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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法律论文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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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huan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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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d_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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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例很多的。因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在某一个社会阶段,一旦道德行为严重沦丧,那么法律就会把这种原本是道德来约束的行为纳入到法律的范畴里。例如:诚信本来是个道德问题,但是后来随着诚信的丧失,立法者便将其纳入民法,便成了诚实信用原则。老人摔倒后,旁观者是否应该救助以及如何救助的问题。碰瓷行为与恶意欺诈的问题。等等。

道德法律论文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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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lu2011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故事三  甲曾任某公司的采购人员,一直代理公司进行交易。后来甲辞职,不在原公司工作,但仍以原公司的名义采购物品,对方不知甲已辞职,以为甲仍是公司的代理人,于是与其交易,即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就是无权代理,但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为有权代理。  故事四  经理小王经常去公司旁边一个饭店吃饭,该公司和这个饭店有帐户协议,小王可以签单结账,不必支付现金  有一天,该公司炒了小王,解聘。但是小王中午仍然带了几个人去吃饭,说是客户,该公司也没有通知饭店解雇小王的事,于是饭店老板仍然让小王吃饭后签单走人  这种情况下,饭店老板是相对人,小王是代理人,那个公司是被代理人  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能以小王已经解雇为理由拒绝付这笔饭费,因为饭店老板有充分理由相信小王还是有代理权的  故事五  有一天晚上 样吗专业户邓梦在路边发现一匹马无人看管 他叫了几声没人答应 左右寻找也没发现主人 就把马带回家 邓梦捡到马后 四处打听 没发现有人丢马 就将这匹马和自己的码放在一起饲养 后来马配了种 生下来小马 过了一阵 邻村何梦找到他 说马是自己的 要求领会马 但邓认为母可以领走马 小马应当归自己 因为这是自己精心照料才使母马怀上小马 但是何梦认为自己的母马生下小马 应当归自己所有  问题 1 邓照料马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 请说明理由  2 邓要求小马归自己所有的主张是否成立 请说明理由  3 假如在照料马的过程中 马突然狂性大发踢伤了邓 扽因此支付了两百元医药费 医药费由谁承担 请说明理由  4 假如在照料马的过程中 马突然遭雷击而死 何要求邓赔偿 此事该如何处理 请说明理由  (1)邓某某照料马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因此,邓某某为他人照料丢失的马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作为无因管理人,其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2)邓某某要求日后产下的马驹归自己所有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马驹在性质上属于天然孳息,天然孳息在与原物分离之前是原物的一部分,与原物分离之后它的所有权也应当随原物的所有权归属。所以邓某某的主张不能成立,但何某某必须向邓某某支付照料马所支出的饲料费或其他管理费用。  (3)邓某某有权要求何某某支付其为此支付的200元医疗费。因为在无因管理之债中,本人应当偿付管理者在管理事务中所受的损失。  (4)邓某某不用向何某某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原理,在无因管理之债中,如果管理人给进行管理的标的物造成损害的,在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动物死亡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管理人没有过错,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老实说,这是我在网上找的五个案例,希望能帮到你并得到你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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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pl1122

道德与法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并且还得出结论,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电子商务资料库:57,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教授者,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甚至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政工干部、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勿容置疑,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频频向我们告示,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不少为“半路出家”。现行的所谓“法律教师”,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学习者,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从区别上讲、个人与政府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所以;更重要的电子商务资料库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4%2!法律与道德 所谓法律信仰,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 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的目的同一的,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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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779867650

1、解救奴隶鲁国曾经制定一条规则,如本国人在外国能赎回一名鲁国奴隶,鲁国将报销费用且有奖励。这个制度解救了许多在外的鲁国奴隶。一名道德高尚者解救回一名鲁国奴隶后,向鲁国国君提出不要报销费用且不要奖金。国君向孔子提出在全国学习此人,孔子说绝对不可。国君急问为何?孔子说:如果将此人树为榜样,以后有国人在外国遇到鲁国奴隶该如何办呢?花钱赎回奴隶回国后,如向国君报销费用领取奖金,则道德不够高尚可能受人鄙视。大部分人也不会自己负担全部费用去做此事,最后的结果是可能导致无人再在国外救赎奴隶。因此不可能要求人人道德高尚,只有人人能遵守规则将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2、诚实无价在深圳的职场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位求职者到一家公司去应聘,由于各方面的条件都很不错,他很快便从众多的应聘者中脱颖而出。面试的最后一关,由公司的总裁亲自主持。当这位求职者刚一跨进总裁的办公室,总裁便惊喜地站起来,紧紧握住他的手说:“世界真是太小了,真没想到会在这儿碰上你,上次在东湖游玩时,我的女儿不慎掉进湖中,多亏你奋不顾身地跳下水去将她救起。我当时由于忙,忘记询问你的名字了。你快说,你叫什么?”这位求职者被弄糊涂了,但他很快便想到可能是总裁认错人了。于是,他平静地说:“总裁先生,我从来没有在东湖救过人,你一定是认错人了。”但无论这位求职者如何解释,总裁依然一口咬定自己不会记错。求职者呢,也犯起了倔强,就是不肯承认自己曾经救过总裁的女儿。过了好一会儿,总裁才微笑着拍了一下这位求职者的肩膀,说:“你的面试通过了,明天就可以到公司来上班,你现在就到人事部去报到吧!”原来,这是总裁刻意导演的一场心理测试:他口头制造了一起“救人”事件,其目的是要考查一下求职者是否诚实。在这位求职者前面进来的几位,因为都想将错就错,乘机揽功,结果反被总裁全部淘汰了,而这位求职者却在面试的时候,成功地展示了自己诚实的美德,所以轻松地将自己带入成功者的行列。许多事实都证明:成功,往往与诚实结伴而行。诚实是一个“好人”最基本的人格要素,也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诚实是成功的基石,也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路标”。3、赵孝争死汉朝时候,有赵孝、赵礼兄弟俩,兄弟很友爱。有一年遇到饥荒,一伙强盗进村劫掠,把弟弟抓住了,并要吃了他。兄长赵孝就跑到了强盗那里,求恳那帮强盗们不要吃他弟弟,赵礼可以有我来顶替,我来给你们吃,兄弟两人互相争死,为保全对方,强盗也被他们兄弟间的情意所感动,就把他们兄弟俩都释放了。这件事最后也被皇帝得知了,便下了诏书,褒奖赵氏兄弟,将此事昭示天下,这是兄友弟恭的优良的典范。4、姜肱大被汉朝姜肱与二弟姜仲海,姜季江,都以孝行著名。他们友爱天性,常共同卧起。等到各自娶妻,兄弟相恋,不能别寝,因系嗣当立,才依次往各室去住。姜肱曾经和弟弟季江一道去谒见郡吏,在路上遇了强盗,想杀他们。姜肱与兄弟争着去死,贼人于是放了他们二人,只抢夺衣服资料罢了。已到了郡中,看到肱没衣服,怪问其故,姜肱托以它辞,始终不说出强盗之事。强盗听到很感动后悔,后来到精舍求见征君。姜肱和他们相见,都叩头谢罪,且退还所掠财物。姜肱不受,用酒食犒劳他们并要他们快走。5、许武教弟汉朝时候,有个姓许名武的,他父亲是早已死了,剩下两个弟弟,一个叫许晏,一个叫许普的,年纪都还很小。许武每每在耕田的时候,叫他两个弟弟立在旁边看着,晚上许武自己教他两个弟弟读书。如若弟弟不听他的教训,他就自己去跪在家庙里告罪。后来许武举了孝廉,但是他因为两个弟弟都还没有名望,就把家产分了三份,自己取了最肥美的田地,和广大的房屋,所有坏的统统给了弟弟。所以当时社会上的人,都称许他的两个弟弟,反而看轻许武了。等到两个弟弟都得了选举,他就会合了宗族和亲戚们,哭着说明当时要给他弟弟显扬名声的缘故,并且把所有的家产,都让给了两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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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cws3314

[摘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自古就是中西方法学所探讨的热点,围绕着两者之间的关系,西方法学诞生了许多的流派,其中最重要的是以自然法和分析法为代表,而在中国的法律进化中,主要表现在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中,儒家的道德精神直接体现在法律中。法律和道德既有相同点,也有区别,正确的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各国的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关键词]道德的含义 联系 区别 价值冲突道德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根源于风俗和习惯,在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中,氏族成员之间主要靠风俗习惯调整的,从食物分配到婚姻缔结,都体现了风俗习惯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社会关系愈变得复杂,单纯的靠风俗和习惯已不可能完全调整,因此道德便产生了,所以道德的产生并不是抽象的来源于人们的内心,更不是来源于宗教神学,而是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产生的。哲学上将道德划入上层建筑,是维护本阶级经济基础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习惯风俗和道德去调整全部的社会关系已不可能,社会需要更有力,更广泛的标准和规范去调整,法律便应运产生。法律的出现,并不是意味着社会关系的调整不再依靠道德,法律在调整方式,调整范围上也有着局限性,道德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法律与道德彼此都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法律与道德属于不同的上层建筑,不能将法律完全等同于道德,当然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律,如果把所有的道德原则转化为法律原则,那么法典便成了道德法典,这恰恰不利于人类的进步,因此法律与道德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历史与方式不同,从产生的历史过程看,法律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而道德风俗则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时期,任何社会都有的行为准则,另外,道德随民族,种族,宗教,习俗的不同而不同,而法律在一国或一定区域内,则是统一的,从他们产生的方式看,法律是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只有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才能将本阶级的意志转化为具有国家强制性,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而道德则是由人民长期的生活习惯转化而来,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更多的依靠社会舆论和人民内心的信念良知来遵守[3]。 第二,法律与道德适用的范围不同,法律是划分罪与非罪,合法与违法的标准,道德则主要是划分善与恶的界限,这两种界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互相重叠,也可以互相独立,有多种情况:(1)道德所否定的法律也是禁止的。如杀人,放火,投毒等一系列犯罪行为。(2)某些道德规范不否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过失犯罪。(3)道德规范所肯定,而法律则是禁止的,如在封建社会哈姆雷特式的人物,或是反抗统治阶级的恶法。(4)道德上不提倡,法律却许可,如:离婚,但是如果一个人长期受家庭暴力迫害而提出离婚,现代法律和道德都是支持的。综上所述,法律与道德所调整和适用的范围,有相互重合的部分,也有相互矛盾的部分,单就与道德相关的法律而言,这一部分一般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遵守这些法律规定,是道德的起码义务,但是法律不干预或是无法干预道德可以干预。如个人操守品质或是人际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适用的范围比法律广。那些与道德无关的法律,非道德所能调整,只能由法律调整。如新崛起的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环保法,有的只是程序性的规定,与道德关系较少,或是没有关系,这些法律不像刑法那样仅凭道德就可以判断,因此,从这方面看,法律所调整的范围比道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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