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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我干了七年了,民事、刑事、立案都干过。一审、二审都经手过。给你讲讲吧。简单的讲书记员的工作就是配合法官审理好案件,做好案件程序性的各项工作。以你在业务庭为例,立案庭负责立案,立完以后在电脑系统里面分配给业务庭的承办法官,你接到通知以后到立案庭领取新收案件的各项卷宗材料,收到以后可以简单做个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属于你们庭管辖,是否遗漏相关材料等等,确保无误后将案卷材料交由承办法官。现在许多地方的法院实行了由立案庭直接分案到业务庭的法官手里面,有的地方是分案到庭,再由庭长分案到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收到案件以后,一审的刑事案件需要书记员向各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并与承办法官商议开庭时间。二审的案件需要发立案通知书。民事的一审需要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给对方当事人。程序性内容太多,事情也太多,需要注意的细节也特别多,如果要详细了解的话,先给分,再留下QQ。 
按照规定,法院书记员有如下职责:(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书记员可以指导诉讼人各种流程操作,一审过程以及二审立案申请,有什么不懂的问题,都可以找书记员。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各级法院职能)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
书记员顾名思义,就是在庭审中作庭审记录,整理庭审有关的案卷材料,审判文书整理起草等工作。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的书记员。
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的人员。其工作内容是:1、协助检察员或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2、协助检察员或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工作;4、配合检察员或助理检察员的出庭抗诉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