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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是法律的一大特征。一个人刚出生时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时也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一个国家与法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 法律是人们安全的保障,有的不法分子扰乱人民的正常生活,给人民群众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此时公民就会利用法律这道护身符保护自己,不让罪犯继续猖狂,这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经济生活法可谓是无处不在,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但是现在有的不法商贩在做经商过程中经常偷工减料,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却从不考虑到顾客的权益。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顾客对卖肉的人说:“给我九两肉。”那人笑眯眯地劝道:“买一斤吧,好算账。”顾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九两。”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这种商贩,他们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而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普法”如一场持久战,其重要战役则是对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未来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识淡薄怎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的接班人呢?另外,青少年看问题容易走极端,有时候遇事会因失去理智而走向违法道路。因此,对于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尤为重要。 近年来,因青少年欠缺法律意识而引发的悲剧比比皆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2002年,福建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共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六四式军用手枪和子弹3发。2003年4月,某中学学生王某因与同校的黄某发生矛盾,便叫来了几个好友将对方殴打了一顿。王某也因此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第二天晚上,当王某的好友再次来到王某寝室里时,被值班教师发现,将王某等人带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递着一支枪,并要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北京一位少年为偷钱上网,竟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是,他们却把青春和自由作赌注,与法抗争,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这些人具备一些法律知识,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们应把学法当成一门严肃的课题。现在人们犯罪呈现低龄化,就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太差,而犯罪后往往又后悔不已。一位未满十八岁的少年,因讲“朋友”义气结果害人害己,成为了一个杀人犯,被判刑二十年。“多么无知可悲的法盲啊!”审判他的那位法官这样叹息。是的,他的无知真的让人感到悲凉和痛惜。多少人曾经伴着铁窗,渴望自己能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在蓝天中飞翔,他们唤醒了我,唤醒了千千万万个人民:在经历风吹雨打的时候,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人们学法、知法、用法刻不容缓,那没有法律约束的久而久之形成的行为习惯,是法制观念的淡薄,更是使我们在懵懂之中误入歧途的恶魔!也许,我们的羽翼过于稚嫩,但历经岁月的锤炼,经过法律的磨洗。相信我们的羽翼会变得丰满。 
法治作文,如下: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我作为一个学生,不仅要好好学习,而且还要做一个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好公民。 我身边也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例子,如:有些小学生在大街上行走或骑自行车,没有约束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这不就是违反了交通法规的约束和限制吗?很明显,它将导致整个交通秩序混乱和瘫痪,最后造成市民无法正常出行。这说明了不受约束的欲望和自由将带来严重的恶果,我们的行为应当遵守一定的社会规则,这对每个社会成员都是有益的。而法律其实就是这样一种规则和约定,它告诉我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法律也是界定善恶的重要标准之一。我国古代著名文学家颜之推的《颜氏家训》里面有一句话:“为善则预,为恶则去。”就是说人要积极做好事,而遇到坏事就要避而不做。这句古话今日仍是值得人们铭记。还有一个例子,2005年10月18日晚,云南中学一起恶性案件,3名初一男生在校被人杀害。凶手是初三一名男生张某。原来,张某在县城偷了手机,把秘密告诉了三位好友,但后来被校方知道,张某认为是三位好友告密,就有了报复杀人的念头。悲剧发生后,三个家庭悲痛欲绝,造成家庭、学校、社会不安定……造成这么严重后果是什么原因呢?那就是张某法律意识淡薄…… 这两件事告诉了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遵纪守法、自律、约束,不得违法乱纪是何等的重要。为了社会安定和谐,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为谋求幸福生活,使祖国能成为一个法治的国家,我们小学生要从小抓起,做学法、懂法、执法、治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