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65032d
中国原始社会时期,逐渐产生了宗教迷信灵魂不死的观念,过去没有亲人死后埋葬的习惯。自产生发灵魂不死的观念以后,就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唐杜氏《通典》说太古时代凶礼中规定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棺椁。在半坡遗址墓碑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宗教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母系氏族就产生了。到了奴隶社会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对凶礼的习俗,甚至把奴隶也作为祭品杀掉,作为殉葬品埋掉。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无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而奴隶则只举而委之或当殉葬品活活埋掉,如古侯家庄西北冈发现的大墓,墓 室面积三百多平方米,深达12米,墓室中埋有执戈的奴隶和狗。棺室雕花饰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项排放着商王的兵器和仪仗执器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和供玩的狗猴等动物。象这样的大墓一般要杀生殉、杀祭三四百人,这种奢华、浪费、残酷的杀葬陪葬实在令人发指。 人类历史进程的阶段性、民族的不同和文化四不问,造成不同的葬法、葬式,也造成了不同的葬制。葬制是丧葬的规则,如单身葬、合葬,是单独建坟还是实行氏族、家族、公共基地制。丧葬的等级等等。 葬法和葬式受自然环境、生存、形态、文明程度以及宗教信仰的影响大些,而葬制则主要受社会形态、社会意识的影响。 1.单身葬。这是最原始最通行的规制之一。首先是由自然规律决定的。因为人大多是一个一个地死去,自然也就一个一个地安葬。但后世单身葬失去了它的位置,其中有些客观因素,单身葬不如合葬省工省地等,但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意识,是起支配社会地位的结果。 2.丛葬。是指多个死者安葬在一具棺木、一窟墓穴中,它的特点就是好多人安葬在一起。丛葬可分出几种类型,一是同性而葬,指许多相同性别的人安葬在一起,一是男女分边合葬,即男女同葬一处,但依性别划界线。这两种丛葬透露着氏族社会的信息,那时的社会建立起来的只是杂婚的对偶类的婚姻关系。 另外,这种丛葬也可能是同一氏族的合葬,即“聚族而葬”。丛葬有一次完成的,有的则是第一次单身葬,第二次拣骨丛葬。我国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的西部半坡类型、东部河南庙底沟类型墓葬中部有丛葬的遗迹。四川西礼州新石器时代遗址流行的竖穴土坑墓为二次拣骨的丛葬,有的一墓入葬者多达40余人。 对丛葬的起因,还有一种观点,即认为丛葬者是同一氏族中相近时,墓内的死者。侗族的丧俗就是在寨外建一座小瓦屋或木皮小屋作停棺场,然后丛葬。 3.合葬。人类从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婚姻制度也有新的发展,由杂婚、对偶婚发展到了专偶婚,即一夫一妻和一夫 多妻(一妻多夫)的婚姻,随之合葬也就出现了。合葬是指有婚姻关系的死者合葬在一起,如夫妻合葬。有关合葬制的《礼记》等先秦文献认为始于周公,而事实可能民间商代就有夫妻合葬的遗址被发掘出来,春秋战国时代合葬也是常见的。《诗经.王风·大车》有“生则异室而居,死则同穴而葬”。考古者认为:夫妇合葬的普遍流行是西汉中期以后。乐府诗《焦中卿妻》有句云: “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旁”。 一般夫要不会同时死去,所以需要虚左以待(男)、或虚右以待(女),这样既出现了合葬细节上的变化,象如何合葬。墓坊合葬有“并穴合葬” “异穴合葬”、 “同坟异穴合葬”,这是非同穴合、葬的类型;更进一步的是“同穴合葬”。北方黄土高原地带盛行这种合葬,夫妇中的一入逝去后先入坟,另一个去世时,重新挖开墓穴男左女右,并置棺停,棺木口横搭一红布带,意思是与婚礼上夫妇牵的同心结相似。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中,还有夫妇同棺而葬的,广西的白裤瑶的崖葬就是如此,一棺中可见到男女两具尸骨。墓室合葬比较简单,先在筑好的墓室中放先死者的棺,持后死者去再打开墓门,将新的棺木放入。 合葬是专偶婚姻的产物。这种葬制反映了人们的情感意识,是人间爱情婚姻关系借助于灵魂观念的延伸;生前为夫妇,死后愿同穴而居,继续做夫妇;生前未能成婚,愿死后结成伉俪,缔结他世姻缘。同时,合葬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宗教观念与夫权观念的强烈影响。在旧社会,妇女不是出生家族的成员,而是婚后所去的家族成员,所以要与这个家族成员葬在一起。另外妇女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要塞只是丈夫的附属品,生是丈夫的人,死是丈夫的鬼,当然要与丈夫合葬了。 4.村葬。村葬是指不分民族、家族,村里的死者都安葬在一起公共的墓地里。这种公共葬地是村社墓地,是所有村民公共的财产。云南崩龙族聚居的村落就有村社墓地,本村的死者不分等级、家族、姓氏均可入葬。城镇讨落发展起来后,又出现了城镇基地。城镇墓地有的仍以民族、家族为单位“小聚葬”,有的不分民族、姓氏、职业、年龄、性别,实行杂葬。火葬的普及带来了安放骨灰盒的公墓。无论是土葬的公墓还是火葬的公墓,都比传统的家族墓地更合理、更科学了,既卫生、整洁又节约土地资源。我国传统上持续最久、影响最大的墓地型是家族墓地;它在历史上占主导地位,在当代仍有市场。在历史上受到法律的保护。基地不仅仅是安葬死者的地方,它是家族的财产,不容侵犯和家庙、词堂等一样不许沾污。如果侵犯就要引起纠纷,甚遇是家族间的械斗、血战。墓地被占,祖坟被掘,在中国人来说是最大的耻辱,是我国传统社会中顽强的宗教观念,由此可结成不共戴天的仇。因墓地祖坟在历史演出过无数的悲剧。家族墓葬的特点是对婚姻关系的接纳。氏族墓地只接纳同一血缘死者。村庄、城镇墓地则是对地缘关系的肯定。家族墓地按男性。算世 系,排列墓次。相同辈的坟墓排成一列,后代同辈的死者按左长右幼约秩序排列,整个墓地相统一,墓式一致,进入墓地后,就铝看出墓主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家族墓葬是我国传统家族制度的缩影。 5.殉葬。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或器物陪葬的陋俗。远古时有以死者生前的用具、用品或武器等随死者埋葬的习俗。进入奴隶社会后,殉葬之风甚盛。 《墨子·节丧》: “天子杀殉,众者数十,寡音数人;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从考古发掘的商西周贵族墓中,发现大批殉葬者的尸骨和器物,春秋战国时,人殉受到非议,开始用陶捅、木涌陪葬。公元前384年,秦献公下令废企人殉。但在封建社会,人殉并没根绝。 
人们觉得死了之后可以再次重生,而且也可以自己选择投胎的身份,而且也觉得现实的生活质量并不好。
蒙古有天葬 现在一般是火葬 陆地上以前一般是土葬 后来是火葬 水上有海葬 各个地方还有各个地方的葬法
这代表了一个美好的愿望,希望自己家人在死后也能过得很幸福,能够庇佑子孙,是宗族关系的衍生。
深刻地反映了人们的宗法观念和伦理思想,是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认识历史、探索古代社会的渊源提供了线索,保留了大量的历史遗存。作为一种文化传承,丧葬习俗无疑是一种精神创造,所以我们应当客观地去看待它。
死亡对于人们来说是没有办法避免的,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人们在这里诞生、成长,直到最后的死亡。几千年来人们形成的丧葬礼仪,是既要让死去的人满意,也要让活着的人安宁。在整个丧葬的过程中,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坚韧的结——念祖怀亲。这个结,表现在生者和死者之间的实体联系中,也表现在两者之间的精神联系之中。而这就揭示了中国人生死观的深层内涵。 停尸仪式 他被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们的守护下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叫做"挺丧 报丧仪式 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 招魂、送魂仪式 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 做‘七’仪式 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 吊唁仪式 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字样的纸条。 入敛仪式 入殓有"大敛"和"小敛"之分。小敛是指为死者穿衣服,"大殓"是指收尸人棺,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 丧服仪式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中国古代的丧葬的殉葬制度真的很残酷,秦二世胡亥在秦始皇去世之后把宫中的宫女和未生育的妃嫔全都殉葬,何其残忍,简直是泯灭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