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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变革论”者主张唐宋之际的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就阶级关系的变动而言,诸家意见各不相同,大致似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一、唐代门阀士族地主仍占统治地位,推行部曲佃客生产制,唐宋之际,衍变为官户统治和客户佃农生产制。 二、唐代是中世封建社会,佃户被束缚在土地上,是典型的农奴,宋代开始“近世”,佃户与地主是平等的经济关系。 三、汉唐间是奴隶生产制,宋代开始确立中世庄园农奴制。 由此可见,唐宋变革论的观点涉及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说唐代是古代奴隶制一条,本文略而不论。 自唐初建国至南宋灭亡,其间长达六百余年,如果以唐初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北宋后期乃至南宋时的情况相比。在长达四、五百年内,确是存在巨大差异。假使将中唐后的情况与五代及宋初相比较,那么,它们之间的差异并不比唐初与唐末的差别更显著。陈寅恪先生说,唐史可以分前后二期,分野在唐朝中叶。“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1]所言极为中肯。现在,只就唐宋变革论所涉及地主与农民两大对立阶级的状况略抒浅见如下。 一、 关于唐代门阀土族阶层地位的估计 主张门阀士族在唐代仍占统治地位的主要依据是: 一、士族把持朝政,唐代宰相三百六十九人,崔、卢、李、郑四姓占六十六人,其中崔氏有二十三人。 二、唐代门阀士族经济实力的雄厚基础是封爵食邑制。 三、士族重视族望、谱牒与婚姻,山东士族甚至不屑于与李唐皇室通婚。 众所周知,汉魏之际逐步形成并在西晋正式确立的门阀士族制度,有九品官人法保证士族政治上作高官、清官的特权,占田制和荫客荫户制使士族占有大批田地,免除赋役,庇荫亲属,奴役众多劳动者,享有经济上的种种特权。士族重视官、婚、望,以保持其合法世袭特权。 然而,门阀士族地主的盛世并不长,经过农民战争的打击以及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不断火并,士族地主们的政治、经济实力逐渐丧失。唐朝不再存在九品官人法和占田荫客荫户制,士族没有了世袭特权。太宗贞观时修《氏族志》,高宗显庆时编《姓氏录》,既是压抑正在衰颓中的旧门阀士族势力,同时又是企图通过立法培植新的门阀士族。然而历史的发展已使唐代不再具备门阀士族再生的社会条件,所以在唐朝始终没有形成比较稳定的新门阀士族。只是在唐初,旧门阀士族地主仍有一定的潜在力量。七姓十一家自为婚姻,便是具有崇高社会地位的体现。尽管如此,旧门阀士族地主没有因此壮大门楣,起死回生。 说唐代门阀士族始终存在,有很大政治、经济特权,是经不起检验的。据统计。崔、卢、李、郑四姓在唐代任宰相者九十三人次,而在唐前期任相的是二十九人次(崔氏十一人,卢氏二人,郑氏一人,包括皇室李氏在内的李氏十五人),其余六十四人次均在中唐以后。如此看来,难道是门阀士族实力在唐后期有了复兴?若然,其政治和经济基础何在呢?有人说唐代藩镇也是门阀士族,这种“士族”与两晋南北朝以至唐代的旧门阀士族怎么能等同视之呢? 说封爵食邑制是唐代门阀士族力量强大的经济基础,同样难以令人信服。王公贵族衣食租税早在西汉已很盛行,而史学界没有人认为那时存在门阀士族。唐代封爵很滥(中唐以后尤甚),食邑根本无法与汉、晋时代相比。何况唐代有封爵和食实封的人大多并非门阀土族地主,那些食封之家在唐玄宗时改向朝廷领取封户租谷,不能再派人直接向封户索取,正好标志着食封制的蜕化。因此,封爵食邑制在中唐后已显著走向衰落。当然少数残余现象长期存在,直至北宋前期仍未完全消失。如果认为唐后期四姓担任宰相者多,是有封爵食邑制为其经济基础,显然并不符合历史真相。若再由此推论,认为门阀士族地主在中唐后曾经复兴,那就更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人们乐于引用南宋郑樵和王明清的言论,说明唐代旧士族的力量始终强大。特别是郑樵所说,隋唐以上“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五代以后谱书散佚,其学不传,用以证明谱学与门阀士族共存亡。实际情况并不尽然。谱学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表明它并非门阀土族地主所专有,唐代主要官修谱牒在《氏族志》和《姓氏录》之外,还有《姓族系录》和《元和姓纂》等,在“冠冕之家,兴衰不一”[2]条件下,官修姓氏书有如柳芳所说,“凡四海望族则为右姓,不通历代之说,不可与言谱也。”[3]官谱不究血统渊源,明显不同于士族谱。贞观氏族志草稿说,“营户、杂户、慕容商贾之类虽有谱亦不通”,许敬宗嫁女给奴隶出身的禁卫大将军钱九陇,为钱氏“曲叙门阀”,[4]说明唐初以来诸色人都各有谱牒,谱学内涵已有了重大变化。 官谱在中唐后已很少修造,私谱修撰却是方兴未艾。颜真卿撰《颜氏世系谱序》,于邵写《河南于氏家谱后序》,[5]大宦官仇士良同样有家谱,[6]众多宗法性的家谱并没有因唐末大乱而废弃。洛阳周氏避乱徙广陵,“谱牒存焉”。[7]由于私谱的广泛存在。才使通晓谱学的吕夏卿在北宋时有可能撰写出唐代世系诸表。北宋前期,江西欧阳修、四川苏洵都在分房编修族谱,仍采用中唐以来的传统修谱方案。[8]苏洵说,唐宋之际谱牒暂废原因,一是官僚士大夫不讲,二是新贵们不愿谈及贫贱的祖先。王安石撰许氏世谱,自曹魏许据以下直至北宋仁宗时之许元等人。——胪列名字官称[9]。如果唐末以后不存谱牒,他决不可能源源本本编写谱牒。可见强行把谱学兴衰与门阀士族地主的盛衰划上等号,显然缺乏说服力。 姓氏中之地望、族望原是门第之象征。南北朝时期,同一门望之中还区分高下等第。唐代门阀士族衰颓,分居各地同一宗姓之人只是沿用旧望,已无多大实际意义。唐人刘知几说门望多伪,“碑铭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10]袁氏系于陈郡。杜氏称之京兆。北宋宋祁说,唐人所好,“言李悉出陇西,言刘悉出彭城”[11]。南宋赵彦卫也说,唐人“推姓显于一郡者谓之望姓,如清河张、天水赵之类。世人惑于流俗,不究本宗源流,执唐所推望姓,认为己之所自出,谒刺之属显然书之”[12]。大量事实表明,郡望遗风在我国长期残存,显然不能以之为门阀士族兴盛的证据。 以四姓“男女婚嫁,不杂他姓”,皇室也难以与之通婚娶[13],证明门阀士族势力至晚唐时仍很强大,亦不稳妥。事实上,唐初以来不少新兴勋贵都与四姓通婚,唐睿宗、玄宗、肃宗、德宗、顺宗、宣宗的女儿都曾出嫁崔氏、卢氏子。公主出婚其他旧族子弟为数更多。社会现象纷繁复杂,唐高宗以来,公主出嫁时,“以贵加于所尊”[14],竟让舅姑降礼答拜,公主身死,丈夫要服丧三年[15]。类似情况,自然会导致旧士族家庭的强烈反感,何况李唐政府曾宣布四姓为禁婚家,他们由于政治上的衰败和社会生活中长期产生的积怨,再加上公主倚仗皇威,羞辱舅姑与丈夫的行动.出现不愿与皇室联姻的情况并不足为怪。 那么,对于唐后期诸旧族人士所拥有的实力该如何看待呢?我认为正确认识衣冠户的登场是解决这一疑难问题的诀窍。衣冠户正式取代了门阀士族。成为宋代官户的前身。 众所周知,门阀士族在其盛世合法享有免役特权。随着其衰败,免役特权就消失了。唐初以来,只有五品以上高官依法豁免其家赋役,这批人中固然有的出身旧门阀士族,而更多的人却并非如此。某些家庭连续几代为高官或宰相,却并没有跻身于门阀士族。唐代前后三百年间,所有新进人士没有一个姓氏被社会上公认为门阀士族,比诸两晋南北朝时期常有一些姓氏崛兴加人士族行列的状况大相径庭。门阀士族的不景气实在是昭然若揭。 当然,旧门阀士族诸姓氏在唐代并没有消失,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影响还相当强大,即使经过唐末农民军的大扫荡,在五代十国时以及赵宋统一南北后,从《太平寰宇记》所列宋初诸州郡的郡姓,从《宋史》列传中,都不难发现南北朝以来很多门阀地主的后裔在宋代(尤其是北宋)并没有亡绝。神宗时,王存编修《元丰九域志》不列郡姓,书成上表时,特别说明“氏族所出”,已“非当世先务”。它说明姓氏学的衰微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不能认为唐末社会大乱以后便不复存在了。 门阀士族长期崇尚儒家经学,有文化素养。在他们失去政治、经济诸特权后,被迫参加科举考试。赵郡李德裕自称其祖父李栖筠在玄宗天宝末,以仕进无他路,参加进士试以步人仕途。事实上,当武则天执政以来,河南郑繇、郑遂初,河北崔日用、崔沔、崔浞,关中韦虚心、韦述等旧族子弟业已纷纷参加进士考试,只是在天宝以后,旧族子弟举进士者为数增多。德宗贞元以来。宰相多以翰林学士充任,而翰林学土常由进士出身。人们注意到范阳卢氏在德宗以后中进士者一百一十六人,旧族崔氏也存在类似现象,与其把这类情况说成是门阀士族势力的强大,毋宁说是旧士族子弟所采取的应变措施。 隋唐之际创建的科举制,进士科最受重视。所试时务策与诗赋。并不是旧门阀士族地主子弟所熟谙的通经明礼。他们既不能平流进取以致公卿,只好利用家传旧文化,随时应变以猎取名位。于是,他们和庶民地主的子弟同时趋向进士科应试,史家们通常称之为士庶合流。 唐武宗诏书宣布,凡是进士及第者称为衣冠户,其家享受轻税免役特权[16]。进士及第便成为一种殊荣。必须注意,会昌诏书是在社会上已有不少冒牌衣冠户免役的情况下,才明文规定真假衣冠户的界限,法令不允许以假乱真,可以看出,衣冠户在此之前实际是早已存在了。 衣冠户不考究每个人的家庭出身,只看他是否进士中第。由是,同是衣冠户的人,他们原先各自不同家庭出身的界限消失了。组成了新的地主阶级阶层。我们决不能因为衣冠户中有的原是旧门阀士族地主的子弟,便断定衣冠户仍是士族地主,或者说衣冠户的存在,乃是门阀地主力量依然强大的体现。 在地主阶级专政的时代,封建政权要不断从地主阶级中提拔统治人才,并给予一定的特权,科举选人适应了庶民地主力量壮大的社会需要,那些中了进士的衣冠户。不论他们原来的家庭出身如何,“既恃其不差不科,便恣其无畏无忌”。[17]即使在混乱的唐末五代十国时期,衣冠户依然合法存在,宋人张纲的远祖在南唐时,“尝以衣冠户携是书(指唐朝告敕)免充军名。”说明十国的江淮以南地区,也同样存在衣冠户。[18]赵宋建国后的五、六十年内。随着科举制的发展,每年经由进士科入仕的人数成倍地增长。宋真宗时,衣冠户名称尚见于史册[19],仁宗以后,正式为官户(品官户)所取代[20]。因此,宋初编撰《刑统》,其中所说官户,仍只是沿袭唐代属于奴婢贱人的性质。显而易见,唐宋变革论者关于旧门阀士族消失于唐末,宋初已出现新官户的论点,很难令人折服。 二、唐代部曲与佃农 说唐代是农奴制时代,便要讲清楚广大农业劳动者是被束缚在地主土地上耕作,子孙世袭,可以买卖,但却不能任意屠杀。 部曲佃客生产制的主张者以为部曲、佃客是典型的农奴。事实上,唐代的部曲和佃客身分不同,他们之间差异很大,是否农奴,需要逐一验证。 唐代部曲的定性资料,集中记载于《唐律疏议》中,它表明部曲原则上由奴婢放免而来,是私家所有,身系于主的贱人(家仆)。他们不像奴婢那样是主人的资财,但可以由主人变相买卖,主人强奸部曲妻女无罪,可以随意将所放客女及婢留为妾。反之,部曲奸主,纵逢国家大赦,也不许宽恕赦原。只有主人谋反逆叛要颠覆国家政权时,才允许部曲告主。凡此种种,说明部曲对主人有强烈人格隶属关系。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部曲和农业生产有着具体的联系。 唐前期的部曲既不受田,也不纳课,律疏的有关记载,或是西州出土文书,乃至其他史书所记,都未见部曲和土地有什么联系,更谈不上被束缚在土地上耕作。既不参加农业生产,自然不能说他们是农奴了。史籍往往是部曲、奴婢并称,通常被用于从事家务劳动,纵使个别部曲参加过农业生产,就其整体而言,很难说他们是依附农民,而只能说他们是合法的封建依附者。中唐以后,部曲数目更为减少了。 顺便指出,当时社会上被视为资产的奴婢.其中确有一些被用于从事农业生产,但并不能称之为农奴,何况奴婢用于农业生产在全社会中所占比例极小。社会历史的发展很不平衡,除了奴役严重的奴婢而外,有的奴婢在中唐后发生了分化,出现了雇佣现象,甚至开始涌现依附关系甚强的人力、女使。到北宋中叶以后,人力、女使的数量有了较大发展。这样的一批人,同样也并非农奴。 所谓部曲佃客制的佃客在唐代是否农奴呢?回答也是否定的。 毋庸讳言,魏晋南北朝时期存在过类似于农奴的法定田客,他们父子相承,身分卑贱,必须经过放免才能为良。这类田客在唐代早巳不再存在。 《唐律疏议》卷27记“官田宅私家借得令人佃食,或私田宅有人借得亦令人佃作”,表明唐初以来官私田地出租已相当普遍。官田通常包括职分田、公廨田、驿田、屯田等,佃作者是“人”(民),不是贱隶。史称职田“亦借民佃植,至秋冬受数而已。”[21]西州出土开元十九年(731年)文书记公廨田、职田,“不得抑令百姓佃食”。可见租佃官田者是“民”、“百姓”。私田出租同样是“令人佃作”。天宝十一年(752年)诏云:“王公百官之家”,广置庄田,“别停客户,使其佃食。”[22]说明租佃官私田地的是乡村下户和客户,他们都是良民。 安史之乱后,代宗敕令所有在各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客户,“自贴买得田地有农桑者,无问于庄荫家住及自造屋舍”,[23]一律编附当地户籍,征调赋役比当地居民(土户)减半。住在庄荫家的客户仍是百姓齐民。其后,豆卢革说,他在“鄘州虽有两三处庄子,缘百姓租佃多年”,他曾“纵田客杀人”[24],这都说明租佃的田客仍是百姓。 封建社会里地主占有大量田产用以剥削少地无地的农民,这是中外历史上所共有的。在我国,不仅唐代没有,即使汉魏六朝时也并不存在西方中世纪那样的农奴制。唐代的佃农比以往的田客荫户更存在着显著差异。 一、唐代佃农(包括半自耕、半佃农)不是贱口,他们和庶民地主在名义上所尽义务和享受权利相一致,而以往的田客只注地主家籍,是法定的贱口。这一巨大变化和门阀士族在隋唐之际的地位密切相关,从隋代依豪强为佃农的浮客到中唐时广泛发展的客户佃食制,标志着门阀士族的衰颓和彻底崩坏。 二、唐政府对地主的佃农人数没有任何限制,而在过去,对田客人数有着明文的具体限额和等级规定。 三、自唐睿宗、玄宗以来,官府公开允许各地按照本乡原有习俗发展租佃关系。此乃史无前例的创举,它反映全国范围内的租佃早已自发地盛行。所以,玄宗天宝诏称“远近皆然,因循亦久”。租佃方式的千差万别,充分体现了辽阔地域内各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唐五代两税法时期,朝廷不再限制土地兼并,土地集中由是更为加剧。晚唐时,有人揭示说,民有五去,包括了“势力侵夺”和“降人为客”[25],可见很多佃农乃是破产农户。 唐代佛道盛行,寺观占有大量田地,通常由僧俗劳动者(佃入。即种田人)从事耕耘,西州出土文书中的“佃人”也肯定包括了佃农在内。江南潭州大沩同庆寺,“僧多而地广,佃户仅十余家”,诗僧齐己即是佃户胡氏子[26]。可见寺观与世俗地主一样,租地者常为贫苦百姓,而不是过去那种只注家籍的卑贱田客。 吐蕃占领河西时期,敦煌出现了一批寺户,这批人看不出与北魏“遍于州镇’’的寺户有何前后承继与演变之痕迹。[27]敦煌寺户因缺乏牛粮种子向寺院有关负责人借麦。他们身分世袭,地位低下,却自有一定经济。[28]其时,吐蕃尚处在奴隶制时代,敦煌寺户很可能是其势力进入河西后,汉蕃文化合流的产物,他们也并非是奴隶。在张议潮收复瓜、沙等地后,不再见寺产名称’新出现的常住百姓,其地位较寺户有所提高。在江南朗州桃源观,“有观在山,有户在疆”,天宝中,敕取近三十户,“蠲免租赋,永充洒扫。”[29]诸如此类的寺观户并非是直隶于寺观的农业劳动者。 说唐代是农奴制,宋代是租佃制,其主要依据除了部曲、佃客外,还有陆贽所说:“贫者无容足之居,依托强豪,以为私属,贷其种食,赁其田庐,终年服劳,无日休息,罄输所假,常患不充。”[30]如果说这里描述的租佃劳动者是农奴,那么,北宋苏洵也曾概括说:富家地多,“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仆。”[31]苏轼亦云:富户“役属佃户,有同仆隶。”[32]被视为“奴仆”、“奴隶”的佃农与陆贽所称“私属”性的佃农到底存在什么根本性差异呢? 说宋代是契约租佃制,唐代是农奴制,也是说不通的。早在汉代,中原内地已有契约租佃,[33]在混乱的十六国时期也并未停废。[34]现在已发现西州大量唐前期的租佃契,敦煌出土了唐后期的租佃契,怎么能否定唐代存在契约租佃呢?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十二月,诏令诸路所在旷土召人佃种,“明立要契,举借种粮,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35]这是赵宋最早提到租佃契约的记载。然而,有更多的租佃关系并未明言立有契约,我们不能由此否认存在契约。李唐屡次发诏令依乡原例出租荒废田地,这在赵宋亦不乏其例。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五月,曲赦河北、陕西、京东路被虏人户所抛下田产,许诸色人住佃。“本县量给牛粮种子及功力,依乡原例,或以四六或以三七均分。”[36]分成租原则上是以契约为依据的。 唐朝建国后,轻便的曲辕犁开始取代以往笨重的长辕犁。全国各地生产发展虽不平衡,但地无分南北,包括半自耕、半佃农在内所有编户齐民原则上不许随便迁居。众多破产农民常不顾禁令四出奔逃,以往括逃通例是就地落籍为民,从事农业。自玄宗开元中括客以后,客户正式合法存在。人们乐于引用宋仁宗天圣时,针对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地区的田客不能随意起移,规定“自今后,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田收田毕日,商量去住,各取稳便”。[37]用以说明宋代佃客有迁徙自由,不同于唐代农奴式的佃客固定在土地上。我们认为唐代的客户含义与宋代不尽相同,但其中大部分无疑是佃农。唐代不见有客户随意迁徙的资料,也没有不许迁徙的记载。即使在宋代,上述诏敕也只能说明江淮以南的自由迁徙,华北广大地区亦无明文记述。作为国家编户的唐代佃农大概难以随意迁徙,地主的压力和国法都是不轻易允许外迁的。 封建时代的劳动者对于各种类型的拥有土地的地主。必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唐代和宋代的佃农同样也不能例外。这并非是将唐、宋间的租佃关系凝固化和等量齐观,但可以肯定,唐、宋间的佃农不是农奴与自由佃农的差别,即使同样在唐代或两宋,由于国土辽阔,各地区乃至同一地区之内,情况也是千差万别。大致说来,唐前期的广大农民有耕地者较多。中唐以后,破产农户转为佃食客户的人数大增。唐、宋时期,仍然有少数使用奴隶耕作。就是使用佃农劳动,各地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的。唐、宋之际川、陕一带的客户便是世代相承,不能随意转移,甚至随田买卖,客户身死,其妻不能任意改嫁,子女婚娶也常受主人阻挠。凡此种种,体现了租佃制发展不平衡状况。其后。元代有随田佃客,明清时,不少地区存在佃仆制,从而也可说明笼统地强调宋代佃农已如何自由,甚至说成平等的经济关系,是不恰当的。 总之,唐、宋变革论者认为唐、宋之际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内部发生了巨大变化,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观点,在我看来,还不如唐中叶变革说有力,因为旧门阀士族地主的退出历史舞台,衣冠户的登场.体现了地主阶级上层的重大变化,至于地主阶级中数量最多的庶民地主在均田制崩坏以后,人数已显著增多,在唐、宋之际并没有发生重大的变更。农民阶级方面,广大民众贫困破产。日趋沦落为佃食客户,也是肇始于唐代中叶。手工业者的服役。也是由唐初的番役制逐渐衍变为中唐以后日趋广泛的纳资代役及和雇制(同时也有现役制并存)。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奴婢,同样是在中唐时开始出现了雇佣现象。往后的历史发展,北宋时,官户取代衣冠户,佃农客户广泛取代了唐代土客对称的客户。北宋中叶以后,农业与手工业中的雇佣现象更为广泛。这些当然也是变化,但唐、宋之际并不是阶级关系的巨大变动时期。阶级关系而外,诸如府兵制和均田制的破坏,租庸调制衍变为两税法,募兵制的全面确立,官制中使职差遣的盛行,科举制逐渐成为人仕主要途径,如此等等,其重大变革都发生于唐代中叶。唐、宋之际虽然继续出现一些新的变化,但其性质也都不如中唐变革那么深刻而有重大意义。 
1.隋唐政治制度概况 隋朝结束了三百年的南北分裂,重建丁统一的帝制国家。隋朝综合汉魏官制创立的政治制度,在唐代得到了继续和补充。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省(隋称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诏书起草,是决策机构;门下省职掌封驳,为审议机构;尚书省负责政策执行,属行政机构;尚书省下设六部,即吏部、户部(隋称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长官称尚书。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同执宰相之职。尚书省最高长官因权力太大,又因下有六部,唐初以后基本不设,只有副职代领此职,而且逐渐没有实权。三省长官议政之所称政事堂,唐太宗以后宰相的成员增多,不限于三省长官。一方面可以集思广益,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大臣专权。三省制的门下省掌封驳,有对皇帝诏书审定、驳回的权力,这一点历来为后人所赞许。 隋朝在地方实行州、县两级制,整顿魏晋以来地方行政机构的混乱局面。州设刺史,县设县令。县以下还有乡里组织。为加强中央集权,从隋文帝起,废除了两汉以来州县长官自辟僚属官的制度,规定九品以上的地方官,均由吏部任免。积极作用是减掉了不少冗员,节省了国家开支;消极作用是导致地方行政长官权力过轻,难有积极作为,遇有非常情况则不利应付。统治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度,如何使中央与地方权力达到均衡,,既保证统一又不失活力,始终是古代中国政治一大难题。此外,为控制地方,唐还划分了十大监察区,称为道;朝廷随时派官员巡察地方政治。 另一项事关文化发展的新制,是科举制的确立。科举制大致制科和常科两项,制科由皇帝临时安排,以待非常之才,官员和平民子弟都可参加。常科基本每年一次,科目主要有进士、明经等六科。其中进士一科要考经典、诗赋和时务策论,难度大、录取宰低,中举后前程又好,所以特别受士子重视,有所谓“缙绅(指官僚阶层)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之说。科举制度创始于隋而大兴于唐,其最大的优越处是公平,读书人都可以经由科举考试进入官僚阶层,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决定于出身门第。因此这项制度一直延续到晚清。汉武帝立经学,两汉培育出一个以经术起家的士流,隋唐则是用科举培育了一个新的土流。科举士流与经学士流在精神气质上不尽相同,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中国正统高层文化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2.北方文化背景与唐朝开国 (1)尚武精神 开放的胸襟是唐代立国的基本气象。唐代展开了比秦汉更大规模的开边拓土,最强大时疆域东到朝鲜半岛,西与今天的伊朗接壤,南到越南,北逾大漠而人今俄罗斯西伯利亚一带。唐朝所以有这样强劲的军事实力,完成这样大的开拓,一句话,在它精良的府兵,而府兵的精良又以北方传统为背景。北朝以来实行府兵制,隋至唐初相沿不改。此制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但关中(今陕西、甘肃东部)地区最多,数量几乎占全国的百分之四十。要注意的是,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是自备的。《木兰辞》中木兰从军前到各市场买骏马长鞭的叙述,也是唐代府兵参军准备的写照。如果是普通的农民,这样的情况是难以想象的。世代习惯农田耕作的农民,仅有农隙的短期训练,无论如何都不会马上成为驰骋沙场的能手。只有—种解释,唐朝早期之所以采取府兵制,依仗的是北方尚武精神。对马匹的热爱又是初唐时代的普遍时尚,画家喜欢画马,有杜甫诗歌为证;马球及骑马射猎在上层社会特别流行;政府对马政特别注意,马的品种是经过杂交改良的,而且价格便宜;在府兵集中的陕西、甘肃的适宜地带,则有饲养近百万马匹的军马场。唐朝若没有它从北朝带来的尚武精神和能征惯战的习性,其赫赫武功是不可想象的。 (2)开放的民族政策 不论是对边地民族还是对异国之人,唐朝基本能以开放、包容的精神一视同仁。唐太宗曾颇为自许地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这与其说是唐朝皇帝思想境界高,不如说他的北方文化传统赋予他这样一副心态。早就有学者指出唐朝皇室汉族血统不纯,这倒不关紧要,重要的是其北朝关陇贵族胡汉共处的文化经历,使他们不会有那么强烈的“严夷夏之防”一类的狭隘族群观念。唐对异族心态的开放,可以由文成公主出嫁西藏一事看出。汉对匈奴也曾有“和亲”,但那是在国力不足时;能击溃强大突厥的唐太宗肯把女儿嫁给与唐修好的松赞干布,绝非鄙视“夷狄”的人所能行。这样的事情在唐太宗及其他皇帝还不止一次。心态开放决定着唐王朝在处理与边地民族关系上,采取宽松的方式。与秦汉时期不同,唐朝对边地异族除那些侵扰边境者,如强大一时的突厥汗国进行军事打击外,一般都采用“全其部落,顺其土俗”的政策。广阔的境域内必然含有众多的部族人群,“全部落、顺土俗”的含义是让这些部族自治。在边疆地带,王朝或设都督府,或立羁縻州县,但基本都用部落族长为首脑。而数量众多的边地贵族在朝廷任重要官职,也是唐朝特有的现象。这不限于境内,来自日本和朝鲜的晁衡、崔致远都可以在朝任职,可见唐朝气魄之大、包容之广。 唐王朝一视同仁的民族政策,导致了一种波澜壮阔的历史文化景观:在东亚前所未有的以强大的唐朝为中心的部落民族大联合,以及日益高涨的学习唐文化的运动。唐朝皇帝被推举为众多民族的“天可汗”,各部落族长可以在本族群区域内称汗称王,并得到唐朝的策封。边地民族纷纷效仿唐朝制度,建立起自己的政治体系,并热情地学习着中原的一切文明生活方式。唐人也在热心地向他人学习,胡服、胡床、胡乐等等,在长安特别流行;著名的玄奘取经及其试图建立原汁原味的佛家教派的努力,与唐人特有的对异域文明的热爱有相当大的关系。当时在亚洲有两大文明:一是迅速崛起的伊斯兰大帝国,另一个就是唐代文明。前者不久走向衰落,后者则更加持久地对亚洲及欧洲产生着影响。首都长安堪称世界文化的融会场和集散地,这里可以看到来自亚洲各国的人员、文明、物产,也可以看到来自边地、异国的留学生和遣唐使;其文化影响甚至远及欧洲。 (3)崇佛教与重诗文 唐代是一个宗教文化的时代。佛教、道教、儒教以及伊斯兰教、摩尼教、景教、袄教等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它的信众。朝廷文教基本是一种以儒学治国(表现是以儒家经典选拔政治人才),以宗教治身并允许信仰自主的多元格局。其中尤以佛教最盛,最盛的原因与王室的北朝背景大有关系。从总体上看,唐人对宗教抱的不是南朝时代“偏于理”,而是北朝的“偏于教”。早期的皇帝都热衷于佛教,武则天夺取唐室最高权力据说是得到僧侣的帮助,她本人甚至编造佛教的授记,诡称自己是弥勒佛转世化身,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这样的欺骗手段,不是偶得的灵感,而是来自她宗教的虔诚和迷信;这样的手法能够奏效,也正是普遍信仰佛教的结果。北朝式的宗教信仰,使佛教在唐代达到了极盛的局面。佛家的高僧们受着中国宗法的启发,通过对佛教经典的诠释,建立各种宗派。天台宗、华严宗、唯识宗、律宗、净土宗、禅宗纷纷成立。诸多宗派各呈异彩,分流并进,最终形成禅宗独占天下的局面。禅宗能够大兴于世的文化机制,至今还有待深入研究,但它“不立文字”’“明心见性”的旨趣,与中国人尚简明不喜欢烦琐的思维倾向有关;更重要的可能是它所标举的出世方式,“佛是世间法,不离世间党” 及“劈柴担水,无非是道”的修道主张,将出世与人世打成一片,与印度僧人到森林去躲避世俗的方式大相径庭,而更合乎中国人的生活理念。真正发展了印度佛教的是禅宗,如果没有唐代虔诚的宗教精神为背景,禅宗的出现当然是不可想象的。北朝贵族对南朝文化的羡慕心态,在唐代初期仍然以强劲的势头沿袭着。唐太宗曾命高士廉编定《氏族志》,貌似打击山东(即太行山以东地区)贵族,实则唐太宗此举一如当年北魏孝文帝定姓氏,“说明他本人并没有从根本上同门阀士族划清界限”。讲究谱牒本来就是南朝士族的风尚。武则天时代也曾用行政命令的方式限制山东贵族,但胡如雷先生说得好:“武后集团与其说是出于政治考虑打击士族,不如说是垂涎三尺,企羡与士族攀姻,达不到目的后恼羞成怒,转而大力压制旧姓。”不论是太宗还是武后,贵为皇帝而“企羡”做一个高门或与高门攀亲,典型反映出他们尚没有摆脱孝文帝式的心理。诗歌、文章在唐代的大兴,亦未尝不是同样的北朝心态起作用。唐太宗、唐玄宗都好舞文弄墨,唐太宗做秦王时开学士府,延揽十八学士,直接承续的是南朝诸王结交文士的风气。公认的上官仪、沈俭期、宋之问等对唐诗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他们都是宫廷诗人,聚集在一起吟风弄月是他们的常科。北周朝廷因为对南朝诗歌的酷爱扣留过诗人庾信,现在皇家不须这样做了,大唐国里有的是才子,只消把他们拢聚在一起就可以尽情风雅了。连国家选拔政治人才的科举考试,都加上考试诗赋内容,如果没有王室北朝心态下对诗赋文学的狂热,是不可想象的。选拔政治人才,吟诗作赋并非必要,但在皇帝心目中不仅必要,而且十分重要。如此,南朝文人留下的诗文传统,就重新被振作起来,成为一代读书人的大事,并终于繁荣成一个伟大的诗文时代。不仅是诗文,书法、绘画、佛理等一切南朝土子的擅长之物,无一不被唐朝人接续并且赋予自己时代的精神气质。 3.唐代边疆政策对北宋的决定性影响 唐代的边疆民族政策带来的历史结果,是北宋立国的艰难。强盛时,唐王朝作为东亚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和平的方式,带动着文化的交流和文明的共同进步。一当中原政权在晚唐五代变得衰弱时,那些早就享有较高自治权力的边地民族,则乘机内迁建立起自己的国家。北方的辽、西北的夏无不如此。两汉时边地民族的内迁是以部落的形态杂居,而北宋建国时,发育于唐代的北方异族政权已经在那里等着与它较量。西晋边地民族的举事。是因为政府措置失当;北宋则另有难题,它必须面对历史的结果,北宋开国规模前比不上汉唐,后也比不上明清,它的边疆压力却十分沉重。为防御北方政权的南下,它必须建立一支庞大的常备军队,养兵开支的耗费前所未有。但养兵千日,未必能用在一时,对付北国兵马,宋军几乎是屡战屡败。因为北宋建军思想过分借鉴了唐代藩镇割据的教训而陷入严重的局限。唐代之所以有藩镇的尾大不掉,也是起源于它的边疆政策。唐玄宗因受奸相李林甫的愚弄,执迷不悟地信任杂胡出身的安禄山,以致造成安史之乱及随后的藩镇拥兵自重。这给北宋开国者印象太深了,致使皇帝对将领极端猜忌。北宋一建国,马上“杯酒释兵权”地解除战将的指挥权。平时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打起仗来,将军得照着由皇帝事先制定的方案作战,没有不失败的道理。 忌讳武人,北宋王朝转而大力任信文臣。宋代基本延续了隋唐科举制度,并多加改进,使之日趋严密。每次开科取士的人数较盾代大大增加,考试及格马上录用,不及格者,则可以由皇帝“恩赐”进士出身。对士大夫的优礼,也空前隆重。首先是俸禄优厚,在职及退职的官员都有厚禄;其次文臣到一定级别的都可以享有丁孙补官的特权,称为“荫子”之制,不仅“荫”同姓子孙,也可以“荫”异姓亲戚。凡此种种,造成了一个待遇丰厚、养尊处优的庞大的官僚阶层。外有并立的敌对政权,北宋不得不大量养兵;忌讳武将,又养就了一个庞大的利禄阶层。两者及其他奢侈浪费,造成北宋财政的极度困难。这又引发了改革的浪潮并激起士阶层剧烈的党派之争。这一切,追溯其源,都与唐朝开放的边疆政策有着直接的链条般的联系。现实上,北宋不能不面对唐朝崩溃后的局面;观念上,又不能不注意唐朝的经验教训。两方面都促成着——种情况,就是北宋立国艰难。大唐文明是开放的、浪漫的,宋代文化则显得内在而含蓄。有唐的开放浪漫,就有宋的含蓄内在,其间存在着必然的历史因果。 二、唐宋间社会文化的变革 1、两税法实施的关键作用 唐初继承北魏的均田制,并实施租庸调制。经过隋农民大起义及长时期的内战,唐朝手中掌握了大量无主荒地。政府将这些土地按规定分配给成年男女;受田农民按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租税(租)及乡土所产的绢、帛若干斤、尺(调),并无偿地为政府服役若干时日,不服役则折交相当的绢布(庸)。上述内容即租庸调制,其精神仍然是秦汉以来重小农的经济制度的变种,没有本质性的差异;其实施的条件是战争造成的大量荒地。小农经济脆弱,天灾人祸、征敛无度,都可以使之破产。这又为豪富人家的兼并制造了机会。小农的破产,即意味着国家财政来源的枯竭。到唐太宗开元的“盛唐”时期,土地兼并、农民逃亡已经十分严重。安史之乱更造成北方经济的严重破坏,所以到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朝廷采用杨炎的建议,颁布实行“两税法”,对赋役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两税法以夏、秋两次征税而得名,其核心内容是以一个家庭的财产状况和田亩数量为依据征收赋税。同时政府针对商业贸易日益活跃的现实,对茶、酒、盐等商品交易征税,改变多少年来以单一农业税为主的税收结构。同时还协调了中央与地方税利分割关系。两税法的实行,使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寿终正寝。其中计亩征税与把田亩列人资产项目及对商业的征税等内容,沿袭的是南朝时的成法并作了一些调整。 两税制的意义也绝不仅限于使唐王朝摆脱了经济困境这一点,它标志着一种王朝治国观念的变革,对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变化影响至深。两税法首次以官方政令的形式,公布了一种与传统重农主义大不相同的国家观念。两税法的核心是“唯以资产为宗”,它改变着将工商业视为浮末、不道德行业从而严加限制的做法;也改变着将土地的占有,视为威胁国家安定从而严厉打击的旧做法。尽管它并没有表现出保护工商业及大地主利益的积极性,因而存在着很大局限,但政府现在已经初步懂得以经济的手法管理国家经济的道理,因此无意间也承认了一切私人的赢利活动是合法的,从而引起所有制观念的更新。这放开了一条缺口,使地主阶级、工商业者放开手脚去兼并土地、经营产业,贫苦的社会阶层也因此获得了一点自由。要知道,在按户口人头纳税服役的时代,破产的小农只有取消自己的户头和独立,完全依附到富人家里去,才能免除朝廷的征敛,现在他们可以不那样做了。清贫可以少出或不出赋税,他们就可以用契约的方式向地主租赁土地,人身依附关系松弛多了。社会矛盾的表现方式也有所不同。唐朝中期以前,人民起义的矛头多指向朝廷,中唐以后则更多地指向地主,北宋初年王小波提出的口号是“均贫富”,以后造反甚至是要“替天(“天”指皇帝)行道”。 凡此种种都表明着社会的变化,重要的特点是两税法的实施,为社会的富人和穷人都不同程度地松了绑(富人受惠当然更大)。正因如此,唐宋之际才出现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高涨。 2.唐宋之际社会的变革及经济文化的高涨 中唐以后到北南两宋社会方面的变革,首先是南北朝以来旧门阀贵族衰落以至从历史上销声匿迹。其原因长期以来人们以为是科举制度造成的,实则很难说明问题。科举只是为中下层知识分子的上进开了门路,但旧贵族也一样可以经由科举致身通显,这样的冢族很多。有人说是武则天以科举打击旧关陇势力所致,更不足以说明问题。一个势力强大的阶层,不是某一位皇帝打击就垮得掉的,充其量也只是抑制一下而已;况且武则天大力打击关东、关陇旧势力别有内情呢?旧贵族衰落的原因应当从中唐以后整个社会制度特别是两税法实行造成的变化寻找答案。两税法以财产等级征收赋祝的规定,极不利于大家族的存在,势必造成大家族的分门析户的趋势。这可以从史书所记得到印证。其次,两税法造成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动,也不利于大家族经济。失业的农民可以转而做小商人或租赁地主土地,不会去依附到大家族那里。此外,唐末农民大起义的打击和五代时北方民族的入侵,都给这个垂死的阶层以致命的一击。看史书,唐代的读书人总好以自标郡望来显示一下家世,到宋代文人,这样的习气基本消失,人们更愿意表明的是自己如何努力。 唐宋间另一个重要的社会变化是市井因素的大增,繁荣的城市遍布全国,附丽于市井新的文化现象层出不穷。这都是社会经济特别是南方经济持续高涨的结果。 3.社会经济的高涨与文化现象的更新 社会经济在唐宋间的高涨在南方和北方是不一样的。北方因战乱,社会经济发展时断时续。同样与战乱有关,安史之乱以后,中国的经济重心开始向东南方转移。魏晋南北朝开发南方的历史意义,至此展露出来了。需要指出的是,向南转移并不意味着北方已经全面落后,北宋时期,北方的山东河南一带农业手工业经济并不落后,在宋代经济全局中占有重要位置。但总体上看,是北不如南;而这样的重心南移,到南宋才基本完成。 在南方的长江中下游流域,“进入全面开发耕地的时期”,显示着实行新税法对农业开发的刺激作用。中唐以后水稻农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人们大兴水利,促进着稻作农业向集约化方向扩展;曲辕犁也被广泛使用于水田了;插秧技术得到推广,早熟的品种被引进到那里:这一切促使着稻米产量大幅度提高。“苏湖熟,天下足”,南方的稻米对减轻全社会生存压力有重要意义,也是唐宋时期国脉所系。粮食产量提高了,丘陵旱地也被开垦出来了,有更多的土地用来种植经济作物。茶叶在唐代就成为包括一般平民百姓在内全社会的日常消费。在全国贩运茶叶是有利可图的事业。茶树、桑树、漆树、竹子广泛栽植。经济作物的发展即手工业的发展,南方人以特有的灵秀(其实是生产经验累积的结果)制造着漆器,编织着竹器,纺织着精美的丝织品。在过去是北方出绢帛,南方产麻布,现在南方也有精湛的制造技艺。陶瓷制造业唐代前期中心在北方,以后逐渐南移,到宋代,景德镇已经变为天下瓷都。而陶瓷制品也在唐宋之际成为百姓一般性日用品。此外像盐业、矿冶业,南方都有长足进展。 生产的高涨一定带动商业贸易和都市文明的发展。唐宋两代南北经济交流十分活跃,陆路交通之外,隋朝修建的大运河沟通着当时的关东与关中,东南与西北;长江庞大的水系,更是自南北朝以来就成为经济交流的大动脉。由于联系东、西亚的丝绸之路的中断,商人们把注意力投向海上贸易。在许多交通要道,集市贸易空前发展,大运河和长江沿岸及东南沿海大都市纷纷出现,十分繁荣。“江淮草市,尽近水际,富室大户,多居其间”,长安、洛阳、开封、扬州、成都、广州等都是当时著名都会,而且扬州、成都、泉州、明州等城市,是随着区域经济的发育而发达起来的,是富甲一方的经济中心。就是那些政治色彩浓厚的城市,经济功能也越来越大。如长安,在一开始建设规划是市区、作坊与居民区严格分开的,中唐以后,店铺沿街鳞次而立的趋势显著加强;宋的都城开封,从《清明上河图》上看去,简直就是一个商业都会。城市建筑格局发生了大的变化,城市中的经营者开始有了自己的组织即行会;货币在交换过程中比重增大,“僦柜”和“飞钱”出现了,北宋纸币“交子”也流通起来了。 城市不仅累积着财富,也荟萃着人文。市井文化方方面面,其中适合市民阶层审美趣味的新文艺的兴起,最能观察当时社会文化之一斑。讲述历史及人世间故事的“说话”从中唐以后就兴旺起来,有了行会并在南宋进入“黄金时代”。记录“说话”的文章叫“话本”,是后来白话小说之祖。戏剧的发达同样令人瞩目。一种被称之为“宋杂剧”的戏剧在瓦舍勾栏中演出,并且已经商业化。以温州为发祥地的南戏与杂剧南北相应。此外还有滑稽戏、傀儡戏、影戏等等,都在市民中找到了自己的观众。“宋代伎艺商品化的……突出特点是,从京城到地方,从宫廷到民间,不论帝王、官僚还是士子、商贾,都可以出资雇用乐户艺人,随时演出。”中国文学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把艺术的创造者和欣赏者如此密切地联结在一起。当然新的文艺表现着新兴市井阶层的思想意识,但在说话人的讲古说今中,在戏剧搬演着历史的故事时,民众更接受着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道德伦理和生活观念。这不仅沟通着古今,也沟通着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对一般民众的“教化”作用,甚至要比国家办学来得还要普及和深入,它们促进着民智的开发。 这是中国历史上继春秋战国之后又一个民力发展的时代,除上述的表现之外,是科技方面的发明。让中国人自豪的四大发明,除造纸术外,火药、指南针及活字印刷都是在唐宋之际发明或广泛应用的。指南针的再发现最能说明问题。据载战国时中国人就懂得了磁石的特性,但是在宋代它重新被注意利用,直接的原因就是航海的需要。创造性的生产生活实践激发科学技术的高涨这条规律,在指南针的应用上得到印证。对中国科学技术为什么逐渐落后于西方这样一个老问题,由此也可以获得一个简单的答案:我们的社会生产在唐宋以后,没有继续更深更广地拓展前进。有一项小发明的遭遇很能说明科技与生产需求的关系,宋代有一种“走马灯”的游戏,透明的灯笼里点上蜡烛就可以自动旋转。英国人瓦特受沸水顶起壶盖的启发,发明了蒸汽机,走马灯的游戏实际利用的是热气的动力学原理。但是由于没有英国那样的产业革命做背景,在那时就只是把它当成游戏了。社会文化的日益高涨的需要,却刺激了印刷术的革命性变化。民力的发展,商业的繁荣,使得原有雕版印刷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活字印刷术在北宋应运而生。它的发明者是—位制版工平民毕异。记载生产和科技进步的文献多了起来。晚唐的文学家陆龟蒙的《耒耜经》记述了各种农具,其中就有曲辕犁。“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梦溪笔谈》问世于北宋;《耒耜经》和《梦溪笔谈》都成于文人雅士之手,农具和一般科技的进步,能引起他们的关注,可见其势头之大。中国科技的发展有几个高潮时期,一个是春秋战国时期,一个是魏晋南北朝,另一个就是唐宋之际,每个时期都是生产开发的高涨期。 三、民族传统复归下士大夫的文化振作 安史之乱引起唐王朝的衰落,这个巨大的变局激起了—种华夏种族意识的觉醒运动。在当时,人们把安禄山、史思明的叛唐,视为夷狄对中华的祸乱,“夷夏”观念因此而起。而唐代的中衰,同时伴随的是回纥(回鹘)人在中原的横行,吐蕃人对唐的掠夺及在西北的长期盘踞,都使唐朝越发衰败,种族意识越发高涨,以至演变为仇视一切外人。唐末田神功领导的暴动曾杀死扬州的波斯商人数千人,黄巢起义也在广州攻击过胡商。种族意识的觉醒在五代随着北方异族的侵害及两宋时期与夏辽金元的对峙,变得更加激烈、深入和牢固。 这激发了唐宋由科举而形成的士大夫阶层的精神振作和以变法为中心的改革运动。唐代开元、天宝以前的读书人,因身处太平盛世,又遇上皇帝的重诗尚文,精神是昂扬的。但那时的昂扬多系念于一己的功名事业,或关注自己的精神家园;前者如边塞诗的高歌,后者如田园诗派的吟唱。从中唐起,知识分子的思想所系明显变化。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争文化正统的意识,一是更关注现实问题和具体问题。中唐思想界、文学界代表人物是韩愈、李翱、柳宗元、刘禹锡、白居易等,思想两方面的变化在这些人身上分别表现出来。韩愈在《原道》等一系列文章中,揭出了一个从尧、舜、禹、汤以迄孔子、孟子的“道统”,并认为这个“道统”至孟子而失传,今天得由他加以继承光大,体现了强烈的历史文化的主体意识。与此相辅相成,他又打出了“攘斥佛老”(主要是佛)的大旗,把佛教及道教视为“夷狄”之教、思想异端而欲加以排除。他的学侣李翱,则以对儒家学说中的“心”“性”内涵的初步发挥,应和韩愈的“道统”之说。柳宗元、刘禹锡一方面参与现实革新,另一方面他们的学术如《封建论》、《非国语》、《天论》、《天对》等文字,或着意于从历史的阐释解决现实问题,或立意打破思想上的精神迷误。白居易则代表的是诗歌创作向传统的回归倾向。他所领导的以“但歌生民病”为宗旨的“新乐府运动”,实际有意恢复着《诗经》、汉乐府开辟的文学传统。韩愈到孟子那里汲取精神魄力的源泉,白居易则皈依经学一脉。中唐时期儒家经典之学也形成一时风气,如啖助、赵匡、陆淳的《春秋左传》之学。文化的道统意识和强烈的现实感,发之而为文章为诗歌,韩柳等中唐士人的思想、学问及文章,基本就是宋代文人精神的基本范围和规模。 道统在宋代演变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和“为万世开太平”的精神气概;心性内容则由深感唐末五代“无廉耻”的士人发展为理学、道学。北宋实行的文官政治,士大夫集政治家、诗文家、学问家于一身,本着各自的道德学问及对现实问题不同的理解为政,宋代士大夫出现类似后世“党派”的政治群体。唐代有所谓“牛李党争”,但基本是在暗弱皇帝的朝廷里争权、闹意气;北宋有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和以司马光等为首的“旧党”。试图以种种新的政治举措改变王朝“积贫积弱”局面的属于新党,以“扰民”、“生事”、“与民争利”为理由反对这种变法的为旧党。新党代表土大夫积极有为的精神,旧党也不能简单地视为“反动”。两派的分歧产生于对现实的不同理解。旧党认为,现有政治体制及种种政策本身并无问题,问题出在官员们不能正确执行,而且与其像新法那样向民众开财源,不如从皇帝及朝廷的节约做起。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