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怕入口
县法院在XX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该院不骄不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XX年工作。我院确立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继续推行严、细、深、实、快“五字”工作作风,大力推进规范化制度建设,特别是规范对人、对事、对案件的管理,充分发挥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维护我县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争创目标是:创建最严肃、最公正、最说理、最文明、最和谐的“五最法院”。审判工作实现35988510目标,即全年收案力争突破3500件;结案率达到98%;民商事调解率达到84%;发还改判案件数不超过10件;超审限、超执限案件,刑事、行政、再审未结案件,进京上访发案率六个方面为0。 为保障上述目标的实现,我院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队伍活力 首先是抓班子建设。继续坚持“三要三不要”“两大两小一禁止”工作原则,以班子的表率作用,推动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其次是抓业务素质。通过开观摩庭、示范庭、模拟庭“三庭一评”和争当办案能手等“五大能手”竞赛活动,提升综合素质。第三是抓廉政建设。完善干警政审、诫勉谈话、警风警纪纠查制度,采取明察暗访、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和谈心会等措施,加大对队伍管理的力度。第四是抓从优待警。继续坚持“三必谈”“五必访”制度,通过落实干警职级待遇,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开展多种形式本文来源:文秘范文 的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首先是完善以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益为重心的审判管理体系,成立审管办,进一步规范庭审质量,文书制作质量和案卷归档质量。立案庭加强对审判行为的动态管理,健全审执限催办、督办和通报制度;审管办、监察室联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质量考评。其次是完善绩效评估体系。由政治处牵头,与审管办、立案庭、办公室、信访办、监察室协调联动,进行全员考核。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地评定每一位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对每一名干警写出年终评语,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再次是完善司法保障体系。将综合审判楼建成高标准数字化审判庭,确保建成一个数字视频会议室、一个大数字审判庭和8个小数字审判庭,力争“五一”前投入使用。在局域网、数字监控、广域网的基础上,探索应用网上立案、多媒体触摸查询、电子档案、远程报结案、电子签章、审务公开、电子公文传输、审判监督、电子政务等功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一是加大调解力度。调解庭调解率不低于90%,基层法庭调解率不低于85%,民一庭、二庭调解率不低于80%,执行和解率不低于45%。把调解作为必经程序,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等进行案件的全程调解,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定期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工作,把矛盾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信访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信访案件定方案、定人员、定期限、定责任,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制,本着“谁出事、谁负责、谁息访”原则落实到人。对重大失误、拖延不办、违法违纪信访案件责任人一追到底。 
参考工作计划文案: XX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工作主线,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1-10月,全院新收各类案件2829件,办结2325件,同比分别上升3%和7%,存案601件,结案率为7%。 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年初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切入点,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继续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建设“平安**”,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1、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今年刑事案件收案数量比去年有所增长,1-10月,全院共新收刑事案件298件488人,同比分别上升4%和3%;审结289件471人(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3%和5%。结案率为4%。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刑事案件上诉56件,上诉率为4%,其中全部或部分改判8件。大力推广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提高审判效率,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10件,占总结案数的1%,普通程序简易审99件,占总结案数的3%。刑事案件平均审限8天,当庭宣判176件,当庭宣判率达9%。认真落实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继续保持超期羁押案件零的记录。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75件272人。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审结挪用资金、偷税、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9件11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积极开展集中打击赌博和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结赌博案件9件26人, 审结涉毒案件6件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36人,其中对16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判处了单处罚金和宣告缓刑等较轻的处罚,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2、精心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维护经济安全、社会和谐。 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582件,审结1288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下降5%和7%,结案率为7%。 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质量意识教育,抓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全院民商事案件整体质量有了新的提高,1-10月民商事案件上诉70件,上诉率为4%,同比下降了6个百分点,上诉改判15件,无发回重审案件。 努力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落实简繁分流审判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受理范围,提高诉讼进度;加强审限管理,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五个月内未办结的民商事案件,实行跟踪监督,严防超审限。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传统优势,做到“案结事了”。1-10月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408件、经调解撤诉267件,调解、撤诉率达4%。其中++、++、等基层法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0%以上。坚持从维护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精心审理,妥善审结了一批集团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社会效果良好。 3、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 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5件,同比分别上升3%和4%。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3件,同比上升4%。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8件,执结90件(含旧存)。 在审判中,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非诉行政执行尤其是房屋拆迁等矛盾较为尖锐的案件时,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仔细研究最佳执行方案,既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实际利益。 新收执行案件920件,执结729件(含旧存),结案率达4%,执行标的5万余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1%。全院继续保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年3月,我院被评为全省9个“先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之一。 将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案件质量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使执行业务考核从单纯数量考核向质量考核转变,增强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继续注重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继续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以及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 二、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双抓并举,积极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 ——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建立了一套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的科学管理运行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促司法规范化。 ——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印发《法官行为提示》150条,对法院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细节问题,提示法官正确的处理方法和应当避免的情形,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维护法官的形象公正。实行院风院貌督查制度,采取实地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院各部门的院风院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改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督查,全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增强,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以及庭风庭貌、办公环境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实施庭审考核,规范庭审行为。成立庭审考评委员会,以观摩庭为主线,通过旁听审判人员庭审,从法官着装、言谈举止、指挥当事人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等方面进行考核,对查明案件事实、调控庭审节奏、掌握庭审气氛的能力进行点评,按庭审规范记分,从而有效促进审判人员克服庭审随意性,严格按规范办案。组织司法警察进行业务素质集中培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使值庭、羁押进一步规范化。 ——规范执行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想、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到公正、公开、规范、文明,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公正;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执行九项制度,严格落实执行权分权行使、扣押查封物品拍卖以及分配公示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拍卖委托抽签制度和执行听证制度,确保执行各环节公开、公正、规范;高度重视规范、文明执行,坚持以思想工作为主、强制执行为后盾的工作方法,注意文明用语,重视做好被执行人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消除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的裁判,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提起再审,共办理审监案件6件,审结再审案件5件;严格落实内部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强化不同诉讼环节间的相互制约;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督察室共检查案件2593件,编发《督察简讯》5期,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案件裁判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 ——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对全院5个基层法庭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和监督,并根据“严格、规范、科学”的要求,查漏补缺,努力提高人民法庭管理水平,使法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促进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 ——规范人民陪审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确定了2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由省高院组织的封闭式法律知识培训,并接受了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使人民陪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三、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扎实改进司法作风,保障群众司法利益。 年初以来,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司法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保障群众的司法利益。 ——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司法为民18条措施》和《关于为普陀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渔农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基层法庭充分发挥扎根渔农村、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政府采取非诉调解等方式,及时妥善处理了一批突发性事件和纠纷。为方便群众诉讼,++法庭在辖区内四个交通不便的社区设立法庭巡回审判点,安排干警定期赴各审判点值班,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 ——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共对39件民商事案件缓交诉讼费12万余元,减、免交诉讼费9471元(其中2件全免、3件减免),及时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优势,重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调解工作水平。共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7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社区巡回法官定期走访社区,接受法律咨询,指导社区调处纠纷,促进了基层有关组织及时消除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实行信访工作统一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37人次,并诉前调解8件涉及劳动工资、损害赔偿等案件,促使当事人及时兑现应付款项8万余元,及时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渔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刑庭、++法庭专门与学校建立法制教育网络,定期为学生上法律知识课;++法庭派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法庭坚持每月向乡镇村及调解组织送发“以案讲法”的法制宣传资料,在当地受到了广泛欢迎和好评。5月份,我院还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了70多名法官利用双休日休息时间送法到5个未设法庭的海岛,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四、以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全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党员干部先进性建设,确保队伍整体素质稳中有升。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开展专题教育,提高政治素质。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法院系统内的一些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组织部门中层干部到外地先进法院考察,向兄弟法院学习高效的办案经验,组织开展“如何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体现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立业在法院,奉献于司法”的主题大讨论等,使干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法院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本院实际,认真查摆问题,狠抓落实整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环节工作,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继续抓好法官业务素质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一素养三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先后邀请了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汤黎明副院长和华东政法学院邹荣教授为干警讲课。鼓励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研究疑难问题,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自我学习提高,1—10月,全院干警共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50余篇,编发内部调研刊物《审判思考》5期,举办审判业务沙龙2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例会3次。组织开展审判能力集中考评和优秀审判长选任活动,对在审判岗位上的审判人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进行一次量化考核,通过考核,在全院形成一股比能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继续做好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加快提高全院法官的学历层次。通过论文研讨、邀请专家开讲座、审判业务沙龙、专题例会、专题学习会等一系列措施,促使法官业务知识结构得到及时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 ——加强法官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并结合先进性教育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活动的开展,加强法官廉政意识教育,提高法官自我约束的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与社会廉政监督员、法院工作联络员的联系,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外廉政情况的监督。一年来,未发现干警违法乱纪情况。 —— 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和沟通,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代表监督之下。狠抓人大司法评议整改方案的落实,及时向人大汇报司法评议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在去年司法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而推进审判工作的开展。向人大报告上半年法院工作,向区政协通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近几年执行拘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由专门机构依照相关程序办理,并狠抓落实,及时反馈,以此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寄送《审判动态》和《法院工作简报》,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共组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1次,累计旁听160余人次,为代表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创造条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审判人员大局意识还不强,还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在有些案件的处理中,未能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司法为民理念还未深入到部分审判人员的头脑中,司法为民举措兑现上还存在缺陷,部分审判人员不重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解释工作;三是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多,执行案件执结率虽然较高,但标的实际到位率较低,对一些故意逃避、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制裁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不能较好地适应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五是少数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执法形象不佳等现象,有的审判人员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 六、XX年工作思路 XX年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公正与效率”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不放松,继续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建设“平安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具体围绕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队伍,抓素质”的工作重点,确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继续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审判业务培训,结合审判实践进行三个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三个能力。采取讲座、讨论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一些专题性的教育培训。结合审判实践,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指导审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院。始终把加强院庭两级班子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上的关键所在。进一步增强班子工作实战能力,增强院庭领导的党性观念,积极发挥院庭领导的表率作用。 2、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 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执法而导致矛盾激化,发生极端事件。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综合治理,继续贯彻“严打”方针,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化解矛盾,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仅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做到定纷止争,力争“案结事了”。行政审判要突出搞好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3、以及时有效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推进执行工作。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的突破口,扭转执行工作被动局面。深入推进公开透明执行工作制度,避免当事人合理怀疑,建立执行结案率、实体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4、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把化解和处理涉法上诉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责任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5、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强化宗旨观念,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推行便民措施。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文化差异,依法适度行使职权,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实行速裁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按“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审结合”的原则,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法官调解、调解员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 6、立足于法院长远发展,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 积极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建立司法规范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将我院的各种司法活动纳入到规范化轨道,确保司法权正确有效行使。以新大楼建成投入使用为起点,向科技要质量、要效率、要效果。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依靠科技挖掘审判资源、依靠科技强化审判能力、依靠科技开创一流的工作。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推进软件建设,提升网络化,自动化标准,增强办公科技含量,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搭建起一流的平台。要同步提升法院整体形象,树立新风貌,培养新精神,营造新风尚。
我认为大学生应该有几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第一,理论知识能力。在刚上大学的时候,一般是我们作为学生知识最为充沛的时间段。这个时间段,我们可谓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也只有这个时间段,我们的理论知识最佳充沛的,所以同学们在刚上大一的时候,一定千万不能忘记理论知识的学习。不要以为毕了业,进入大学就可以放弃学习了,殊不知,这这才是学习的源头。大学期间,我们应该努力学好自己的专业课知识。同时也有扩展自己的情商和陶冶自己的情操。多看一点国内外的名著,会对自己的思想有很大的好处,要知道书籍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在不知觉间净化自己的心灵,去看一看这世间你未曾踏过的地方第二,动手能力。我觉得大学跟高中学习的最大区别就是实践与理论的相结合。大学里,我们可以把之前所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完美的结合。一边丰富我们的理论知识,一边又对自己的动手能力有一个更为清楚的认知。在自己真正动手实践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很多知识可能会和理论上的有冲突。这就我需要我们自己独立的判断,或者找一个平衡点。在大学里做实验讲究的就是要大胆大心细,要胆大的去否定理论上的错误,构建出自己的实践与理论知识第三,为人处世的能力。大学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在这里,我们可以提前适应社会的节奏,尽量学着用成年人的思维去思考一些事情,到了大学,就不能再像高中一样小孩子脾气了,要学着慢慢的长大,要学着与周围的人打好交道,尽量在出大学之前,就学好为人处世的能力,这样在以后步入社会的时候,也不会那么的吃亏
一:理论知识能力。一个优秀的大学生必须拥有扎实的文化知识,包括专业知识和非专业知识 ,最终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因为任何工作,无论是科学、教育研究,还是具体的实践作业,都需要丰富的理论知识。大学生用自己广阔的社会时间能力。所以,作为一名大学生,就应该把课堂的知识和学好,同时,要多到图书馆博览群书,增加自己的理论知识,到达充实自己的目的。 二: 适应环境能力。适应能力是一个人综合数值的反映,它与个人的思想品德,创造能力,知识技能等密切相关。大学生毕业之后,所面临的是找工作,参加工作,然后 定居。它们都是在不断的变化的,所以,大学生要培养自己适应社会环境能力。只有这样,即使是在比较艰苦的环境下,也能够变不利的因素为有利的因素,从而为 大学生以后的事业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 社会交际能力。人际交往是一门学问,它存在于社会的任何角落,它是人们实践经验的结晶,在课本上是学不到的。大学生必须具备这个能力,它关系到大学生以后 找工作的问题,而要具备很好的社会交往能力,大学生就要大胆地把握各种交流机会,培养自己与他人在心理方面的相通。同时,要做到诚实守信,人格平等。 四:语言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又一项重 要能力。学习、工作和社会人际交往等需要语言表达能力。社会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而一个人,就必须要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 不败之地。若要具备这一能力,当代大学生首先要敢于说,这也是练好口才的前提;其次要做到有话可说(需要广泛的知识面),这是练好口才的基础;再次是要善 于说话,注意什么场合说什么话,注重语言的得体,这是练好口才的关键。为此,大学生应该抽出时间阅读有关的文学著作和口才范文,多做练习,以便使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五:动手能力。动手能力是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工作的重要保证。对于大学生来说,毕业之后是从事教育教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还是在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管理工作。动手能力的强弱,都会影响着一个大学生的发展前途。为此,当代大学生就要勤动手,重实践,多做实事,在扎实理论知识的指导下,提高自己实际动手能力。 六:竞争能力。竞争能力是人们顺利完成某项活动多必备的一种心理特征,也是大学生及至人类都在追求的一种能力品质。由于当前社会是一个激烈竞争的社会,从而竞争能力的培养尤为重要。再次,我们大学生应注意几点:一、意识到竞争能力是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二、要意识到竞争是实力的展示,掌握更多的技能技巧,善于抓住机会,勇于展示自己才会在竞争社会中获胜;三要意识到竞争实际是人格的考验,所以,大学生必须在竞争社会中保持健康积极的心态才能获胜。 七:沟通能力。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需要每个大学生都必须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沟通能力是社会交往的关键,一个具有很强沟通能力的人,能把工作做得得心应手。而培养沟通能力需要自信心和必要的技巧。对当代大学生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注意沟通中双方的互惠和相互尊重;二是要学会站在对方的立场和观点上看问题,了解对方的思想观点;三是要积极地在矛盾和冲突中找共同点,提高沟通的技巧。但特别要注意的几点:一是对别人任意的评价;二是不恰当的询问;三是命令的语气;四是威胁的话语;五是高傲的态度;六是注意力不集中;七是言不由衷。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之间的区别在于罪与非罪的问题,由于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两者在外在形式上有着相同之处,其表现都有合同的存在,但两者的内在表现是不同的,主要是主观表现形式不同、客观构成不同和履行合同的态度的不同。1、主观表现形式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纠纷中,是没有这一要件的,合同诈骗的最后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占有后的财产转为他用或者自己挥霍,其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并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只是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由于外在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比如资金周转困难,购买的材料不能及时到位等等,客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所以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二者在主观方面的主要区别。2、客观构成不同合同诈骗罪在客观表现方面,是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为要件,如冒用他人身份、伪造变造票据,开设空壳公司等等。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所列的设备条件等,行为人是根本没有的,这些只是欺骗当事人的,为的是让对方在合同上签字。在合同纠纷中,行为人不必冒用他人的身份或条件来欺骗对方,可能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行为人会夸大自己的能力或条件,虽然也有欺诈的行为,但较合同诈骗轻微的多。例如:某煤炭贸易公司在没有落实上游资源的情况下,为了营利即与人订立了煤炭买卖合同,在收到预付款之后,多方查找上游资源,仍未落实,但表示愿意偿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此案中,行为人虽在不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下与他人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但从整个过程来看,主观上并没有诈骗的目的,因此,不能认定为诈骗,而应当按合同纠纷处理。3、履行合同的态度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因为其根本不具备履行能力,只是单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旦非法占有了他人财产,便会销声匿迹或者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履行合同,更不会归还财产或赔偿对方那个损失。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都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并且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履行诚意和积极性,一旦给对方造成损失,当事人会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