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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规案例分析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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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三木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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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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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学术堂了解,写建筑工程系毕业论文,可以分为五步进行:  1、第一步:定题选材--注重实践性和针对性  建筑论文的题材从哪里来?主要来自于专业的实际需要和作者本人的实际感受,选题时可多参考优秀题目,最好贴近专业的实际需要  2、第二步:立意定题--注重明确性和新颖性  立意就是确定建筑论文的中心思想,即主题主题是作者对材料意义的一种判断,也是作者通过材料要表达的认识和对建筑论文中所提出问题的总评价它是建筑论文的灵魂主题确定了,文章的内容就要紧扣主题,突出主题,服务主题主题确定以后定题名  3、第三步:谋篇布局--注重严谨性和技巧性  这一步的任务是设计建筑论文的结构,确定层次顺序通俗一点讲,就是先写什么,后写什么,构思一个总体规划或叫框架具体操作就是列 建筑论文提纲建筑论文的结构等同语文中议建筑论文的结构,有并列式、总分式、递进式、对照式四种最常见、最常用的是并列式  4、第四步:撰写初稿--注重层次性和独特性  在准备好充分的材料,拟定好建筑论文提纲的基础上,便可按建筑论文格式和写作要求撰写初稿建筑论文正文部分的撰写前面已作了说明,这里再谈几点具体要求:  (1)即事论理建筑论文毕竟属于议建筑论文文体,议论性是最起码的要求,切忌停留在干巴巴的条文式列举中,要着力提升议论的层次,从理论高度阐明自己的论点最忌论证不足而妄下结论  (2)突出主题写建筑论文最重要的技巧就在于使材料更集中,主题更鲜明初写建筑论文者要防止文不对题或离题太远  (3)分清层次建筑论文不能繁琐冗长,东扯西拉层次分明、前后呼应、首尾一贯、逻辑严谨是建筑论文的基本要求  (4)见解独特高质量建筑论文一定要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这就要求我们勤于思考、善于思考、敢于思考"矮子看戏曾何见,都是听人说短长",跟在别人后面人云亦云,无论如何是写不出好文章来的  5、第五步:修改定稿--注重科学性和规范性  建筑论文的初稿完成后要反复检查、修改,不要急于打印成文主要检查有无科学性错误、题目是否贴切、材料与主题是否统一、结构是否严谨、论点是否明确、论据是否充分、词语是否准确、行文是否规范等等

建筑工程法规案例分析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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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oway

案例1某工程合同规定30竣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先后因下列原因导致关键线路中的工程延误93天. (1)10-19日,因设计变更等候图纸停工10天 (2)15-25日,因正常阴雨气候影响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下令停工11天 (3)20-20日,因承包商设备故障而停工61天 (4)15-25日.发生了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停工11天. 问题:1)承包商应要求工期延长索赔多少天?为什么? 2)监理工程师应批准承包商展延工期多少天?为什么? 3)如果业主仍要求承包商在原定的工期内竣工,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答案因设计变更等候图纸停工10天 监理工程师下令停工11天 不可抗力事件停工11天 总计32天 以上32天可在工期中顺延,在合同约定中,这属于甲方(业主)的责任范围;而承包商(乙方)由于自己设备故障而停工的61天,属于乙方责任范围,无工期顺延理由。 合同规定30竣工,承包商只能在此日期顺延32天交工,否则,即为违约,应按合同约定中的处罚条款执行。案例 2徐某于2002年1月8日与A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认购书。双方约定,徐某购买A房地产公司房屋一套,房价款为23.7万元,同时,双方在认购条件一款中作出约定:“认购方在签订认购书时交纳认购定金3万元,于2002年1月21日至1月30日期间,携认购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到销售中心与卖方签约。如认购方未在认购期限内,与卖方就认购物业一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则卖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的履行,并将认购方已购物业另行处理,且认购方已交定金将不予退还。”后 徐某得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后,又提出待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再签订预售合同并付首付款,被开发商拒绝。这种情况下,徐某将A房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时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三个:认购书是否有效;3万元的性质;原告事先是否知道被告没有预售许可证。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品房预售必须具有预售许可证,而A房地产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认定认购书无效。认购书被确定无效后,定金即失去担保效力,判决被告返还徐某定金3万元,驳回徐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 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约定了定金条款,符合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法律特征,应视为有效。该认购书中约定的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已成立。徐某已按认购书的规定交纳了定金,故该认购书的效力自其交付定金后即已存在,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执行认购书的过程中徐某并无违约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主合同系因A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权预售商品房。该责任应全部由A公司承担。据此,判决A公司双倍返还徐某的定金6万元。 案例点评 签订预售商品房之前签订的认购书或订购单,其性质有两种:一是预约合同,即约定将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或预售合同;二是如果认购书或订购单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方已经按约定收取购房款的,则认购书、订购书属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或订购单中约定认购金或定金,双方并无约定如未能签订合同,要求双倍返还或不退定金等约定的,则认购金或定金只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如双方未达成商品房买卖协议,定金或认购金应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本案中,徐某和A房产公司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是A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因此,基于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定金罚则处理,二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案例3黄某诉讼开发商无法办理土地证纠纷案 原告:黄某 被告:某开发商 事件回放 黄某于2003年3月25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购买某开发商商品房一套,总价493252元。黄某于2003年3月26日和2003年6月23日分两次交清全部房款。由于该房屋是一楼,开发商将门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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