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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这本书中提出和论证了“差序格局”等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这本书是进行社区研究的一部比较成熟的著作,代表了费孝通早期社会学研究生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即从实地的社区研究转变为社会结构的分析。 在该书中,作者把乡土中国看作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具体系,支配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费孝通认为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是乡土性的。以土地为本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率极低,从而导致村落之间的孤立和隔膜,“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们在熟悉的环境中长大,代代相传的社会习俗指导着他们的行为。在这种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据此,费孝通指出文字下乡的困难在于乡土社会的人们没有用字帮助他们社会生活的需要,提出治愚的根本在于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变化。费孝通还从群己关系上将中西方的社会结构进行对比,认为西方社会是一种团体格局,团体界限明确,团体成员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而乡土中国社会结构则是一种差序格局,他说:“以己为中心,象石子一般投入水中……而是象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种差序格局以“自我”为中心,富于伸缩性,群与己,公与私的界限都变得十分模糊。在此费孝通把中国人的“私”心放在这种格局下进行讨论,“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天下。”(第27页)正是因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而乡土社会也就没有超乎私人关系的团体道德观念”,“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普遍性关系的确立,正是现代社会异于传统社会重要标志之一。根据以上提出的概念和简单的结构分析,费孝通又具体分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家”。他认为作为一个事业组织的家,其大小依事业大小而定,其主轴是父子之间而非夫妇之间,在家内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乡土社会为维持秩序而在男女之间不强调感情,而强调合作,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同性组合使家庭的团结不易巩固,于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家族便代替了家庭而成为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秩序是靠“礼”来维持的,礼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只要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礼治社会便不需法律来维持秩序,无讼是乡土社会的特色。费孝通特别指出,中国正处在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要使现代司法制度得以彻底推行,必须“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先有一番改革”。在分析乡土社会秩序何以维持的基础上,费孝通进一步剖析了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他把权力划分为四种类型,即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社会合作中发生的同意权力,社会继替中发生的长老权力和社会急剧变迁中发生的时势权力。在乡土社会中,既有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民主的同意权力,但这两者均不构成权力结构的主导方面,因为前者受到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而后者又受到分工体系不发达的局限,因而乡土社会“虽则名义上说是‘专制’的。‘独裁’……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驰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乡土社会中明显地存在于一种既不同于横暴权力又不同于同意权力的另一种权力,费存通称之日“长老权力”,它是一种既非民主又异于不同主的专制。概而言之,乡土社会是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费孝通在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的维持和结构的稳定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对其变迁的考察。他认为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过程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台;名与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血缘是身分社会的基础,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因此他说:“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而就长老权力下的乡土社会来说,变迁往往采用“注释”形式,即“维持长老的权力而注入变动的内容”,这就导致了名与实之间极大的分离,并且其距离随变迁速率而增加。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重要区别之一还在于前者的人们是靠欲望行事,虽然这些欲望由于文化的陶冶而恰好符合人类的生存条件,而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是根据经验,而是根据他们自己的需要,运用知识去计划社会生活。费孝通认为。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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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时,我在心中勾勒出了一个社会学家的形象——平易近人,言辞朴实却也却也对社会现实有着自己的体察。这是我心中学者的理想形象了。就社会学方面而言,《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一本很浅的书,也可以说是一本很深的书,如果把它当成随笔散文轻松读读,也觉得那些问题被讲得浅得很,但如果是被作为学术专著的话,又觉得书里所提及的问题实则每一个都触及到了农村的根本问题,不过是费孝通将其深入浅出地表达罢了。我的社会学研究方法的老师认为做社会学研究也是需要悟性的,许多我们看似浅显的问题背后其实大有文章,而费孝通便是他心中这样有悟性的社会学家。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费孝通先生仙逝已三年矣,总想写点什么寄托怀念。斯人已去,著述尚存,且似乎历久而弥新!读其书继其学,也许是悼念费先生的一个比较好的方式。我读过费孝通先生的几乎所有公开发表的作品,尤其偏爱《乡土中国》以及《皇权与绅权》里的几篇文章。《乡土中国》出版于1948年的四月,《皇权与绅权》则出版于1948年底。六十年过去了,六十年是一个甲子,也是一个轮回。 因为《皇权与绅权》是一本和吴晗先生合编的集子,这里就专谈《乡土中国》吧。此书我读过几遍,自己也不晓得了。48年的观察社繁体字竖排版本,98年与《生育制度》一起的北大出版社的简体横排版本,还有92年由美国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英译本,都看过,前二者都曾通读,英译本只是看了其中的部分。看英译本主要是想看看一些中文表达译者是如何向西方读者解释的。这种解释很可以看出因文化上的差异带来的理解上的差异。 自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出来之后,半年里重印4次,总数11000本。作为学术著作,在当时可以说很了不起了。之后许多人士了解中国社会结构和文化,都在读这本薄薄的大书。在改革开放前的大陆的特殊年代,这本书连同其它作品几乎绝迹了,但在台湾和香港还在念。在台湾因为政府禁止印售费孝通的著作,有人就弄个假名字出版销售,供应读者。那么这本书本来是写给谁看的呢?按照费孝通在后记里所说,本书文章是他46年将乡村社会学整理出的讲稿,而且是他第二期的工作,对社会结构作分析。以费孝通先生“志在富民”的远大抱负,这本书不会只是写给学生看的,也不只是给学术界的同行看的。我们看看当时是什么年代,抗日战争刚刚结束,内战又爆发了,不管是抗战战后,还是内战战后,都有个战后重建家园的问题。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的姊妹篇《乡土重建》可以看出,他是在为重建国家而谋划。作为一介书生,他必须让更多的精英们尤其是政治精英们了解他的思想和谋划,才可能发挥实际的作用。在这个时候,费孝通不失时机地出版了《乡土中国》,在理论上奠定基础,然后出版了《乡土重建》开始在理论基础上谋划重建措施。难怪英文版译者称该书文章也可以在政治文件(political document)的层面上来理解。而且因为观察社在上海,也可以猜测,费孝通在向上海的知识分子和官僚们布道。为了获得更多的读者,让更多的人理解中国社会的结构,费孝通采用了非严格的学术写作手法,直白简洁易懂,而且极富文采,读起来像散文一样有趣。“言而无文,其行不远,”《乡土中国》之所以依然受人青睐,也大概因为其“言而有文”吧。 但是,时事风云变幻,后来的事实证明费写作《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的努力和抱负只能在政治的海洋里淹没了。历史走向了一个费没有预测到的轨道:阶级斗争的政治风暴和乌托邦的理想社会试验代替了他谋划的乡土中国的重建。很有意味的一点是,在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中国社会日益主导政治和学术界的当时,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竟然没有一点马克思主义“阶级”字样的影子,而且在论述皇权与绅权的文章里也是把中国社会从西周到秦作为封建社会来对待的。费孝通走的是改良的道路,而不是革命的路子。要在理解和尊重传统的基础上重建中国乡村社会,发展乡村工业,而不是通过阶级斗争摧毁传统,建立新社会。这怎么能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分析呢?因此,这些理论以及建立在其上的重建措施的命运自然不可避免了,理论的提出者费先生的右派之劫也就顺理成章了。也大概是“福兮祸之所倚”的原因,历经沧桑,《乡土中国》依然生命勃发,而那些曾经红极一时的“作品”,则进入了历史的垃圾堆。 当然,历史无法重来,检验如果我们真地采用了费孝通的重建蓝图,后来中国的发展会是什么样子。但是《乡土中国》对理解中国社会确实是难得的一本著作。中西方的学者,研究中国社会不可绕开这本小书。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到,这本书只是看到了中国社会的部分情况,绝对不是通过这一本书就可以完全地了解中国的传统社会。首先因为费孝通的乡村实际调查代表性是很有局限性的。云南三村和江村都是一个地方的情况。正像费孝通在《乡土重建》的第一篇里开头申明的:“任何对于中国问题的讨论总难免流于空泛和偏执。空泛,因为中国具有这样长的历史和这样广的幅员,一切归纳出来的结论都有例外,都需要加以限度;偏执,因为当前的中国正在变迁的中程,部分的和片面的观察都不易得到应有的分寸。”当作一种见解是可以的,而不能当作全部事实。比如当时乡村的土地革命,党派的斗争在乡村的表现,以及乡村治理上的变化等等都没有在《乡土中国》里体现出来。这样说,并不是我们苛求费先生,而是提醒现在的读者能注意到这一点。 读者还要注意的重要一点就是乡土中国描述的至多只是中国的乡村,而没有包括城镇和城乡关系。在《乡土重建》里,费孝通确实包括了几篇文章谈市镇,以及城乡关系,但是远远不够。因为大家多看的是《乡土中国》,容易形成一个中国的图景就是乡土性的。陈映芳先生最近撰文就提出了这种看法。在一篇《传统中国再认识:乡土中国、城镇中国及城乡关系》里就对国内外学术界、思想界将“乡土中国”等同于传统中国、以“乡土性”概括中国传统性的学说和观念提出了质疑和反思,作者认为,近代中国的思想家和中西方人类学家、社会学者们借助于西方现代社会科学来建构 “中国社会”的过程,其实也是他们参照“现代的、城市的西方”,将既有的中国裁剪、过滤成“传统的、乡土的中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基本属性,被扩大为中国整体社会的本质特征,中国城镇社会、城乡关系的传统以及传统的城市性等等,相应被忽略了。这样的结果,不仅中国的传统性被单性化,中国的城市性也成了纯粹的西来之物、无本之木,既无益于我们的文化自觉,亦不利于对现实中国城乡问题的把握。在研究三农问题的时候,《乡土中国》也是重要的参考书目,但是一定要反思和尊重现实情况。在了解传统中国在近代化过程中的变迁方面,张鸣的《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变迁(1903-1953)》是一本弥补《乡土中国》不足的好书。这本书对动乱、战争以及新兴的党派等对传统乡村的影响都有精彩的论述。 在我看来,《乡土中国》还有一个方法上的值得反思的地方:对比的对象问题。一方面费孝通是在比较中国的乡村和城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该书重点在乡土社会,但是城镇社会是对比对象。我们可以说,不了解城镇社会而描写的乡村社会就不能以很好的城乡对比来写。另一方面,中西的对比。我的感觉好像费先生在拿中国的乡村和西方的城市生活对比。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在方法上是有问题的。再一层就是古今的对比。在这方面应该说,费先生搬来孔夫子谈礼治社会和男女有别是可以的,但是问题是变化是什么?尤其是在近代化中的变化。给我的感觉,这个对比过于静态。虽然是描写社会结构的,但是社会结构也在变化。 在内容上,对文字下乡两节,我有一点不同的看法。费先生的观点是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分析的,因为从时空两个角度来看,乡村都不需要文字。“文字的发生是在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了空间和时间的阻隔的情境里。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在这种社会里,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这种从需要的角度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充分,一个解释可以是没有供应。经济学里有个供应学派,认为供应可以产生需求。而且,更主要的原因是乡民物质条件不够,有些资产的人子弟不都要念私塾吗?因此文字没有下乡,主要原因不是没有需要,而是没有供应,有供应也可能购买不起。现在文字是下乡了,而且父母和子女间主要不是上代教育下代,而是开始了文化反哺了。因此,现在的乡土面目和《乡土中国》所描写的乡土社会已经大相径庭了。但是像“差序格局”这样的概念依然很适用中国社会的结构分析,很富有洞察力,虽然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完全避开这种“差序格局”现象。这也是我们依然喜欢和绕不开《乡土中国》的一个原因。 写到这里,不能不提到学术名气和官位的问题。49年以后的费孝通,在政府里做了官,后来打成右派,恢复名誉后又做了官。虽然也有学术上的成绩,但是像《乡土中国》这样有分量的学术作品,再也没有出现。他在改革开放后的名气,正像英文本译者所认为的,费孝通在时下中国的大名与其说是来自于他的知识分子角色,不如说更多地来自于他的政治地位。费孝通当过民盟主席,官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以国家领导人和学术泰斗的双重身份“行行重行行”,费孝通的大名在社会学人类学界以外的大众视野里也印象深刻,从而也为社会学和人类学作了宣传工作。猜想大概不少人是从费孝通先生知道社会学的吧。因此,社会学的兴盛才更可能有了民众基础。时下有些人士也试图做到官大学问大的效果,可惜费先生有《乡土中国》《皇权与绅权》等等不可多得的经典学术宏著,他们没有,徒有虚名增添笑料而已。但是要注意的是,往往“人微言轻”的同时,人地位高之后,说的话容易被不假思索地奉为真理。所以,在费先生位高威重情况下,阅读其作品也一定要实事求是,有怀疑和反思精神。 不管如何,《乡土中国》这样的作品,已经经历了一个甲子的时光检验。她不仅不老,而且英气依然勃发。斯书如是,斯人已去!作为新一代的社会学子,缅怀费先生,唯有读其书,继其学,以蔚先生在天之灵!
《乡土中国》先是提出中国社会总体上具有乡土本色,之后再从这个总体特点出发,对中国社会基本结构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结构清晰的向读者展示了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和特点。(一) 乡土本色大抵是全书的总论 ,它从“乡”与 “土”的社会特征入手来谈乡村社区如何从家庭这样 的种子长成中国基层社会的参天大树。在《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中,费孝通为中国社会下了一个定性—“土”。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有三个特点:第一与泥土分不开,第二不流动性,第三熟人社会。“土”指的是 土地、社、农业和守土意识 ,“乡”指的是群、故乡和具 体的时空坐落。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 ,而关于熟悉感 的培养。“乡土性”强调的是对土地的重视, “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 的谋生方法”;“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 的”,靠土地为生的人是离不开土地的, 以土地形成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形成了家庭, 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乡土社会的人口流动性缓慢的特点使乡村生活很富于“地方性”特点,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 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二) 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文字常常是与知识联系在一起,乡土社会的知识则是一种来自生活经验的习惯,不需要过多思考。“极端的乡土社会是老子所理想的社会,鸡犬相闻 ,老死不相往来”。不但个人不常抛井离乡 ,而且每个人住的地方常是他的父母之邦。生于斯 ,死于斯,的结果必是世代的黏着。这种极端的乡 土社会固然不常实现 ,但是我们的确有历世不移的企图……”甚至经验也无需积累 ,只需重复 ,也就没有历史变迁。也就是,乡土社会受空间狭小、时间阻隔的影响不存在。文字对于他们来说对生活没有影响也没有需要。如果文字要下乡的话,要等基层发生改变以后才能进行。(三) 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在外国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乡土中国》传达出:中国的乡土造就了中国人独特个性—“私”, 同时也建构了中国独特的人际关系—“差序格局”。“差序格局” 是费孝通提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观点。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一样的团体格局,而是一种“差序格局”。费孝通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 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 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每个网络都是以“己” 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 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四)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在“差序格局”的影响下, 乡土社会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乡土社会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礼治秩序,它是靠着“礼”来维持的, 礼是来自于社会经 验的积累,靠的是传统, 靠的是文化。礼从教化的过程中养 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从, 人服从这种礼是主动自愿 的。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人们追求的是“无讼”。 “礼是社会公认的合适的行为规范”,礼的维持力量与法不同,法依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持 ,强迫实施的 统治秩序。而礼依靠的是传统的力量, 依靠的是人们自觉 的遵守, 是一种由个人推展至社会的规范准则, 它正是与 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相互配合适应的,通过不断重叠、蛛 网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到其他人, 进而在整个社会营造 一种合适的统治秩序。所以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礼治秩序 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礼治的实现必须要以传统的经验可以解决社会生活问题为前提的, 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中 ,“礼”的教化是难有说服力的。而恰恰如此,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甚至是“一成不变的”所以,乡土社会得 “无为”的统治,是一种长老政治得以稳固,并且成为乡土社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