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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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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与法院判决之间的关系:法院判决有时候要根据案件的司法鉴定来作出。司法鉴定只是对某一事实做的专业鉴定,而法院的判决是对一个案件作出的最后的认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司法鉴定与法律的关系论文题目

233 评论(13)

-finghting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其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本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 司法公正是司法鉴定永恒的追求司法公正是司法鉴定永恒的追求,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也就是说,对于这一命题我们不用展开过多的论述。因为司法鉴定的存在没有自己独立的追求目标,换句话说,它是作为一种工具和手段而存在的,专门为诉讼服务的,因此,它存在的目的就是力求司法公正。
347 评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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