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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概述1 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所有来源的形形色色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2 生物多样性的意义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3 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1 自然原因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2 人为原因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1 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处女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草原的退化。2 掠夺式的过度开发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3 环境污染1 水体污染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2 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3 空气污染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 ,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4 外来物种入侵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 ~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3 制度原因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保护对策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1 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 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 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2 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 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 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3 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4 国家合作与行动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主权与产权问题。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5 加强环保教育从整体和局部看,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好坏,大量资料表明,凡是受环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生态环境破坏频率越高、程度越深、问题也越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社会问题来说,除发展外,更多的应加强民众教育,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培育本地化的亲生态人口。特别值得重视和提倡的是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信仰、宗教和习惯中的环保意识和思想,如民族地区的龙山、凤水,进行宣传教育。另建议在中小学中专门开设环境课程或在自然、化学、生物、地理及中进行环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课外活动。此外,加快对全国生物多样性的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动植物保护级别;恢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及对一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扩群工作,也很有必要。总之,一个物种的消亡往往不是单个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不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众;不仅需要单个学科,更需要多学科;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色彩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摘要:首先分析了色彩在建筑室内设计中的作用以及室内色彩的组成,最后,探讨了色彩在室内设计中的创新运用,仅供参考。 关键词:室内设计 色彩 主体色彩 陪衬色彩 点缀色彩 近年来,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空间、工作环境和各类活动场所的使用功能与审美功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科技发展也为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创造了条件,人们可以根据个人喜好充分运用各种色彩与材料来创造个性化的室内空问。人类生存的每个空间都充满色彩,小同的色彩给人以小同的心理和生理感受。因此,在室内设计中,对于研究和运用色彩在室内空间中的作用及其变化规律,就显得尤为重要。 色彩在室内设计中的作用 色彩是室内设计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既有审美作用,还有表现和调节室内空间与气氛的作用,它能通过人们的感知、印象产生相应的心理影响和生理影响。室内色彩运用得是否恰当,能左右人们的情绪,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的行为活动,因此色彩的完美设计可以更有效地发挥设计空间的使用功能,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色彩设计在室内设计中有如下作用: (1)调节空间感。运用色彩的物理效应能够改变室内空间的面积或体积的视觉感,改善空间实体的不良形象的尺度。例如一个狭长的空间如果顶棚采用强烈的暖色调,两边墙体采用明亮的冷色调,就会弥补这种狭长的感觉。 (2)体现个性。色彩可以体现一个人的个性,一般来讲,性格开朗、热情的人,室内选择的应是暖色调;性格内向、平静的人,选择冷色调。喜欢浅色调的人多半直率开朗;喜欢暗色调、灰色调的人多半深沉含蓄。 (3)调节心理。色彩是一种信息刺激,若过多高纯度的色相对比,会使人感到过分刺激,容易烦躁,而过少的色彩对比,会使人感到空虚、无聊,过于冷清。因此,室内色彩要根据使用者的性格、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和社会阅历等,设计出各自适合的色彩,才能满足视觉和精神上的需求,还要根据各个房间的使用功能进行合理配色,以调整心理的平衡。 (4)调节室内温感。气候温度的感觉随着不同颜色搭配方式而不同。色彩在设计过程中采用不同的色彩方案主要是为了改变人对室内温度的感受。比如寒冷地区的色彩方案应选择红、黄等颜色,明度可以略低,但彩度必须相对变高;温暖地区可以选择蓝绿、蓝、蓝紫等颜色使其明度升高,降低它相对的彩度。但是,季节和地域的气候是循环变化的,因此要因地制宜根据所在地区的常态来选择合适的色彩方案。 (5)调节室内光线。室内色彩可以调节室内光线的强弱。因为各种色彩都有不同的反射率,如白色的反射率为70%~90%,灰色在10%~70%之间,黑色在10%以下,根据不同房间的采光要求,适当的选用反射率低的色彩或反射率高的色彩来调节进光量。 室内色彩的组成 1主体色彩 主体色彩是室内设计中面积最大、占主导地位的色彩,一般占室内面积的60%~70%。它给人以整体印象,如暖色调、冷色调等。使人产生喜庆、温暖、冷静、严肃等不同的心理感受。主体色彩通常是指室内的天花板、墙壁、门窗、地板等大面积的建筑色彩。如果将这些大面积色彩统一起来,使用某一变化微小的色调,如采用低纯度高明度的明快色彩,会使人产生和谐而自然的感觉,这一手法通常使用在家居装饰和私人空间中;而采用高纯度的色彩则会使人产生激动和兴奋的感觉,这一手法通常使用在商业空间和公共空间中。主体色彩是陪衬色彩和点缀色彩的基础,因而它的选择是室内色彩设计的关键。如白色一直被认为是理想的主体色彩,这是因为白色是一种中性色彩,它能够与各种色彩相调和。现在的室内装饰一般都以白色为基础,略加色相的变化,从而产生高明度的灰色系列作为主体色彩,如粉红色、浅黄色、淡绿色、浅灰色等。此外,高纯度或低明度的色彩作为主体色的室内设计,配以淡雅的对比色来进行点缀,同样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这两种室内色彩设计相比,前者能够产生平和淡雅的效果,后者能够产生活泼激烈的效果。在实际设计时,应结合具体的环境和室内使用功能,扬长避短,灵活运用,以达到理想效果。 2陪衬色彩 陪衬色彩在室内设计中是以主体色彩为依据进行选择的。如果主体色彩是红色系列,陪衬色彩可选用明度变化,比如采用略深或略浅的红色进行陪衬;也可选择色相变化,如使用偏黄或偏蓝的红色进行陪衬。陪衬色彩是构成室内环境色彩的重要部分,也是构成各种色调的最基本因素。在主体色彩和陪衬色彩的映照下,室内色彩会产生一种统一而有变化的整体效果。如果只有一种主体色调而没有陪衬色调的搭配,整体上就会显得空洞和单调。一般来讲陪衬色彩应占室内空间面积的20%~30%。在室内占有一定面积的家具也应考虑陪衬色对其的影响。各类不同品种、规格、形式和材料的家具,如橱柜、梳妆台、床、桌、椅、沙发等,它们是室内陈设的主体,是表现室内风格及个性的重要因素,它们的造型应与室内设计的风格一致,其色彩也应与陪衬色彩基本一致,从而控制室内色彩的总体效果。此外。室内装饰中的织物色彩也是配色的主角,尤其是窗帘、帷幔、床罩、台布、地毯及沙发、坐椅上的大块蒙面织物等,它们的材质、色彩、图案千姿百态,与人的关系也更为密切,一般选择多数色彩与陪衬色彩相统一,少量的色彩可作为点缀色。 3点缀色彩 点缀色彩是指室内环境中最醒目,最易于变化的小面积色彩,它一般是室内设计中的视觉中心,应占室内面积的5%~10%;如形象墙,小景点,壁挂,靠垫,摆设品,花草等陈设的色彩。点缀色彩往往采用主体色和陪衬色的对比色或纯度较高的强烈色彩,使室内空间中的色彩既有统一又有对比,产生既变化又和谐的整体效果。 由此可见,室内环境的色彩效果有很大一部分是由陈设物的色彩决定的。对室内色彩的处理一般应进行总体的控制和把握,即室内空间的色彩应统一协调。当然,过分统一又会使空间显得呆板、乏味,过分的色彩对比会使室内空间杂乱无章。如果正确应用陈设品千姿百态的造型和丰富的色彩,就能赋予室内空间以勃勃生机,使室内环境的色彩生动活泼起来。但切忌为了丰富色彩而选用过多的点缀色,那样会使室内显得凌乱无序,应考虑在主体色协调下的适当点缀。色彩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 1色彩的运用应因空间的使用目的不同而不同 由于空间具有不同的使用目的,所以在满足色彩不同要求的同时,还要考虑不同性格的体现,以营造出不同的氛围。如办公空间、商业空间、医院等,由于它们的使用目的各不相同,对色彩的选择也不尽相同(办公空间应选择偏冷的色彩以表现其严肃而统一的特点;商业空间可根据所经营商品的特点来选择丰富多彩的暖色;医院则可选择肃穆、恬静、明度偏高的色彩。 2色彩的运用应因空间的大小、形式而变化 大的空间多采用深一些的色调,以增加室内的重量感;反之,应采用浅一些的色调来增加空间感。例如居室空间过高时,可选用饱和度较高的色彩,以减弱空旷感,提高亲切感;墙面过大时,宜采用明度偏低的色彩;柱子过细时,宜用浅色增加体积感;柱子过粗时,宜用深色减弱粗笨感。 3色彩的选择应根据空间的方位而定 不同方位在自然光线作用下的色彩是不同的,冷暖感也有差别,因此,可利用色彩来进行调整。如朝北的房间常有阴暗沉闷之感,可采用明朗的暖色,使室内光线转趋明快,给人以温暖的感觉;朝南的房间日照充足光线明亮,可采用中性色或冷色;朝向东西方向的房间有上下午光线的强烈变化,且光线的温度较高,所以迎光面应涂刷明度偏低的冷色,以便综合自然光线对它的影响,整个房间以冷色调为宜。 4色彩的选择应考虑到空间使用者的类别 男女老幼的不同个体对色彩的喜好有很大差别,所以色彩的选择应适合居住者的爱好。如女孩子的房间可大量运用粉红系列的色彩,像白雪公主一样天真、浪漫;男孩子的房间可选用天蓝色系列的色彩,使他们可以幻想自己像水手或飞行员,有蓝天和大海一样的胸襟;青年人和中老年人由于生活经验和知识结构不同,对审美的需求也不一样,青年人喜欢鲜艳的色彩,老年人则喜欢沉稳大方的颜色。因此对空间色彩的选择要有针对性,了解使用者的喜好,才能与之产生共鸣。 5色彩的设计应注意空间的使用时间 学校的教室、工业生产的车间、商业经营的场所,这些不同的活动与工作空间,要求必须有不同的视觉条件与之相适应,才能提高效率,达到安全舒适的目的;如过去医生和护士的服装统一为白色,由于色彩的单一容易造成视觉的疲劳,而人们的眼睛需要交替观看不同的颜色才能最大限度地减轻视觉疲劳的产生,因而现在医院员工的服装有粉红、浅蓝、淡绿、白色等颜色;同样,房间的色彩因其对视觉产生作用的时间较长,比服装对视觉的影响要强得多。所以,要根据空间使用时间的长短,利用色彩进行必要的调节,使在其间活动的人感到舒适而不致产生视觉疲劳。 6色彩的选择应注意使用者的偏好 一般来说,在符合色彩搭配原则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满足不同使用者的爱好和个性。这种爱好和个性是因人而异的,是受民族、地域、性别、年龄、知识结构等影响的;比如说有的人偏爱红色,但红色不能在室内大面积使用,因为红色太过刺激,长时间待在红色环境中会使人产生焦虑不安的情绪;但红色可以作为点缀色和别的颜色搭配使用,这样会更加突出红色的魅力;对于色彩偏爱者来讲。我们可以因势利导,在满足其要求的基础上,采用综合的方法选用一些类似色和陪衬色进行合理搭配,并用一些对比色进行点缀。 结束语 总之,室内是人们生活中接触最频繁的色彩环境室内。空间的色彩构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 合性问题,多空间、多变化、多组合的色彩设计,受色彩对比及调和的影响与制约,同时也受使用功能的支配,还有室内、光线、材料、家具、人为等因素的影响。把握好这些,才能形成既有对比变化又有协调统一的视觉效果,营造出既高雅又富有情趣的人性化空间,为人们创造出一个喻悦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1]高祥生,韩巍室内设计师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朱小平室内设计[M]天津: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