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子。
对土木工程的发展起关键作用的,首先是作为工程物质基础的土木建筑材料,其次是随之发展起来的设计理论和施工技术。每当出现新的优良的建筑材料时,土木工程就 会有飞跃式的发展。 人们在早期只能依靠泥土、木料及其它天然材料从事营造活动,后来出现了砖和瓦这种人工建筑材料,使人类第一次冲破了天然建筑材料的束缚。中国在公元前十一世纪 的西周初期制造出瓦。最早的砖出现在公元前五世纪至公元前三世纪战国时的墓室中。砖和瓦具有比土更优越的力学性能,可以就地取材,而又易于加工制作。 砖和瓦的出现使人们开始广泛地、大量地修建房屋和城防工程等。由此土木工程技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直至18~19世纪,在长达两千多年时间里,砖和瓦一直是土木工程的重要建筑材料,为人类文明作出了伟大的贡献,甚至在目前还被广泛采用。 钢材的大量应用是土木工程的第二次飞跃。 十七世纪70年代开始使用生铁、十九世纪初开始使用熟铁建造桥梁和房屋,这是钢结构出现的前奏。 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冶金业冶炼并轧制出抗拉和抗压强度都很高、延性好、质量均匀的建筑钢材,随后又生产出高强度钢丝、钢索 。于是适应发展需要的钢结构得到蓬勃发展。除应用原有的粱、拱结构外,新兴的桁架、框架、网架结构、悬索结构逐渐推广,出现了结构形式百花争艳的局面。 建筑物跨径从砖结构、石结构、木结构的几米、几十米发展到钢结构的百米、几百米,直到现代的千米以上。于是在大江、海峡上架起大桥,在地面上建造起摩天大楼和高耸铁塔,甚至在地面下铺设铁路,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奇迹。 为适应钢结构工程发展的需要,在牛顿力学的基础上,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工程结构设计理论等就应运而生。施工机械、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论也随之发展,土木工程从经验上升成为科学,在工程实践和基础理论方面都面貌一新,从而促成了土木工程更迅速的发展。 十九世纪20年代,波特兰水泥制成后,混凝土问世了。混凝土骨料可以就地取材,混凝土构件易于成型,但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很小,用途受到限制。 十九世纪中叶以后,钢铁产量激增,随之出现了钢筋混凝土这种新型的复合建筑材料,其中钢筋承担拉力,混凝土承担压力,发挥了各自的优点。 二十世纪初以来,钢筋混凝土广泛应用于土木工程的各个领域。 从三十年代开始,出现了预应力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抗裂性能、刚度和承载能力,大大高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因而用途更为广阔。土木工程进入了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占统治地位的历史时期。混凝土的出现给建筑物带来了新的经济、美观的工程结构形式,使土木工程产生了新的施工技术和工程结构设计理论。这是土木工程的又一次飞跃发展。 土木工程的特点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的知识 ,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力学测试等技术。因而土木工程是一门范围广阔的综合性学科。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程实践的发展,土木工程这个学科也已发展成为内涵广泛、门类众多、结构复杂的综合体系。 土木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所建造的工程设施反映出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面貌,因而土木工程也就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之一。 远古时代,人们就开始修筑简陋的房舍、道路、桥梁和沟澶,以满足简单的生活和生产需要。后来,人们为了适应战争、生产和生活以及宗教传播的需要,兴建了城池、运河、宫殿、寺庙以及其他各种建筑物。 许多著名的工程设施显示出人类在这个历史时期的创造力。例如,中国的长城、都江堰、大运河、赵州桥、应县木塔,埃及的金字塔,希腊的巴台农神庙,罗马的给水工程、科洛西姆圆形竞技场(罗马大斗兽场),以及其他许多著名的教堂、宫殿等。 产业革命以后,特别是到了20世纪,一方面社会向土木工程提出了新的需求;另一方面,社会各个领域为土木工程的前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而这个时期的土木工程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世界各地出现了现代化规模宏大的工业厂房、摩天大厦,核电站、高速公路和铁路、大跨桥梁、大直径运输管道长隧道、大运河、大堤坝、大飞机场、大海港以及海洋工程等等。现代土木工程不断地为人类社会创造崭新的物质环境,成为人类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木工程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的学科。在早期,土木工程是通过工程实践,总结成功的经验,尤其是吸取失败的教训发展起来的。从17世纪开始,以伽利略和牛顿为先导的近代力学同土木工程实践结合起来,逐渐形成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岩体力学,作为土木工程的基础理论的学科。这样土木工程才逐渐从经验发展成为科学。 在土木工程的发展过程中,工程实践经验常先行于理论,工程事故常显示出未能预见的新因素,触发新理论的研究和发展。至今不少工程问题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靠实践经验。 土木工程技术的发展之所以主要凭借工程实践而不是凭借科学试验和理论研究,有两个原因:一是有些客观情况过于复杂,难以如实地进行室内实验或现场测试和理论分析。例如,地基基础、隧道及地下工程的受力和变形的状态及其随时间的变化,至今还需要参考工程经验进行分析判断。二是只有进行新的工程实践,才能揭示新的问题。例如,建造了高层建筑、高耸塔桅和大跨桥梁等,工程的抗风和抗震问题突出了,才能发展出这方面的新理论和技术。 在土木工程的长期实践中,人们不仅对房屋建筑艺术给予很大注意,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而且对其他工程设施,也通过选用不同的建筑材料,例如采用石料、钢材和钢筋混凝土,配合自然环境建造了许多在艺术上十分优美、功能上又十分良好的工程。古代中国的万里长城,现代世界上的许多电视塔和斜张桥,都是这方面的例子。 
找几个相关理论,再结合几个实际例子。你没有跨专业写论文吧,那应该很好办啊
一、索赔案例背景资料 工程项目在珠江新城,东面为30米华穗路,北面为20米华利路,西面为20米规划路,南面为10米规划路,商住楼为1栋1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xx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工程于2004年1月开工,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2004年5月结构封顶,6月份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在6月底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xx股份公司为外地首次来广州施工企业,不了解广州当地价格水平,同时也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由于xx股份公司的要求与业主差别较大,最终xx股份公司选择退场,业主重新选定xx建安公司进场施工,xx股份公司施最终诉诸于法律。 二、案例分析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一,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其次,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再次,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其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后才能定夺。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钢材价格上涨要求索赔,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工程价款与支付中有以下结算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平方米,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6万元。 2、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 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4、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超过±2%时及增加工程(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一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 (1)土建工程套用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按穗建价(2002)363号文和本合同附件一所确定的标准计费;安装工程按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及《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常用项目补充综合定额》。土建及安装均按广州市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计取。材料调差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差。 条款未对材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xx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 xx股份公司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重新编制预算价为569万元,编制预算标准参考合同规定的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取费标准。材料价格按XX市场信息价调整。业主不同意此预算,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xx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在合同第十三章《其它约定》中4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XX市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 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2316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xx建安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3480000元,加上xx股份公司的工程价款为2316万元,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 3、总结及经验教训 1处理索赔应按以下原则: 1、此项索赔是否具有合同依据、索赔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恰当 具体来说,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以上是索赔得以成立的先决条件。 2、在索赔事件初发时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 按国际惯例,凡遇偶然事故发生影响工程施工时,承包商有责任采取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尽力挽回损失。如确有事实证明承包商在当时未采取任何措施,业主可拒绝其补偿损失的要求。 3、认真核定索赔工期、款额,肯定其合理的索赔要求,反驳、修正其不合理的要求,使之更加合理、准确,如确定工期索赔,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在审核停工损失中,不应以日工费计算,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停驶的机械费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再如施工期间遭遇不可抗力,对承包方的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不予补偿,但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4费用索赔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旅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是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即施工单位不致因赔偿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赔偿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在本案例中,施工单位要索赔,但要遵循索赔的原则和程序,不能漫天要价,不考虑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且在索赔期间自动撤场,未采取积极措施,造成工程停工,不能连续施工。业主需要投入更多的财力、人力、物力才能重新进入正常施工状态。 索赔计算要有依据,不能凭空想象。要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文件、签证、会议纪要等为依据。 对于单价包干合同,要注意风险的分配,风险转移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谁最有能力解决风险问题就由谁来承担风险。如果双方对工程可能遇到的情况估计不足,可以考虑采用可调单价合同,这样一来对双方都可以减少风险,达到共赢的局面。 2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得到有关风险控制经验及教训: 1、首先施工单位自己要有成本风险控制意识。只要一接到施工项目就一定赢利的时代已经过去。建筑市场已由买方市场转变为卖方市场,市场竞争激烈,如果建筑单位的成本控制不严格,就会造成项目亏本。所以施工单位也应加强成本控制和风险意识。特别是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造价风险因素分析、识别、归类、控制、转移或消化。在项目班子的组成上,安排既懂技术又对风险控制熟悉的造价工程师,任命造价风险意识强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班子的组建工作。 2在签定合同中要注意材料价差调整条款,合同内规定主要材料上涨的调值公式。参照经常使用专门的调价公式(考虑主要材料上涨):Pn=a+bLn/L0+cEn/E0+dMn/M0+…(其中a为固定值,指合同中不参与调价部分如利润、管理费、税金等,b、c、d为主要材料占造价比例,且a+b+c+d=L0、E0、M0为投标截止前一个月物价指数,Ln、En、Mn为验收计价前一个月物价指数)。避免业主通过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将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全部转嫁给施工单位。 3与材料商的强强联合协议,转移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预测材料价格的变化趋势,加强成本风险管理。 4建筑企业应建立行业协会,通过协会的指导及协调作用,加强整个施工企业的抵御风险能力。 5、同时业主也要转变观念,不能将所有风险都转嫁给施工单位,要有风险共担的意识。不然就会造成施工单位严重亏损,无法继续施工,最终退场。业主不得不重新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既耽误工期也浪费成本。本案例中如果设置了调价公式,对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进行约定,合理考虑价格风险,就可以减少双方的争议。 7、对于施工单位的违约,在签订合同时业主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履约保函,减少因施工单位违约造成的损失。本案例中由于xx股份公司退场,增加造价6316万元,如果xx股份公司提供了履约保函,甲方将处于有利位置,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8、索赔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尽量减少诉讼,主要是诉讼需要大量时间、人力、财力,对双方都是个损失。 9、施工单位索赔时要注意索赔技巧。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索赔谈判,一定要发挥公关能力,注意搞好私人关系,避免和业主发生冲突,多谈干扰的不可预见性,少谈业主的个人失误;多谈困难,多诉苦,给业主一个受损者的形象。既能争取业主的同情和支持,又能双赢是原则性索赔谈判追求的最终目标。 3选择一种好的合同管理模式对项目成功影响巨大,Partnering模式(伙伴关系)对此案例有借鉴作用。Partnering模式是指项目参与各方为了获取特定的商业利益,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而做的一种相互承诺。信任、承诺、共享是Partnering模式三大基本要素,信任是其中最重要的关键因素。信任既包括各参与方彼此的信任,也包括各参与方内部信任,即参与方的执行员工对Partnering模式理解和支持。彼此之间的信任达到一定成熟度,监督和防范减少,参与的一方违反合同而带来的可能损失,随着信任水平的提高而为此付出的成本急剧上升。合作伙伴式管理既可以保持分工的效率,又可以获得合作的好处。Partnering模式除了正式的合同之外,参与各方彼此之间还要签订一份非合同式的协议,在协议中有专门的争议处理系统,采用Partnering模式可以减少争议和诉讼的发生。 4、结束语 工程索赔广泛存在于工程管理中,项目管理者应从项目整体角度出发,处理索赔要利于项目目标实现,进而达到成本、质量、工期三者的平衡。同时应注意风险的分配及转移,减少不利于项目成功的因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Partnering模式进行项目管理,减少索赔发生。更多的信息请参考 %E6%88%BF%E5%BB%BA%E5%B7%A5%E7%A8%8B%E7%B4%A2%E8%B5%94%E6%A1%88%E4%BE%8B%E8%AF%A6%E6%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