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呆
作者:刘海鸿 郭玉兰 晋商创造了称雄商界五百年的历史壮举,创造了地处黄土高原而成为“海内最富”的奇迹,也创造了既有中国特色又有独到之处的晋商文化。晋商文化被称作开创事业的“利器”,被称作“失落在大院深处的商业文明”,是晋商留给后人的一笔宝贵财富。晋商创造的物质财富如今只剩下几座大院,但是他们留下的精神财富却依然有很旺盛的生命力,有很高的研究、品味与继承的价值,对于我们从本质上高角度、深层次地认识晋商、把握晋商具有重要意义。 晋商文化是指晋商在几百年的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人文精神、组织制度以及经营理念,内容主要包括晋商精神、家族文化、管理文化等方面。德国政治学家马克思·韦伯认为,“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都必须存在着一种无形的巨大的精神力量。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力量一定与该项事业的社会文化背景有着密切的渊源。”明清晋商的成功,就在于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发扬了一种精神,这就是晋商精神。一、商的做人哲学:中庸、和谐与低调 笔者认为,晋商的做人哲学与做人风格基本上可以用中庸、和谐与低调来概括,其中中庸与低调是他们自身做人的基本方法,和谐是他们所看重的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关系。 中庸是儒家学说的重要内容,所谓中庸之道就是孔子提倡、其弟子子思阐发的提高人的基本道德素质达到太平和合的一整套理论与方法。中庸之道的核心思想是教育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培养理想人格。“中庸”是孔子的最高道德标准。孔子一方面肯定中庸为一种至上的道德,同时又认定人们缺少这样的道德时间已经很久了。“中”折中,无过,也无不及,调和;“庸”,平常。中庸其实讲的是一个“度”的问题,人人都知道适可而止,都知道要把握好“度”,关键是“度”在哪里,这就涉及水平素养问题了。中庸作为一种德性,它所表明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处理人际关系时的一种道德动机,一种道德情感,或说一种行为取向。当今,有人提出中庸之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有道理的。 1、晋商家族文化中的中庸、和谐与低调。常言“富不过三代”,然而晋商很多家族是子承父业,孙承子业,持续旺盛一二百年不衰,成功地跳出了这个周期律,这和晋商底蕴深厚的家族文化有密切的关系。关于做人,晋商家族文化的特点是重教、重和。 晋商是著名的儒商,读书是晋商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而优则商”就是说商家子弟不经过读书受教育的严格培育,不是学业出众是没有资格进入商号继承祖业的。晋商的教育不仅包括伦理道德教育,而且更包括行业技能教育、家规号规教育等方面。晋商家教关于做人的精神实质可以概括为一点,就是以德立身;影响到晋商做人的风格也可以概括为一点,就是含蓄内敛。如乔家乔致庸教育儿孙有“三戒”、“五不准”,即首先要戒三个字:骄、贪、懒;并规定五不准:不准吸鸦片、不准纳妾、不准赌博、不准冶游、不准酗酒。乔家治家严谨,根本没有江南商人那种灯红酒绿、妻妾成群的景象。乔致庸本人因为寿命长一生娶过几个妻子,但无一妾,有一个新的分号建立,乔家大院就添一盏红灯笼来表示庆祝,取红利见增的吉祥之意,表达方式吉祥而又含蓄,红灯笼在此的含义和作用并不是像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中表现的那样。重和是中庸的体现,晋商重和,首先是家和,即“家和万事兴”,如乔映霞家有九子,他就用一双筷子很容易被折断而九双筷子就无法折断的事实来教育开导他们众兄弟必须团结互助才能保住家族利益,乔映霞客厅对联的横批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常见的四个字“一团和气”。 2、晋商相与关系中的中庸重和风格。晋商重和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顾客和气,即“和气生财”,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与同行和气,即“慎待相与”,具体表现为:慎待相与,不打官司。“相与”就是有来往业务的其他商号,“慎待”就是不随便建立关系,一旦建立关系,就要善始善终。如乔氏财大气粗,但要与其他商号交往时却要详细了解,确认可靠才交往,否则就婉言谢绝,目的是避免卷入不必要的麻烦之中,但一旦建立业务关系,又舍得下本钱支持帮助,多行方便,即使对方发生变故,也不轻易逼债,更不诉诸官司,而是竭力维持关系并汲取教训。晋商认为即使本号吃了亏,别人占了便宜,也决不把钱花在打官司上,有时一笔欠债只要债务人给债权人磕个头就了事。同舟共济,群体发展。群体精神是商业活动中扩大业务与商业竞争的需要。晋商的群体精神首先表现在家族经营上,此外,更表现在群体经营上,他们实行“联号”经营,用关公作为统一的商业宗教,而关公起初并不是财富的象征而是义气的象征。他们广建会馆,用宗法社会的乡亲感情彼此团结在一起,用会馆加以维系,增强相互间的团结合作,通过讲亲情、讲乡情、讲交情来互相支持,互相帮靠,协调商号间的关系,消除人际关系间的不和,形成大大小小的商帮。晋商文化认为匹夫之勇不足取,他们不搞个人英雄主义。很多晋商家族祖训中都有一条戒律,就是不许做霸盘生意,要给别人留有余地,共同发展。 3、晋商经营理念中的中庸之道。诚信是晋商文化的灵魂,是晋商经营理念的基础和核心,也是晋商坚持以德立身的中庸之道的最好表现。晋商经营理念中的中庸之道主要表现在:(1)诚信为本,以义制利。这是晋商的经营原则。晋商认为诚信是经商取得长久胜利的基本因素,所以把信誉看得高于一切,绝不允许自己的商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晋商认为商业赢利要靠商品的质量和服务来取得,赢利要受道义的制约,一旦丧失信誉,必然招致失败。晋商有句商谚:“售货无诀窍,信誉第一条。”晋商中讲信誉的商人商号比比皆是,如乔致庸把经商之道归结为第一是守信,第二是讲义,第三才是取胜。(2)克制欲望,薄利多销。这是晋商的经营方法。薄利多销有利于加快资金周转、扩大业务,但是靠勤快、辛苦挣钱,讲究的是赢取回头客,晋商还有句著名的商谚:“生意没有回头客,东家伙计都挨饿。”要薄利多销必须克制欲望,不能狠赚一笔,晋商从不一刀子把客人宰死,做一锤子买卖。二、晋商的经商之道:拼命、创新与极致 晋商做人喜欢中庸,以中庸为原则,但做事却又往往喜欢做到极致,所以在晋商的行为中又总是表现为一种极端化的拼命精神和对于极致境界的追求。 1、晋商创业守业中的拼命精神。晋商无论是创业还是守业的过程都体现了其拼命与执着的精神,即为事业竭尽全力的精神。它具体体现在晋商的创业精神、敬业精神、吃苦精神等方面。(1)创业精神:山西人喜欢创家业,置家当,置家建屋,这一点在晋商身上表现突出。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评价山西人说:“山西人多商于外,十余岁辄从人学贸易,俟积蓄有资,始归纳妇。”山西人把经商作为一生的大事业来看待,通过经商来实现创家立业、光宗耀祖的抱负。(2)敬业精神:敬业就是要以工作事业为重,勤劳、刻苦、谨慎,尽心尽力。晋商的敬业精神是突出的,他们信奉天道酬勤,如“都一处”烧麦馆的来历传说就典型地体现了晋商的敬业。(3)吃苦精神:晋商不畏艰辛,不辞劳苦,甘冒风险,创业初期走西口,旅蒙商拉着骆驼,走沙漠,冒风雪,斗盗匪,经常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挣钱。 2、晋商管理文化中的创新精神。创新精神其实也是一种极致精神,晋商管理文化的创新精神主要体现在他们独具特色的组织制度上。(1)经理负责制:晋商实行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经理聘用之前,先由财东对此人进行严格的考察,确认其人德才兼备,多谋善断,有所作为,可担重任,便以重礼聘用,委以全权,并始终恪守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原则,一旦选中聘用,财东则将资本、人事全权委托给经理负责,不干预一切经营活动,对于日常盈亏也不过问,让其大胆放手经营,静候年终决算报告。(2)学徒制:店员、学徒的录用也十分严格,学徒须年在15~20岁之间,身高五尺,五官端正,家世清白,举止大方,有礼貌,会珠算、书法,能吃苦,还要有人担保。入号前要考试,入号后要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商谚曰:“十年寒窗考状元,十年学商倍加难。”学徒制执行严格,为晋商培养了不少骨干人才。(3)股份制:晋商实行股份制,又称股俸制,股份有银股、身股(顶身股、干股)二种,凡投资者为银股,不出资本出人力“顶生意”、凭资力、能力代替投资者为身股,银股、身股都可按股分红。人身顶股制是晋商在人事劳资上首创的一种入股方法,是一种协调劳资关系、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好办法。凡商号中的掌柜、伙计无资本顶银股即可以自己的劳动力入股,而与财东的银股一起参与分红,身股的多少按每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年限来确定,这种做法把店员个人利益与商号利益、财东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 3、晋商经营文化中的极致境界。晋商有时表现为中庸,有时又表现为极致。中庸和极致是矛盾的,也是统一的,中庸与极致的矛盾体现了晋商的矛盾人格,而这种矛盾又有现实合理性,在现实中又是相统一的。晋商做人喜欢中庸,做事却往往喜欢做到极致。做人讲究中庸其实就是低调做人,做事追求极致其实就是高调做事。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是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做人做事的理想境界,但这个尺度很难拿捏,好比戴着镣铐跳舞,而晋商基本上做到了中庸做人,极致做事,这是他们成功的秘诀。 晋商经营文化中的极致精神比如他们的货通天下、汇通天下的理想。产业经营到极致,开票号成为晋商的有意识行为,晋商只有把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其货通天下的抱负。要做就做最大,要做就做最好,晋商身上又有一种偏执、极端、痴狂,有一种“破”局的激情,为谋求更大的发展不惜打破现有的宝贵的平衡,比如乔致庸的梦想,“我要是能够通过票号在天下建立一张无形的大网,让所有的商人都能够拿着一张小小的银票四处做生意,那我的生意该有多大?!”晋商有祖训,不允许做霸盘生意,但是他们在经营的竞争中又总是身不由己地搞起了霸盘。 极致精神容易让人成功,但也容易因为偏执而导致失败。正是极致精神使晋商后期出现了过分倚重信用金融、内部管理失控、与朝廷关系过于密切等现象,这些方法本身没有错,但山西票号在这些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得太远了。三、晋商的为官理念:务实轻官与官本情结 1、晋商重商轻官的一般倾向。重商是晋商家族文化的核心。人们一直用“学而优则商”来概括晋商家族的重商倾向,对于晋商来说,一流的人才、一流的子弟是去经商,家人把天资最好的孩子送进商号去学经商,“生子有才可作商,不羡七品空堂皇”。这和中国传统文化的轻商是相反的,“士农工商”,首业为官,末业为商,在中国这样的文化背景下,晋商能有这样的理念是很不容易的,也是很了不起的。晋商中有不少中途弃官从商的,如渠本乔中进士,后任日本横滨领事,却时时关心商务,最终弃官从商。 2、晋商重官迷官的文化情结。从一般意义上讲,晋商重商轻官,以经商的成功而不是做官的成功作为人生进取的目标。但是,晋商的“官念”决没有这么简单。事实上,晋商对于“官”的态度是既复杂微妙又矛盾统一的。商与官的关系是晋商文化中的几个耐人寻味的关系之一。有重商轻官,有弃官从商,有结交官员,有花钱捐官,晋商始终徘徊在官与商之间,与“官”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可以说,这个关系处理得好的时候就是晋商发展得比较顺利的时期,而处理得不好的时候往往就是晋商陷入危机、走向衰败的时期。在那样一个大的文化背景下,晋商的“官念”既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中国传统文化官本商末的局限,又不可能不或浓或淡地带上传统文化的浓厚色彩。 3、晋商与官府的关系解析。晋商与官的关系模式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其一,重商轻官,不入科举,甚至弃官从商。如前文所述。其二,结交官员,打通关节,谋求方便,甚至密揽特殊业务。结交官员起初只是晋商的一种生存需要;后来,晋商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十分善于用金钱贿赂官员、结交权贵,从而谋求种种经营特权,这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发展到后期,甚至商号的竞争成败直接取决于是否买通、谁家买通了有关官员。晋商在此方面有独到之处,他们极尽笼络结交之能事。其三,以钱捐官,亦官亦商,鱼与熊掌兼得。明朝政府因为财政不足,有鬻官制度,按捐资数目授予一定的官职。晋商一般不热衷于读书仕进,但却对朝廷的卖官趋之若鹜,一般大户都捐过大大小小的顶戴。晋商后期尤其喜欢通过捐输买官,他们捐官有时是为了提高社会地位,光宗耀祖,而有时则醉翁之意不在官,而在涉足政界,以官商身份谋求更大经济利益。晋商重商,但并不绝对地排斥出仕。“对于儒和贾,明清社会上的一般看法是儒为名高,贾为厚利,认为儒、贾追求目标不一。但一些山西商人却提出了儒贾相通观,他们认为行贾也可习儒,儒可贾,贾可仕,仕可不失贾业。”最理想的是亦官亦商,鱼与熊掌兼得。其四,结托朝廷,追求特权,享受特殊待遇,走暴富捷径。清政府在统一中国的历次大的军事行动中,得到过晋商不少的资助。早在清代开国之初,晋商就有一些人被封为“皇商”,后来的旅蒙商绝大多数是清政府命名为皇商的晋商。晋商在财力上支持清政府,清政府给予晋商一定的经商特权,使其获利,清政府与晋商形成了一种非常形式的结托关系,这种结托关系互为帮助,互为影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晋商参与了我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的赔款业务,为日升昌日后谋取特权打下了基础,后来晋商票号渐渐打进了清政府的金融活动中。晋商是以诚信、勤劳、节俭而著称的,应当说这也是晋商前期顺利发展的根本原因,但是,晋商在后来的经营活动中却渐渐地发现一条谋取暴利、快速发展的捷径——拥有特权。 晋商对于特权事实上经历了一个由偶然、无意地享受到 自觉、刻意追求的过程,而且,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走过了一条由发展捷径到终被拖垮的道路。结托封建政府既是晋商暴富的一条捷径,但也是晋商衰败的自身原因之一,可以说,这也是晋商在这条道路上未能处理好极致与中庸关系的一个最终教训。 
晋商不仅是一个时代和地域的代名词,更是一个民族和一种精神的至关反应,晋商文化和晋商精神对我们今天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个人学习,大到企业管理甚至是国家治理,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晋商是中国最早的商人,其历史可远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明清两代是晋商的鼎盛时期,晋商成为中国十大商帮之首。在中国商界称雄达500年之久。晋商之家族不同于一般官绅家族,它是具有商业烙印特征的中国传统文化家族。
明清时期晋商、徽商皆为当时势力最大的两个地方商帮,时至今日晋商、徽商之影响仍然不小,晋商大院已成为一种文化,徽商已成为徽学的重要内容,而晋商、徽商之经营之道、管理制度、兴衰历史仍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晋商、徽商之相异处晋商、徽商在起因、兴衰时间上略有不同。晋商兴起于明初,即14世纪中叶,因北方边塞大 量驻军,明王朝实施“开中法”而兴起。所谓开中法,即商人输粮供边塞军士食用,王朝付商人盐引,商人凭盐引到指定盐场和指定地区贩盐,由于盐是专卖品,获利颇丰。晋商抓住时机,以地缘优势,借“开中法”捷足先登而兴。徽商则是明弘治5年(1492年),明王朝因“开中法”法行弊随,改“开中”为“折色”,商人以银两换取盐引后贩盐,徽商以地缘近两淮盐场集散地——扬州,在两淮大显身手,而兴起于商界。晋商衰败于清末,随清王朝之灭亡而衰败。徽商之衰落则是从清王朝道光12年(1832年)实行盐法改革,将“纲盐制”改为“票盐制”,取消了盐引和引商对盐业的垄断后,从此走上了衰落之路。当然,晋商、徽商之衰败还有别的因素,但上述原因是为始发之因,由此而一蹶不振。这样计之,晋商大约从明初到清末活跃商界500余年,徽商从明中叶到清道光年间活跃商界近300年。晋商在道光初年,适应社会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创立了山西票号,曾一度执金融界牛耳,并首创我国在海外开办银行之先河。徽商却在道光后未将资本投向新的渠道———金融界,留下了遗憾!在文化理念上,晋商突出尊奉乡人关公,凡有晋商活动的地方,多建有晋商会馆和关公庙宇。有些地方的晋商甚至是先建关帝庙,后建会馆。晋商把关公作为他们最尊奉的神明,以关公的“诚信仁义”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和经商活动,把关公文化作为他们的伦理取向,以致关公文化在其精神、道德、行为方面发挥了相当的作用。徽商突出尊奉乡人朱僖(明徽州婺源人,今属江西),朱僖主张“道者,古今共有之理,如父之慈,子之孝,君仁臣忠”(《朱子语类》13《类行》);“去仁欲,存天理”等,朱僖所制定的“家典”、“族规”,为徽商所遵循。徽商不仅在家乡修建祠堂“祭用朱文公家礼”,就是到了外地经商也要在所建会馆内祭祀朱僖。如苏州的徽州会馆“殿东启别院士,奉紫阳朱文公”,汉口新安会馆、景德镇新安会馆、吴江盛泽镇徽宁会馆等都“奉朱子入祠”,他们把理学作为家族内行事和经商活动的准则。因而,理学观念在徽商中影响极大。徽商“贾而好儒”、“左儒右贾”,把业儒看得高于服贾,尤对子弟业儒无不寄予厚望,期待甚殷。据统计,明代徽州有进士392名。清代仅歙县取得科第者(含寄籍),计大学士4人、尚书7人、侍郎21人、都察院都御史7人、内阁学士15人、状元5人、榜眼2人、武榜眼1人、探花8人、传胪5人、会元3人、解元13人、进士296人、举人近千人,整个徽州就更可观了。晋商也有重视儒学的一面,在整个中华传统文化和封建文化的影响下,这是很自然的。但是在晋商的影响下,山西民风出现了一种值得重视的现象,即以“学而优则商”来替代“学而优则仕”。应该说,这是一种社会进步。雍正二年(1724年)山西巡抚刘於义奏称:“山右积习,重利之念,甚于重名。子弟俊秀者,多入贸易一途,其次宁为胥吏,再次者谋入营伍,最下者方令读书。”雍正皇帝朱批道:“山右大约商贾居首,其次者犹肯力农,最下者方令读书”。(《明清晋商资料选编》)清末举人刘大鹏说:“当此之时,凡有子弟者,不令读书,往往学商贾,谓读书而多穷困,不若商贾之能致富也。是以应考之童不敷额数之县,晋省居多。”(《退想斋日记》)清代科举中共有状元114人,其中安徽位居江浙后列第三,有状元9人,而山西有清一代科举中却无一状元。不过,山西另有5位武状元。这恐怕与山西历来多战场,业商人中也有不少习武之人,加之商品贩运及金融流通之需,以致山西多镖行、镖师,甚至武林中著名的形意拳发祥于山西太谷县,大有关系。徽州商人一般是聚族经商。如汪道昆的曾祖父汪玄仪业盐,“诸昆弟子姓十余曹,皆爱贾,凡出入必公决然后行”。(《太函集》卷1)休宁商人汪福克“贾盐于江淮间,艘至千只,率子弟往来,如履平地。”(《休宁西门汪氏宗谱》卷6)由于族人经商者众,为增强凝聚力,徽商便大修宗祠,以通过宗族的尊卑长幼加强对族众的控制。晋商人员的组成则以乡人为主,其用人主张:一避亲用乡;二从乡人中择优保荐;三从乡人中破格提拔。避亲,即用人中回避戚族,包括财东与掌柜也不能荐用自己的亲戚,所谓不用三爷(少爷、姑爷、舅爷)。用乡,即录用本乡本土之人。从表象上看,似有排斥外省人才的一面;但还有加深乡人间亲情维系的一面。一方面,有表示财东恩赐乡里之意。另一方面,员工的乡土观念和感恩思想也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所谓“同事贵同乡,同乡贵同心,苟同心,乃能成事。”此外,同乡间最为知根底,家眷在原籍“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徽商举族迁徙到同一客地、从事同一行业的现象较多,徽州绩溪人胡适说:“通州自是仁里程家所创,他乡无之。”(《绩溪县志馆第一报告书》引自张海鹏、唐力行《明清徽商心理研究》)日本学者臼井佐知之指出:黟县弘村汪氏,明万历年初82世盐商汪元台举族迁徙到浙江杭州。歙县黄岗汪氏,明永乐时举家迁居湖北汉口,后又分流到襄阳、太原、重庆。(《徽州汪氏的移动和商业活动》,《中国社会和文化》第8号)这种举家迁徙的现象,在晋商中不能说没有,但不甚普遍。比较集中的迁徙是明中叶开中纳粟改为纳银后,有部分晋商家族迁到了扬州,如清初大学者阎若璩之祖先辈,就是此时由山西迁到了扬州。此后,举家迁徙现象就不多了。这时的晋商外出经商皆不带家眷,而把家眷留在原籍。正如清人纪昀所说:“山西人多商于外,十余岁辄从人学贸易。俟蓄积有资,始归纳妇。纳妇后仍出营利,率二三年一归省,其常例也。”(《阅微草堂笔记》卷23)在宅院建造上,明清晋商的宅院比较集中地体现了我国北方民居建筑的风格。晋商住地山西,气候较干燥,人少土地相对较多,因而所建宅院较徽商宅院宽敞多矣。如祁县乔家大院,占地面积8724平方米,大院四周为全封闭式砖墙壁,上有女墙、城墙垛口、更楼、眺阁等,是一座城堡式建筑。祁县渠家大院占地面积4600平方米,共18个四合院,自成体系,又互相连接,形成院套院、门通门的格局。大院外观为城堡式,墙高10余米。太谷曹家大院原由“福、禄、寿、喜”四座院落组成,现存“寿”字院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榆次常家大院占地面积200多亩,在车辋村整整占了南北、东西两条大街。徽商民居更注重于住宅内部的装修雕刻和室内陈设,许多专家考察后总结其特点为:朴素淡雅的建筑色调,别具一格的山墙造型,紧凑通融的天井庭院,奇巧多变的梁架结构,精致优美的雕刻装饰,古朴雅致的室内陈设。徽商聚族而居,村舍讲究依山临水的自然布局,错落有致的空间变化,幽深宁静的街坊水巷,景色如画的村头装点。徽商民居以规模和院落面积来说则难以与晋商民宅相比拟,如宏村汪氏承志堂,为徽商中大型民宅,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余三立堂为600平方米、乐贤堂为411平方米、树人堂为266平方米,西递村徽商胡氏敬爱堂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要之,晋商民宅尽管也有精致的一面,但宏伟是其一大特色;徽商民宅则为南方特色的重水、重绿、精致优美。此外,晋商“俭”而徽商“奢”,以及晋商、徽商在饮食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处,这里就不赘述了。晋商、徽商之相同处习俗首先,晋商、徽商均为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明中叶以来,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封建国家的赋役制度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自金银花的征收到一条鞭法的推行,赋税折征货币的部分日益增加。赋税折银的结果,刺激了生产,大大促进了长途贩运贸易的发展。入清以后,随着国家的统一,社会政治局面的相对稳定,历经康雍乾三朝盛世,商品生产总体水平大大超过明代,水陆驿站干道的迅速扩展,从而为晋商、徽商的兴起创造了条件。其次,晋商、徽商都有着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点。中国古代商人吸取了儒、法、兵、道诸家文化的良性影响,创出具有传统文化的货殖文化,这一文化在明清晋商、徽商身上更集中更典型地体现出来,反映了传统文化对商人经营理念的价值导向作用。再次,晋商、徽商都与封建政治势力有着结托关系,商业势力消长受到政治势力的影响。明清时期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一统天下,封建专制主义的触角伸向了社会的各个角落,依附、逢迎和仰攀是晋商、徽商对封建势力所持的基本态度。而封建政治势力既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晋商、徽商的利益,又未放松对晋商、徽商的敲诈勒索。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反映了封建社会后期商人经济地位动摇和政治上的懦弱,因而也就避免不了与封建社会同枯共衰的命运。(张海鹏、王廷元《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复次,晋商、徽商都对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晋商、徽商在商业活动中有个共同特点,就是突破区域性界限,进行长距离贩运,从而促进了各地区间的联系,扩大了国内外贸易市场。晋商推动了包头、西宁、张家口、平遥、祁县、太谷等城镇的兴起,而徽商则有“无徽不成镇”之说。晋商不仅对商业、金融经营管理形成了经营文化,而且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发展,如山西地方戏曲的繁荣,社火活动的开展,古籍文物的收藏,武术活动的推广,饮食、茶叶文化和珠算、会计、医药文化的推动,以及民风、民俗的变化等。徽商则对教育、书画、经学、理学、医学、园林等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并形成了著名的徽州文化。总之,明清时期的晋商、徽商是互有异同,各有千秋,这些现象也是当时时代背景、地缘、人文因素的具体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