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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厦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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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H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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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社会工作服务是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助人的服务活动。它旨在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预防和解决部分因经济困难或不良生活方式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同时开展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在我国社会工作不仅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还包括移风易俗等社会改造方面的工作。是一个全方面服务社会的工作 提问 你好 回答 你好 提问 这个工作需要证书之类的吗? 回答 上面我给你回答了, 你看一下啊 提问 没有看见 有 那里有 回答 一般不需要什么证书 不需要证书的 更多8条 

残疾人就业论文专家评审标准

209 评论(8)

ycsun1219

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部分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在我国社会工作不仅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还包括移风易俗等社会改造方面的工作。内容:其一,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的活动。如果说医生的职责是为人们医治生理上的疾病,那么,社会工作者的职责首先是帮助那些在社会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的人。从最初的施舍、慈善行动发展而来的社会工作一开始就带着鲜明的助人的特征,成为一种充满爱心的崇高的事业。但是,社会工作的当代发展已经在两个方面超越了传统的救贫济弱的活动范围。社会工作有志于为全体人民提供服务,调适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创造和谐的社区环境,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社会工作已经发展出一套专门的技术与方法,从而成为当代社会中一种得到普遍认同的专业,一种不可或缺的专门职业。 其二,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美国《社会工作年鉴》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工作,不论其工作对象是着重于个人或团体,均以协助其依特殊的需要或能力,配合社会的需求,使获得社会关系的调整与生活的改善。"为了培养具有社会工作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许多国家都在大学里设立了社会工作学院或社会工作系,培养社会工作的学士、硕士和博士。一些国家还设立了社会工作教学委员会,以规范社会工作专业课程的设置,推进社会工作教学的发展。我国于1988年下半年开始初建社会工作专业,目前,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学学科下的一个分支学科。 其三,社会工作是一种专门的职业。美国的一位学者在《纽约时报》的一篇社论中说:"一种新的职业已经并且正在我们鼻子底下日渐成熟,这就是社会工作。人们过去曾把社会工作想象成一种手挎菜篮去帮助穷人的活动,现在,社会工作是一种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艺术的手段去解决各种各样社会问题的职业。"我国社会工作起步较晚,近几年来,许多人虽然已经认识到社会工作区别于传统城市居委会中的婆婆妈妈们所提供的那种社会服务,但是,社会工作至今尚未从原有的职业分类系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主要在传统的职业框架中展开。从职业分化的角度看,我国的社会工作者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其四,社会工作是一种制度。早在40年前,威特默就写过一本名为《社会工作--一种社会制度分析》的著作,他在书中说:"社会工作是一个有组织的机构或社团为解决个人所遭遇的困难而提供有一种援助,为协助个人调整其社会关系而提供的各种服务。"社会工作是由政府或民间组织提供的一种规范化的、专业的服务,它因此而被纳入现代社会的制度系统中,成为贯彻政府的福利政策、确保社会稳定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的制度。 综上所述,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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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加佳123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 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 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 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 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第十一条 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第十二条 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第十三条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第十四条 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第十五条 政审材料: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第十六条 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第十七条 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一)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三)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十八条 表彰奖励材料: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第十九条 涉纪涉法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第二十条 招录、聘用材料:录(聘)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  第二十一条 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第二十二条 辞职、辞退、罢免材料: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  第二十三条 工资、待遇材料: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第二十四条 出国(境)材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代表登记表等。  第二十六条 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第二十七条 治丧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第二十八条 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其他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第三章 收集归档要求  第三十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本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第三十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归档材料,重点审核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十三条 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第三十四条 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改(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  第三十五条 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第三十六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或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三十七条 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必须在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放入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  第四章 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任何借口涂改、伪造档案材料。  (二)不准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已有或者拒绝、拖延归档。  (三)不准将本规定所列归档范围之外的材料擅自归档。  (四)不准将虚假材料和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归入档案。  (五)不准私自、指使或者允许他人抽取、撤换或销毁档案材料。  第四十条 对违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档案工作人员参与涂改、伪造档案材料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并不得继续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1996年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同时废止。我部此前制定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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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老朽2011

都什么年代了,现在哪有给你稿费的,评职称论文都是收费的,除非你是知名的学者,可能会不要钱给你发表,一般都是要钱的,很郁闷,我可以给你点经验,我回答过很多这样的问题,也希望你不要上当,可以参考一下。 我劝你第一考虑的是 发表的成功率,期刊是不是真的,第二考虑价格问题,现在网上一发表的文章到处都是,谨慎选择才是正确的,以为的追求价格,只会让你蒙蔽的双眼 上当受骗的,给你几点建议,第一你需要注意的期刊的 刊号 正规期刊都是有双刊号的,第二 时间方面不可能有太快的 一般最快都是需要一个月的周期才能见刊,太快的你需要当心 第三 价位太低的也是需要你考虑的,发表工作会有很多的人参与进来,和普通买卖商品不一样 这是属于你个人的东西。所以太低的价位你也是需要考虑的,太低的基本都是假的,中国山寨都成为一种外人耻笑的文化了,别走到误区了。 占小便宜吃大亏。亏钱钱不说耽误你评职称是大。我以前在各个网站发表过文章,一共发了5篇 其中一篇就是因为着急而上当受骗了。总体来说百姓论文网是不错的,价位也是我问过比较便宜的了,朱老师帮我安排的。推荐给你 也希望你能发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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