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呢cium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标题开题摘要目录介绍文献综述研究问题与假设方法论工作安排预期结果和结果的意义暂定论文章节大纲参考文献列表各部分撰写内容标题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开题摘要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问题陈述研究的基本原理假设建议使用的方法预期的结果研究的意义目录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介绍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文献综述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研究问题与假设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质量、进度和投资三大目标的控制,也就是建筑施工项目的三大管理。 对建设方(或投资人、业主)来说,是投资控制,而对承包方来说,则是成本控制。 “三控三管一协调”,是一种工程建设中建筑主体各方的工作 建筑、房地产以及建设监理的基础工作大致就分别包括“三控”、“三管”、“一协调”主要内容。 监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就是控制,基本工作就是“三控”、“三管”、“一协调”。 参考:
.论文一般都具备六要素,但有的论文,如果其中某些要素是读者熟知的,或者某些要素不交代不影响表达效果,是可以省略的。2.记叙的人称有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以“我”的口吻或角度来叙述的是第一人称,如《小桔灯》《孔乙己》等。采用第一人称来写,便于直抒胸臆,读起来有一种亲切感和真实感。以第三人称的角度来叙述文章中的人物、事件、场景等,如《皇帝的新装》。其优点在于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能从更多的方面自由地叙述。
提供一篇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论文,供参考。浅谈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摘 要:针对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转型的有关问题,叙述了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联系与区别,并对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转型的若干问题提出了看法。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转型问题探讨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十几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控制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三峡工程、青藏铁路、西电东输、西气东送、南水北调等~大批国家重点项目和大中型项目充分证明了工程监理的作用日益明显[I]。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加入wT0,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发展, 项目管理方式的不断演进, 建设项目的目益庞大和复杂,无一不给尚处于发展时期的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带来严峻挑战。监理企业的发展走向是业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为工程建设提供更加全面的技术和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不仅仅是工程监理业务的拓展, 同时也是其他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相关业务的延伸。与工程监理相比, 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阶段更为广泛, 对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竞争实力、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等要求更高,并非所有的工程监理企业都适合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可是,部分监理企业却片面认为,只有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才是企业的努力方向, 才能发展壮大, 否则就没有出路。更有一些建立在县镇一级的丙级监理企业, 还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工程项目管理,就急忙更名为“某某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这种一哄而上、盲目追风的做法不能不引起业界的担忧。建设部颁布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定义为“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笔者认为, 这种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对象单一化、管理主体专属化的提法,模糊了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界限, 易引起误解,导致工程监理边缘化, 值得商榷。从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与国际工程实际来看,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 国外工程咨询机构的服务对象很广泛, 而不限于只为业主或建设方提供服务。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关系如何?工程监理企业如何考虑向项目管理方向发展?这是推动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应认真考虑的问题,也是笔者想和业界同仁共同探讨的话题。1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可概括为“三控(质量、投资、进度)三管(合同、安全、信息)一协调”,而工程项目管理也可为委托人提供类似的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之问存在着某种包容与被包容关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把工程监理看作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业务内容。从我国工程管理相关制度看,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确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它们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其根本界限,更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认为工程项目管理就是工程监理。首先,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不同。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虽然都为控制项目目标而进行相关的管理活动, 但其法律地位不同。工程监理作为我国建设领域实行的基本制度之一, 不但在《建筑法》中有明确规定,而且一些特定的建设项目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大中型公用事业项目、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等必须实行监理,这是国家强制推行的法定管理制度。而工程项目管理则不同, 它是国家倡导实施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方法而不是法定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委托他人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如何实施项日管理是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自主的市场行为,法律法规对此没有限制。其次,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不同。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规定, 工程监理只能由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或咨询企业实施, 没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工程项日所实施的管理不属于工程。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目业主或建设方委托,为其提供约定的管理服务其本质属于建设项目管理范畴。工程项目管理按其管理主体, 分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H管理、施工项日管理、供应项日管理等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供应等有天各方都要围绕特定日标开展相关管理活动。可见,工程项目管理是任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实施单位都应当且必须进行的管理活动, 而不是只有建设单位才需要实施工程项日管理,工程项日管理更不是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单位的专有业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