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tsai
所谓流行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器乐曲和歌曲。这些乐曲和歌曲,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众音乐”之称。 流行音乐起源于美国的爵士音乐。20世纪初,美国出现了一种由多民族文化汇集而成的爵士音乐。这种新兴音乐,以它独特的演奏(演唱)方式,刷新了听众的耳目,轰动了全美国,又很快传遍西欧各国。 在今天,流行音乐所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在器乐作品中,它包括丰富多彩的轻音乐、爵士乐、摇摆舞曲、迪斯科舞曲,探戈舞曲,圆舞曲以及各种不同风格的舞曲和各类小型歌剧的配乐等。 流行音乐中器乐作品的特点是:节奏鲜明,轻松活泼或抒情优美,演奏方法多种多样,音响多变,色彩丰富,织体层次简明,乐队规模不大,现代作品多使用电声乐器。声乐作品的特点是:生活气息浓郁、抒情、风趣、音域不宽,手法通俗、曲调顺口、易于传唱;歌词多用生活语言,浅显易,易为听者接受和传唱;歌手多是自成一格的流行歌星,发声方法各有千秋,不受声乐学派的约束,演唱时感情重于声音技巧,动和自由不羁,自然亲切,易引起听众的共鸣;小乐队的强声伴奏与歌声融为一体。由于流行音乐具备上述特点,所以就能够和群众连在一起,无论文化水平的高低,都易于接受。 流行音乐也就是通俗音乐,流行歌曲作为一种以消遣娱乐为主的大众文化现象,流行歌曲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脉络息息相关,俨然已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尤其是90年代以后随著国家的政策开放,使得流行歌曲的内容形式更加的多元化,更加的深入人心,90年代的流行音乐变化较广,并且与我们的生长背景较为接近。然而流行歌曲不仅是艺术,也是娱乐、精神寄托,更是反应百姓生活的写实记录,甚至是大众思想、意识型态的指标。 现在我们所听的歌曲,像是周杰伦、蔡依林、张惠妹等等歌手,他们的歌都属于流行音乐。 流行音乐与其它大众媒介的差异主要是流行音乐有三种特性: 流行音乐乃是一重复的形式:流行音乐的主题内涵不断的重复,而具有穿透阅听人之意识的能力。 流行音乐多属非叙述性的形式:其强调对接收者的身体、生理与感官能力之刺激。 流行音乐是一种经验上的形式:音乐是属于艺术而非科学的领域,是对某一经验之体验。 流行音乐的英文翻译:POP MUSIC流行音乐的发展 美国的流行音乐作为欧洲流行音乐的主体,主要是以欧洲及其它国家的传统音乐、民间音乐以及黑人音乐为基础,融合而发展起来的。随着逐渐演化和发展,又产生出新的种类形式,如爵士乐、廷潘胡同歌曲、乡村音乐、拉格泰姆布鲁斯、摇滚乐等。流行音乐是与严肃音乐相对而言的,它不同于严肃音乐,因为严肃音乐常具有较深的思想内涵和一些专门的知识层面,需要听众运用自己的知识和修养细细领悟、品味。而流行音乐对于听众来说,其形式短小、通俗,唱起来上口,并且对于听众不需要更多的专门仅依靠对音乐的心领神会与感性认识就能理解。 美国流行音乐具有更多的自娱性与商业性。其自娱性来自非洲的音乐传统。影响最大的,如爵士乐、布鲁斯、摇滚乐等,都起源于黑人音乐。 早年大部分移民从世界各地来到美国,一般地说是出自于自愿,他们基本上是愿意把自己的文化同美国文化融合在一起。但只有黑人例外。他们是作为奴隶被迫来到这个国家的。他们身上“除了锁链以外,一无所有,但他们的头脑中却牢记着非洲舞蹈和音乐的丰富传统。”黑人奴隶们在农场劳动时,不允许说话,但可以唱歌。他们依靠自人听不懂的劳动号子和歌曲相互传递信息,交流感情,通过这种表达方式,把他们郁积在心里的痛苦与不平喧泄出来,从而逐渐形成了具有黑人特点的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在形成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汲取白人音乐成分,产生了布鲁斯、爵士乐等形式。而最初的摇滚乐就是黑人音乐“节奏布鲁斯”,西方也有人把摇滚乐称作为“下层阶级反抗当局的一种形式”。 
音乐剧的音乐形式是歌剧化的,它是古典歌剧艺术的现代传承。是现代音乐戏剧的主流。音乐剧与歌剧在形式上是相同的,它们之间没有明显的断代。 与其说音乐剧是一个新的艺术形式,倒不如说音乐剧是传承了歌剧艺术而形成的现代歌舞剧。虽然它具有艺术手法的综合性,但就艺术形式来说它依然独具歌剧的传统。仔细分析;如果话剧不用道白,舞剧不用舞蹈,那么我们肯定不会称之为话剧和舞剧了,因为道白和舞蹈是它们各自唯一重要的特征。可是,音乐剧要是没有了道白和舞蹈,它依然是音乐剧,因为他属于歌剧的类型,它传承的是歌剧的特征,它不能没有音乐,不能没有歌唱。它只是属于戏剧的一个范畴。从歌剧,轻歌剧,喜歌剧,音乐剧到充满歌剧色彩的音乐剧。它有非常纯正的血统,从罗西尼、威尔第、普契尼、乔治·格什温、理查德·罗杰斯、伯恩斯坦、韦伯、克劳德-米歇尔·勋伯格。这些伟大的人物之间要么是同属欧洲体系,要么象乔治·格什温和伯恩斯坦有师徒情份,或者,象普契尼和韦伯不同时代却共同拥有迷人的旋律,这也经常让我错误的以为《当晴朗的一天》和《回忆》是出自同一位作者之手。正如韦伯所说:他在创作的时候没有觉得音乐剧和歌剧有什么不同;“可能因为我是出生在20世纪,如果出生在18世纪,我可能就写歌剧了”。音乐剧在牛津简明音乐词典中的注解是这样:MUSICAL 歌舞剧,一种近似轻歌剧[OPERETTA]的戏剧体裁,但通常指美国的从纽约百老汇发展起来的音乐表演。比起音乐喜剧[MUSICALCOMEDY]显得更为复杂精致而更接近歌剧。假如我们用德国伟大的歌剧大师瓦格纳对歌剧的论断来看音乐剧;即“歌剧是用音乐展开的戏剧”。那么,我们也可以这么说“音乐剧是用音乐展开的戏剧”。他们之间的差异只是音乐风格的不同而已。 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现实,近一百年来,歌剧越来越被当作“阳春白雪”高搁于艺术殿坛之上,有代表性的创作作品凤毛麟角,真正能欣赏歌剧的观众也是非常少的,因为这类观众必须是建立在有一定的歌剧常识和音乐涵养的基础上,它需要观众具备一定的审美条件,因此,它的观众在很大一部份是我们所谓的“圈内人”。但同时,在从后工业化时代转变为资讯时代,电影、电视、网络对大众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力,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大众的审美需求,人们对娱乐的取向已经变得更加广泛,单就一种艺术形式也需要能得到更多的信息,因此,音乐剧以其时尚、大众、流行等现代特性,逐渐占据了歌剧的市场份额成为现代音乐戏剧的主流。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