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cky_happy
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从开始就被定义为“小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实体的社区里进行,一个社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既是某一社区中单独的存在,也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探索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解决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有所帮助。 一、“社区”来源 1887年滕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来说明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社会则是一种有目的的联合体。在社会里人们“虽然也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由此,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并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随后20世纪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区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RE帕克强调了社区的本质特征是“地域性”的观点。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GAHillery则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 目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较有影响力的范式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此类研究将社区视为社会的代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社区去验证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些重要论点。另外一个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区治理的具体范畴,他们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推动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推动力,而草根社区通过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管理体制形成强大的冲击力。 目前,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标准分类,主要有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三种,本文探讨的是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务,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能动性,社会管理的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尽管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已逐步改善,但因为公民意识尚不普遍、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民间组织的自主性不强等原因,虽出现了不少社区自治的示范社区案例,但大多数采取的仍然是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 治理主体定位不清 我国社区自治程度普遍较低,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区的治理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的独立性与法律赋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区成为基础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的“附属物”。市、区各管理部门存在工作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结果往往各自为政,工作布置繁杂和重复交叉,使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成为政府部门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加之工作中权、责、利的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的综合因素,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这种社区行政化实际上形成了领导与指导兼有的双重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也不利于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承载能力。 在治理角色错位的的同时,政府过多地干预了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会承担了一些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职能,如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由于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现了“该管的未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现象,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社区管理资源匮乏 我国城市社区普遍面临资源匮乏、配套支持难以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困境。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匮乏。由于编制等历史原因,当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社区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另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缺乏。社区治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很多条例过于笼统,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而政策间也缺乏有效衔接,这为注重细节管理的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指令行事,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制约一些权力集中部门的工作。 社区参与性不强 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多元的社区组织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团组织和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还有居民个人。现阶段社区内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都不高,社区活动的行政化痕迹明显。虽然很多社区管理机构对居民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但靠行政推动力来整合社会力量的方式很难吸引居民自觉参与。而在政府的强势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这些组织无法像政府那样采取合法的强力手段实现公共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公共安全与人权,而政府与营利组织又不能像非营利组织那样对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而又受到受助者欢迎的服务。此外,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这些主体在社区活动中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但目前各组织尚未明确各自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比如社区非正式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共建与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虽然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多数还是政府主导,但是参照武汉、上海等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我们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这是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也是架构“小政府、大社会”的创新社会管理途径。一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各职能部门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于自己职能内的事务不推给社区,如果需要社区协助应该提供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其他如社区保障、群众文化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应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社区,并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包括社区社会机构的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二要创新社区评议的考核监督机制。对社区的考核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转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立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并取消考核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 加大人才队伍建设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50万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采取公开推荐、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针对社区管理特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文字组织、矛盾协调等技能。另外,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保障社区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迈进。 提升社区居民参与 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建设自治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通过建立社区网站、张贴宣传通知等各种方式实行居委会工作公开;开展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责任感,对影响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过召开听证会、楼道会等形式解决。其次,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和互助活动,融洽邻里关系,消除矛盾纠纷,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并通过树立社区活动积极典型,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管理,形成和谐邻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区风气。 培育各类社区组织 社区服务组织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该类组织的设立和发展要给予必要支持,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应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收费用,对办公场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此外,对一些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试水市场化的购买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创办公益性组织,扩大试点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社区居民综合性服务的提供。 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在公民社会逐步形成发展阶段中,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中国处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只有采取多种管理方式,积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才能引导社区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构建和谐社区的探索与思考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和谐社区建设就是为了把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构建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一、构建和谐社区的内涵 构建和谐社区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对和谐社区的真正内涵,目前尚无完整的定义,各地对和谐社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述:一是福州市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的基础,发展社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促进各构成要素自身的发展及相互之间关系的和谐,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人的自我身心内外统一的社区”;二是大连市西岗区提出“坚持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作为构建和谐社区的主要内容。北京市的宣武区、石景山区、朝阳区和河南省安阳市的殷都区也都按此思路推行。三是青岛市提出“以人为本,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使全体社区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社区各要素健康发展、充满活力而又稳定有序的社区”,他们根据自己的特色,把社区环境、社区安全、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风尚、社区管理等六个方面,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具体内容,既符合中央精神,又符合本地实际,而且还拟定了量化、可操作性的“和谐社区示范点标准”。四是南京市玄武区的城区和街道,加强与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合作,用行业的专门术语和专门标准,编写了专供和谐社区建设使用的《质量手册》。在这个手册里,他们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和谐社区特征的表述,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内容,还详细进行了分解,这是目前和谐社区建设模式的一种创新。西安、成都等城市也各自提出内涵。综合以上这些表述来看,笔者个人认为和谐社区包含着这样三层意思:一是必须突出“社区”这个主体;二是必须以社区为圆点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三是必须既涉及到社会结构的三大板块——政府、社会与企业,又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诸多方面。因此,我们试图用“人本、互助、自主”六个字来概括和谐社区的基本内涵。“人本”体现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和价值目标,“互助”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伦理原则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主”体现了社区的自治功能和工作运行机制要求。“人本”,即以社区居民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就是时时处处要以人为中心,把满足人的需要、增进人的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点。“互助”,即人际间的相互关爱、合作与帮助,就是要大力倡导以互利互惠、奉献爱心为行为价值取向,把促进社区人际和谐和人际文明,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作为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主”,就是要努力创造条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培养、支持和鼓励社区的每个参与个体以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各项民主权利为依据,积极参与社区生活、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口号变为自觉行动。总的来说,和谐社区应该是“社区与政府、社区与企业、社区与社会、社区与生态、社区与群众处于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区”。 二、构建和谐社区的标准 参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涉及社区的相关内容,并参考一些专家学者的建议意见,我们尽可能量化构建和谐社区的标准,使之可操作。在社区服务方面。要求街道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有社区服务站,能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便民服务热线实现街道、居委会联网;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70%以上,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应保尽保,残疾人保障覆盖率大于90%,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80%以上;要制定社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要做到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反建设规划、无违章乱搭建现象;社区有清扫保洁队伍,门前“三包”签约率达90%以上,垃圾分类收集达到50%,小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居民对社区的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在社区文体方面。要求有社区图书室,藏书量达1000册以上;有固定的青少年活动站和社区体育活动场所,社区参加全民健身运动的人口达到50%以上;参加市民文明学校、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人数达到本居住区居民的10%以上;“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分别占辖区总户数的40%、50%、40%以上。 在社区稳定方面。要求社区有警务室,做到治保组织健全;年内刑事案件不超过社区总人口的千分之一,治安案件不超过总人口的千分之二,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对刑释和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90%;社区内无“黄、赌、毒”现象,无邪教组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建立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机制;社区无重、特大火灾,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家庭和睦,无虐待和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无家庭暴力。 在居民自治方面。要求居民委员会组织健全,能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领导,并且及时受理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建立《居民公约》和《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对居委会组织的活动参与率在60%以上;社区有志愿者组织,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率在8%以上;建立社区事务听证会制度和社区事务通报制度,坚持居务公开并设立公开栏;与辖区80%以上单位签有共建协议,并建立了共建机制;社区内单位公益性设备、场地向社区开放率达50%以上;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施,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有保障。 在党组织建设方面。要求社区党的领导班子健全,有楼栋党组织并能认真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党对社区工作的协调委员会;社区内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达70%以上;有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好,能在和谐社区的建设中为居民群众作表率;党员活动阵地列入社区办公用房统筹考虑,党建活动经费从社区活动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构建和谐社区的现实条件 联系当前社区建设的实际,笔者认为,构建和谐社区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一是党和国家对社区工作十分关心和重视,为社区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社区事业插上了腾飞的双翅;二是社区地位不断提升,服务内容增多,功能扩展,组织加强,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大,在基层发挥了重要的党和政府联系城市居民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单位和居民对社区事务越来越关心,群众普遍有了认同感和凝聚力;四是社区内外关系不断理顺,社区制度不断健全,社区工作出现了良性运行的好势头;五是社区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结构有了较大改善,而且不断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方面发展;六是社区的硬件设施不断完善,软件不断提升,为老百姓办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 四、构建和谐社区的步骤措施 构建和谐社区是下阶段社区建设的中心和主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此,在制定目标时,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根据三明自己的实际,我认为可以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第一阶段:初始阶段,就是从现在开始,按照构建和谐社区的有关标准,通过一二年的努力,从社区环境入手,从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从困难群体需要提供帮助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路不平、灯不明、沟不通问题,创建一个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生活便利的生活环境,促进人居环境和谐,让有困难的人得到帮助,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不断提高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和认同感。当前,尤其要认真落实好今年8月初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书记叶继革提出的“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各种理念、创新服务内容”的要求,进一步加快社区建设步伐,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不断上档次上水平。第二阶段:发展阶段,也是提升创建水平的关键阶段。要按照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三五年的努力,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协调机制和社区民主自治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大部分社区建成服务完善、文化繁荣、公平有序、安全稳定、和谐融洽的现代新型的和谐社区。第三阶段:巩固阶段,也是冲刺目标的阶段。要形成创建的整体合力,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公共利益为纽带,以各种社会组织为载体,以资源整合为保障,构建起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体通力合作的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以促进政府、社区、居民、社会、企业、生态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从而营造良好的社区自治环境,提升社区民主自治能力,激发基层社会活力,进而提高构建整体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居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三个发展阶段将贯穿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全过程,时间跨度长,建设任务重。因此,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中央关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构建和谐社区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发挥领导核心和龙头带动作用;文明办要抓好“九联一体化,服务千万家”活动的深化;民政部门(社区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具体规划、部署和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工作与构建和谐社区紧密结合起来,立足实际,找准切入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基层的各种社会组织,要同社区广大群众一起,当好和谐社区建设的组织者与执行者,为构建和谐社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是要联系实际,搞好规划。要制定好构建和谐社区的发展规划,按照中央、省、市“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制定好本地区构建和谐社区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和谐社区建设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构建和谐社区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目标坚实,又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一步一个脚印,打牢基础,巩固成果,然后再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三是要精心组织,分类指导。要针对不同情况的社区,提出不同的要求,使每个社区都有一个具体的、明确而且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工作目标,确保社区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在工作方法上要经常抓典型、带示范,做到以点带面。要创造条件,发挥优势,努力在构建和谐社区的某些方面、某些领域取得突破,创造和总结出可供学习借鉴的经验。条件不够成熟的社区,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扎扎实实从基础工作做起,从群众急需要办的事情做起,一件一件地把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一步一步地实现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条件较好的社区,则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做到高起点、高规划,并且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为构建和谐社区出典型、出经验。总的来说,构建和谐社区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目标坚实,又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一步一个脚印,打牢基础,巩固成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