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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论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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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苏f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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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id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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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当前大学生的消费现状来看,不少大学生都存在着非理性消费的行为,这对他们的成长成才极为不利,必须要采取合理的措施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本文将对当代大学生非理性消费的表现和主要成因加以探讨和分析,并重点论述理性消费行为的引导途径,以期扭转大学生错误的消费观念,促进其形成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关键词:大学生;消费行为;理性消费;引导途径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大学生的消费观念也有了明显的变化,他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不仅增加了家长的负担,而且高校管理大学生的难度也大幅度上升,大学生未来的发展前景可谓是不容乐观为了转变这一现状,应立即开展大学生消费行为的教育活动,促使社会、学校、家庭形成合力,引导大学生树立理性消费的思想观念,潜移默化的改正大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致力于培养更多综合素质能力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才,以实现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一、大学生非理性消费的表现符号消费为重,实用消费为轻大学生热衷于追寻时尚潮流,唯恐落于人后,当发现其他同学购买了某些商品时也会下意识的购买同类或者标价更高的商品,以获得精神上的优越感,却忽视了商品的实用价值大学生的这种消费行为通常是非理性的,他们无视了自身是否具备相应的消费能力,只是出于好面子心理才产生消费行为,而所买商品的实用价值普遍不高,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了当代大学生消费的一种常态物质消费成本远高于精神消费现如今大学生越来越看重名牌,无论是食品还是衣物,他们都倾向于购买大品牌的商品,以彰显自己的优越生活,获得他人歆羡的目光与此同时,大学生的精神生活消费却少之又少,一方面源自于大学生精神消费意识比较淡薄,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在物质消费方面投入成本过高,没有多余的生活费可用于学习和充电,长此以往大学生的精神生活将愈发贫瘠,身心成长发育也会出现失衡状态消费观念过于落后实际上,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主要取决于他们的消费观念,很多大学生都一味的追捧超前消费,造就了大学生在吃、穿、玩上的高消费,反而将大学生的根本任务抛诸脑后,将大学校园当作是攀比、玩乐的场所,很少关注学习相关的话题,这与大学教育的基本职能相背离,可以说,转变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已经迫在眉睫二、大学生非理性消费的成因社会不良风气

消费论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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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33604

提供一篇相关的,不知是否可以。另外我处提供论文代写代发,多种期刊可以选择,费用低廉,联系方式在我的资料中。  《消费者主体范围探讨》  我国《消法》所规范之消费者主体范围在理论界有自然人说和单位说之争。坚持自然人说的学者认为:“所谓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①单位仅仅是自然人的集合体,所谓单位消费最终也是自然人消费;而单位说的学者认为,单位也应当是消费者主体②,在现实生活中单位作为消费者是客观现象,为什么不能适用《消法》对其提供更全面的保护呢?与学说纷争一样,我国消费者权益地方立法中消费者范围也没有得到统一,但是直接规定单位也是消费者的地方立法文件也不在少数,如贵州、云南、黑龙江及河南等省级人大制定的消费者权利保护立法文件。但也有部分地方立法文件回避了这一问题,不界定消费者的范围,如上海、陕西和甘肃等省市人大制定的消费者权利保护立法文件。  但我们反观上述两种学说,发现两者并没有真正形成“对抗”,都是基于不同的视角而提出的不同学说。故,我们要搞清楚哪一种学说更符合“社会生活条件”,则必须将二者置于一个相同的平台进行比较。  笔者倾向自然人说,从当代世界消费者保护运动及立法史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是为了保护现代消费社会中的弱者而产生的,将消费者的范围局限于自然人是基于对自然人弱者地位的认可。“工业化社会孕育了一种考虑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不平等的契约关系的新观念。立法者倾向于保护最弱者,打击最强者,保护外行,打击内行;当事人必须服从于一个被现代法学家称之为经济秩序的东西”③。正是因为消费者是个人而不是单位,消费者往往势单力薄,并且他们不是专门从事商品买卖的人,与经营者相比较,通常欠缺交易的经验、足够的交易信息和能力,消费者实际上处于盲目的被支配状态。“此时仍由近代民法从当事人地位平等的地位出发对生产经营者、消费者进行调整,而忽视两者实质上的差异,显然不合时宜。立法上的不足与局限,使人民要求国家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呼声逐渐高涨,终于在全球范围内掀起轰轰烈烈的消费者运动”④。而单位并不是消费关系中的弱者,当单位与个体经营者或实力更弱的单位发生经济关系时,甚至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对单位给予特殊保护就失去理论依据。将消费者的范围规定得过宽,也必然会导致《消法》立法中出现忽视个体消费者弱势地位的倾向。因此,《消法》为了平衡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必要对作为消费者的个人进行特别保护,但没有必要对单位进行特别保护。如果与经营者之间出现了纠纷,双方均可以通过合同主张权利,并应当受《合同法》的保护。如果因单位是商品的买受人,就应当对其进行特别保护,那么,对作为商品出卖人或服务的提供者的经营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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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gone

消费主义思潮对大学生知识消费的影响的原因探讨大学生精神消费是指大学生为满足个体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对精神文化产品及精神文化性劳务的占有、观赏和使用等,其实质是对社会以及他人提供的精神财富,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消耗,知识消费是大学生精神消费的一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地深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消费文化日益成为学术界研究的课题。大学生是现实社会中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对新事物充满好奇,并且极易接受新鲜事物,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决定了他们的消费观念具有较少的保守性,他们的意识超前,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当前大学生的精神消费总体上还是适当、理性的。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重视物质消费,而忽视了知识消费;注重知识消费的外在性,而忽视了其内在性;重视知识消费的速食性而将其经典性远远抛在脑后。这必须成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高度重视的一个环节。因此,正确地研究和指导当代大学生精神消费很有必要。   一 当前大学生知识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   注重物质消费,忽视知识消费   当代大学生更加注重物质上的消费而忽视了知识消费。名牌包、高端电子产品、名牌服饰,即所谓的衣食住行,成为他们更加注重的部分。而精神层次上的消费,如大学生对精神文化产品及精神文化性劳务的占有、欣赏和使用等,则更显得苍白无力。重物质、轻精神的现象成为趋势。人们拜倒在物质的面前,把物质作为自己的灵魂。这就意味着忘却了、失去了自己的灵魂。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强大学生消费教育指导。大学生关注的不只是物质消费,人的消费除对物的消费外,教育消费、文化消费、生态消费,知识消费将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相辅相成,二者缺一不可。使大学生不时刻感受到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自己第一、甚至唯一的需要,从而把自己降低为一般动物,就要使他们能从事各方面的消费活动,提高他们各方面的消费能力,特别关注知识消费。迅速提高广大民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艺术修养,提高大学生各方面的消费能力,成为当务之急。   注重知识消费的外在性,忽视知识消费的内在性   当前大学生直接从网络上抄袭文化成果的现象层出不穷,忽视知识消费的内在性。短、平、快、频成为文化消费的重要外在特点以至于文化消费出现瓶颈。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 特别是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博学多闻、聪慧能干、富有修养的人,被人们尊敬、仰慕。现代人要不断丰富自己的学识、修养,使内在美更加充实完善。   注重知识消费的速食性,忽视知识消费的经典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深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青睐于直接从方便、快捷的网络渠道上获取知识,而忽视经典文化作品的可读性。一方面,由于网络的方便、快捷,不受时空限制,大学生喜欢通过网络途径获取知识。另一方面,互联网各种信息良莠混杂,甚至有反动的、暴力的、黄色的、虚假的信息充斥其中,大学生对各种网络信息的捕捉与选择难免会受到不良甚至暴力凶杀、淫秽色情信息的影响,同时由于电脑软件的隐蔽性与极大的发散性,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个别人还会“中毒”。   这样导致的结果又使得传统的文化知识出现漏洞,其经典性和耐人寻味的过程,必将遭受网络文化的重力冲击而出现濒危现象。2011年,发生了很多值得关注的文化现象:一方面,网络文体纷纷走红,红色文化暗潮涌动,网络文学登堂入室,微博改变文化生活,仿佛文化既在创新也在复兴;另一方面,民营书店倒闭成风,影视剧翻拍泛滥成灾,茅奖评选日落窠臼,民俗文化濒临危机,动漫文化难以突破,又让人感觉文化背后所潜藏的不容易解决深层的危机。这些文化现象的出现,你感受到文化焦灼了吗?目前国内已经有近五成的民营书店因为人员工资增加、房租上涨以及网络书店的挤压等原因而被迫倒闭。实体书店是一个城市的文化名片,也是公共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当人们失去了精神食粮,那么人们的灵魂还存在吗?   二 引导大学生知识消费良性发展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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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bin6251

你可以先写一个开头,再写一些事例,然后说说这样做对不对,(如果不对,说说该怎样做,如果对,就说应向他学习)最后来一个来一个精美的结尾。(最好是首尾呼应,意思就是开头第一自然段和最后一个自然段都点明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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