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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安全专用项目(2007-J-24000-2-04),排名第九,2007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的成套技术研究及仿真设备开发,排名第十二,2003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优化与公交优先通行保障的关键技术及应用,排名第六,2009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城市交通系统智能化管理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排名第六,20072000年度江苏省优秀软件产品奖:交通网络系统分析基础软件(交运之星),排名第四,2000南京市第八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基于费用最小化的城市各级道路合理间距模型,排名第一,2009东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交通管制下的交通分配算法研究,2006第二届中国国际智能交通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基于跟驰模型的安全车距,排名第三,2006南京市第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交通规划中的动态路网及其模型研究,排名第一,2003国家精品课程:交通规划,排名第七,2005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管理,排名第三,2006交运之星奖教金,2008常州市人民政府奖教金,2007东南大学优秀共产党员,2010东南大学2007-2009年度“三育人”积极分子,2009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08东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资助计划,2008国家留学基金公派访问学者项目全额资助,2008 
东南大学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是1000元 东南大学(Southeast University),简称东大,坐落于南京市,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中国著名的建筑老八校之一,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入选高校,“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主要成员。 东南大学起源于1902年建校的三江师范学堂。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以原南京大学工学院为主体,先后并入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等校的有关系科,在中央大学本部原址建立了南京工学院。1988年5月,学校更名为东南大学,校庆日为每年6月6日。2000年4月,原东南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南京地质学校并入,组建了新的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般为6000元一个学年,该校的研究生一般比较难考,分数要求相对较高,但就业率是很高的。扩展资料:东南大学自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就开始招收研究生,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共招收研究生117人,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1981年实施学位条例后, 是首批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的单位;是首批建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首批进入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是自行审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自行审定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试点单位;首批获准招收和培养工程硕士生;首批获准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试办研究生院,1996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建立研究生院。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已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一个重要基地培养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核心,要使学校的研究生教育上规模、东南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上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并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研究生教育有可比性,关键是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高质量不仅要坚持改革,不断寻找优化的培养模式,还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发展,逐渐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参考资料来源:东南大学-官网
奖励:在所列刊物文章正式发表后,实验室将给予博士生本人一定的奖励。其中第一类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第二类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将给予5千元人民币的奖励。博士研究生发表外刊文章的规定为了提高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水平和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经实验室领导研究讨论,从2004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除执行《东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申请答辩、授予学位前成果考核标准(试行)》外,还需执行如下规定:1)在发表科研论文方面,要求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本室认可的第一类或第二类学术刊物上,或者至少有两篇在本室认可的第三类学术刊物上,而且博士研究生本人必须为该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本人为第二作者;2)本室认可的第一类、第二类及第三类学术刊物参见附件;3)考虑到所列清单中有的刊物文章发表周期长等原因,博士研究生取得录用通知书可以申请答辩,但在正式授予学位之前,该文必须正式发表;4)博士生在所列刊物上发表文章的版面费由实验室负责支出。
《东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如下规定(节选):第七条博士研究生助学金由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导师助研津贴三部分组成。对于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按3年划拨,超出3年部分由学校自筹资金发放;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人文学科为每生每年9600元);导师助研津贴由导师承担。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应完成导师规定的助研工作,具体要求及管理办法由导师确定。学校鼓励导师根据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提高发放标准。导师承担助研津贴的标准见表2。第八条导师当年招收第二个和第三个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获得的助学金总额不变,其中导师承担助研津贴的标准提高,其它部分相应减少。对于中途转导师的情况,按转导师后的同级博士研究生标准相应对待。第九条自正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之日起,博士研究生享受助学金资助的年限为5年。超过资助年限后不再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其相关费用由导师和学生协商处理。硕博连读生在正式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当月起,原享受的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取消,并按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待遇。直博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自入学之日起发放,累计发放时间不超过5年,导师助研津贴自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初开始发放,累计发放时间不超过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