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学
这个论述题的答案似乎过长了些,太厉害了! 
首先,先鄙视楼上的回答,他基本本着不负责任的原则,信口开河。楼主说的这个案例,中方的确不站优势!如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打官司,我想肯定会败的出现这种问题就要援引对方所在国的合同法或者民法仔细研究,如果我作为中方首先我的具备资深的国际司法、国际经济法、和外国法的研究经验。挽回损失的基本方向是这样了。我给楼主的只能是这个case的打法只怪小弟不才呀
1、货物被烧毁的损失由中国某公司承担,因为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已经将货物装上海轮,因此损失应当有中国某公司承担。2、本案应当由中国某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保险是由中国公司投保的,保险具有相对性,被保险人是中国某公司,因此应当由中国公司理赔。
l。B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在与A公司签订了合同之后,就应该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B公司当然可以提出修改合同的建议,但是在A公司接受其修改合同的建议之前,原合同依旧对双方具有约束力。B公司无权以A公司不接受其修改合同的建议为由而“撤销合同”;B公司也无权以A公司以前均接受其修改合同的建议为由,而要求A公司此次一定要接受其修改合同的要求。在原合同依然有效的情况下,B公司拒绝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构成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2。A公司10万美元的差价损失应完全得到赔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对方当事人因其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在本案中如果B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A公司就不会多花费10万美元来购买替代货物。因此,A公司多花费的10万美元就是因B公司违约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