品,能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专门的汽车消费领域法规的规范。依靠反垄断法这种非消费类法律,汽车这种特殊行业、特殊市场被完全规范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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