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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即国共十年对峙时期,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1928年12月,《井冈山土地法》。1929年4月,《兴国土地法》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 1931年春,毛泽东总结土地革命的经验,制定出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条路线,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第二次减租减息减租减息是我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基本土地政策,也是调整地主与农民关系、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根本措施。第三次土地改革解放战争时期,把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政策,其标志是1946年5月发布的《关于清算减租和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1947年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第四次建国后的土改1950年6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了。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土地政策的变化 ①十年对峙时期内容: 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1931年制定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见教材P10)意义:②抗战时期:内容: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作用:P41③解放战争时期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作用: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胜的可靠保证④1950—1952年土地改革内容: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特点:保护富农经济意义:P85⑤1953—1956年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土地等生产资料由私有到公有制的转变⑥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首先在安徽四川实行),意义: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发展,使农村改革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发展 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的历史沿革基本情况如下: 1、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革命路线和分配土地的方法。到1931年,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土地革命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正确进行土地分配的方法,即:(1)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促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2)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2、《井冈山土地法》的缺陷主要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的土地,容易侵犯中农的利益;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属于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而《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所作出的一个重大的原则性修改是: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3、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抗日战争时期,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即地租一般地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按抗日战争前的原租额,减去百分之二十五;利息一般地减少到社会借贷关系所允许的程度。实行了这个政策,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抗日积极性,又有利于争取地主资产阶级的大多数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边。解放战争时期,随着中国人民和美蒋反动派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土地革命的条件日渐成熟。1945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减租减息的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 4、1948年4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的讲话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聚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5、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土改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根据建国后新形势确定了土改的新政策,对待富农,由解放战争时期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这有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土改运动的顺利完成和迅速发展农业生产。从1950年冬起,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土地改革。到1953年春,全国除了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及台湾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约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新解放区土改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并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5、农业合作化的三个步骤:我国在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步实现过渡。第一步,号召农民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几户或十几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步,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以土地人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第三步,在初级社的基础上,组织大型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