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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物业管理师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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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影响 《物权法》的制作是我国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其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以及相关物权的定义与物业管理密切相关。其意义在于她从法律层面界定了建筑物区别所有权的三个权利,即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管理权。这为建立物业管理的法律体系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物权法出台后。《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将根据物权法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方面的规定。 一、《物权法》在物业管理方面引发变化的几点主要内容 从总体上看,《物权法》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基本上延续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但有一些内容发生重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明确规定了业主投票权的确定方式及议案通过的双多数原则 《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业主具有投票权,但对业主投票权的确定方式并没有强制性要求,投票权的确定方式由业主制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予以明确。为了保证业主大会首次会议的召开,各地方人大及常和会在其制定的地方法规中都对首次业主大会的投票权进行了规定,一般为按户或套进行计算并与房屋建筑面积结合,并且还限制了单一业主的投票权上限。对此问题,《物权法》并没有采取《物业管理条例》放权的方案,而是统一规定业主投票权的确定方式为建筑面积与人数相结合,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得到双多数通过,既得到占建筑 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的同意,又得到占业主总人数过半数业主的同意。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普通议案需要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并且经过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特别议案才必须经一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这样从理论上说,普通的议案权需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的四分之一以上即可通过。而《物权法》规定了双多数原则,普通议案的通过需要得到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特别议案的通过需要得到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议的双多数原则是为了平衡大业主与小业主的利益,避免大业主独霸业主大会,但同时这也将使业主大会通过决议更加困难。 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停车管理在物业管理中矛盾日益突出,《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无相关条款可以成为管理的指导性意见,而《物业法》则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滞不前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滞不前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明确了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原则,为相关法规在停车管理方面的修订和完善提供了依据和方向。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需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户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行政法规对房屋用途有严格限制,居住用房改为非居住用房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但即使“居改非”通过了行政部门的审批,《物权法》仍试图从民法角度对此作出第二层限制,要求“居改非”必须要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对于普通业主而言,更多了一层保护,有利于避免因行政失误而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 4、业主大会取得诉讼主体资格 《物业管理条例》受制于立法权限,没有提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立他字第46号复函加以确认的。而对于业主大会及业主个人的诉讼主体问题,现在法学界普遍认为,业主大会并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司法实践中似乎也还没有法院允许业主大会进行诉讼的案例。 而《物权法》中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样赋予了业主大会诉讼主体的资格。 二、《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实际影响 1、物业管理意识行为方面的影响 对于行政主管部门,《物权法》中对相关物权要领的法律解释使其行政行为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行政作为及执法过程中理顺相关主体之间关系、摆正自身的立场、明确自身职责,可以克服其现今在物业管理市场活动中所存在的职责不清、管理缺失以及过度干预等一些弊病。《物权法》对其物权进行了清楚地界定,使其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维权意识得到很好的引导和支持,有助于业主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并依法处理其与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以及业主鉴于《物权法》的法律地位,其正式颁布后将从根本上改变现今物业管理业主之间的诸多关系和矛盾。对于物业管理企业,《物权法》如上文所述对物业管理法规的几点重大改变将促使物业管理企业及时调整具体经营行为,以适应法律环境的变化。而更为重要的则是物业管理企业在经营理念产意识上改变,这种改变源于对《物权法》相关内容及其带给物业管理市场变化的深入研究和判断,对企业的市场定位、营乐战略以及服务产品定位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2、物业管理法规方面的影响 现有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将根据《物权法》进行大规模地修订和更新。《物权法》作为物业管理方面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在其正式颁布之后,现有涉及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规必然要进行清理,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进行大规模的修订和更新,将与其相矛盾的条款进行修订,将新的制度纳入法规,完善相关的具体内容,使之更具有操作性。例如首次业主大会如何召开,车库是否可以小区业主之外的其他人出售等问题可能都将通过配套法规的修订与更新加以解决,最终形成一个协调统一、完整呼应的物业管理法律体系。 3、物业管理业态方面的影响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模式仍将是物业管理业态的主流。《物权法》规定了三种物业管理的模式,其一为业主自行管理,其二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其三为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其中新增的两种模式的具体形式还需要配套法规的进一步明确,从可行性方面来说,“业主自行管理”模式很可能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直接聘请专业服务公司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专项服务,而“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模式中的“其他管理人”则很可能是指有从业资格的注册物业管理师。此两种新模式的出现对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其并不能真正成为业态的主流,前一种模式存在专业知识缺乏的监管机制先天不足等弊病,而后一种模式中管理人的讥风险能力更成为最大的软肋。当然物业管理企业虽然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有足够的能力控制和监督专项服务公司,并具有足够抵御风险和赔偿能力,但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楼盘,由于物业收费标准的限制和规模效益的不足,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去做必然会亏损,而通过第一种模式或第三种模式却可节省一定的费用,并且监管也较为容易,比较适合采用此两种模式进行管理。 《物权法》颁布后,为应对物业管理市场业态的变化、各类专业机构介入以及业主诉讼维权的增加,物业管理人应持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优质的服务为基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面对和解决物业管理中的新矛盾、新问题。谢谢!

高级物业管理师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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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331

今年来,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发展趋势,随着一系列物业管理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物业管理市场环境日趋成熟,既为物业管理企业创造了发展的机遇,也使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着发展的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快发展,是物业管理企业亟待破解的新课题。对此,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是物业管理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结合物业行业的特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实际,贯彻好这一要求,必须实施全面协调的发展战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方针,必须坚持走文化兴企的发展之路。唯有如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得先机,才能在日益严峻的挑战中把握主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一、全面、协调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物业行业既是朝阳产业,又是微利行业,这是不争的事实。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必须学会在这个大背景下求生存、谋发展的能力。 在发展思路上要统筹多元化经营与规模化发展。由于业主消费观念、经济状况、物业服务等原因的影响,物业费收缴存在一定的困难,物业企业又不像煤气、自来水、供电等单位有刚性的收费措施,致使微利行业更加利微,经营比较困难。对此,必须拓宽经营思路,走一业为主、多元化经营之路,在抓好主业的同时,又要注重开掘与主业相关联的边缘产业。这方面的发展空间很大,增效潜力不小,关键是要转变经营思路,开拓市场,把有偿服务领域做大,莫以利小而不为,不因财薄而不做。这样,在为业主提供方便服务的同时,能收到较高边际效益回报,达到以副补主的目的。同时,还要扩大物业经营规模,拓展服务领域,追求规模效益。规模效益是指一个企业在超出盈亏平衡点后,其经济规模越大,产出的效益也越好。这样才能规避风险,以丰补歉,夯实企业发展的基础。 管理上要统筹标准化管理与规范化操作。2004年1月6日,中物协印发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该《标准》确定了三个服务等级,每个等级都设有六大项服务内容与标准。《标准》的意义在于提供了行业规范,要按照这个标准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服务的制度建设,细化内容,制定规范,使我们的每一项服务乃至每一个细节都有章可循,有则可守,为业主提供合乎或高于等级标准的服务,避免人为因素造成操作上的差异性,服务的不规范性,影响业主对物业企业的信任度,要使业主感到花钱买服务,质价相符,物有所值。 在对待业主上要统筹专业化养护与人性化服务。专业化养护要做到“五四三”。五即:一声问候、一块抹布、一副鞋套、一个胸卡、一次回访;四即:生人熟人一样、白天晚上一样、领导群众一样、小修大修一样;三即:通信工具必须24小小时开机,抢修人员必须随叫随到,抢修工作必须一次完成。人性化服务就要深怀爱业主之心,恪守为业主之责,善谋便业主之策,多办利业主之事,服务好每一位业主,管理好每一寸物业。二者的相互协调才能达到提高终端服务品质和业主满意度的目的。 在管量接收上要统筹市场化运作与品牌化竞争。扩大管量,保持适度的发展规模,对可持续发展是必须的。为此,要提高对物业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的预判能力,按照物业市场招投标的要求参与市场化运作,招投标机制提供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舞台,竞争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叫得响的品牌,因此,实施品牌竞争的战略,把品牌的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中的胜势,才能击败对手,领先别人,抓住机遇,使企业不断做强做大。 在效益提升上要统筹集约化经营与低成本扩张。物业企业要发展必须走内涵式增长之路,物业企业属劳动密集型和服务密集型企业,没有资本优势,收取的物业费还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营利空间小,效益增长低。这就要求物业企业必须在增收节支、降耗节能上下功夫,在开源节流、减员增效上用气力,实现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在向外扩张上要瞄准档次高、收益好、低投入、高产出的写字楼、宾馆、商厦等物业项目,以规避市场风险,实现物业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外部环境的好坏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作为第三产业的物业企业既要眼睛向内抓管理、提素质、促服务,又要眼睛向外,协调好与各方面的关系,为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健康的外部环境。 协调好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执行机构,代表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根本利益。物业管理企业应按《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尊重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协助其履行好应尽的职责。要处理好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的关系,维护好业主的合法权益,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实施专业化管理。 要按照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尊重业主的主人地位,定期向业主报告经营、管理、服务情况,基金帐目及物业费收缴使用支出等情况,自觉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赢得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把物业小区建设好、管理好,与业主共存共荣。 协调好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关系。随着物业市场招投标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商自设的附属物业管理公司将逐步退出物业市场,通过招投标来选聘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实施管理。物业管理企业要本着对开发商负责的精神,从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出发,按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使好权利、履行好义务,实现物业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商的良好合作,互利共赢。 协调好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管理企业的归口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物业企业行使管理权利。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物业企业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善于得到主管部门的指导,使各项管理、服务、收费在政府的法律、法规的制度框架内运作,并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对于物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 协调好与物业所在社区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与社区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依赖、互相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一方面物业区域建设需要社区的配合,物业区域建设是社区建设的组成部分,要由社区统一规划与协调。另一方面,社区也应当尊重物业管理企业的自主权,物业管理企业是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物业企业在经营中不仅要有社会效益,而且还要有经济效益。 同时,物业企业要关心支持社区的工作,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协助社区抓好物业区域内的治安防范、计划生育、扶贫解困、再就业和社区文化建设,使两心变一心,两力为合力,实现社区与物业企业的共同进步和发展。 三、以人为本、服务创新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21世纪企业间的竞争更多地表现为文化的竞争,人才的竞争,企业文化决定了企业发展的方向,高素质人才成为引领企业发展的支撑力量。物业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新富有物业企业特点的服务文化。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物业企业人才短缺突出地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传统的继承型房产管理人才多,新的创新型物业管理人才少;二是单功能人才多,多功能人才少;三是初级管理人才多,高级管理人才少。因此,现代企业要建立一个完整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体系,为员工打造成才平台,使人的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做到尊重人、信任人、关心人、爱护人,从而营造出“人人受重视,个个被尊重”的文化氛围,为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储备丰厚的人才资源。 一是尊重员工人格,增强认同感。坚持充分信任员工、理解员工、尊重员工,引导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为每个员工创造显示品德和才华的空间。二是利益回报职工,增强归属感。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一切关心企业,符合企业价值观和企业精神,为企业取得实际效益的员工及其行为得到尊重,同时获得相应的物质利益。从而形成员工奉献企业,企业回报员工的良性循环,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进而提升业主对物业的满意度。三是规划员工生涯,增强成就感,企业与员工是利益共同体,一个企业发展的最理想状态就是企业发展方向与员工发展方向的高度统一,“以人为本”就是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建设学习型企业为员工搭建提升素质、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平台,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学习型企业氛围。 服务是物业企业的核心价值,物业工作的本质是服务。企业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石。物业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上,要牢牢把握“服务”这个主题。在员工中大力倡导为业主提供承诺服务、保姆式服务、零缺陷服务,以承诺服务提升物业的信用度,展示企业的诚信形象;以保姆式服务增强物业的亲和力,展示物业行业的亲民形象;以零缺陷式服务提高业主的满意度,展示物业服务的尽善尽美形象,进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使服务创新成为打开市场的金钥匙。 服务是弘扬企业精神的旗帜。企业精神是企业价值观的体现,是企业文化的支柱和灵魂。新形势下的物业企业精神更应反映和体现服务这一本质,为了使全体职工对企业精神产业共鸣,并被企业精神同化,要坚持以服务为载体,为职工搭建践行企业精神的平台,倡导超前化、亲情化、人文化、便利化、规范化的服务模式,使服务成为企业精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服务是做亮物业品牌的助推器。品牌是企业文化的结晶,今后企业间的竞争更多地表现为品牌的竞争。物业行业的特点和本质决定了惟有服务才是培育和打造品牌的主要途径。要坚持以诚信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业主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的品牌发展战略,努力打造区域性的物业管理品牌。进而拉近与业主的距离,增进与居民的感情,赢得业主的信任和口碑。服务创新会提升品牌的美誉度,将有力地推进品牌的形成和发展,为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学习科学发展观,把握其理论实质和思想内涵,联系物业企业实际进行理论思考,用科学发展观理清企业的发展思路,找准企业的定位,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发展战略,将会有力地推进物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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