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玉米
2007年12月26日,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和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会议总结通报了2007年工作情况,研究2008年工作安排,并就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2008年环保工作思路等进行了座谈。本报今日特摘录部分代表发言,以飨读者。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008年3月将召开全国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其中一个重要的任务是审议新一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国务院组成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设置,最后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和正式批准。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要重新考虑国家环保总局机构的调整和设置。鉴于国家(政府)职能重新界定为四大职能,国家环保总局作为负责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机构,同时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大职能,因而需要正式进入国务院组成部门(本届国务院共计28个部门,其中有4个国家委员会)。 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种是将目前的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作为主要“内阁成员”之一,从国家层次行使国家环境保护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大职能;第二种是进一步改组国家环保总局,吸收与环保有关部门,恢复或成立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类似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实体机构,作为第5个国家委员会,可由国务院副总理兼任该委员会主任。从近期看,可先采取第一种方案,在政治上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或试行之后再来决定是否采取第二种方案,作为中期方案。但是无论哪一种形式,都要强化国家环保的两大职能,包括社会管理(环境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国家环境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最近OECD发表了《中国治理》报告,也提出类似的建议:国家环保总局是负责环境事务的主要政府机构,将其发展为一个完整的(政府)部门,进而进入政府内阁(指国务院)是一项重要的进步。这可以随之在政府内部建立一个高等级、合作性的,整合环境相关政策制定的沟通机制。从目前中国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看,属于分权化为主、集权化为辅,地方管理为主、中央管理为辅的模式,这与类似于美国(作为世界大国)的集权化为主、联邦管理为辅的体制大为不同,也与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所面对的区域性、全国性乃至全球性治理问题形成尖锐矛盾。因此应借鉴美国等大国管理模式,适当平衡集中与分散、集权与分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在中国当前的国情条件下,环境治理面临巨大的挑战,“一个中国,五级半政府”,即是指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副省级政府、地市级政府、县市级和乡区政府给环境治理带来两个不对称性:一是信息不对称性,如何获得真实信息难度大,如何实行监管难度也很大。二是权力不对称性,如何有效制约和监管同级部门和四级半地方政府。为此要明确环保作为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范围与界限,至少划分3类不同产品和治理主体:全球环保(应由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外交部等负责);全国及区域性环保(应由国家环保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为主、地方部门负责为辅);省内地方性环保(省级及省内环保部门负责)。应当明确中央独享职能、地方独享职能,以及中央、地方共同担负和分担的职能。建立一个激励相容机制和体制:在水平方面,环保部(局)与其他部门(如发改委、建设部、水利部)激励相容;在纵向方面,中央与地方环保部门激励相容。如果新成立国家环保部,至少承担3个层次的公共服务和公共治理任务:全球性环保、全国性环保、跨区域或省域性环保。为此需要进一步扩大其人员,提高人力资本,加强机构能力建设。 应开展各省“十一五”规划战略环评 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北大学教授陆钟武 我对2008年环保工作的建议如下: GDP增长速度(g)与(t)之间的合理匹配问题。对各省的“十一五”规划进行战略环评,进行战略环评后要进行相应的修改,然后报国务院审批;落实科学发展观已写入党章,各地要遵循科学发展观,开展战略环评。目前,有数据显示,环评使单位GDP环境年负荷率下降,因此必须做好规划环评,才能促进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要以控制资源消耗量为突破口,树立全面的环保思路。环保工作要拓展思路,树立全面环保的思想,污染物总量控制总体不够全面,准确的提法应该是以资源消耗为重点,控制资源消耗量,完善末端治理,进行总量控制,才能调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同时通过发展循环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等手段,使污染物排放量能耗减少,从源头上控制、治理污染,对资源能源进行定量管理;做好环境监督管理,和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更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其他法律与环保法之间的配合问题。重新审视各类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可持续发展观的必须进行修改;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我国的环保法。 
如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论文如何加强?应该保护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平衡,保护文明建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