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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的内容: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大、涉及单位众多,汇编范围庞大,资产管理手段落后,资产信息化相对落后,存在资产管理数据静态管理,数据信息时效性差,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已经不能满足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与监督的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资产管理与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随着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设指名了方向,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的转变,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分配及有效利用。但现有国有资产管理依然存在一下的问题,也是我们研究的主要内容:国有资产配置不科学,存量国有资产信息与财政预算管理脱节,单位之间分配苦乐不均。国有资产处置缺乏规范信息化的资产处置监督程序、处置途径,随意处置资产普遍存在,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资产缺乏优先的监督机制,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未经审批的资产经营行为较为普遍。资产产权归属信息不清,出现了实际上的资产所有者管理缺位,财务监督信息滞后的问题。信息不对称、不集中、不全面、不准确。我们研究的目的是更合理的利用和分配国有资源,使之最大效率的应用,为行政事业单位更好的行使其管理作用发挥最大的功效。 
事业单位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管理:1、严格遵守有关的财经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 要加强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就要有一个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来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的运行质量。在对事业单位领导考评系统中可实行固定资产管理效果与领导业绩考核挂钩制度,以督促各级事业单位严格遵守并规范执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明确落实资产的管理责任,增强并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从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现状来看,对固定资产疏于管理,缺乏长期、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坚持和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改进固定资产账目处理方法 要加强对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现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规范和完善账目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要改进资产会计核算方法,事业单位可采用按原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的方法,既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净值,也有利于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4、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监管,落实资产管理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日常监管。
法律分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量增长较快。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审计调查发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仍存在资产管理不到位、处置不规范、使用效益不高和产权不明等问题。法律依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第一条 近年,在审计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尤其是固定资产出租不严格,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如某单位2013年至2018年1月期间,按合同约定应收租金1,058,967元,账面反映实收租金964,767元,少收租金94,200元;二是资产出租合同管理不规范。如有的单位资产出租合同期限过长;有的单位房屋出租到期不收回。三是资产出租收入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某单位房屋租赁收入643,367元未申报纳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四是资产处置行为不规范。有的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资产未移交国资委,由原企业留守人员管理、出租,租金用于发放企业自聘留守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及日常经费。此外,审计还发现有的资产出借收入、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有的资产长期无人监管,资产长期被无偿占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