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泉水
行政法书上都有的。第一章。 
一: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 论文摘要和关键词。2、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 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8、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第一,修正行政诉讼法之理念。行政诉讼法应充分体现人权保障理念,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更为适宜,以最低限度地保证行政诉讼定纠止纷作用的发挥。现行行政诉讼法在程序保障和操作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一是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过窄,仅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二是对原告资格规定过于严格,一般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指向的相对人,不包括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三是对相对人的诉权保护不够,存在一系列的限制条件。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应将公民一方拥有的诉权,特别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诉权解释为基本人权,把保护人权作为主要诉讼目的,从法治角度强调诉讼权是人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从程序上为保护人权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和制度保障,从而使行政诉讼真正成为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第二,拓宽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渠道。一是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二是延长原告起诉期限。第三,完善行政审判方式。一是引入调解机制。确立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推定”原则,即起诉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第四,全面确立司法最终救济原则。第五,建立公益诉讼等特别程序。第六,改善行政审判环境。行政诉讼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司法改革的突破口应该在行政诉讼制度领域,因为,行政诉讼制度,最急需独立审判,同时也最容易形成独立审判的格局。而且,我国宪法和组织法留了一个空白,就是法院可以设立特别法院,像军事法院、海事法院、运输法院等特别的法院系统。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国外的经验可循,欧洲大陆许多国家都设有行政法院。当然,在目前情况下,如果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有较大障碍的话,至少应该明确规定以一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都应当提级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