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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边直接帮你从官网找到了三、奖助体系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优秀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统考生入学后按条件评审,45%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研究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符合条件的,经审核认定后,每篇可获得4000元、8000元、20000元、30000元等不同等级的奖励。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此外,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资格,在博士入学时,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 
科研论文奖励的办法都是有原则可查找的,每十年都有新文件下达。
第一条 为繁荣和发展我省社会科学事业,奖励在社会科学方面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奖励名称定为“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下列三类社会科学作品,每类均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一)专著类; (二)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类; (三)论文、调研报告、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类。第三条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名义颁发。评奖活动每三年举行一次。 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具体负责评奖活动的管理、组织和实施。第四条 在当届评奖年度内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科学作品,符合下列标准的,其作者可以个人或者集体名义申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一)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 (二)在学术上有科学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体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精神。第五条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省社会科学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二)作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有关单位或组织推荐意见书。第六条 凡已在相当或高于本奖励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第七条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当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评审。 省评委会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设立,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评委会成员,由从事社会科学工作专家、学者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担任,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第八条 社会科学各类作品优秀成果奖具体标准是: (一)专著:在研究现实和历史的重大问题上有创见; (二)译著:译文准确畅达,译作内容对研究和解决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教材:在内容上有新意,结构上有突破,对科研、教学有重要应用价值; (四)古籍整理:切合原意,注释准确,对历史考证有所发现或有重要价值; (五)科普读物:适应时代需要,并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在传播和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方面有重要作用和效益; (六)工具书:体例科学,资料可靠,知识性强,能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并有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 (七)论文:在学术上有创见,或能正确阐明重大理论问题或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 (八)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进行研究,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和明显的社会效益,或具有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第九条 福建省社会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科学、民主、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标准,注重质量的原则; (三)在同等条件下,青年作者作品优先入选原则。第十条 省评委会的评审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初评:组织学科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负责成果的初评、初选工作; (二)复评:组建若干复评组,对初平结果进行复评,按评审标准和所下达的入选成果比例(或数量)向省评委会推荐各等获奖候选项目; (三)终评:省评委会对各复评组所推荐的各项候选成果进行最后评定。第十一条 省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异议期。第十二条 经公布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获奖人授予奖励证书和奖金。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各类各等级奖金数额和评奖工作费用由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同省财政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十三条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者与自然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者享受同等待遇,其获奖结果记入人事和学术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和享受有关津贴的依据。第十四条 参加评选的作品有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其奖励,并追回奖金和奖励证书;有关主管部门应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侵权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评审成员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的,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取消评审资格,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高一、二教学成果奖励评估以高三教学成果为奖励基数。每位教师获取奖励的份额的决定因素是教师的教研参与度、学生的课堂教学评价。高三教学成果奖励评估,获取奖励基数的主要因素一是毕业班学生考取重点大学的比率,二是列全省前100名、20名、10名的学生数量。学校管理科层的奖励分配,推行段长负责制。段是学校各中层组织的执行组织,学校各中层组织对段履行设计、督导职能,体现学校管理职能。奖励只到段,不到教师个人。段长根据教师的科研参与度、学生的课堂教学评价、考试成绩把奖励分解到各个教师。教学管理坚持以教师为本的思想,体现了管理的现代性。这个制度的创新点在于:教师个体在团队发展中求得发展,“高三教学成果决定高一、二的奖励基数”,表明学校成功指数决定个人成功价值的数量级。日常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不再完全与学生的考试成绩联系,而是与教师自身的发展度相联系,体现了管理以教师为本的思想。“每一个教师获取奖励的份额的决定因素是:教师的教研参与度和学生的课堂教学评价”,教师的教研参与度,包括教师主动参加学校常规教研的次数、积极的态度;教师学术水平的专家认定度、同行认可度;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的质量;课堂教学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等要素。这些综合评价决定着学校对教师个人的评价,并与教师的精神和物质的奖励相联系。“人作为人的存在还是一种语言和话语的存在”,在这个学校的制度执行过程中,它可以“让人说话,建立一个人人可发言的氛围”它关注了教师作为“人”的存在,体现了教育主的思想。从案例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学校科层管理扁平化,保证了教师评价的可行性。传统的管理是以一种经验管理模式显现的行政化管理,其管理往往缺乏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学校的质量管理,从本质上说,就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展教师的积极性。“段长负责制”应该是提高管理效能的一种好的尝试,它减少了学校各中层组织对教师工作的干预,克服了中层组织因为种种客观因素不能深入教师群体、掌握教师真实的教学情况的弊端;段长承接了学校各中层组织的任务,自己又生活在教师群体之中,是教师组织中的一员,“他人与自身之间有着内在统一,形成共同创造社会,有着共同利益的联合体。”
科研论文奖励办法对,如果你知道这是为什么的话,你可以当时见面问一下别人,他们都是会给你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