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_chao
著作权方面的法律对报刊推迟文章的发表的时间限制没有作出规定,也没有具体的责任规定。只有《著作权法》规定“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另行处理。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虽然杂志社是违约行为,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追究,但你取得证据非常困难,就是进行诉讼也要到杂志社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即使胜诉,与你花费的开支相比,也是得不偿失。 
可以。规矩并没有那么死板的,可以说是发现了问题要改,最主要的还是跟编辑沟通,推迟到了明年发表。版面费交了应该是可以的,编辑们一般都很理解的。
这个得要看你们学校的要求的,就几个月,如果延迟的话,你的毕业论文就得重新选题重新写了。最好能不延迟就不要去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