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qing1017
一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邓小平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发展纳入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当中,提出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四个现代化,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共同繁荣,是解决好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保证。他还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冶,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冶就是空的。要显著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显著加快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程,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不仅要保障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平等权利,更重要的是致力于民族平等原则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特别是经济生活方面真正实现。 三是强化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要让全民意识到自己首先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其次才是中华民族中的藏族、汉族等民族,这样才能加强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与中华民族凝聚力。这将是一个漫长的、需要足够耐心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树立这种意识,并做好相关工作。 四是在汉族群众中大力开展民族知识与民族政策教育工作。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许多内地的汉族劳动力来到西部,改变了西部地区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汉族与西部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流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但是,由于各级政府在汉族民众中开展的民族政策教育工作十分薄弱,许多前往西部地区的汉族企业家、管理人员和农民工对西部少数民族的历史、宗教、文化习俗缺乏了解;当地少数民族由于汉语交流能力差及文化差异,其收入明显低于外来汉族流动人口。这些现象必然会导致部分少数民族成员的不满,再加上外部敌对势力的鼓动与支持,一些普通的文化差异问题、利益分配问题就会上升为民族问题,并使极少数激进分子铤而走险。对此,要加强民族知识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充分认识各民族间文化上的差异,致力于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共同繁荣,共享人类社会发展成果。 五是重点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让少数民族干部在民族地区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优势,起到带头骨干作用。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详细内容可以参考百度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