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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城市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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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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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中华民族生存的地理环境上来看。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在气候温暖湿润、江河纵横勾联、土地广袤富饶的自然环境下生存繁衍、从事单一的种植型农业生产活动。温带、暖温带、亚热带、热带等适宜的气候条件、长江黄河淮河等充足的灌溉水源、辽阔疆域上肥沃的江河冲积平原,都非常有利于人们的农耕生产。在这样的生存条件下,中国古代的先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很久以来就过着“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生活,习惯于乐天知命,安分守己,崇尚和谐、安稳、平和、缓慢的生活方式,生活中喜好中庸之道,提倡“温良恭俭让”的谦谦君子风度,人格上讲究道德修养和自我完善,具有盲目的从众心理和特别容易融入群体之中的特点。这种小农经济的长期影响,具体到管理思想方面,就形成了中国古代管理上群体的小富即满、小成即安的小农意识,固守封闭不思冒险、甘于守成乏于开拓,易于满足鲜有进取,就是这种思想的鲜明写照。  其次,从宗法制度的角度分析。中国古代长期存在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强悍的宗族凝聚力量和“家长制”式的集权专制,将社会全体成员通过共同的风俗习惯、心理状态、行为规范牢牢地联系在一起,导致了中国管理思想上重“人治”轻“法制”、重裙带关系轻法律约束的传统形成,整个社会就如同一张巨大的关系网,将每一个社会成员都纳入其中,成为其中的某一节、某一环,谁也挣脱不开,逃脱不了,由于宗法制度的影响,使中国古代的管理思想既带有鲜明的专制性、等级性,同时又具有牢不可破的血缘亲情和心理上的融合凝聚能力。  第三是儒家和道家文化的影响。儒家和道家是最具中国文化特色的传统文化,因而对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影响也最深远、最持久、最具有决定意义。儒家和道家作为两种具有不同价值观念、不同思维方式、不同心理模式的思想体系,在整个中华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融合演进中,互相刺激、互相影响、互相吸收,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同时也衍生了两种不同的管理思想。儒家主张“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在个人的追求上,提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在认知和个人修为上主张“格物、致知和正心、诚意”,在个人和家国的协调发展上强调个人奋斗和家国利益的趋同一致,追求的终极结果是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和谐统一,崇尚内圣外王和天下大同思想。而道家和儒家相比,它更倾向于清心寡欲和宁静自守,采取的是一种“消极避世”的管理思想。它主张凡事与世无争,顺其自然,一切都超然世外、甘于寂寞退隐,在“无为”中追求“无不为”。在长期的儒道融合交流互促中,使得中国人无论在得意或失意时都能非常容易地找到思想和心理平衡的支点。因此,受儒家和道家影响,中国古代的管理思想中既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积极入世追求,也有辄遇困难挫折就退隐山林、避于桃源自娱的消极遁世思想,这给古代的中国人提供了很大的通达权变的空间,因而也使得中国人无论在什么样的生存状态下都能活得适得其所。  中国古代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思想家,有着极为丰富的管理思想。其中,老子、孔子、商鞅、孟子、孙子、管子的管理思想最具有代表性。  老子是先秦道家学说的创始人。在他的思想体系中,不仅有着深邃的哲学思想,而且也包含着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诸多方面的社会及国家管理思想。诸如“道法自然” 、“无为而治” 等许多思想对中外管理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准则,以和为目标的以德治国思想是其管理思想的精髓,成为中国传统思想的主流。  孟子是孔子思想的嫡派传人,也是继孔子之后儒家学派最重要的代表,被后世尊为“亚圣”,堪称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巨人。孟子的管理思想是孟子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的性善论的人性观、施“仁政”的管理准则以及“修其身而天下平”等思想,对中国管理思想的完善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孙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军事家,其军事思想和管理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传世之作《孙子兵法》中。国外的许多大学师生和企业家们都把《孙子兵法》作为管理著作来研读。“不战而屈人之兵” 、“上兵伐谋” 、“必以全争于天下”、“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唯民是保”等思想至今仍为管理者们所运用。  管子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曾经辅佐齐桓公40年,政绩卓著,富国强兵,帮助齐桓公实现了称霸诸侯的理想。他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与时变”的发展与创新精神、德能并举、“德”与“能”不可偏废的选贤标准等许多管理思想,无不透射出永恒的智慧之光。  从研究中国古代丰富的管理实践和古代名家管理思想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自豪的说,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博大精深,是一个丰富的、无尽的宝库,不仅成为滋养中华民族蓬勃发展的智慧之源,而且也被世界各国有识之士所开发和利用。我们有责任发掘、利用他,并为他的发展做贡献。  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基本特征是通过对中国古代思想家的管理思想进行归纳、提炼、综合的结果。尽管今天的概括难免有局限性,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借助已有资料发现其带有共性的和突出的特征。  第一,把人作为管理的重心。  第二,把组织与分工作为管理的基础。  第三,强调了农本商末的固国思想。  第四,突出了义与情在管理中的价值。  第五,赞赏用计谋实现管理目标。  第六,把中庸作为管理行为的基准。  第七,把求同视为管理的重要价值

中国古代城市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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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莉

一、乡村式城堡阶段  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城堡阶段,大致是指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部落联盟间发生战争至夏代前期。它既是文明曙光初现时野蛮人掠夺性战争的产物,又是原始人类长期同自然界斗争的结果之一。  这种乡村式的城堡,在中国古代历史文献中多称作“城”或“城邑”等。关于“城”的概念,《说文解字》载:“城,以盛民也。”清段玉裁注曰:“言盛者,如黍稷之在器中也。”〔9〕《释名》也说:“城,盛也。盛受国都也。”晋崔豹更是明确地指出:“城者,盛也,所以盛受大物也。”〔10〕这些虽然是从城的作用来解释城的含意,但都反映出城是一种特殊的防御设施。它的产生,其最初的动机完全是为了防御上的需要。故《墨子・七患》中说:“城者,所以自守也。”可以说,这种概括性的解释是相当恰当的、符合史实的。  既然当时城的主要功能体现在防御方面,因此,它必须首先具备防御的设施――城墙。这在古代科学技术不甚发达的条件下,难以逾越的城墙,自然就成为城的最主要的标志。在人们看来,只要有了城墙,城才有了防御的屏障,其防御功能才能得到体现。当城中居民遭遇人为或自然灾害时,才能充当其城堡的作用。  著名史学家郭沫若认为:“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在我国历史上,这个时期可以溯源到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经尧、舜、禹直到夏代前期,持续了数百年之久。”〔11〕从我国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这一时期正是部落联盟阶段。这时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产生了乡村固定居民点,而且产品的剩余、增多等导致了各部落联盟间相互发生战争,如黄帝和蚩尤、黄帝与炎帝之战。在战争中为了防御敌人,保存自己,同时为了抵抗、预防自然界中野兽与洪水等的侵害,人们开始在较为集中的居民点,即驻地周围筑起简陋的夯土墙垣,或是在居住地周围挖出一定宽度和深度的壕沟,同时用沟里返到地面的土筑成一道坚固的土墙。另外,也有些较大的居民点或部落联盟中心在其周围修筑出质量更好,形式更复杂的城墙。至此,最原始的乡村式城堡就开始出现了。  这种城堡的产生,可以从我国古代大量历史传说和文献记载中得到印证。《轩辕本纪》载:“黄帝筑城邑,造五城。”《黄帝内传》曰:“帝既杀蚩尤,因之筑城。”除“黄帝筑城说”以外,还有“夏鲧造城说”。据载:“尧听四岳言,鲧曰:‘帝遭天灾,厥黎不康’。乃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12〕《吕氏春秋・君守篇》也有:“夏鲧作城”,《淮南子》中也有“昔者夏鲧作三仞之城”的记载。《管子》也说:“夏人之王,……民乃知城郭门宫闾室之筑。”这种城,显然是指简陋的城堡建筑。因为除了其有关城墙的记载外,其他资料所反映的多与以农耕为主而定居的乡村毫无二致。  不仅如此,中国历史上这种乡村式城堡阶段的存在还可以从已取得的考古发掘的材料得到证实。龙山文化中城子崖、登封王城岗、淮阳平粮台等遗址中就发现有夯土城墙、城堡等距今约4200年左右的遗迹。  早在30年代初,我国考古工作者在山东章丘发掘龙山文化遗址时,就在城子崖发现一个围绕遗址南北长约450米,东西宽约390米的长方形城墙,住房多在城内。该城墙是以夯土筑成的,距今约4250年左右〔13〕。1977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河南登封县告成镇西王城岗上也发现了一座城堡遗址。其中上、下夯土墙内有龙山文化晚、中期遗物,根据碳14测定,其绝对年代应该在距今4340―3870年之间,“可能相当于夏王朝”。故有人据此认为,“原始社会的部落也可能有了城堡”,“时间应早于夏代,可能属于原始社会晚期”〔14〕。1980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河南淮阳县城东南发现了又一个古城址,即平粮台古城址。“城址高于地面二至五米,面积约百亩”〔15〕。其城墙近正方形,城内长宽皆为185米,西南城墙角略呈弧形。在城址中发现城墙有南北城门和排水陶管等遗迹。据碳14测定,其年代当距今4010年左右,树轮校正年代为4515年左右〔16〕。  从上述各个城址的遗迹可知,它们既与一般的村落有某些区别,但由于当时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因此,其生产与生活状况又与乡村无明显的差异。城里城外居民的利害是协调的,并未因城墙的存在而被分割。而且,不论是据文献记载,还是考古资料证实,当时围有城墙的城内范围,大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大,并不同于欧洲中古时期那种狭小的城堡,故城内不仅有相对集中的居民区,还有一些由城里人耕种的农田、菜地等。其目的就是为了在特定情况下,以备较长期防御、守城的物资需要。或许正因为如此,即使是在城市早已形成的2000多年以后的部分近代城市中,仍有农田、菜地等分布在围有城墙的城内。如“福建的泉州城,在1945年经航空测绘订正的地图上,仍有四分之一是空地。民国初年完成的二万分之一的苏州城图,城内也还有不少农田”〔17〕。城中有农田和水利等设施,可以大大减轻外力围城的威胁;同时也表明古代早期城中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与乡村农耕生活方式没有什么差别。中国古代的城,尤其是如此。这种乡村式城堡的存在,可以认为是以后城市形成的原形之一,是城市产生的最初萌芽或城市雏形。  二、城、市分离阶段  城、市分离阶段,大致始于夏,迄于西周前期。如上所述,在乡村式城堡阶段,城堡只具有极其单一的防御性功能。到夏、商时期,伴随着统治阶级机构的逐渐增大,单纯的对外防御性城堡逐渐发展为不仅对外具有防御性作用,而且对内也具有政治中心职能的都城。不过,这种都城与地方性政治中心“城邑”同以前的“城”或“城堡”相比较,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  从“市”的历史来讲,在乡村式城堡阶段,由于生产力的相对低下,加上城堡规模小,人口少,人们互相之间的商品交换极其有限,即使偶尔为之,也是临时性的,因此,当时很少有固定的生产物的交换场所――市。但到夏、商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手工业与商业的分工,开始出现了日益增多的商业活动,相对固定的商品交换场所――市,也因此产生。作为物资交换场所的市,在其形成初期,是与城邑完全分离而单独存在的一种既不同于都邑,又有异于乡村的单纯的经济活动场所。因此,当时的城与市是两个无任何内在联系的独立体,完全处于相互分离的状态。在中国古代从城到城市形成的漫长过程中,城、市分离阶段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在许多历史文献与大量已有的考古资料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据历史文献记载,我们已知最初的“城”与“市”是两个不同的单概念,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地理实体,其性质、功能等相互有别。如上所述,城,是指四面围以城墙,扼守交通要冲,具有防卫作用的军事据点。故文献上载道:“城,郭也,都邑之地,筑此以资保障者也”〔18〕。在此,城、郭、城邑、都城、都邑等,都是指单纯的“城”而言,其间并无质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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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_Yu

当前,城市设计已成为规划界、建筑界的热点研究领域。在理论上可谓百家争鸣,呈现出从未有过的繁荣局面; 在实践上,从南到北,全国上下,各种各样的“城市设计”项目如雨后春笋,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国际竞赛、招标项目,更是把“城市设计”推上了一个新的高潮,使 “城市设计”正悄然成为一种时尚,城市设计的地位也日益提高。又由于城市设计自身兼有理论形态与实践形态的双重属性,并在长期的探索中形成了一定理论与方法,因此,城市设计“独立”的呼声日渐高涨。 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类似“城市设计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的说法,在学科体系中把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并列等同; 同时,大量以“X X X城市设计”命名的工程项目及设计成果不断涌现。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说明重视城市设计的思想正日益深人人心,这对提高我国城市规划设计质量、改善城市空间环境无疑是十分有益的;然而另一方面,如果缺乏深人的思考和研究,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独立于城市规划之外,不但不利城市规划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的完善,还可能导致城市设计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反而不利城市设计积极作用的发挥。因此,必须明确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理顺其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才能切实达到指导城市建设的目的。 应该说,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一直都有着难舍难分的渊源关系。 从历史发展看,工业革命以前及其早期的很多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就是城市设计活动,可见,对于那一时期而言,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是同一行为的不同表述而已;即使是现代城市设计的产生,也与城市规划难分你我。现代城市设计论的倡导者沙里宁最初建议:“。,。…为了分析中避免引起误解,谈到城市的三维空间概念时,就避免使用‘规划’改用‘设计’这个名词……一,在不涉及到所讨论的问题时,同意接受‘规划’这个通称。” 由此可知,城市设计最初是承担了城市规划中某一领域(三维空间)或某一部分的工作,并为了把该部分工作加以强调而作的用词上的规定,目的是为了提起人们对该部分工作的重视。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分工,引起了城市空间设计的削弱,导致城市空间整体环境质量逐渐下降。人们为克服这一弊端,提出了城市设计的概念,使城市设计工作得到了恢复与发展。1965年美国建筑师协会出版的《城市设计—城镇建筑》一书中也提到,今日我们不得不使用城市设计(UrbanDesign)这个词汇, (与传统的城市设计Civ-ic Design相区别—笔者注),但“城市设计概念的建立,并非要去创造一个新的分离的领域,而是要防止这一基本的环境问题被忽视或丢弃。”可见,城市设计概念的提出,不是为了创建一个全新的学科,而是为了唤祝人们对环谙问颗的羊汁,为了恢复城市规划本身具有却被长期忽视的塑造、改善城市空间环境质量的职能,从而使城市规划更好、更全面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从实际的操作层面上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也是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 城市三维空间景观的塑造与城市平面布局是一种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规划在涉及城市的用地布局、路网结构、市政设施等诸方面的同时,必然包含了对城市空间特征塑造的思考,没有“纯二维”的规划,而且规划的思想观念和意图也必须最终投映在土地和空间中才能得以实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所要研究的对象都是人们所处的城市,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它们都以创造一种良好的、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都要综合协调各项城市功能,安排城市各项用地,组织好交通和安排好各类工程设施,都要研究城市的社会发展,考虑城市的历史文脉等。 可见,它们之间交叉、重叠的领域涵盖了城市建设系统各个方面,两者统一于一个完整的规划过程之中。规划的平面布局图,也是城市设计进行城市三维空间环境塑造的基础依据和前提; 另一方面,对城市空问的塑造与安排,又可反馈回来对平面布局进行完善、补充和调整,从而使两者都趋于更加合理化。反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脱节,其交又的部分必不能取得统一,出现设计和规划之间改动很大的现象,造成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多方面的浪费;如果不进行改动,两个不同的方案对于同一城市或同一地块而言在实际中根本无法操作实施,规划设计的方案只能落个“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结果。当前很多地方都是在还没有进行规划之前,就委托进行“城市设计”,这种没有规划原则指导的“城市设计”最终也只能停留在漂亮的模型和图纸上,很难说有多少现实意义。 另外,从我国的城市规划的实践来看,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也一直是融合在一起、互相渗透、密不可分的。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可概括为: 本世纪初学欧美,50年代学前苏联,80年代以来学欧美与建构我国城市规划理论并存(60^-70年代断层,无规划)。无论哪个时期,在规划程序上始终以总体规划设计(含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设计进行阶段划分,如果“设计”观念不在全过程体现就无法达到整体效果上的完美。而且,在我国以往的规划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注重物质形态规划、对可行性分析、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的问题。对成果的评价也往往是认为图纸画得越漂亮,设计水平就越高;我国现行的规划教育体制仍未能突破形态规划的传统,使得学生对“形体”、“造型”的设计产生偏爱,而缺乏对理论研究的关注和热情。 因此,我国的城市规划无论从实践发展,还是从对规划的认识、规划的过程以及教育体制上,在对形体方面的关注不是提得不够,而是提得过多了,这与西方国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有识之士早就开始呼吁:“超越形态规划”、“少些表现、多些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的独立性,很可能是为形体规划论打起了一把保护伞,使我们又回到只注重物质形态规划的老路上去,这一点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城市规划设计”一词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历程,规划和设计相结合,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城市功能结构的合理安排布局与对城市空间环境的塑造,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不密不可分的指导城市建设的两个方面,若人为地将其分开,必然产生众多的、难以解决的矛盾。 城市设计只有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走一体化的道路,才能充分发挥其空间景观环境塑造的职能,才能真正实现设计价值观从以规划师为主体向以使用者为主体的转变。城市规划应将城市设计作为自己学科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城市设计纳人统一的城市规划过程,不仅因为它们所处理的内容和对象相接近或者衔接得非常紧密而无法明确划分开来,而且还完善了城市规划对城市社会整体的把握,同时也符合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实际。 即使在西方,60 年代以后城市设计的发展也并不是废弃了城市规划,而恰恰是城市规划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向两个方向转移:一个是以Zoning为代表的法规文本体系的制定和执行,另一个就是以人为中心,通过城市空间环境塑造提高人们生活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的城市设计。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设计才有可能获得全面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紧密结合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相辅相承,共同为城市建设服务。只有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一体化的道路,才能兼顾各方面的效益,使城市建设大系统达到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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