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香香
振兴中华 从我做起 1911年10月10日,农历辛亥年八月十九,一个普通却又不平凡的日子。就在这一天,武昌城头的一声枪响,宣告了清王朝反动统治的覆灭。一场席卷中国大地的变革由此开始,一个民族的伟大复兴由此开端。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 辛亥革命,推动了中华民族的思想解放,为中国先进分子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打开了新的视野。 孙中山先生和辛亥革命的先驱们为中华民族建立的历史功绩彪炳千秋!在辛亥革命中英勇奋斗和壮烈牺牲的志士们,永远值得中国人民尊敬和纪念!他们的革命精神永远是激励中华民族奋发前进的强大力量! 2012年10月10日,我们将迎来辛亥革命101周年这个伟大的日子。 同学们,101年前,孙中山先生率先喊出了“振兴中华”的口号。 一个口号就是一面旗帜。在“振兴中华”这面旗帜的指引下,无数的爱国志士为了祖国的独立抛头颅、洒热血;在“振兴中华”这面旗帜的指引下,无数的建设者为了祖国的富强鞠躬尽瘁、无私奉献。 岁月更迭,沧桑巨变,101年后的神州大地,到处生机勃勃,春意盎然。今天的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以载人飞船、嫦娥计划、航空母舰为标志的中国科级水平已经位于世界前列。如今的中国,以无比自信的姿态巍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然而,今天的中国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害怕中国的发展,担心中国的强大,他们千方百计地围堵中国,阻扰中国的发展。这几天,日本实施倒行逆施的“购岛计划”,妄图将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据为己有。我相信,在“振兴中华”的旗帜下,我们全体中华儿女同仇敌忾,绝对不会让侵略者夺走我们一寸神圣的领土! 辛亥革命101年后的今天,振兴中华,实现祖国统一、民族复兴的光荣使命,将靠新中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来担当。作为祖国建设的接班人,我们要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好好学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科学技术本领,将来好为祖国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 在纪念辛亥革命101周年之际,让我们一起向我们的先辈们立誓:“振兴中华,从我做起!”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评论|02013-03-31 20:26xialinle12359|二级今天是九一八纪念日。我说说自己的一点情绪!回顾历史,同一日期的那一年(1931年)是日本入侵中国东北的日子,是当时的中国开始蒙难的日子!而今天,发展中的中国同样面对着越来越严峻的国际形势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威胁!中国的南海争端近期加剧,而东海和“钓鱼岛”问题更成为中日关系的拦路虎;加之日方延期扣押中国渔船船长;这一幕幕更加深了每位爱国的中国人心底那道旧伤疤的刺痛!本性善良的中国人本怀着不计旧仇,以宽大的包容胸怀,忍痛顾着中日友好关系的大局。众多的中国人也热切的期望日方友善的处理这些敏感的问题,但到了这天,中国人要面对自己那段受欺辱的历史时,日本人仍是那么强硬,这就等同于在中国人的伤口上撒盐!我想每个有流着中国人的血脉的仁人志士都会很强烈的感受到日本人又在羞辱中国人了。(当然有麻木的人不知国情,有软弱的“东亚病夫”在逃避问题,更有一小批汉奸在等待时机投日叛国~~~~~~~)我只是十几亿中国人中的一介草民,本该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不该对国家大事诸多言是;但值此是九一八纪念日,我的心总是那么不安,总有愤愤不平之气在心底涌动。我想旧事可以不提,但国人被扣押,中方政府多次交涉,日方却延期扣押,这只能证明日方为表明其占有“钓鱼岛”立场而无视中方政府的多次交涉!日方明知中日关系直接影响着两国更大的利益,仍做此决定,这也就从某种意义上说明日方看透了热爱和平的中国人是不会也不敢冒中日关系恶化而表明中方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强硬立场。目前,中国的人民政府为了稳定发展经济,为了中日的老百姓安稳的生活,为了东亚政局的平稳,乃至为了世界和平;压制着力争“钓鱼岛”主权的愤慨,平和的表达了中国人民的意愿和维护国土完整的立场。这一理性而明智的举措得到了怎样的回应呢?日方延期扣押中国渔船船长,已有日方军人力图军控“钓鱼岛”,东海问题日方态度异常强硬,美日军演频频;这种种迹象似乎说明日方敢冒中日关系恶化之险,而同时也习以为常的断定中方不敢冒中日关系恶化之险,日方在自以为是的表述着领土诉求,而中方一厢情愿的盼着中日友好;日方在中方示意友善的空间中得到了日方民众的认同,加强了大日本帝国的民族凝聚力,有利的促使了日本鹰派实力的提升,同时也让世界人民看到了日本似乎是理直气壮的在表达“领土诉求”!这也让“中国人”在世界人民的眼里显得那么软弱!同时,中国政府的合理诉求在世界人民看来显得哪么苍白无力!“中国人”啊!我们的呼声在哪里?回顾历史,“九一八”前日方频频军演;且看今天,日方搓搓逼人。安逸了六十多年的中国人是否习惯了力求安稳,不问国事,接着是明哲自保,甘当“东亚病夫”,然后国内腐败加剧,内乱不止,一盘散沙,列强入侵,历史重演,国人蒙难!当然,这样讲有点偏激,但此刻谁能保证“中国人”团结一心共同面对强敌,谁能保证国内极少贪污腐败,国际形势突变时,国内不乱?就是此时此刻,在这九一八纪念日,有多少“中国人”发出内心的呐喊:“保卫钓鱼岛”! 
为了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国家在民族教育方面实行了许多特殊政策和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对民族教育的领导管理。早在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就做出了《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定》,明确规定,在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内设立了民族地方教育司,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省一级教育委员会、教育厅也设立了民族教育行政机构,一些州、县也设立了民族教育行政机构或专人负责掌管民族教育工作。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加强了对民族教育的领导管理,为办好和发展民族教育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保证民族教育的经费。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当国家经济还处在恢复阶段的时候,就专门设置了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用来解决民族教育经费问题。同时还明确指出,这是少数民族各级各类学校与一般学校享有同样的经费之外特设的一笔经费,更不能以这项补助费代替应该在一般教育事业费是开支的任何费用。尔后,虽然作了一些改进,但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并没有受到影响,而且逐年增加。例如,全国教育经费中专拨出来的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1977年比1978年增加600万元。1980年实行财政体制改革,少数民族教育经费由省、自治区包干掌握使用,有关省、自治区依然保证少数民族教育经费。例如,有的省、自治区从中央财政中划出适当比例用作少数民族教育经费,有的则从中央拨给省里用于不发达地区的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重点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从1990年开始,国家又设立了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款,实行项目管理。 允许和要求民族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办学。早在1951年国家就明确指出,民族教育应当采取适合于发展和进步的民族形式。根据这个精神,在民族地区举办了民族小学、民族中学、民族师范学校、民族职业学校、民族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及民族学院等。1981年,又重申了民族教育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办学的方针政策,并且要求有重点地办好了寄宿制学校。1984年,又将这一方针政策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同时还明确规定,除举办上述各级各类学校外,还应当在“少数民族牧区和经济困难、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山区,设立以寄宿制为主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1980年以来,一些全国重点大学和部分省高等院校举办了民族班,一些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也举办了民族班。1985年以来,在内地举办了西藏班,或者创办西藏中学。这些又增加了新的办学形式。 (允许和要求民族教育运用适合少数民族特点的教学方式。早在50年代国家就规定,各级民族学校的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可以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各民族的具体情况酌量加以变通或补充。同时还规定,凡有现行通用文字的民族,小学和中学的各科课程必须用本民族语言教学;有独立语言而无文字或文字不完全的民族,得按自愿原则,采用汉语文或本民族所习用的语文教学。在教材方面,允许自编本民族语文教材和少数民族补充教材,并加强了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翻译、出版、印刷、发行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些政策得到恢复和完善,并写进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规定:凡有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应使用本民族语文教学,学好本民族语文,同时兼学汉语文;没有本民族文字而有独立语言的民族,也应用本民族语言辅助教学;应当切实搞好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建设,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课本。《义务教育法》中也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教学”。 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实行照顾政策。50年代就规定,为了照顾少数民族学生,在他们报考高等学校或一般中学时,应当“适当规定一个入学成绩标准”;当他们入学后,还应当“给以适当补习条件”。60年代、70年代还作了一些补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作了进一步的充实。例如,高等学校在录取学生的时候,“对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录取分数”,以至降低“录取分数段”。对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办法。实际上,近几年来,有些教杂居地区也采取了降低分数录取的措施。在毕业生分配方面,在60年代就规定,“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应当根据所学专业、民族和籍贯,尽可能分配到本民族地区、民族事务机关或民族学校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申和恢复了这一政策。近年来,又实行定向招生和定向分配的办法。 除上述五个主要方面外,在学校人员编制和定额、师资培养和培训、专业设置和增减、教材建设和使用、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的待遇方面,也都实行了特殊的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