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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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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论证法浅谈  类比证论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其中,“相同特点”是这种论证方法能够成立的前提,没有它,就无法进行类推;“比较类推”是这种论证方法的根本标志,没有这个推理过程,就达不到证明论点的目的;“已知事物”是这种论证方法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为所要论述的主体事物服务的客体事物,没有这个条件,不能使类推的道理明显化,不易为读者接受,在某些情况下也不能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这种论证方法通过客体事物与主体事物相同特点的比较,把客体事物的性质类推到主体事物上,由此揭示出主体事物具有客体事物同样的性质,从而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作者把邹忌受到不切实际的赞美即受蒙蔽的这一性质类推到了齐王的身上,生动地证明了“王之蔽甚矣”这一论点。由此可见,客体事物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些性质,进而证明论点的作用。所以,实质上是一些特殊的论据。  类比论证法在表现形式上,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主、客体事例的数量看,在同一论证过程中,主体事例只能是一个,而客体事例则不受限制,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几个。如《察今》里就有“荆人涉雍”、“刻舟求剑”、“投婴于江”这三个客体事例,每一个客体事例后面都有一段比较类推的文字,起着反复论证反复强调的作用,从而形象地揭露了“今世之主”一成不变地“法先王之法”的荒谬。客体事例的来源,可以是生活中的真实事例,也可以是假设的事例;可以是一个包含科学原理的事例,如《晏子使楚》中的因水土不同而橘变为枳,也可以是寓言故事,如《察今》中的三个事例;还可以是成语典故,如《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中的滥竽充数。在同一论证过程中,主体事物与客体事物之间的相同特点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许多个。如《察今》,主体事例“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与它的三个客体事例之间,就只有“主观的做法不适应客观的变化”这一个相同的特点;而《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主体事物齐王与客体事物邹忌之间,在宫妇左右、朝廷之臣,四境之内对齐王的态度及妻、妾、客对邹忌的态度上,均表现为“私”“畏”“有求”这三个方面的相同特点。相同的特点越多,主体事物就越具有客体事物的性质,越能暴露主体事物的本质。类比论证法在实际运用中也存在着不同的情况,有的通篇都用这一种论证方法,类比到底,如《邹忌讽齐王纳谏》;有的只在文章的某一部分运用这种论证方法,并把它与其他论证方法结合起来运用,如《公谏》就是把类比论证与演绎推理结合起来运用的。  值得一提的是,类比和比喻有相近之处:类比的主体事物和客体事物之间有相似点,比喻的本体事物和喻体事物之间也有相似点;类比能形象生动地证明论点,而议论文中的比喻也有使抽象事物具体化,深奥的道理通俗化的作用。正由于有这些相近之处。以致有些同志把某些密集的比喻修辞或某些类型的类比论证说成是“比喻论证”,但类比和比喻毕竟是不同的,它们有许多根本的区别。  一、比喻的本体和喻体之间就其比拟的相似点来说,只有一个,不存在一个以上比拟的相似点的实例;类比的主体和客体之间进行比较类推的相似点,则不限于一个。比喻中如果有几个喻体,那么这些喻体只分别与本体有比拟的相似点,没有共同的比拟的相似点。如“四人帮的头面人物江青,她本是一个白骨精。穿黑裙,戴黑纱,活象一只老乌鸦。”这里江青与白骨精的相似点是“变化多端为害人民的鬼蜮”,江青与乌鸦的相似点是“黑得令人讨厌的形象”,这个比喻中的两个喻体“白骨精”、“乌鸦”与本体“江青”没有共同的比拟的相似点。而类比中的所有客体与主体都有共同的类比的相似点。  二、“譬喻和被譬喻的两个事物又必须在其整体上极其不同”(陈望道《修辞学发凡》),而类比中的主体和客体的两个事物在整体上可以是相同的,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邹忌与齐王,两者都是齐国的统治阶级中的人物。  三、比喻只能依据本体和喻体的相似点进行比拟,而类比在依据主体和客体的相似点进行充分比较的基础上,还可以依据相异点进行比较,从而得出主体事物的某些性质有甚于客体事物相应的某些性质的结论。如《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中把南郭先生与革命队伍中某些人的相似点进行了比较之后,又把两者的相异点“造成的危害不同”进行比较:“如果说,南郭先生的装腔作势,只是骗了一个齐宣王的话,那么,在革命队伍里装腔作势,那就是骗党,骗群众”,性质更为严重。从而教育广大的革命同志千万不能装腔作势。既有相似点的比较,又有相异点的比较,这就是《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应该属于运用了类比,而不能属于运用比喻的文章的理由所在。  四、比喻和类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含有一个“比”字,但含义不同。比喻中的“比”是“比拟”的意思,“思想的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类似点,文章上就用那另外的事物来比拟这思想的对象的,名叫譬喻。”(陈望道《修辞学发凡》)而类比中的“比”是“比较”的意思,所谓“类比”,就是“比较类推”。比较类推的过程,就是证明论点的过程,所以,它作为论证方法能够成立。任何论证方法都必须包含有推理、证明的过程,而“比喻”本身不包含比较类推或其他方式的证明论点的过程,所以,经只能是一种修辞格,而不能成为论证方法。  类比论证在论证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具体的事物,所以它具有其他论证方法所不具备的形象、生动的特点,容易使读者在形象的感受中明白道理,接受作者所论证的观点。这种论证方法,在现实生活中用途广泛,收效显著。用它来揭露敌人,易于剥去敌人的伪装,使其原形毕露;用它来劝谏,则能使被劝者从谏如流;用它来辩论,则使论敌陷入无言以对的尴尬境地。这种论证方法,还往往被科学家们用来论证科学假说。尽管有些假说至今还未得到验证,但人们常常并不怀疑这些假说的若干合理的成分,因为它不仅论证合理,而且开阔了人们的知识视野,大大激发了人们探讨、研究问题的兴趣。

议论文类比分析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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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dzju

对比论证:对比论证的作用就是突出强调。格式:使用了对比论证的论证方法,将……和……加以比较,突出强调了……的观点道理论证:通过讲道理的方式证明论点,使论证更概括更深入。格式:使用了道理论证的论证方法,论证了……了观点,从而使论证更概括更深入比喻论证:通过比喻进行证明,使论证生动形象、浅显易懂。格式:使用了比喻论证的论证方法,将……比作……,证明了……的观点,从而把抽象深奥的道理阐述得生动形象、浅显易懂。举例论证:通过举具体的事例加以论证,从而使论证更具体、更有说服力。格式:使用了举例论证的论证方法,举……(概括事例)证明了……(如果有分论点,则写出它证明的分论点,否则写中心论点),从而使论证更具体更有说服力。
200 评论(13)

770676792@

论证方法有以下几种:1)举例论证(事实论证):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作用:具体有力地论证了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增强文章的说服力)2)道理论证: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作用:有力地论证了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增强文章的权威性和说服力)3)对比论证: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作用:突出全面地论证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让人印象深刻)4)比喻论证: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论点。(作用:生动形象地论证了观点(主论点或分论点),使文章浅显易懂,易于理解和接受)此外,在驳论中,往往还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驳方法和“归谬法”。在多数议论文中往往是综合运用的。5)引用论证:引用论证比较复杂,这与具体的引用材料有关,有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权威数据、名人佚事、笑话趣闻等各种情况。(作用:【要具体分析】如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权威数据,可以增强论证的说服力和权威性;引用名人佚事、奇闻趣事,可以增强论证的趣味性,吸引读者下读。)拓展内容议论文,又叫说理文,是一种剖析事物论述事理、发表意见、提出主张的文体。作者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辨是非等方法,来确定其观点正确或错误,树立或否定某种主张。议论文应该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语言精炼、论证合理、有严密的逻辑性。 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直接表达作者的观点和主张的常用文体。它不同于记叙文以形象生动的记叙来间接地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也不同于说明文侧重介绍或解释事物的形状、性质、成因、功能等。总而言之,议论文是以理服人的文章,记叙文和说明文则是以事感人,以知授人的文章。 议论文是对某个问题或某件事进行分析、评论,表明自己的观点、立场、态度、看法和主张的一种文体。议论文三要素是论点、论据、论证。又可分为三部分: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论题是有待于证明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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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yao

议论文的论证方法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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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书

1、举例论证举例论证又叫事实论证,即运用真实、可靠,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具体有力地证明了中心论点,增强文章说服力,趣味性,权威性,让文章浅显易懂。举例论证是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使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先分论后结论,即开门见山提出论题,然后围绕论题逐层运用材料证明论点,最后归纳出结论。这种结构的方法,比较符合人们的思维认识规律。运用举例论证进行论证时列举的事实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概括总体性事实和枚举个别事实。2、道理论证道理论证的目的是要证明论点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由于论点一般是从具体的材料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其实质是归纳法,而归纳法在很多条件下是很难完全的,因此,有理论加以衡量,就能够保证其可靠性。道理论证的逻辑形式是演绎推理,就是将归纳所得的论点,用人类已知的科学原理去衡量。除了引用普遍性原理和原则外,各门学科的理论也可以作为论据。3、对比论证对比论证是一种由个别到个别的论证方法。通常将它分为两类:一类是类比法,另一类是对比法类比论证。类比论证是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或相似,推论两者在其他属性上也有相同或相似。类比论证属于偶然性推理,是一种从特殊到特殊、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方式,其结论不一定为真,只有一定程度上的可靠性。在某些情况下,有时无法获得更确切的论据。对比论证。对比论证则是一种求异的思维方式,它侧重于从事物的相反或相异的属性的比较中来揭示需要论证的论点的本质。运用对比论证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比较的双方要具备可比性。第二,要建立合理的参照系。要进行比较,就必须具有合理的共同参照系,没有共同的参照系,两者就无法进行比较。所谓参照系指的是用来衡量和确定双方优劣长短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必须具有客观性,否则比较的结论不一定可靠。4、比喻论证比喻论证是用比喻作论证,拿比喻者之理去论证被比喻者(论题)之理。在比喻论证中,比喻者是一组形象事例,其中包含着一定的关系和道理,被比喻者则是一种抽象的道理。比喻者和被比喻者虽然是两类不同的事物,但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个共同的一般性原理,因此它们之间具有推理关系。比喻论证是以比喻者作论据去论证被比喻者(论题)的论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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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5646367

类比论证法浅谈 类比证论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其中,“相同特点”是这种论证方法能够成立的前提,没有它,就无法进行类推;“比较类推”是这种论证方法的根本标志,没有这个推理过程,就达不到证明论点的目的;“已知事物”是这种论证方法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为所要论述的主体事物服务的客体事物,没有这个条件,不能使类推的道理明显化,不易为读者接受,在某些情况下也不能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这种论证方法通过客体事物与主体事物相同特点的比较,把客体事物的性质类推到主体事物上,由此揭示出主体事物具有客体事物同样的性质,从而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作者把邹忌受到不切实际的赞美即受蒙蔽的这一性质类推到了齐王的身上,生动地证明了“王之蔽甚矣”这一论点。由此可见,客体事物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些性质,进而证明论点的作用。所以,实质上是一些特殊的论据。 类比论证法在表现形式上,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主、客体事例的数量看,在同一论证过程中,主体事例只能是一个,而客体事例则不受限制,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几个。如《察今》里就有“荆人涉雍”、“刻舟求剑”、“投婴于江”这三个客体事例,每一个客体事例后面都有一段比较类推的文字,起着反复论证反复强调的作用,从而形象地揭露了“今世之主”一成不变地“法先王之法”的荒谬。客体事例的来源,可以是生活中的真实事例,也可以是假设的事例;可以是一个包含科学原理的事例,如《晏子使楚》中的因水土不同而橘变为枳,也可以是寓言故事,如《察今》中的三个事例;还可以是成语典故,如《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中的滥竽充数。在同一论证过程中,主体事物与客体事物之间的相同特点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许多个。如《察今》,主体事例“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与它的三个客体事例之间,就只有“主观的做法不适应客观的变化”这一个相同的特点;而《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主体事物齐王与客体事物邹忌之间,在宫妇左右、朝廷之臣,四境之内对齐王的态度及妻、妾、客对邹忌的态度上,均表现为“私”“畏”“有求”这三个方面的相同特点。相同的特点越多,主体事物就越具有客体事物的性质,越能暴露主体事物的本质。类比论证法在实际运用中也存在着不同的情况,有的通篇都用这一种论证方法,类比到底,如《邹忌讽齐王纳谏》;有的只在文章的某一部分运用这种论证方法,并把它与其他论证方法结合起来运用,如《公谏》就是把类比论证与演绎推理结合起来运用的。 值得一提的是,类比和比喻有相近之处:类比的主体事物和客体事物之间有相似点,比喻的本体事物和喻体事物之间也有相似点;类比能形象生动地证明论点,而议论文中的比喻也有使抽象事物具体化,深奥的道理通俗化的作用。正由于有这些相近之处。以致有些同志把某些密集的比喻修辞或某些类型的类比论证说成是“比喻论证”,但类比和比喻毕竟是不同的,它们有许多根本的区别。 一、比喻的本体和喻体之间就其比拟的相似点来说,只有一个,不存在一个以上比拟的相似点的实例;类比的主体和客体之间进行比较类推的相似点,则不限于一个。比喻中如果有几个喻体,那么这些喻体只分别与本体有比拟的相似点,没有共同的比拟的相似点。如“四人帮的头面人物江青,她本是一个白骨精。穿黑裙,戴黑纱,活象一只老乌鸦。”这里江青与白骨精的相似点是“变化多端为害人民的鬼蜮”,江青与乌鸦的相似点是“黑得令人讨厌的形象”,这个比喻中的两个喻体“白骨精”、“乌鸦”与本体“江青”没有共同的比拟的相似点。而类比中的所有客体与主体都有共同的类比的相似点。 二、“譬喻和被譬喻的两个事物又必须在其整体上极其不同”(陈望道《修辞学发凡》),而类比中的主体和客体的两个事物在整体上可以是相同的,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邹忌与齐王,两者都是齐国的统治阶级中的人物。 三、比喻只能依据本体和喻体的相似点进行比拟,而类比在依据主体和客体的相似点进行充分比较的基础上,还可以依据相异点进行比较,从而得出主体事物的某些性质有甚于客体事物相应的某些性质的结论。如《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中把南郭先生与革命队伍中某些人的相似点进行了比较之后,又把两者的相异点“造成的危害不同”进行比较:“如果说,南郭先生的装腔作势,只是骗了一个齐宣王的话,那么,在革命队伍里装腔作势,那就是骗党,骗群众”,性质更为严重。从而教育广大的革命同志千万不能装腔作势。既有相似点的比较,又有相异点的比较,这就是《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应该属于运用了类比,而不能属于运用比喻的文章的理由所在。 四、比喻和类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含有一个“比”字,但含义不同。比喻中的“比”是“比拟”的意思,“思想的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类似点,文章上就用那另外的事物来比拟这思想的对象的,名叫譬喻。”(陈望道《修辞学发凡》)而类比中的“比”是“比较”的意思,所谓“类比”,就是“比较类推”。比较类推的过程,就是证明论点的过程,所以,它作为论证方法能够成立。任何论证方法都必须包含有推理、证明的过程,而“比喻”本身不包含比较类推或其他方式的证明论点的过程,所以,经只能是一种修辞格,而不能成为论证方法。 类比论证在论证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具体的事物,所以它具有其他论证方法所不具备的形象、生动的特点,容易使读者在形象的感受中明白道理,接受作者所论证的观点。这种论证方法,在现实生活中用途广泛,收效显著。用它来揭露敌人,易于剥去敌人的伪装,使其原形毕露;用它来劝谏,则能使被劝者从谏如流;用它来辩论,则使论敌陷入无言以对的尴尬境地。这种论证方法,还往往被科学家们用来论证科学假说。尽管有些假说至今还未得到验证,但人们常常并不怀疑这些假说的若干合理的成分,因为它不仅论证合理,而且开阔了人们的知识视野,大大激发了人们探讨、研究问题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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