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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的写作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学术论文撰写中,选题与选材是头等重要的问题。一篇学术论文的价值关键并不只在写作的技巧,也要注意研究工作本身。在于你选择了什么课题,并在这个特定主题下选择了什么典型材料来表述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实践证明,只有选择了有意义的课题,才有可能收到较好的研究成果,写出较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所以学术论文的选题和选材,是研究工作开展前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社科其实就是社会科学的简称,讲的基本就是跟社会呀,人类呀等等这些相关的,你看看【社会科学前沿】里面的文章,都是社科类的,
社会学的作用是什么?向人们提供科学的社会知识,社会学为学生提供现成的社会知识、帮助人们树立科学的社会观、社会学帮助人们掌握科学的社会知识、社会学对社会政策提供建议。
社会学是为了描述社会变迁(而法国的奥古斯特·孔德创造发明社会学这个词,用于描述社会变化。社会学必须认识自己)
人文社会科学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总称。人文科学原指同人类利益有关的学问,有别于在中世纪教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神学。后来含义几经演变,其狭义指对拉丁文、希腊文、古典文学的研究,包括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史学、法学、文艺学、伦理学、语言学等。社会科学是指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法学、教育学、文艺学、史学、语言学、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等,其任务是研究并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认识人文社会科学可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手段;研究目的四个角度来全面系统的了解。(1)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具有主观自为性和个别性,其中充满复杂的随机因素的作用,不具备重复性;研究对象本身又是由有意志、有目的和有学习能力的人的活动构成的,涉及变量众多、关系复杂,贯穿着人的主观因素和自觉目的。(2)人文学科更多地使用内省、想象、体验、直觉等非理性方法。人文社会世界的主体性、个别性、独特性、丰富性特征,要求认识主体具备把握意义世界的主观感悟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形成与个体的生活经历、生命体验密切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的认识活动因而带有个体性与差异性特点。(3)人文社会科学很难使用实验方法,即使社会科学研究中采用的“试验”、“试点”,也总是随时间、地点和具体对象而改变,很难做到研究对象的简化和纯化,也不可能使研究对象的属性重复出现。(4)人文社会科学主要是在价值论框架下展开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人类文化与社会本质、发展规律的研究,丰富人类精神世界,提升生活质量,指导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兼具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人文社会科学不仅有助于营造一个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环境,而且注重探讨与人类生存、发展、幸福有关的价值与意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范围虽然点面广,但是凡属人文社会范畴的学科都是为人文和社会服务的。只有以马克思社会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客观而辩证的看待问题,坚持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才能真正的服务于人民大众,才能真正揭示人文社会科学的本质。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也说不好,只能谈谈我的看法:方法论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假如人文社会科学想成为一门“科学”的话,必须首先解决自身的“方法论”问题,因为一种学科的研究假如其方法是有问题的话,那么研究出来的结论肯定是有问题的。所以,“科学”的结论必须建立在“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上。哲学家们一直在寻求解决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论的“科学性”问题。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哲学对方法论的问题还不够重视,从亚里士多德开始,才开始系统地思考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论。亚里士多德建立了逻辑学,使人文社会科学开始形成自己系统的方法论,才使得人文学科的“科学性”有了保障。对亚里士多德而言,证明一个“科学”的结论,必须有用证明的工具,其《工具论》即是主要讨论如何去证明一个“科学”的结论。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自创立后,就一直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共同遵守的方法论。近代以来,方法论的问题一开始就得到重视,笛卡尔认为,方法论问题是哲学的首要问题。其专门有一本书《谈谈方法》,其中提出人必须建立正确的方法来指导我们的理性来获得真理,为此他提出其自己的四条方法论原则。笛卡尔的主要的命题,“我思故我在”也可以看成是在解决人类知识的“方法论”基础问题,这一命题即是寻找人的思想、知识最确定的、无可怀疑的基础--即我思的主体,由此开启近代哲学的主体性思想。但笛卡尔在提出其自己的解决人类知识的确定性基础这一问题的方法外,也留下很多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其最终还是通过上帝来保障人类的思想,知识的“真实性”基础。受笛卡尔思想影响,近代的学者们都很重视方法论问题,如斯宾诺莎也十分注重探讨“真理”的方法性问题,他认为,要获得“真理”,必须有正确的方法来指导我们获得“真理”,他提出一个问题,既然正确的“真理”是由正确的方法来保障,那么谁来保障用以获得“真理”的方法的正确性呢?假如用B来保障A的正确性,那么又必须要由C来保障B的正确性,而C的正确性又必须由D来保障,这样就会导致无限逆推。为解决这个问题,他提出“真理的内在性”观念,认为,真理的正确性只有在真理的内部获得,不可能通过外在的方式获得“真理”的证明。简单地说,就是用以证明真理正确性的方法本身的正确性,只能在真理证明的过程当中得到证明。斯宾诺莎有一个倾向,试图以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进行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的研究,从而将哲学、伦理学等人文学科建设成“科学”。最典型的代表是其代表作《伦理学》,试图采用欧几里德几何学的证明方法,将伦理学建设成一门“科学”,即从大家都认可的,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然后一步步地推理出伦理学的原理,由此来证明这些原理的正确性。但这种理路遭到了后来者的很多批评,因为人文社会科学所研究的对象跟自然科学有着根本的不同,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文社会科学是不可行的,其忽视了人文社会科学自身方法论的独立性。但事实是虽然后来的思想家不像斯宾诺莎那样从痕迹地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论来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但近代的哲学家们大抵将亚里士多德提出的逻辑原则,即将归纳与演绎的方法当成人文社会科学共同的方法论时,其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受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影响的倾向是共同的。如对归纳原则的应用还是一种自然科学的模式。经验主义哲学家休谟,曾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归纳问题”,其认为,人的个别的、偶然的经验都是不同的,就算是其重复一万次也不能得出必然性的结论,原来我们认为具有必然性的因果观念只不过是人们习惯性的联想。其结论动摇的不仅是自然科学的必然因果观念,对人文社会科学而言,如历史学而言,想采用归纳个别的历史现象得出所谓的历史规律也成为不可能了。在休谟之后,康德探讨了美学的原理,实际上就是探讨艺术科学的真理性问题,他应用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即“共通感”的概念来说明美,他认为美感就是无利害关系的、无目的但合目的性的、普遍的、必然的共通感。康德提出的这四个美学原理,解决了原来其它哲学家没有解决的什么是美的问题,为美学确立自己的“科学性”确立了基础。受康德对“共通感”概念的应用启发,后来的哲学家试图用这一概念解决自己人文社会科学方法的“科学性”问题,如维柯提出,精神科学,即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应建立在“共通感”的基础之上。在这之后,狄尔泰提出生命体验的概念,其认为精神科学有着自己的、独立的方法论,因为他所处理的不是各种自然的现象,而是人独特的生命体验,所以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论来进行精神科学的研究。狄尔泰之后,建立起了哲学诠释学的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一书中探讨了精神科学自己的方法认问题,认为诠释学的方法是人文社会科学的共同方法。后面的这几个人的思想阐述起来太复杂,只能简略地点出来。有兴趣的话,你可以自己看看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这一本书,这样就可以对方法论在人文社会科学的意义有比较明确的认识。总而言之,方法论问题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占有基础性的地位,但是什么是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性”用什么来保障?这些个问题都是复杂的哲学问题,没有最终的答案,哲学家们也一直在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