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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在XX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该院不骄不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XX年工作。我院确立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继续推行严、细、深、实、快“五字”工作作风,大力推进规范化制度建设,特别是规范对人、对事、对案件的管理,充分发挥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维护我县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争创目标是:创建最严肃、最公正、最说理、最文明、最和谐的“五最法院”。审判工作实现35988510目标,即全年收案力争突破3500件;结案率达到98%;民商事调解率达到84%;发还改判案件数不超过10件;超审限、超执限案件,刑事、行政、再审未结案件,进京上访发案率六个方面为0。 为保障上述目标的实现,我院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队伍活力 首先是抓班子建设。继续坚持“三要三不要”“两大两小一禁止”工作原则,以班子的表率作用,推动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其次是抓业务素质。通过开观摩庭、示范庭、模拟庭“三庭一评”和争当办案能手等“五大能手”竞赛活动,提升综合素质。第三是抓廉政建设。完善干警政审、诫勉谈话、警风警纪纠查制度,采取明察暗访、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和谈心会等措施,加大对队伍管理的力度。第四是抓从优待警。继续坚持“三必谈”“五必访”制度,通过落实干警职级待遇,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开展多种形式本文来源:文秘范文 的文体活动,进一步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首先是完善以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益为重心的审判管理体系,成立审管办,进一步规范庭审质量,文书制作质量和案卷归档质量。立案庭加强对审判行为的动态管理,健全审执限催办、督办和通报制度;审管办、监察室联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质量考评。其次是完善绩效评估体系。由政治处牵头,与审管办、立案庭、办公室、信访办、监察室协调联动,进行全员考核。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地评定每一位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对每一名干警写出年终评语,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再次是完善司法保障体系。将综合审判楼建成高标准数字化审判庭,确保建成一个数字视频会议室、一个大数字审判庭和8个小数字审判庭,力争“五一”前投入使用。在局域网、数字监控、广域网的基础上,探索应用网上立案、多媒体触摸查询、电子档案、远程报结案、电子签章、审务公开、电子公文传输、审判监督、电子政务等功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一是加大调解力度。调解庭调解率不低于90%,基层法庭调解率不低于85%,民一庭、二庭调解率不低于80%,执行和解率不低于45%。把调解作为必经程序,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执行和解等进行案件的全程调解,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定期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工作,把矛盾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信访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信访案件定方案、定人员、定期限、定责任,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制,本着“谁出事、谁负责、谁息访”原则落实到人。对重大失误、拖延不办、违法违纪信访案件责任人一追到底。
1、《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制度若干问题探讨》本科毕业论文2004年第7期《浙江审判》和2006年第4期《杭州法学》。2、《乘人不备以假换真如何定性》2004年7月30日《北方出行导报》法律版。3、《本案将黄某作为人质的行为是非法拘禁罪还是绑架罪》2004年8月3日,《中国法院网》。4、《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几个问题》,2004年6月30日,《中国法院网》。5、《从该案看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2004年8月6日,《中国法院网》。6、《花季少年勿陷犯罪深渊》(合作)2004年11月12日,《今日桐庐》。7、《同样撞死一人为何判刑不一样》2004年9月1日《浙江工人日报》)。8、《浅谈主持法庭辩论的三个问题》2005年3月31日,《中国法院网》。9、《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2005年《中国法院网》。10、《审理被告人袁土林故意伤害案的法律思考》2005年,《北大法律信息网》。11、《对以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裁判文书的日期为结案时间的质疑》2005年4月15日,《中国法院网》。12、《初探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几个问题》2005年第3期《甘肃社会科学》)。13、《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08年第7、8合辑。14、《审理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案件应如何定性》2006年第1-2期《法律适用》。15、《入户抢劫后放弃财物行为的犯罪形态认定》2006年第2期《杭州审判》。16、《从一则案例看滥伐林木罪主观方面的认定》2004年《中国法院网》。17、《擅自砍伐杉木幼林应定滥伐林木罪》2004年5月9日,《中国法院网》。18、《用刑法手段解决执行难》2004年《中国法院网》。19、《入室抢劫放弃财物行为犯罪形态研究》2007年11月《浙工大法律评论》第三卷。20、《入户抢劫放弃财物行为犯罪形态研究》《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08年第3辑。21、《对确定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案件结案日期的探讨》2006年第7期《浙江社会科学》。22、《法官如何主持法庭辩论》2006年第4期《杭州审判》。23、《民政局能否代为不明身份死亡者主张权利?》 2007年第3期《中国审判》,2007年3期《广州律师》转载。24、《浙江桐庐-全国首例判决支持民政局为无名尸维权案》2007年人民法院网。25、《桐庐:民政局为无名尸维权,主体适格》2007年第3期下半月《人民司法案例》。26、《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属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例)2007年第4期下半月《人民司法案例》。27、《拾得他人借记卡及秘码支取现金行为的定性》,2007年增刊总第165期《法学杂志》。28、《无名尸民事权利及其司法保护的途径》获杭州市法院系统第七届学术研讨会2007年10月23日提名奖,29、《论和谐社会下无名尸民事权利及其司法保护的途径》收录2007年10月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推进城市化建设法律问题研讨会论文集。30、《无名尸民事权利司法保护问题研究》2008年11期《中国律师和法学家》。31、《以租车为名连环骗租汽车后采取质押的方法变现行为的定性》(案例分析)2007年4期《浙江审判》。32、《以租车为名连环骗租汽车后采取质押方法变现行为如何定性》2007年2期《杭州法学》。33、《买卖伪造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2007年4期总第14期《杭州法学》。34、《买卖伪造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2007年第12期《人民司法案例》。35、《被告人通过亲友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认定立功》2007年第3期《杭州审判》。36、《通过亲友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认定立功》2007年20期《人民司法案例》。37、《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最新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07年第6辑。38、《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研究》2008年第1期《杭州审判》。被评为2008年度杭州市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39、《司法权威的进路探索: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异地管辖》获杭州市法院系统第八届学术研讨会二等奖,浙江省法院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全国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40、《明知盗窃而接受雇佣实施接送行为的认定》《人民法院报》2008年4月9日。41、《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司法认定》《浙江消防》2008年第3期。42、《通过他人签订协议收受干股的司法认定》《人民司法案例》2008年第18期。43、《通过他人签订协议收受干股的司法认定》《人民法院报》,主题为“刑事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暨刑事法前沿问题探讨”,由人民法院报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主办,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08-2009年“金博大杯”刑事审判有奖征文三等奖。44、《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的司法认定》《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09年第1、2合辑。45、《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司法认定》《浙江省高院案例指导》2009年3期,总第11期。46、《法庭辩论中的庭审驾驭能力探析》《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09年第6辑。47、《审理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案件应如何定性》(修改稿),2010年《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0年第8辑。48、《我的八小时以外》入选(2011年)浙江省法院学术研讨20周年《我与法院学术研讨》纪念文集。49、《激情与动力》2009年4月1日在杭州市法院调研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发言稿(桐庐县人民法院2009年第一期法院工作简报转发)。50、《是犯罪既遂、未遂,还是中止?》《北大法律信息网》2010年。51、《盗窃游戏虚拟货币应如何认定》《杭州法学》2011年第1期。52、《“北大”使我走上学术研究之路》2011年1月4日,《北大法律信息网》。53、《盗窃游戏虚拟货币行为的认定》《杭州审判》2011年第1期。54、《盗窃游戏虚拟货币应定盗窃罪》《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1年第6辑。55、《徐兴华盗窃案》《浙江省高院案例指导》2012年1期,总第23期。56、《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认定》2012年5月30日,桐庐县人民法院《调查与研究专刊之一》。57、《兰燕红贩卖毒品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认定,《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2年第11辑,总第89辑。58、《审理刑事疑案方式研究》(与刘刚合作)获杭州市法院系统第十三届学术研讨会2013年度优秀奖。59、《刑事疑案审理方式略论》2013年第3期《杭州审判》。60、《徐兴华盗窃案》2014年1月14日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案例。61、《以非法拘禁的方式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行为的分析》,《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4年第8辑,总第110辑。
5月13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条重磅消息: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该新闻发布后迅速登上热搜第一!随后知网回应:“坚决支持,全力配合。”原来会塌房的不只有爱豆哇,学术文献的老大哥——“知网”,是得好好查查!作为研究生学术必备网站,可别再垄断学术资源坑大家的钱了,谁还不是个穷学生了。 如果你还未被知网折磨过,证明学术这道门你压根还没踏进来,结课论文、毕业论文,追学术热点,论文查重……知网这张网,你逃不掉的!知网被大家吐槽的重点在于垄断学术论文的版权,收费不合理。详情大家可参考价目对比。 论文作者收不到版权费,学生想看论文却要交钱,甚至论文原作者想要查阅自己的论文也要花钱。咱就是说一整个大离谱,离大谱!此次被查还要感谢89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教授和94岁的妻子周季鸾教授对知网的起诉,他们称知网擅自收录其论文,最后法院判决知网单篇文章赔偿2100元到2400元不等,就此结果知网因赔偿金过高等问题还提出了上诉,被法院驳回。 知网啊知网,不能这么“黑”啊!拿别人的论文赚了多少钱啊,现在要赔钱却哭穷。这样的行为甚至引起了一些学校学生对知网的抵制,这种赚黑心钱的平台早该治一治了!想起知网上一次这么“出圈”,还是四年前翟天临事件。如今知网再次被推倒热搜榜一,大家却反倒调侃,翟天临说的对啊,“知网是什么东西啊”,原来翟天临早早透露了真相只是我们没听懂~ 同时反垄断也是咱们国家一直在做的事,从滴滴到腾讯阿里,再到知网,各行各业只有反垄断才能促进业态良性发展,正道的光~只有禁止学术垄断,保护每一个学术研究者的利益,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说实在点就是让咱们研究生/准研究生更方便查阅论文,查重,发论文……毕竟现在搞学术真的费钱啊!对于作为学术小透明的我们而言,知网检索比百度百科用得都勤,作为一名研究生还是希望通过这次事件,未来可以畅快看文献,自由遨游学术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