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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调查法、访谈法,以及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天津市农村城镇化发展现状、特点的分析,以及大港区楼房化情况和9个点、4个片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的剖析,认为天津市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具备七个方面的动力机制,即:经济、政策、规划、市场、管理、土地及创新;同时,认为天津市城镇化在今后的发展中挑战和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存在的机遇是:土地后备资源较为丰富,城镇发展存在着广阔的空间;与现代化城市接轨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全面展开;具备城镇化发展的人才资源优势;环渤海地区的强劲发展势头为天津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了机遇。【文件目录】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 研究目的和意义 2 研究内容和方法 1 研究内容 2 研究方法 3 国内外城镇化研究概况 4 世界及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历史演变 1 世界城镇化的历史演变 2 我国城镇化的历史演变 第二章 城镇化的一般理论 1 城镇化的基本内涵和相关概念 1 城镇和城镇化 2 城镇化与工业化、现代化的关系 2 城镇化的基础理论 1 区位理论 2 二元结构理论 3 人口迁移理论 4 非均衡增长论 3 城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 1 城镇化过程的阶段性规律 2 城镇化的聚集规律 3 城镇化的不平衡规律 4 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互动规律 第三章 天津市城镇化的发展分析 1 天津市城镇化的现状及特点 1 天津市城镇化的现状 2 天津市城镇化的特点 2 天津市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 3 天津市加快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 天津市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2 天津市城镇化发展的机遇 第四章 天津市大港区城镇化实证分析 1 大港区的基本情况 2 大港区的农业简况 3 大港区农村的工业情况 4 大港区农村的第三产业情况 5 大港区农村楼房化的简况及作用 1 楼房化的简况 2 楼房化的作用 6 大港区发展农村城镇化的制约因素 第五章 加快推进天津市农村城镇化的思路及对策建议 1 天津市农村城镇化发展的思路 2 天津市加快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1 科学制订规划,实现小城镇的有序发展 2 配套建设大型基础设施 3 全方位筹措发展资金 4 加快企业发展,增强农村城镇建设的后劲 5 推行有利于农村城镇化的户籍政策,加强城镇管理 6 强化土地管理 7 强化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8 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可持续发展 9 实行新一轮更大规模的城镇调整 10 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提纲如下:城乡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分析城乡融合发展案例分析-以某城市为例(需要反馈过程)城乡融合发展的结果分析(需要分析问题)城乡融合发展的策略
可以写《以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等等,比如以写《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例,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对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正文: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的变化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这一阶段的政策特点是以农补工,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沉淀在土地上。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一定必然性,但也导致城乡二元体制逐步形成并不断强化。二是改革开放后到党的十六大前。逐步放开农产品市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大量转移,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三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确立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强农惠农政策体系不断强化,初步搭建起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制度框架。国家实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扩大;逐步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居住的限制,推进城乡平等就业,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等。在充分肯定城乡关系发生积极变化的同时也应看到,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社会结构加快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扩大的势头仍未得到遏制,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这主要表现在:农村资源要素流失问题仍然突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资本的趋利性使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在农村形成巨大资金缺口。土地征收征用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不合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明显向城市、向非农部门倾斜,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缺乏保障。农民工工资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与城镇职工同工不同酬、工资与实际劳动贡献错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公共资源配置不利于农村的问题仍然突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但由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底子薄、投入欠账多,目前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深度还不够,公共品供给偏向城市,造成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差距过大。财政支农力度与国家财力的增长状况还不相匹配。市管县体制从资源配置上强化了市级政府的调控能力,出现了地级市本级与县级争利、财富日益向市级集中、财政投放日趋集中在市本级的现象,带来县及县以下政府促进发展和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公共资源严重不足问题,加重了“城市偏斜”。工业化、城镇化与农民工市民化相脱节的矛盾仍然突出。农民工进城就业,不仅希望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而且强烈渴望融入城镇。但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下,他们仍被视为城镇的“过客”。城镇对农民工“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要务工不管安居”,农民工进城落户门槛高,不能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不能在城镇落户定居,长期奔波于城乡之间。这种不彻底的转移方式起不到稳定减少农民、使土地向务农劳动力稳定流转集中的作用。农民市民化是一个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创造条件,让农民在城镇安居乐业;又要允许农民继续享有对土地的权益,以此作为应对不确定性及各种风险的生存保障。这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需要。县域经济和小城镇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应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快建立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保障基层政府履行基本职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探索在行政上省直管县的体制。实行有利于小城镇发展的投资和土地政策,加大国家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把县城和中心镇建设成为生产要素集聚和承载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区域。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重要特点,应从战略上协调好二者的关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我国不能像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待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后再去推进农业现代化;也不能走一些发展中国家那种大量进城农民沦为城市贫民的发展道路,不能在城市周边形成大量贫民窟。必须立足国情,确保在农村不凋敝、农业不衰退、农民不破产的情况下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应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程,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步伐;加强农村人力资本开发和新型农民培养,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努力把现代文明引向农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