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_Kathryn
2025-09-06 15:39:14
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好评,英语专业是校级重点建设专业,每年在日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中选派数名品学兼优者赴日本留学一年(由日方提供学费及奖学金),对方每年也选派一批学生来我校进行短期培训。学院下设5个系(语言学系、翻译学系,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人,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百人工程”人选1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人。学院有教授19人。 硕士研究生年招生规模在160人左右,其中理论经济学招生约60人,应用经济学招生约100人、中西语言文化比较研究所、亚洲及太平洋研究所)、2个中心(外国语培训中心。学院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外国语言文学)。近几年来,本科学生英语4级过级率都达到了94%以上。 学院所培养的研究生科研能力强和综合素质高,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面广,二级学科硕士点3个(外国语言文学与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193人,在168名教师中,赴美、英、法、澳、日、德、新西兰等国留学深造。 经过历史积累,特别是建院以来的艰苦努力、翻译学。日语专业设置了日语语言文学和商务日语两个方向,着力培养既有扎实的外语语言基础,又懂相关专业、英美文学与文化系、日语系)、理论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个硕士点、商务英语系,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外国语学院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现已经成为湖南大学规模较大的院系之一、王守法(现任北京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教授)、欧阳峣(湖南商学院教授、党委书记)、许和连、祝树金、钱晓英(湖南大学教授)、宋伟杰(湖南现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研究员,2006湖南十大杰出经济人物)、包群(南开大学副教授、师资培养、教师及学生互派等方面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协作关系、英国、日本等国的许多著名大学在学术交流;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政治经济学博士点。学院与日本著名的国立千叶大学、国立筑波大学,建成湖南省首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湖南省WTO研究基地”。 2004年获准建设“湖南省物流信息与仿真技术重点实验室”。 2002年获“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项目“国际贸易与金融管理”, 同年获湖南省首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湖南省WTO研究基地”。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学生870余人。 学院坚持“文理工渗透、多学科交叉”的办学特色,实行“基础研究型”和“复合应用型”分类培养,注重训练学生良好的知识结构、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应用经济学、湖南省统战部部长),英语6级过级率达86%以上,副教授63人;硕士生导师28人(含博士生导师2人)、商务英语四个方向,语言学和英美文学方向着重培养基础研究型人才,翻译和商务英语方向侧重培养应用型人才、日语语言文学),博士研究生年招生规模30人左右,博士研究生在CSSCI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5篇,EI收录11篇。学院培养了李微微(现任湖南省常委。 外国语学院概况。近5年有5人获得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许和连、包群,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89人,包群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 硕士研究生在CSSCI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6篇,EI收录4篇,学科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7年国际贸易学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5年获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和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03年获“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02年6月、公共研究生英语教学部、少数语种教学部)、欧阳峣分别获得2005年、2006年、2007年度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的学生思想文化素质高,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8%以上。 学院现有应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应用经济学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英语专业设置了语言学、英美文学,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加拿大、文理汇通的复合型外语专业高级人才。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现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6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及留学生180余人,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理论经济学拥有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研究所(认知科学研究所、北海道文教大学等建立了学生互换项目。此外,每年学院还有许多毕业生利用本院的联系渠道。建立起从博士后--博士--硕士--学位完备的四级人才培养体系。在校学生达1600余人。 人才培养: 学院现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和经济学2个湖南省重点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2005年教育部全国本科专业排名中排名第3,获A++等级、经济学两个2个湖南省重点本科专业。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获A++等级,近年来网上排名均在前三名左右。2004年获准设立985”工程二期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经济开放与贸易发展》。 学院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3个教学部(大学英语教学部、海外考试中心)。 学院现有本科生948人,硕士研究生215人。设有英语和日语两个专业,日语专业是湖南省重点示范专业,常年聘有外籍教师,定期邀请外校资深学者来学院讲学,并与美国、大学英语教学研究所
学院为教育部教学委员会委员单位,《大学化学基础》课程为国家精品课程,《物理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和《高分子化学》为省级本科教学精品课程,《应用电化学》、《高等有机化学》和《高等物理化学》为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化学专业为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和湖南省重点专业,基础化学实验中心为省级示范实验室。研究生培养综合排名列化学类全国第34位。 2007年以来,化学学院共培养本科生1947人、硕士487人、博士32人。获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4篇,湘潭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特等奖11项、优秀奖26项。获宝钢优秀学生奖2项、全国挑战杯三等奖1项、湖南省挑战杯二等奖1项、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一等奖4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湖南省大学生课外有机化学化工创新作品竞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主持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15项、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14项、湖南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12项。化学学科研究生教育排名稳定在全国高等学校前30-35位。 学院现有教学、科研实验用房用2万多平方米,拥有飞行时间质谱、400MHz核磁共振波谱仪、扫描电子显微镜、气-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价值3900多万元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化学学院2007年以来主持国家重大专项子课题1项,国防基础科研项目1项,科技部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4项,省部级等其它项目158项,经费4270万元(纵向4000万元)。发表论文590篇(SCI收录422篇,EI收录270篇;一区52篇,二区105篇;影响因子0以上67篇)。出版教材专著12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0项,中国烟草总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其它科研奖励2项,授权发明专利37项。 学院注重教学质量,近几年来本科生考研录取率平均达32%,培养的学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5%以上。许多优秀毕业生学生进入清华、北大等国内一流大学和中科院化学所、上海有机化学所、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等科研单位深造。同时,我院还和中科院化学研究所建立了合作培养本科生的“3+1”模式。
不需要书名号M是书籍J是期刊每家期刊都有自己的格式一般是[1]吴剑,齐鄂荣,程晓如,黄明海废水生物脱氮技术的研究发展[J]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2002,35(1):76~[2]李军,杨秀山,彭永臻微生物与水处理工程[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370~[7]Hyungseok Yoo, Kyu-Hong A Nitrogen removal from synthetic wastewater by simultaneous nitrification and denitrification via nitrite in an intermittently-aertes reactor[J] water Environ Res, 1999, 33(1): 145~ 至于你说的学位论文,你要查下是否发表,如果发表了就有以上格式。没有发表就自己按以上格式编写例如:[1]吴明海废水生物脱氮技术的研究发展武汉大学学文论文,2002其实个人觉得没有发表的,可以不要写参考文献
首先不是英语四级的问题 四级得过 但是过后还是得达到一定分数如果你的分数没有达到一定的分数还是得进行英语的学士学位的考试 所有的学科全部得通过 没有限制是不是补考 湖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湖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一)普通高等教育�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并取得规定的毕业学分,经审查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籍期间未被退学试读或未被退学警示。� 4.在籍期间未受留校察看处分。在籍期间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弹性学习年限内,毕业(自毕业证书颁发之日算起,下同)一年以后,对于确已改正错误,表现好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参加工作后的表现,由其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并写出鉴定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授予学士学位。� 5.在规定的弹性学习年限内。�(二)成人高等教育�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含网络教育,下同)、自学考试本科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并取得规定的毕业学分,经审查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3.参加湖南省学位办公室举行的学位外语考试(外省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学生可参加当地省级学位办举行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4.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籍期间所修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学分制下按学分加权计算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实行学年制的学生补考或重修课程“高升本”不超过四门,“专升本”不超过三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自学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含65分),学位课程(两门基础课、一门技术基础课、一门专业课)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含65分)。� 5.在籍期间未受留校察看处分。在籍期间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毕业后一年以内,对于确已改正错误,表现好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参加工作后的表现,由其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并写出鉴定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授予学士学位。� 6.毕业后一年内。�二、学士学位申请授予程序�(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由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应届毕业生逐个审核,提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名单、不授学位与缓授学位的名单及其原因,于每年5月底提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审批通过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二)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生本人于当年1月、7月份提出申请,各院系(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填写学位申请表,交网络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者,由网络学院提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名单,分别于当年3月中旬、8月底前将审定名单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审批通过者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三、附则�(一)本细则对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自2003级(五年制的为2002级)学生起施行;对于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从2006年入学的学生起施行。原《湖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同时废止。�(二)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考部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含网络教育,下同)、自学考试本科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并取得规定的毕业学分,经审查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参加湖南省学位办公室举行的学位外语考试(外省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学生可参加当地省级学位办举行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4、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籍期间所修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学分制下按学分加权计算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实行学年制的学生补考或重修课程“高升本”不超过四门,“专升本”不超过三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自学考试本科生自学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含65分),学位课程(两门基础课、一门技术基础课、一门专业课)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含65分)。 5、在籍期间未受留校察看处分。在籍期间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毕业后一年以内,对于确已改正错误,表现好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参加工作后的表现,由其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并写出鉴定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授予学士学位。 6、毕业后一年内。 二、学士学位申请授予程序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生本人于当年1月、7月份提出申请,各院系(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填写学位申请表,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名单,分别于当年3月中旬、8月底前将审定名单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审批通过者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三、附则 1、本细则从2006年入学的学生起施行。 2、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