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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论论文最后一段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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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演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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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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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它批评了“文人相轻”的陋习,指出那是“不自见之患”,提出应当“审己以度人”,才能避免此累。第二,评论了“今之文人”亦即建安“七子”在文学上的才力及不足,分析了不同文体的不同写作要求,说唯有“通才”才能兼备各体。第三,提出“文以气为主”的命题,说“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这里的“气”,实际上指的是作家的气质和个性。曹丕的这一观点,表明他对创作个性的重要性已有比较充分的认识。第四,论述了文学事业的社会功能,将它提到“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高度,又说“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都不如文章能传诸无穷。关于《典论·论文》作者曹丕的生平曹丕,字子桓,出于东汉灵帝中平四年(187),卒于魏文帝黄初七年(226)。沛国谯(今年徽亳县)人,曹操次子。建安二十一年(216)操称魏王,二十五年操死,丕袭位为魏王。后废汉献帝自立,称魏文帝,在位七年。《典论·论文》是曹丕精心撰著的《典论》中的一篇。《典论》一书,据《隋书·经籍志》著录,共有五卷二十篇。所谓“典”,有“常”或“法”的意思。所谓《典论》,主要是指讨论各种事物的法则,在当时被视为规范文人言行的法典。据《三国志·魏志》记载,明帝太和四年,曾将这一名著刊该于洛阳太学的石碑上,凡六碑,供人阅读。据严可均《全三国文》考证:“唐时石本亡,宋时写本亦亡。”只有《自叙》见载于裴松子注,《论文》见收于南梁萧统的《文选》中,因而保留完好无缺至今。又据《艺文类聚》卷十六《赞述太子表》,知成书尚在丕为太子时。另观《论文》中有“融等已逝”的话,可知成书当已在汉献帝建安末期。关于《典论·论文》的文学批评论首先,曹丕分析自己时代“文人相轻”陋习产生的原因:一是创作主体在认识论上的根源,表现为既对自己长处的“善于自见”,又表现为对自己短处的“闇于自见”。二是创作客体在掌握写作技巧上有差异,“文非一体,鲜能备善。”一个人不可能完全掌握各种文体的写作技巧。各有所长也就必有所短。解决的办法就是“审己以度人”。即从自我出发,正确地审视别人。这是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观在文艺领域的具体应用。其次,曹丕认为阻碍掌握文学批语正确标准的,还有两点:一是“贵远贱近”;二是“向声背实”。这种“尊古卑今”的思想向来有之。如西汉时桓谭就曾指出:“世咸尊古卑今,贵所闻贱所见也。”(《全后汉文》卷十五引桓谭《新论·闵友篇》)曹丕继承其论点而加以发挥,这就有助于打破当时文学批评那种徒慕虚名,迷信权威的思想模式,进而为正确掌握批评标准,推动诗文创作的发展,促进各类风格的繁荣,开辟了道路。 独创性的创作风格总是要通过不同文章体裁的熔铸,而呈现在具体作品之中。其中,“诗赋欲丽”一句,把文艺作品从非文艺作品中界限出来了。它已远远超越于其划分文体论的价值,而具有划时代的美学意义。它开始突破儒家“诗言志”的理论框架,标志着“文学的自觉时代”纯文艺观的萌芽。这也意味着民族文化审美心理的历史积淀的成果,在曹丕心灵中的破土而出。正如鲁迅所说,“汉文慢慢壮大是时代使然,非专靠曹氏父子之功的,但华丽好看,却是曹丕提倡的功劳。”(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典论·论文》论文学的价值论与社会作用建安以前,文学受经学束缚,少有独立地位。盛极一时的汉赋,竟被扬雄斥之为“童子雕虫篆刻。”(《法言·吾子》)曹丕之弟曹植也认为:“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曹植:《与杨德祖书》)然而,曹丕却提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他认为文章有两大功能:一是“经国之大业”,有利于国家;二是“不朽之盛事”,有益于自身。这已开始把写文章与对生命个体的自身价值的思考联系起来了。据此,曹丕号召作家要以古代圣贤“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为榜样,努力改变目前这种“贫贱则慑于饥寒,富贵则流于逸乐”的精神状态,培养自己具有一种超功利的审美心态。这样从事诗赋创作,亦可以“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亦可以“声名自传于后”,亦可以“不朽”。可见,这个“不朽”说,固然是从《左传》“三不朽”中“立言不朽”的命题中引申而来的传统说法,但在这里,已经被曹丕赋予“不朽”这一语言符号以崭新的现实涵意和历史意义。曹丕把诗赋也列入“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一对文学自身价值思考的历史视野之中,这充分表现了他的远见卓识,也是当时文学趋向自觉的深刻表现。正如李泽厚所说:“曹丕所以讲求和提倡文章华美,是与他这种对人生‘不朽’的追求(世界观人生观)相联系的。文章不朽当然也就是人的不朽。”这反映了曹丕同时代人,由于“文学的自觉”所带来的人的新觉醒。人们已不满足于生前的建功立业,而是思索和追求死后怎样才能“不朽”。于是感到“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人们终于找到了、明确了诗赋确实是这样一种可以“不必寓教训”,而却可寄寓自己思想感情、欢欣、苦恼和追求的艺术载体。这样,尽管“日月易逝”,人生易老,生命无常,“志士大痛”,感性个体的血肉之躯难免要消逝,然而理性个体的精神信念,却可以包孕于“不朽”的诗赋的深层意蕴之中,以表达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无限留恋、执着追求的蕴藉之情和愤发之意。可见,“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两者之间,确乎体现了文学的功利目的和审美的的历史统一。《典论·论文》确乎是建安时代的文学精神的宣言书。

典论论文最后一段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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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nianban

是“立德、立功”之次思想的重大突破,是文学自觉的一种表现,对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批评发展有重大意义和影响。但可惜的是,在《典论·论文》里,他并未对这一观点加以详细的展开论述。不过,仅仅是提出这一口号,他在文论史上已经是功不可没了。这就突破了前此轻视文学的观点,指出文学的重要地位。  2.作家个性和作品风格有关。  他说:“文以气(指才气,即个性)为主,气之清浊有体(有本质根据),不可以力而致(努力勉强求得一致)”。清指俊爽超迈的阳刚之气,浊指凝重沉郁的阴柔之气,人的气质个性可大致分成这两大类。  《典论·论文》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著名论断,这就是文论史上著名的“文气”说。以“气”论文和作家,是曹丕《论文》最突出的理论贡献。曹丕所谓的“文气”,是指表现在文学作品中的作家的自然禀赋、个性气质,属于生理和心理范畴,没有伦理色彩。“文以气为主”尤其强调了作品应当体现作家的特殊个性,这种个性只能为作家个人所独有,“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建安七子各自显示出各自的才能,究其原因,是由“性”的差异所导致。诗这种观点也合符于魏晋人崇尚自然的风气。  由于曹丕非常强调创作个性的这种独特性和不可改变性,一方面突出了作家独特个性对于作品风格的决定意义,体现了魏晋时期“人的自觉”和“文的自觉”的时代精神。另一方面,则是否定了现实习染同样可以改变创作风格的可能性。这是其理论的缺陷。在《典论·论文》中还对文学批评的态度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比如反对“文人相轻”和“贵远贱近”,主张“君子审己以度人”,这对文学批评也是良好的倡议,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3.指出不同文体有不同特点、标准。  在《典论·论文》里,曹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文体分类及其各自特点的思想。在分析作家才能个性各有所偏的同时,曹丕提出了四科八体说的文体论。“本”指文章的本质特征,即用语言文字来表现一定的思想感情;“末”指文章的具体表现形态,即文体特征或文章在内容和形式方面的特点。无论哪一种文体,都是用语言文字来表达思想情感,其“本”是相同的,不同的是不同的文体在表现形态、语言形式、体貌风格等方面各有不同。  接着曹丕提出文体共有“四科”八种体裁的文章。并且认为文体各有不同,风格也随之各异。四科共计八种,其中奏议与书论属于无韵之笔,铭诔诗赋属于有韵之文。其本质相同,都是用语言文字来表现一定的情感。但其“末异”,也就是说,在其文体特征上,奏议要文雅,书论重说明,铭诔尚事实,诗赋则应该华美。雅、理、实、美,就是“末异”,它们都是关于文体的不同风格体貌。所以,曹丕的“文本同而末异”,说的就是文体和风格的关系,不同的文体应该有不同的风格特征。“文本同而末异”当是最早提出的比较细致的文体论,也是最早的文体不同而风格亦异的文体风格论。文章“不朽”说是曹丕关于文章价值的观点,曹丕对文章的价值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崇高评价。  4.指出文学批评应有正确态度。  他指出有两种错误态度要不得:一是“贵远贱近,向声背实”,这就是尊古卑今的观点,这在东汉的桓谭已有指出,但那是就学术而言 ,曹丕却专就文学再指出,也就有了新意。一是“暗于自见 ,谓己为贤”、“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各以所长 ,相轻所短”。这就指出了“文人相轻”的积习,是他的创见。作者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指出了文人之间互相贬损的弊习,分析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并且为文人之间的相处指明了正确道路。 关于典论论文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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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笑小琹

文章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它批评了“文人相轻”的陋习,指出那是“不自见之患”,提出应当“审己以度人”,才能避免此累。第二,评论了“今之文人”亦即建安“七子”在文学上的才力及不足,分析了不同文体的不同写作要求,说唯有“通才”才能兼备各体。第三,提出“文以气为主”的命题,说“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这里的“气”,实际上指的是作家的气质和个性。曹丕的这一观点,表明他对创作个性的重要性已有比较充分的认识。第四,论述了文学事业的社会功能,将它提到“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高度,又说“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都不如文章能传诸无穷。扩展资料《典论·论文》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文论著作,在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在它之前还没有精心撰写的严格意义上的文学理论专著。它的产生是中国古代文论开始步入自觉期的一个标志。创作背景建安以前,文学受经学束缚,少有独立地位。盛极一时的汉赋,竟被扬雄斥之为“童子雕虫篆刻。”(《法言·吾子》)曹丕之弟曹植也认为:“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曹植:《与杨德祖书》)这已开始把写文章与对生命个体的自身价值的思考联系起来了。据此,曹丕号召作家要以古代圣贤“不以隐约而弗务,不以康乐而加思”为榜样,努力改变目前这种“贫贱则慑于饥寒,富贵则流于逸乐”的精神状态,培养自己具有一种超功利的审美心态。但在这里,已经被曹丕赋予“不朽”这一语言符号以崭新的现实涵意和历史意义。曹丕把诗赋也列入“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一对文学自身价值思考的历史视野之中,这充分 表现了他的远见卓识,也是当时文学趋向自觉的深刻表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典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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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洁雅96

1、它批评了“文人相轻”的陋习,指出那是“不自见之患”,提出应当“审己以度人”,才能避免此累。2、评论了“今之文人”亦即建安“七子”在文学上的才力及不足,分析了不同文体的不同写作要求,说唯有“通才”才能兼备各体。3、提出“文以气为主”的命题,说“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这里的“气”,实际上指的是作家的气质和个性。曹丕的这一观点,表明他对创作个性的重要性已有比较充分的认识。4、论述了文学事业的社会功能,将它提到“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高度,又说“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都不如文章能传诸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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