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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牧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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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hs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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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 ----唯物辨证法一、分析因果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出有因,但因果关系既有普遍性,又有多样性。存在着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这样复杂的因果链条。对此,我们切不可简单化。舆论监督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必须用心去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 在舆论监督中,既要报道问题的现状和处理的效果,又要分析其出现的原因,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在对复杂的事物进行监督中,更要注意分析其多方面的原因,主观的、客观的,内部的、外部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只有把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深分析透,舆论监督才能真正以理服人,产生较强的震撼力,促使事物向有利于人民的方向发展,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二、坚持矛盾观点 事物的矛盾,即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用这一法则去分析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可以说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是这个统一体中的两个方面,是新闻宣传工作的两种主要手段和主要功能。两者相互区别,相互依赖,相互映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把二者结合好,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又加强舆论监督,才能把握好舆论导向。 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社会,积极、正确地引导社会,使新闻宣传为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把正面宣传同舆论监督对立起来,认为舆论监督会影响正面宣传,这是错误的。一切事物都在变化,在一定条件下,坏事可以变成好事。一些落后的、错误的东西,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批评、引导而变为先进的、正面的事例已不鲜见。这充分说明,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同样具有积极引导的作用。有位资深的新闻工作者把新闻宣传的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比做越野汽车的“前加力”和“后加力”,是非常形象和切合实际的。因此,我们要辩证地认识和处理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相互关系,既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又要理直气壮地抓好舆论监督。三、坚持实事求是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舆论监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其真实性。在当前改革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整体和个人各方面的利益正在进行大调整和再分配,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大量出现,这就更需要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采访上下左右、方方面面有着相互联系的人和事,真正掌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一线的第一手材料,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找出问题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抓准事物的本质。把采访的过程变成对问题的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从而采写出不仅内容真实而且用语准确、提法恰当的稿子。为确保舆论监督的绝对真实,对批评性的稿件应慎之又慎,必要时稿子写好后不妨征求一下被批评者的意见。只要把工作做细了,把稿子写实了,我们的舆论监督就能经得起检验,发挥积极作用。四、抓住主要矛盾 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如果事无巨细,都去反映,那就显得杂乱无章。新闻的生命是真实,但并非真实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新闻。现在,有的新闻媒体以“猎奇心理”去搞舆论监督,结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这里,有必要探索舆论监督监督什么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热点问题不时的出现。所谓热点问题,就是在一个时期内人们普遍关注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有些也是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热点问题有全国性的也有地区性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个时期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集中表现,问题不解决就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就要敢于触及热点问题。实践证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抓住事关大局的问题实行舆论监督,就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强调舆论监督要抓大事,并非是对所有的小事不管不问。如对“米袋子”、“菜篮子”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这些看似小事,实际上关乎着大局,我们也必须热情关注,帮助解决。但是,如果不从大局出发,不抓西瓜抓芝麻,光就鸡毛蒜皮问题进行舆论监督,那么,对出现或发现的问题就会堵不胜堵,似乎发稿不少,就是不解决多大问题。因此,我们在实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一定要对遇到的错综复杂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千方百计找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五、掌握适度原则 古人所说的“过犹不及”,讲的是质与量的统一。舆论监督必须掌握适度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要适宜。舆论监督不同于正面宣传,在具体内容上,舆论监督批评性报道较多,读者对批评报道非常敏感。当今社会问题很复杂,什么问题应该监督,什么问题不应该监督;什么问题该批评,什么问题不该批评,我们必须有所选择。同时,在报道形式上也应当有所选择,不一定只是批评、曝光,也可以采取群众参与、专家访谈、平等讨论、自我教育等报道形式,适宜哪种方式就用哪种方式。总之,要做到既有创新又不过度。其次,要适量。舆论监督报道数量一定要适当。可是,有些记者却不是这样,抓起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来,总觉得多多益善,想过把瘾,这是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我们应当懂得物极必反、过犹不及这个道理。舆论监督也是如此,量太少了无济于事,过多过滥了也会适得其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掌握好舆论监督报道的密度,哪些该连篇累牍,哪些应点到为止;哪些该公开播发,哪些该用内参反映,要周密策划,不能盲目从事。其三,要适时。舆论监督的效果与报道展开的时机紧密相关。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同其他新闻一样,应当讲究时效性。但是,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的时效性主要体现在对切入问题的时机把握上,而并非都是当日新闻。因为在矛盾正处在激化状态、是非还不清楚的时候,你就马上进行报道,这样不但不能促使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因介入过早给解决问题带来麻烦;相反,如果群众对问题关注的热情和舆论高峰已经过去了,我们才迟迟进行报道,那么监督效果也就会大大减弱。据了解,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专题报道,有的观察准备时间长达半年后才在适当时机播出,从而取得了最佳效果。因此,对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的播发,一定要审时度势,掌握火候,捕捉良机。从这一点上说,时机就是效果。其四,要合法。新闻媒体在监督社会的同时,也在接受社会监督。从已发生过的新闻官司看,有的新闻媒体及其记者之所以败诉,除报道内容失实外,不少报道是因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所造成的。法度是舆论监督需要认真把握的极为重要的度。因此,每个新闻工作者必须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舆论监督。这样,就会有效地防止新闻纠纷的出现。

关于哲学的小论文

111 评论(11)

lca139669091

哲学是门很深奥的学科,我之前写这种论文的时候~是看(哲学进展)这本OA期刊,你也可以去看下吧~下载些文献下来参考参考也是可以的
101 评论(14)

lawrencepei

现实中的哲学 道这些不是关键,最重要的是将理论具体化、简单化。毛泽东在这方面可称得上是全能的大师。搞社会主义,前人研究了一百多年,只有马克思才系统的总结了一套革命理论。拿到中国来完全对号入座,那是机械的教条主义。陈独秀吃的就是这个亏。然毛泽东通晓中国历史体察民情,在革命理论和革命实践上,知国情、知自己、知国民党、知民众。这几个“知”字,正好是兵法“知己知彼”的原则,针对中国革命的特殊性:半封建、半殖民地,敌强我弱,要将无产阶级的理论变成现实,最重要的就是客观的分析敌我双方的客观实际,用自己的长处克制敌人的短处,这样革命才不至于空谈。结合革命理论,具体化到现实生活中的各个细节上,那样,理论也就成了具体的生活常识,谁都能看的懂,也会用,这样胜利就有了起码的保证了。 回想一下我们几十岁的生涯,其实也是从生活到工作很多地方结合自我实际走过来的,只是在每个细节上,过多的认识了自己的优点,忽略了或少看了他人的优点,时间长了也就形成了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以为自己是一盏明灯,总想照亮他人,却忘了我以外的东西闪光的地方很耀眼。这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只知自己,不知他人。我们虽然不是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中厮杀,但人生之路也到处充满了火药味,兵法上说,知自己,知对方,才能百战不殆,联系到我们的人生,之所以走到今天的地步,正是不知己,也不知彼的结果。 社会是一个动态环境,其中每个人都在运动之中,所以我们的认识论最基本的要求应该是活的,行为的方法论也应该多样化。拿着真理,最好不要视为“纯金”的,因为我们面前的诸事、诸人都是在变化之中,今天你用“真理”对上号了,那么“真理”就有价值;明天对不上号了,那“真理”也就成了谬误。战争的形式有两种:一是,阵地战;一是,运动战。在征战中究竟用那种形式,最后的胜利者往往取决于根据客观实际,采取最有效的策略。我们的人生大体也是如此:今天的成就,说明“知和行”统一在一条线上了,但不能预示明天的结果,明天是什么样子,还要待以后去验证。 很多时候,对诸事、诸人,常常用既有的“模式”套着来认识,这是常人的认识论。正如同你自己的一顶帽子,逢人便拿将出来,不去看人家脑袋的大小,楞往上戴,肯定合适的成分少,不合适的成分多,这叫什么?“唯心主义”吗!认识问题总喜欢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忘了在我之外,还有许多和我一样的人。战争中很多失败者,往往不在装备的好赖,不在兵少将寡,而在“发动战争的人”,是否充分的认识了所面临的客观实际,在于那些运作的人,如何把握时机,去争取胜利。若无视客观实际,用一种虚幻来指导行动,不打败仗才怪呢? 我们学任何东西,不要“精益求精”,应该是“知其大略”即可,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我们已不可能成为专家,学者了,我们应该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很多琐碎的生活小事缠绕自身,想超越自我,重心应放在客观实际上来,在一言一行中能做到闪闪发光,实际也就是超越了自我。生活中的很多人,之所以不成功,恐怕都是那个“唯心主义”在做怪。有些时候,我们拿一种理论,一个知识去认识某一事物或某一个人,常常会发现那事物,那人很多地方不合于那个理论,那个常识,于是会得出:错、错、错的结论,这个结论是不是表面化了。 黑格尔讲,存在即为合理。也就是大千全世界,你存在我也存在,都有其合理之成分。这种既定的存在构成了大千世界的多彩性,若让人家用你的模式去思维、去办事,最关键的是,让人家都用你的模式去生存必须有个先天的条件,你必须掌握他人的生命线,如果这个条件不具备,我就是我,你还是你。 这些不正是哲学在我们生活之中吗?那深奥的理论一旦变成现实其光彩将照耀着人们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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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wf2008

论社会哲学视野中德育的“工具性”价值一前言(一)社会哲学视野及德育内涵  “社会哲学”,显而易见,是一种关于社会的哲学,其主要思想就是唯物史观理论。社会哲学视野也就是指唯物史观视野,德育在社会哲学视野中以唯物史观为理论支撑,德育本身的存在、发展以及对社会的作用都是以社会哲学底蕴为基础的。  德育在内涵方面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德育大致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而狭义上的德育专指道德教育,也就是西方教育理论所讲的“moral education”。本文中德育的核心或者说是基础性的内涵是狭义上的道德教育,但并不排除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纪教育等与道德教育之间的必要联系。  (二)工具性≠工具论  德育的“工具性”价值并不等于德育的工具论。德育的“工具性”是指德育在社会的存在与进步中作为一种方式和手段起到一定的影响和作用,“工具性”是德育的基本属性,这就说明了它还含有其他属性,在谈德育的“工具性”价值时并不是否认其他属性的存在。而德育的工具论是说德育就只有充当工具这一个角色,德育的“工具性”价值是德育的唯一价值,这是对德育“工具性”价值的片面理解。  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也就是说,在国家和社会的管理中,只是运用政治和法律手段,是不能真正让人走上文明发展的道路的;只有用道德的力量来引导人、规范人,才能使人自觉地向善。“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本身道德素质的集合反映到社会中就会形成一种氛围,前者的实现离不开德育的影响与约束,因此,德育就自然而然地成为维系社会正常运行、加快社会发展、协调社会各方面稳定向前的一种手段,这就体现了德育的“工具性”价值。  显然,德育是具有文化属性的,不管是从逻辑的视角还是从人们理想中德育的角色出发,都是成立的。排斥德育的“工具性”价值,一味追逐德育本身的文化属性的观点是片面的和不现实的。当然,如果德育只是一种工具取向的缺乏主体能动性的德育,那么就局限在了培养特定“规格”的人和教学程序化、机械化的漩涡中。但是,德育的“工具性”价值并不是否定德育的人文气息,而是呼吁不要丢弃德育最初的本质问题,以免踏入舍本逐末的险境,提倡将德育的人文性与德育的“工具性”进行整合,协调两者使其平衡,而不是片面地肯定、追逐其中的一个或者片面地否定、舍弃另一个。  对德育价值的理解会影响到德育在现实生活中的实践,德育的“工具性”价值是德育的基本属性价值,德育“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将是德育能够充分发挥效能的前提。  二、对德育“工具性”价值的再认识  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的深入,人们关于德育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有人对德育的“工具性”价值提出了质疑,甚至认为其完全是一种“荒谬”的理论。如果说德育的“工具性”价值具有片面性,那么质疑这种观点的人所提出的相关理论是否就具有了正确性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它违背了哲学上的“对立论规律”。事物都是相反相成的,德育的“工具性”与人文性是事物的两面,彼此相互依赖,缺一不可。  (一)对德育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区分与整合  伦理学家弗兰可纳认为:“道德是一项社会的事业,而不可能是个人用来指导自己的一种发明和创造。”言之有理。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德育的价值,可以将德育的价值分为德育的内在价值和德育的外在价值。  德育的内在价值是指德育对教育者以及受教育者德性的完善,促进其德性修养境界的提高,进而构建理想人格。德育的内在价值更多地体现为德育的人文性价值,德育具有文化属性,并处于教育和人文的夹层阶段,德育的文化属性是德育实践能够发挥功能、实现目标的基础和前提。“教育有如一条大河,而文化就是河的源头和不断注入河中的活水。研究教育,不研究文化,就只知道这条河的表面形态,摸不着它的本质特征。只有彻底把握住它的源头,才能彻底地认识教育的精髓和本质。”(顾明远《中国教育的文化基础》)因此,德育的人文性价值是不容忽视的,但也不应被看作是德育的唯一价值。  德育的外在价值是指德育对社会所发挥的经济价值、政治价值、生态价值等,德育的外在价值更多地体现为德育的“工具性”价值。如在德育的经济价值方面,德育可以对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进行“德”的培养、维护或者促进良好经济关系的可持续运行。这对于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某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计后果地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尤为适用。在德育的政治价值方面,主要表现在对社会政治的延续上,对社会主义未来人才的培养,需要德育的正面引导,形成相应的政治立场,维护或者发展一定的政治关系。  不管是德育的内在价值还是外在价值,都可以看成是一种手段、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促进社会发展,完善人类自身的德性修养。当然,德育的这两种价值并不是孤立地发挥作用,而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着的。  (二)从德育主体——“人”的角度看德育的“工具性”价值  道德是德育内涵之中的重要内容,道德的主体是人,在德育实践中的主体双方也是人,道德、德育等都是与人们相伴始终的存在方式,因此,从“人”这一主体出发来审视德育的价值是无可厚非的。  道德体系、道德规范存在于人们生活的环境当中,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去奉行这样的道德,人们对道德规范可以作出不同的回应,人是德育实施的主体、德育发挥“工具性”价值的主体。德育的“工具性”价值是否可以得到良好体现,取决于人们对它的认识程度,这就上升为意识形态,一种意识需要。人的需要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需要从低到高依次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在五种需要层次里,有一些是必须以社会共有的道德准则作为保证来实现的,如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等。“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生理需要是指能够维持个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最基本最应优先满足的一种需要,虽然这种需要不直接使人产生某种善恶感或形成道德规范,但却是人们一切活动的基础,是人们产生道德意识的基础。安全需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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