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渣要学位
【案例6】擅自安装软件,两家公司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赔偿2405万元2018年中旬,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达索公司的侵权案件进行了审判。最终的审判结果表示:案件中的侵权方即上海某电动车技术公司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再使用原告方达索公司的CATIA V5 R20计算机软件。与此同时,上海电动车技术公司需要承担案件原告所花费的律师费、诉讼费、赔偿费,共计九百万人民币。随后不久,侵权事件再次发生。在该案件中原告方依旧为达索公司,被告方为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理,判处被告侵权方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0万人民币。与此同时,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其违法的侵权行为,不得再擅自使用达索公司所开发的软件。专家点评案件中的被告方为侵权事件的发生支付了高额的资金,但是知识产品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是不能用价格来衡量的。知识产品的价格往往会高于其所创造的经济利润,因此法院的判决决定是公平且合理的。高额的经济损失赔偿能够有效的对创新机制进行维护,使得市场中侵害知识产权、擅自使用知识产品的事件发生的概率得以减少。只有这样,知识产品创作者或单位的著作权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和保障,这对于社会创新能力的提升是十分有益的。在此次案件中,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有待进一步商讨。案件中法院完全可以在实际损失的框架下进行原告方实际损失的评估。但在本案中,被告方所支付的赔偿资金就只是原告方实际的资金损失数额。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实际损失在计算过程中需要考虑到酌定因素,因此在判定赔偿金额的过程中也应当阿紫实际损失框架基础上进行。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蒋舸【案例7】游戏网站3DM侵犯著作权案案情回顾由于在没有获得日本游戏公司的允许,就将该公司所开发的游戏上传至3DM游戏网。日本游戏公司向3DM游戏提起诉讼,控告该游戏网站侵犯了公司的权利案件中所涉及的游戏软件共计五个。日本游戏公司提起诉讼以后,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明确表示:3DM的侵权行为成立。因此,3DM公司应当向游戏的开发单位即日本公司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案件最终的赔偿金额为160万元左右。在我国3DM游戏网站也被众多网友称为游戏破解网站,因为在这一网站中能够玩儿到很多需要付费的游戏。这种破解游戏也归属于盗版游戏的范畴中,但是由于破解游戏在使用过程中不需要支付软件费用,因此也受到了很多网友的喜爱。但是,这种游戏形式的存在是不合乎法律法规的。专家点评虽然说娱乐休闲活动时没有国界划分的,但是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制度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当下,全球版权的低于差别在不断的减少,但依旧是存在一定的差别的。因此,上述案例的国际性特征值还是很值得研究和分析的。在本案中对侵权行为及相关的赔偿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其结果还是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借鉴性的。在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问题,即在游戏进入到国内市场前,游戏产品的前置性内容审查是否具有必要性。对于没有通过审查的游戏,将不赋予进入市场的资格。也就是说,没有通过审查的产品是不能够转化为实际的经济利润的。产权的保护与游戏公司的生存发展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产权对于游戏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但在缺乏有效救济的状况下,行政审查介入问题的方式也十分值得关注。就我国游戏审查制度而言,没有通过审核的游戏产品是不能进入到市场的。这类游戏主要包括:带有暴力色彩的游戏、带有种族偏见的游戏等。游戏产业的经营者们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出现违规行为,使得游戏产业能够在合法的轨道上稳定发展。除此之外,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也要好好保护自己的产权不受侵害。——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邱治淼【案例8】利用微信公众号泄露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剧情案本案件为我国第一个立案并进行判决的微信公众号侵权案件,罪名为违法传播影视作品。通过江西省新余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大量调查发现,《人民的名义》被微信公众号违法传播。该公众号的运营者在传播影片的过程中获得了很多的打赏,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该影视作品权利人的著作权及传播权。随后,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本文的被告方:公众号实际运营人陈某周期为五个月的拘留并向原告方支付10000元人民币的赔偿金。与此同时,对其作案工具电脑、主机及经营过程中的不法收入进行没收。专家点评这类案件的的侦办主要有两个难点。一是技术破密难,在对案件相关的信息和数据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技术能力有限或者鉴定费用较高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的获取信息。二是法律层面的界定较为模糊,借助微信号侵犯著作权的过程与一般的网站实质内容被侵权之间有着明显的差距,而相关的法律也没有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除此之外,相关的法律也没有对盗链以及聚合盗链等侵权行为进行规定,还需要相关的部门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该案在侦办的过程中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其中,国际版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权庭以及全国“扫黄”办公室等部门都在该案件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国家版权局,两次来江西对该案件进行督办和调查。此后,江西省版权局也针对该案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以此来推进该案件的顺利进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相关部门对于类似的侵权案件的态度。——江西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 阙米秋【案例9】文著协诉知识分享平台侵犯著作权案文著协诉称,《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就对汪曾祺的作品《受戒》进行电子化复制,在固定的网络平台上通过付费下载的方式向公众提供该作品的版权,从中获取利益。最终,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审理,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定这两个公司立即停止对该著作的侵权行为,并对文著协以及同方知网公司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专家点评以中国知网为代表的服务商或者知识资源分享平台必须要严格遵守《著作权法》中的相关规定。这类网络平台或服务商既不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十二条二款对相关的著作进行转载摘编,也不具备相关的免责待遇。该案件的审判不仅对一些知识资源分享平台或服务商间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的打击和遏制,还从根本上保护了相关著作权人权益不受他人的侵害。不仅如此,该案件的实力还促进了文著协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对相关的平台和服务商也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规范了我国知识资源分享平台以及服务商的相关活动和工作。知识资源分享平台或服务商不仅传播力量大,其涉及到的著作范围也较广,因此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的按照《著作权法》中的规定进行。现阶段,大多数的司法机构也加强了对这类侵权行为的重视程度,期望可以通过严格的执法手段和机构来阻止这类事件的发生,以此来维护著作权人的权益。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丛立先 【案例10】凸凹等6位作家诉出版社侵权案案情回顾作家凸凹、裘山山、李迪、李培禹、梁鸿鹰、徐可发现在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盈利性刊物《全国优秀作文选·美文精粹》有他们著作权的作品的出现,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该公司并没有得到这6为作家的许可和授权。因此,这6位作家便将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6位作家的行为属于正常的维权行为,其也受到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重视和支持。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认定该公司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相关的著作的侵犯行为成立,法院判定被告要对6位作家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即对每个侵权作品赔偿2500元,并且诉讼费也应该由被告承担。专家点评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可以了解到,报刊进行相关的文章转载时需要支付每千字100元的转载稿酬。当报刊需要转载的文字找不到其作者时,报刊可以将相关的情况以及稿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然后再由协会转交给相关的作者。报刊的转载法定许可制不仅为报刊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还极大地促进了报刊的发展。但是现阶段报刊转载在支付稿酬方面的管理制度比较混乱,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改善。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在全国1万多家报社中,只有几十家会按照相关规定将稿酬交由文著协,并由其转交给被转载著作的作者。这种现象说明了我国在这方面的管理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对权利人获酬权的救济保障机制也需要进一步的调整。虽然在该案例中相关的公司以及期刊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接受了赔偿,但是在这一过程中社会成本的花费较大。所以说,相关部门应该尽快的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著作侵权的行为。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 张洪波2专利权案例分析【案例1】福药公司与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再审案江苏微生物研究所具备“一种含1-N-乙基庆大霉素C1a或其盐的药用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权,但是该研究所发现福药公司生产销售的硫酸依替米星氯化钠注射液也在其专利权的范围之内。在此基础上,江苏微生物研究所请求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对该事件进行处理,在处理的过程中福药公司辩解道,他们所生产和销售的注射液的原料药都是经过相关授权的,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并且只有生产依替米星注射液的唯一商业用途,最后判定福药公司的侵权行为不成立。为了更详细的了解此案,将其归纳整理如下图。本案关系图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在受理此案后对该侵权纠纷案件作出处理。其认为:但凡含有硫酸依替米星的药用制剂都属于该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而福药公司所生产销售的硫酸依替米星氯化钠注射液也属于其保护范围之内。因此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判定福药公司的侵权行为成立,令福药公司在收到处理决定书的当天开始停止对硫酸依替米星氯化钠注射液的生产和销售。福药公司对于该处理决定表示不服,变向沈阳中院提出了行政诉讼,但是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处理,沈阳中院维持了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的审判结果,认为福药公司的侵权行为成立。沈阳中院认为专利许可应该是以书面的形式表达出来的。福药公司在进行辩解的时候认为,其生产和销售的硫酸依替米星氯化纳注射液的原料药是经过其专利人方圆公司以及其专利独占许可人山禾公司许可和授权之后才开始使用的,因此这并不能算作是侵权行为。但是经过调查可以了解到,福药公司并不能提供方圆公司对该产品的授权许可书。不仅如此,方圆公司在2008年之前虽然向福药公司提供过该原料药,但是当时的方圆公司并不是专利权人,这也说明了方圆公司没有权利向福药公司提供该原料药的专利权,这也是沈阳中院维持原判的主要原因。福药公司不满一审的结果,又向辽宁省高院再一次提起了申诉,经过调查,辽宁身高院取消了辽宁身知识产权局以及一审的审判结果。辽宁省高院认为,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在对该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不仅没有从多个角度对福药公司的申辩进行调查,也没有确切的证据判断福药公司的侵权行为,就直接以侵权案对福药公司进行相关的处理,并禁止福药公司继续生产和销售硫酸依替米星氯化纳注射液。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的这种做法是不可取得,因为其没有切实的证据证明福药公司的侵权行为。对于二审的决定江苏微生物研究所也提出了异议,并向最高法院提出了再审的要求。但是最高法院却驳回了其要再审的要求,选择“默示许可”的态度,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最高法院认为,任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使用他人专利权的时候,必须要与专利权人签订相关的合同,并向其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用。但是这一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换句话说就是即使没有签订相关的书面合同,经过了专利权人的默示许可也是可以对该专利进行使用的。比如,某一物品的唯一商业用途就是实施某项专利,而相关的专利权人允许购买人实施该专利权的行为就是指专利权人默认许可了将该专利给予他人进行使用。而对于该案件来说,福药公司用于生产销售的硫酸依替米星氯化钠注射液的原料药是经过其专利权人以及其专利权人第三人许可的,并且该原料药的唯一合理的商业用途就是用来制造硫酸依替米星氯化钠注射液。这也是就是说福药公司使用该原料药生产硫酸依替米星氯化钠注射液并进行销售的行为是合法的,并没有侵权的行为。在该案件中,福药公司对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都是在2008年以前进行的,但是辽宁省高院以及最高法院都认为默示许可的观点是被允许的。不仅如此,在我国还有很多相似的案例都是与专利的默认许可有一定关系的。我国的最高法早在2008年就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朝阳兴诺公司按照建设部颁发的行业标准复合载体夯扩桩设计规程设计、施工而实施标准中专利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实施权问题的函》中表明了对默示许可的态度。在该条例中明确表示了默认许可的合法性。我国在很早之前就曾出现了默示许可相关的案例,但是那时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对其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说明,这使得相关部门在遇到类似案件的时候无法可可循。而该案件的审理对于后续此类案件起到了重要的借鉴意义。除此之外,笔者认为相关的部门还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加强专利默示许可方面的法律条文的明确性以及稳定性。在该案例的基础上对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在默示许可观点的基础上,相关的专利权人在对购买者售出该电机的同时也默认了其可以使用洗衣机的专利,并且有权生产、销售、出口这类洗衣机。【案例2】苹果涉11项专利侵权,收购苹果的罗永浩离梦想近了根据相关的数据可以了解到,在双十一的时候天猫的销量突破了2000亿的大关,最终交易额高达2135亿元,这也是相关的企业与众多买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根据外国媒体Apple Insider的相关报道可以了解到,Dynamic Data Technologies向苹果提起了诉讼,称苹果的产品和服务侵犯了其包含视频处理、优化等11项专利。Dynamic Data称,虽然这11项专利涉及的领域和范围都有很大的差距,但是这11向专利都与其视频处理有一定的关系。该案件的起诉文件长达68页,其中包含了这11向专利的相关内容。据了解,第一项专利是与改善视频的画质技术有关的。第二项专利是与相关视频中颜色键的保存相关。第三项专利是根据相关的技术来达到对物体的运动位置进行确定的技术。不仅如此,在这11项专利中还包括视频的叠加处理技术、减少相关视频处理过程的时间和消耗的技术以及减少内存的技术等等Dynamic Data认为苹果的这种侵权行为是故意的,明知故犯的。因此,Dynamic Data不仅要求苹果要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以及律师费用,还要根据现阶段出现的问题想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但是真相具体是怎样的呢?真的是像Dynamic Data所描述的这样吗?有关资料表明,这起诉讼很有可能是专业组织发起的“专利流氓”案件,其对谷歌、微软等公司也都提起了类似的诉讼。与此同时,苹果和高通的官司还在进行中,这起诉讼对于苹果的发展也将会带来很大的影响和打击。而且该诉讼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让一些人在看苹果的时候带上偏见。不仅如此苹果还遭到了华尔街投行的降级,这使得苹果很难完成原计划的盈利目标,对其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根据相关的资料可以了解到,纳米盒事件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纳米盒是上海的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开发的教育类软件。但是这款软件与学习和教育相关的活动很少,里面内容都比较的低俗和无聊,对使用者没有太大的帮助。在此基础上,全国“扫黄打非”办部署上海市“扫黄打非”等部门对这类事件加强了处理力度,以此来避免该事件的重复发生。法拉第未来还有未来吗?现阶段,法拉第正处于一个发展的特殊时期。法拉第现在正面临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法拉第正与恒大处于互撕的状态,法拉第试图采用一些手段来获取FF的资产以及知识产权。二是法拉第的资金比较紧缺,企业内部希望通过裁员的手段来减少相应成本的指出,以此来维系企业内部的正常发展。根据相关消息了解到法拉第一位副总裁和其中一位创始人Nick Sampson已经相继辞职,这对法拉第的内部运营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不仅如此,法拉第还在美国的一个大型网站Go Fund Me上发起了筹款,根据网站内的情况可以了解到,该筹款持续了很多天,获得了将近1万美元的捐赠。该项目的最终目的是希望在两周内能够筹集到5万美元,以此来缓解企业内部资金紧缺的问题。根据企业内部的人员的回应可以了解到,法拉第希望用这笔资金来维持企业内部相关生产团队的正常运行。【案例3】案例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处理“摩托车(小型)”外 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案情简介】请求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在2014年9月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出申请,对名称为“摩托车(小型)”的外观设计进行专利申请,该专利在2015年2月25日正式成立。在此之后,该专利的申请人提起了有关侵权纠纷的诉讼,其认为上海某公司在未经他们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生产、经营和销售该摩托的外观设计,于是便请上海知识产权局对该侵权纠纷案件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在接受了该案件的诉讼之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便对该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可以了解到被请求人在2016年5月12日在一本杂志上刊登了相关的摩托车广告,从广告的图片中可以看出这辆摩托车的左侧和右侧被展示了出来,并在其固定的位置上刻上了专有的商标和企业名称。而请求人则在2016年11月10日在广州进行了保全证据申请,并对涉案摩托车的出处以及相关的证件进行了调查和备案。对于这些事实,被请求人并没有反驳,并且为自己辩解道,该摩托车的配件以及外观都是从其他公司购买的,并不是其公司内部自己设计的,被请求人只是在后期对这些零件进行了组装和销售。不仅如此,被请求人辩解道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经过对该案件的处理和调查之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请求人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主要是因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判定被请求人在使用该摩托车外形的过程中,无论是自行购买的零件在进行组装还是向第三方直接购买都应该经过该摩托车外形专利人的同意和授权。在对涉案的摩托车以及申请专利的摩托车进行对比的过程中可以发现两款摩托车在外形上并无太大的差别,基本可以认定是相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上海某公司确实侵犯了他人的专利。被请求人没用经过专利权人的授权便擅自对相关的专利产品进行生产和销售,这已经属于侵犯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最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判定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对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典型意义】在本案件中,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在接收到请求人的诉讼之后,立即对改时间进行处理和调查,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极大地体现了我国相关部门面对类似侵权案件的态度,为我国在这方面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提供)【案例4】案例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产品质董追溯防伪系 统及追溯防伪方法”发明专利侵权案 【案情简介】请求人北京金源茂丰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2003年2月25日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有关“产品质量追溯防 伪系统及追溯防伪方法”的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6年8月3日正式被批准。该专利的申请成功也说明了当求情人在提起诉讼时的行为是合法且有效的。请求人认为某杂志社以及某就业未经过其允许便擅自对该专利进行使用,侵犯了其专利权,并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了诉讼。【处理结果】在该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请求人不仅提供了被请求人购买白酒并对溯源防伪全过程进行保全的公证书,还提供了该酒业公司职员录制的其白酒产品防伪标签防伪溯源过程的视频影像。但是被请求人也为自己辩解道,其签订的时间要早于该专利的申请时间,而且其还有相关的《技术服务合同书》。经过对案件的一系列审理之后,合议组提出了以下几点:一是被请求人某酒业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合同书》并不能确定其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是否相同,因此该合同书并不能为其技术申辩提供有利的证据。二是从请求人所提供的该酒业职员的录制影像中可以了解到,该就业所使用的产品追溯平台与溯源防伪方法方面的技术与该专利的技术大致相同,属于该专利的保护范畴。三是该酒业所使用的防伪凭证的具体技术是由被请求人某杂志社所提供的,这说明某酒业与某杂志社都参与本次侵权行为。经过最终审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该侵权行为成立,并要求某酒业与某杂志社立即停住对该专利的使用。【典型意义】在现在社会上,酒类产品的质量问题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由此所引发的相关产品的质量溯源防伪技术的侵权案件也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在该案件中,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接到专利权人的诉讼之后便马上对该案件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不仅详细的调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还结合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双方的行为进行了分析,最终确定其侵权行为成立。此举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营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供)【案例5】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处理“双驱动多喷口管网自 动灭火装罝”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请求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在2011年7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关于“双驱动多喷口管网自动灭火装 置”的专利申请,在2012年4月11曰该专利被正式批准,并获得授权。该专利权在涉及到相关的法律案件和侵权案件时是合理有效的。在此之后,请求人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提起诉讼,其认为被请求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和销售“非贮 压式悬挂式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管网式)FZXA_CX”,侵犯了其专利权,并要求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对该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处理结果】江苏省知识产权在街道诉讼后便马上展开相关的调查,其认为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涉案专利产品的管网是U形的,而被控侵权产品的管网是软管,形状是可变的。双方当事人在进行申辩的时候都认可侵权产品是被用于大客车的后置发动机舱内,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涉案产品是很有可能将管网的形状设置为U形的。但是无论该侵权产品的管网形状是什么样的,该产品的技术手段都是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手段是一样的,这就说明了侵权产品属于该专利的保护范围。因此认定被请求人的侵权行为成立。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最终做出判决,被请求人确实是侵犯了该专利权,并要求其立即停止对该产品的使用、生产和销售。【典型意义】该案件的成功办理也为后续很多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借鉴的意义,有利于相关部门更好的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提供)【案例6】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处理“极速拉线装置”实 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投诉方杨光献在2015年10月8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有关“极速拉线装置”的专利,并在次年的3月9日正式得到了该专利的授权。在此之后,投诉方发现阿里巴巴电商平台上的240条链接的使用在该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投诉人便向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提起了诉讼,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处理结果】在接到诉讼之后,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委托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对本案件中的侵权行为是否成立进行判断。相关部门对投诉所提供的侵权资料以及证据进一步的调查,并将涉案专利与涉案的产品进行相比较,最后发现被控侵权产品有三项技术属于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阿里巴巴所制定的投诉规则可以了解到,专利权人在对旗下相关的产品投诉之后,如果涉案产品确实在某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那么电商平台会及时的通知被控侵权方,以此来方便其进行处理。在该案件中,阿里巴巴在通知卖家之后,又结合了卖家提供的相关线索了解到,被控侵权产品确实在该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在此基础上,阿里巴巴马上断开了涉案的链接。【典型意义】该案件主要体现了全国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的协作机制。通过当地的知识产权局或者维权中心与电商平台的通力合作,对本案件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调查,这不仅能够有效的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也极大地打击了电商平台上一些卖家的侵权行为,促进了电商平台健康稳定的发展。(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提供) 
据学术堂了解,法学论文可以写的范围很广,比如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及地方法治;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与司法制度;国际法等 法理、法史又包含法律理论、各国法律、中国法制史、案例分析等等
如何写好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河北电大法律教研室 范晓峰( 2004年09月15日)要写好毕业论文,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论文论文实际上是一种思想观点的表达,和一般的思想表达相比,它要求你要将有关的思维推理过程表现出来,并有足够的论证和论述支持你所做出的结论这个思想推理的过程要为人们所知,必须要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就形成了论文社会的进步与创新,离不开人们思想的交流,智慧者的思想可以开启无数蒙昧的头脑,反过来,受到启发的头脑又会擦出智慧的火花,这就使得创造性的思想不断深入,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看法才更加完善,更加科学因此,古今中外的哲人们,无不将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和观点写成文章,公开发表,彼此交流一个英国文学家曾说过这样的话:"倘若你有一个苹果,我也有一个苹果,而我们彼此交换这些苹果,那么,你和我仍然是各有一个苹果;但是,倘若你有一种思想,我也有一种思想,而我们彼此交流这些思想,那么,我们每个人将各有两种思想"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人们思想交流的速度加快了,但通过写作论文表达自己观点的方式没有变,论文仍然是思想交流,学术交流的主要载体毕业论文是学生在完成规定学科的学习后,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创造性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形式,属于带有学术性质的议论文其设置目的在于一方面考察学生对已学知识的理解掌握,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方面是训练学生掌握写作技巧,以论文的形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与其他议论文体相比较,毕业论文主要具有以下特点:论文的观点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观点独特,不人云亦云,是文章的生命力,否则,即使再有华丽的辞藻,再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也是徒有其表,没有价值学术论文一般是在总结前人所积累的思想基础上,深入分析,归纳,探索,创新所产生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毕业论文虽是学生的习作,并非公开出版发表的作品,但既然是带有学术性的议论文,也应有如此要求论文的论点及论据应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我们不反对提出新观点,相反,我们鼓励学生大胆探索,勇于研究,敢于向现有观点和理论提出挑战,但是这一切要建立在科学合法的基础上一个观点的提出不是主观臆想的结果,而应是作者勤于观察,分析,在占有充分翔实的资料基础上加以创新得出的,同时论点论据不应和我国的基本法律理论和观点相违背论文的论证过程应富有逻辑性和表现性一个新观点的推出往往要有前人的研究成果,观点和相关资料做铺垫,同时还要有细致的推理和严密的论证,这样才能够以理服人另外一篇好的文章还应有好的表现力,论文是思想的表露,写出来是让别人看,进行交流的,因此,在结构的组合,语言的运用方面应力求合理,清晰,做到深入浅出,明白易懂那种语言晦涩,抽象,结构安排复杂,拖沓的文章,即使所表现的观点再好,也难以为人所接受二,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与其他任何事物一样,论文的写作同样有规律可循帮助学生掌握了这个规律,可使学生克服对论文写作的畏难情绪,使得这项在学生眼中高不可攀,神秘艰辛的工作变得富有情趣和收获论文在写作之前要有一个积累知识和材料的过程进行任何一项学术性的研究都必须要在前人已经积累的知识上进行,不能凭空想象古人曾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人还说:"不读先王之书,不知学问之大也"我们在选择论文的素材,组织论文的内容,确定论文的观点之前,首先要占有大量的资料,在对相关问题做了相对透彻的分析了解之后,自然会产生诸多的感慨和体会,这就是我们产生新思想,新观点的契机因为学术的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是一样的,都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人为我们打开了通往知识宝库的大门,同时前人的思想也有其局限性和薄弱环节,我们总能在了解掌握前人知识的过程中,发现我们想要表达的东西,想对前人的思想观点进行完善补充,甚至是推倒重来,这就是我们论文写作的最初冲动如果没有前人给我们打下充实的知识基础,我们将一事无成正如近代西方的一位伟大科学家所说的,"我之所以比别人看得远一点,那时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作为电大学生,在写作毕业论文时,不一定非要求你占有很多的资料,产生的观点一定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除了平时的学习积累外,起码应该先读几本书,进行一下论文检索,了解有关问题的一些最新研究动态,然后再动笔,这样才有东西可写,也有东西想写,写作效果会好得多有些同学要么觉得论文的写作高不可攀,不知从何处下笔,不知道写什么好;要么又觉得轻而易举,平时不怎么读书,不注意积累,临时看几本书,或书都不怎么看,在那搜肠刮肚,闭门造车,结果是写出来的文章或者只是一些感想心得,没有普遍意义,或者是将别人早已说过的观点当作自己的新发现,结果贻笑大方有一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一名学生写的是关于中国司法机构改革方面的文章,在论文中,他设想把中国的司法体制作一个大的调整,如撤掉县区法院,因为它们素质太差,然后把所有一审案件都放在现在的市级法院审理;再就是根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把法院一分为三,即刑事法院,民事法院,行政法院,使其专业分工更细更明确,从而提高办案质量我就问这个学生,莫非农村的老百姓打个鸡毛蒜皮的小官司也要跑几十里甚至几百里路到城里,这如何体现司法便民原则 把一个法院里的三个部门变成三个法院起码和政府的机构改革方向不相符,再说这种形式的变化到底对提高办案质量有多少帮助呢 我又问这个同学,他的观点有无出处,他说是他自己琢磨的我们并不反对在论文的创作中对所提论点大胆设想,标新立异,同时我们还应尽可能的鼓励学生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提出新观点,但如果这种设想脱离了现实基础,脱离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大环境,整个文章就成了空中楼阁应了解和掌握相应的论文论证方法对普通议论文的写作在中学和大学语文课程中都有讲授,但是学术论文尤其是法学论文的论证方法还是有它的特殊性,同时论述不同类型问题的论文有不同的论证方法比如侧重学理研究的论文多运用归纳法,即通过众多有说服力的实例,论据推导出主要的观点和结论这种方法在论证时需要对所引用的实例和数据进行分析,要引经据典,寻找充分的理论,名家学说作依据,有时还要对不同学术观点进行比较探讨;不但涉及中国的理论,还要有外国的理论,既有目前的理论观点有时还要展现古代近代现代法制发展的历史,有丰富的理论和史料作支撑,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具有学术上的价值这种论证方法多用在新思想,新观点的提出或基础性,前沿性的研究领域如我国刑事诉讼法专家北京大学的陈瑞华教授在其《司法权的性质》一文中论证司法权的功能时,提出这样的观点,即司法权存在的意义在于"它为个人提供了一种表达冤情,诉诸法律的基本途径,使得那些为宪法所确立的公民权利能够得到现实的维护"为论证这个观点,作者列举了我国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分析了现代社会存在的四种司法裁判方式,即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以及违宪审查裁判,并对比了英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司法制度中警察对公民实施逮捕,搜查等强制性行为的进行司法控制的程序性规定,使其论点变得充实有力[1]而侧重实际问题研究的论文多用演绎法,即从大的,正确的前提出发来论证具体问题是否正确如对某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或是对某个社会现象,具体法律个案的操作进行评价分析等,用这种方法进行论证应注重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法理解释和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中去寻找依据,所引用的论据最终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或普遍被接受的法理为基准,这样写出的文章才有说服力应了解和掌握论文选题和表现方面的技巧如何选择适当的论文标题,如何通过材料的堆砌较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里面有一定的技巧,其中也有规律可循比如在选题方面,一篇论文的标题是其内容的表现与缩影,代表着论文的核心,整篇文章要围绕着标题展开论述,因此标题本身的选择首先必须简练凝重,含义深远,有标新立异的感觉,让人有想进一步了解的欲望;其次是论文题目不要太大,如果我们所选择的标题太大,那么需要围绕展开论述的范围就必须很大,这就使得文章的写作难度加大,要面面俱到,多方论证,容易受到作者知识面和相关素材的限制,很难进行深入的探讨,从而易使论文流于肤浅,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大题目,小文章"论文的基本要求是能清楚的表达你的思想观点并加以必要的证据支持即可,并不是非得长篇大论,小题目同样可以做成大文章题目小了,我们可以顺着这个问题深入下去进行研究,国际国内,过去现代,从不同的方面将文章的主题说深说透,加大文章的分量,效果同样很好当然,对于专家学者的课题研究,专项研究等大项目大制作,需要一个较大的标题,并配以博大精深的论证,但对于我们初习论文者来说,应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开始写作的时候,题目选小一点,较容易把握,能够深入其本质,抓住要害如有的学生写论文时,上来就写"论依法治国","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这样的题目并不是不能写,但是要想写好,写全面,实在太难了,就我们学生来说,还缺乏这样的功力另外,文章的素材如何堆砌,如何表现主题,这方面也有规律可循一篇好的文章,其编排结构并不要求有固定的格式,但应做到衔接合理,首尾呼应,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娓娓到来文章的素材要充分扎实,信息量大,但够用即可,切忌过滥;语言运用应自然无华,切忌装腔作势,故弄玄虚我们看有些名家的作品,在阐述一个学术问题时,由于有良好的知识基础,在旁征博引时,能做到结构自然顺畅,表述语言形象丰富,雅俗共赏,使人容易理解而有的作品,要么结构"八股","甲乙丙丁,开中药铺";要么语言生涩,装腔作势,空话连篇,言之无物在这方面,除了我们应有一个好的文风外,重要的是应加强平时的训练,多看那些好的文章,认真揣摩其中的奥秘除此之外,还应扩大知识面,"汝欲学做诗,功夫在诗外",这个写论文的本领只靠看几本专业书籍是学不来的三,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文章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新颖的观点,独特的见解,是文章的生命力之所在,但学术性的论文和其他文章又有不同,它还是一项智力成果,且这种智力成果应达到一定的层次此外,好的论文还应具有好的表现形式,一篇结构严谨,形式规范的论文,能够充分反映文章的学术精神和内在要求,反之,即使观点再独特,新颖,论据再丰富,由于表现形式的缺陷,也会使文章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对毕业论文的要求应尤其严格,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当前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表达,更关系到今后学生能否规范地进行写作从目前法学研究领域的普遍情况来看,一篇内容,形式具佳的学术性论文基本上应符合以下规格:论文的起点要高,观点不能陈旧论文是一种学术成果,其写作目的在于沟通,交流和共同提高,即通过我们每一个智慧头脑对问题的分析,归纳,推导,立论,使人们对领域学科的认识多多少少前进一步从高标准的论文要求来看,其论点的提出应建立在前人最新的研究成果上,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要达到一定的学术规格,[2]比如当前法学界关于物权方面的立法到底称为"物权法"还是"财产法"的争论各方的观点对我们初学写作的学生来说,不要求你非得"填补空白"或"一鸣惊人",但起码应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不人云亦云,仅重复别人的观点目前我国的法学学术研究已达到相当的层次和规模,专业书籍和论文的数量品种大大增加,技术检索也变得简单容易了许多,我们尽可以汲取他人的营养,丰富自己的知识,但切不可只将他人的观点罗列一二,进行简单的重复论证,更不能将他人的观点窃为己有,行剽窃之事要有充分的理论作为论证的依据在论证我们的观点时,除了自身调查,观察,实验等收集到的材料外,还要以前人已有的并被广泛接受的理论作依据,这一点很重要,这和我们平时写感想,体会或领导人作报告不同,作为研究性的论文需要引经据典,旁征博引,需要用已有的理论支持,验证我们的观点,有时还需要以前人的理论观点作为我们分析评判的对象来确立,推导出我们新的观点论证要合乎逻辑,用语要简明规范论证的宗旨在于证明自己的观点并让别人信服,因此理要说清楚,论据必须充分,而且所有的论证必须围绕论点展开,不能偏离主题各种论据的结构安排要合理,相互之间能互为支持补充,并统一为论点服务词语表达不可太生癖枯涩,应通俗规范,尽可能形象生动,使人"喜闻乐见",有时在拘谨严肃的论述中加入一些实际例子,评判一下某种社会现象,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3]应有必要的注释对于论文所涉及的他人的理论观点和参考文献,必须要在文章中做出注释,以注明材料的来源或对所引述的观点作进一步的解释,这不仅能表明文章的理论功底,同时也是对原作者智力劳动成果的一种尊敬过去有些同学对注释这个问题不大重视,认为文章有没有注释无关紧要,其实这里面有很大的学问首先,文章的注释能从一个方面反映作品的学术规格,能反映出你主要参考了哪些已有的成果,你的观点是对哪些理论观点的继承和发展,从而帮助人们对论文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许多编辑在审看投稿的论文时,除了看题目之外,往往着重看文章的注释,以了解这篇论文是在什么样的理论基础上完成的有的同学写的毕业论文,通篇没有一个注释,使人弄不清文章中哪些观点是你的,哪些观点是别人的,你有什么独到的见解其次,注释有助于读者进一步查找原文,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加深对有关问题的了解和认识第三,注释本身也反映了作者对前人或同行劳动成果的态度问题将他人观点及论据不加注释照搬过来当作自己的论文内容,说轻了是文风问题,说重了则有剽窃侵权之嫌由此可见,在论文中较多地引用他人的观点并加以注释,并不表明我们水平低,相反,更能说明我们的学术积累和谦逊,求实,高雅的学风另外我们也要注意引用他人论点论据应尽可能体现原作者的意图,不能断章取义所引用的内容不易过多,应少而得当,引用过多,甚至连篇累牍地罗列他人的观点,会削弱作者自己的见解一般来说,引用应主要用在第一层次的论点上,对于较低层次的分论点论据应少引或不引对一些名人语录,格言,谚语,诗句等因具有常识性,因此在论文中一般不予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