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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是全文内容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文章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现代著名作家师陀曾说:“写文章不管长短,首先要考虑好结尾。有了结尾,如何开头,中间如何安排,便迎刃而解了。”好的结尾当如豹尾,响亮有力,令人警醒,催人奋进。如鲁迅的《论雷峰塔的倒掉》,结尾只有两个字:“活该!”短短两字,可谓简洁之至,力透纸背!其实,文章的结尾有时比开头还重要。由于阅卷者看完结尾后即开始打分,因此,它的好坏还直接影响到阅卷者的评分心理。李渔曾说:“篇际之终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遽别。”结尾如有此种效果,整篇文章将增色不少。议论文结尾的写作,要收束全文,突出中心论点;要体现全文结构的紧凑、完整,不能草率收兵,也不能画蛇添足;语言要干脆有力、清音留响,富有启发性和鼓舞性。 
为使审计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取得新的发展,2003年审计署非凡制定了国家审计《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划》,并将“实行科学的审计治理,整合审计资源”列为未来国家审计的三项基础工作之一。众所周知,经济治理的核心问题是资源配置,审计资源配置也应是审计治理的核心问题,它是实现审计资源整合目标的重要保障。探讨审计资源配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古至今,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着需求无限和资源稀缺的矛盾,作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手段就是资源配置(赵学增,1994)。合理的审计资源配置可以保证各类审计按照理想的模式和需要来选择和安排审计资源,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审计资源配置旨在使审计资源需求总量与供给总量实现平衡,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相吻合,达成审计资源配置的优化,最终实现审计目标。 一、审计资源配置的动态平衡性 要探讨审计资源配置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资源配置的概念。资源配置的重点在于“配置”二字。所谓资源配置,应是指在资源一定的条件下,如何运用有效的手段或者方式根据资源的需求,有目的地将有限的资源分配于不同的方向、部门或者企业等的一种活动。 结合对与资源配置概念的理解,所谓审计资源配置则应为:审计资源既定的条件下,如何运用有效的手段或者方式根据审计资源的需求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分配,以保障审计资源有效供给,最终实现审计目标的一种活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资源配置不单纯是指资源在不同生产方向、部门或者企业之间的配置,更重要的而且也是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对已配置到不同生产部门间的资源还经常进行同市场需求方向与强度相适应的再配置,故资源配置应是一个动态平衡的概念。资源配置在一定时刻是已定的、静止的、满足需求的,但在不同时刻,又是未定的、流动的。其中所谓已定、静止、满足是相对的,暂时的,有条件的;而未定、流动、需求则是绝对的,长期的,无条件的。审计资源配置是各种社会资源在不同的审计主体之间必要的平衡和相互联系,也是各种社会资源在不同的审计主体内部的分配或者流动的过程。在一定时刻建立的这种相对静止或者说审计资源供求平衡,经常被新的客观事实变动所打破,于是又会引起新的资源配置结果的再建立。也就是说,审计资源配置不仅包括审计资源在不同主体、范围和重点之间的分配,更重要的而且也是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对已分配到不同方向的资源进行同审计资源需求方向与强度相适应的再分配和再调整,这是对同需求相比审计资源配置不协调的经常平衡。
一、内部审计的本质与职能 1、内部审计的本质。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定义中包含了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能、内容、本质等要素,而这几项要素是构建审计理论结构不可或缺的部分。 2、内部审计的职能。具体来说,现代内部审计具有监督、管理控制、评价鉴证、服务等四项职能。 (1)监督职能。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有两层含义:一是代表企业股东及董事会等决策层对本企业的会计机构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看其是否正确执行企业的经营方针政策,是否完成任务,不仅在于查错防弊,重要的是检查评价;二是业务上受当地政府审计厅局的业务领导,代表国家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2)管理控制职能。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审计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各部门进行彻底的检查、取证、分析和评价,客观公正地做出结论,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领导进行科学的决策,强化内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经济效益。 (3)评价鉴证职能。内部审计的评价是内部审计人员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对经营活动及其绩效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评价过程的实质是针对审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进行评议,从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的过程。评价是内部审计的核心职能。鉴证是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及其经济活动的鉴证和证明,据以做出审计结论。 (4)服务职能。企业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有两层含义:一是要为本企业服务,对最高层负责,完成其指派的任务;二是为国家审计机关及企业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服务,完成他们交办的工作。 二、我国内部审计现状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隶属关系不清。传统模式下的内部审计不适应新形式的发展,而新的内部审计准则、标准、工作流程等规范尚未建立或不完善,这些都导致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缺乏评价标准。我国企业的内审机构独立性差,甚至有的企业的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兼任内审部门的领导,其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导致隶属关系不清,监督不力。 2、内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受到限制。从我国现状来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大多设置于管理层之下,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为管理经营者服务,其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强,从而影响到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 3、内审的工作范围过于狭窄。直到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还仅限于财务领域,重点在检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错防弊上,很少触及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域。 4、内审机构和人员设置不合理。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大都是财会人员出身,其中不少没有接受系统的专业训练,缺乏足够的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因此使内审的重要作用无法充分发挥。 5、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发展推动作用的有限性。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审计、管理和约束的是那些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属于法定审计范围的各级政府及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而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不属于国家审计法定范围的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而言,内部审计工作要不要开展以及如何开展则取决于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内部管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