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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是什么?1) 传统签名:传统商务活动中,为保证交易的安全与真实,一份书面合同或公文要由当事人或其负责人签字、盖章,以便让交易双方识别是谁签的合同,保证签字或盖章的人认可合同的内容,在法律上才能承认这份合同是有效的;2) 互联网中的电子签名:而在互联网虚拟世界中,合同或文件是以电子文件的形式表现和传递的。在电子文件上,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是无法进行的,这就必须依靠技术手段来替代,能够在电子文件中识别双方交易人的真实身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性以及不可抵懒性,这种电子技术手段称之为电子签名;3) 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的定义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实现电子签名的技术手段有很多种,常见的电子签名形式有:手写签名或印章的数字化图像、采用生物识别数据(如虹膜、指纹)、基于公钥密码技术的数字签名等。电子签名和传统签名有什么不同?电子签名和传统签名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确定签字人身份,由签字人留下唯一身份标识对签署文件表示同意,只是两者的形式不同:电子签名是用数字证书对电子文件做签署,传统签名是人工对纸质文件签署。狭义的电子签名即数字签名,包含签名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具有防抵赖、防篡改的特性;而传统手写签名需要进行笔记鉴定等手段来起到“防身份抵赖”作用,传统手写签名在“防原文篡改”比较难举证。 
电子签名和书面签名的区别书面签名是更加的方便,更加的安全。书面形式,一般是指以纸质媒介和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合同的内容。书面形式的最大特点在于便于保存,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在合同或其他法律行为必须要以特定形式来表示的情况下,现在所要求的特定形式是书面形式”。电子签名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产物。它的产生,对传统法律,如传统书面形式、传统文件签名、传统合同成立以及传统诉讼法等都产生了强有力的挑战。要将电子签名技术引入法律概念领域并发挥其独特功效,就需要详尽了解其对传统法律的宏观系统以及具体而微处的重大挑战,进而才能将这种新的技术形式与法律相融合,求同存异。
电子签名是一种电子代码。电子签名由2005年电子签名法颁布实施。电子签名指凡是能在电子通讯中,起到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的电子技术手段,都可被称为电子签名。电子签名的用途在电子版的中秋贺卡、结婚请帖、 建筑合同上签名等。书面形式,一般是指以纸质媒介和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合同的内容。书面形式的最大特点在于便于保存,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在合同或其他法律行为必须要以特定形式来表示的情况下,现在所要求的特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应该说,在纸质媒介和印刷术的物资基础上,合同终于摆脱了原始的、繁杂的程式,进化到现代的书面和签名时代。书面的意义在于它既是一种形式,也代表了一种历史;既代表了一种法的传统,也代表了一个文明。但同样是书面形式在当今电子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却明显地制约了网络的应用和电子合同的缔结,对于电子签名的形式的影响同样如此。
在电子合同中,手书签章被电子签名所代替。电子签名完全由符号及代码组成,经由键盘输入并存储于计算机磁盘中。电子签名取代手书签名,解决了网上交易中身份识别问题,实现了电子商务无纸介质下交易人身份的确认。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签名才是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而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参见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和纸质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
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的区别1、使用环境和范围的区别电子签名文件的适用范围不如手写签名文件广,目前还不能适用于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不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上。2、签署方式有区别在电子文件上签署电子签名,就是用私钥对电子文件及与其一起存储的电子文件消息摘要数据进行加密。手写签名签署方式使得在各种纸质文件上书写的签名具有明显的个性特征。3、外观差异电子签名的外观形式比较多样,手写签名是有个性特征的手写体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